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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生态伦理思想及当代启示

2016-03-05

新乡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伦理思想手稿自然界

靖 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生态伦理思想及当代启示

靖洁

(河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摘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生态伦理思想渗透于马克思关于私有财产、异化劳动、共产主义等系列论述之中。虽然这种生态伦理思想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但马克思探求了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并试图阐释人与自然之间的新型伦理关系。在现代语境下,从生态伦理维度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进行解读,有助于为当代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供理论支撑,这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和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生态伦理;自然界

当代生态伦理的研究宗旨是探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同发展的伦理思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虽然马克思没有将生态问题摆在最前端,但却处处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马克思的生态伦理观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生态伦理观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生态意识,有利于提升人们维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追溯马克思的生态伦理思想的历史演进,深入挖掘《手稿》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生态伦理精华,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和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生态伦理关系

在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上,自然中心主义坚持把保持自然的稳定和完整置于人类利益之上,而人类中心主义则坚持以人类利益为根本,并对自然进行全面控制与利用。马克思在分析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继承并超越了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或感觉抽象,用实践观来阐释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并非浅显地认识到二者之间的简单对立关系,而是通过人类劳动这个纽带来全面把握人与自然之间这一独具特色的生态伦理关系。

(一)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基

自然界本身是否具有价值?这个问题始终是生态伦理学的核心问题,也是生态伦理学赖以生存的基础。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手稿》中明确指出,在实践过程中人把自然界既作为自己直接的生活资料,又作为自己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161。自然界归根到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基。

虽然人类在实践活动上具有高于一般动物和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性,但是人类仍然是生态系统中的栖息者,如果没有自然界这个价值载体,劳动是不可能变换出价值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2]自然界既是人类生活资料获取的源泉,并且具有为人提供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价值,又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因此自然界创造价值、支撑生命。

(二)自然界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作为人类存在与发展的前提,自然界为人类的繁衍生息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只有承认自然界的先在性,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才能摆正自然史与人类史的关系,才能为人类历史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马克思语境中的自然科学摒弃了以抽象物质为研究对象的唯心主义,把自然和人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来进行研究,这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自然科学,这样的自然科学才能成为一切人类生活和其他一切科学的基础。自然界是一切现实科学的本源和起点,在人类历史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中,人类通过对自然界进行研究,不仅了解了自然界的演化,而且还认识了生命的本质,也认识了人类自身发展的历史。换言之,“只有在关于自然本质的科学中才能获得它们的自我认识”。“历史本身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即自然界生成为人这一过程的一个现实部分”[1]194。自然科学包含着人的科学,人的科学也包含着自然科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类和自然界构成了一个生命共同体,二者共生存、齐发展。

自然史与人类史是历史发展的有机统一。自然史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并制约人类历史的发展,反过来,人类历史也影响并反作用于自然史。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一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和具体的展开:“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1]516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历史发展的高度阐释了自然界与人类之间的伦理关系,对于我们认识自然史和人类史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三)自然界与人类之间的共存关系

自然界与人类之间存在着共存关系。自然界作为客体存在,有其自身的价值与权利。如果人类破坏了其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存关系,自然界就会以报复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从而维护其与人类之间的和谐共存关系。

自然界的权利是以道德视域作为一个理性命题提出的。自然界的权利是指当人类触犯了自然界对维系和完善生命内在的要求时,自然界将迫使人类尊重它的生存权益。马克思通过对人与自然异化的现实批判,表明当人越是强占自然界时,自然界就越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明确指出,要警惕对自然的“支配”“胜利”,避免导致自然的“报复”,从而阐发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可见,当自然界的生存利益受到侵害时,自然界会对侵犯者进行惩罚。这是人类不顾生态规律,盲目改造自然之后,自然所行使的制约权和强制权。自然界拥有按照自然规律持续生存下去的权利,它的生存利益应当受到保护。人类的实践活动有确定的活动范围或限度,如果超出这个活动范围或限度,人类的活动就会受到自然的制约。

(四)人对自然的权利和义务

人没有超越自然的特权,更多的是要对自然尽伦理道德的责任和义务。自然是道德关怀的对象,人应当给予自然以道德关怀。这是因为自然所拥有的固有价值应当使它占有道德地位,并获得道德关怀。因此,人必须用道德约束自己对自然存在物的行为。

马克思认为动物只会消极地依靠自然界,从而获得自己的直接利益,而人却不同,人在对自然不断改造的过程中,可以逐渐认识所改造的对象,并掌握其内在规律,从人文关怀的视角处处按照自然固有的内在规律和法则来改造自然界。换句话说,人在再生产整个自然界的过程中,有权利按照美的规律来生产,也就是说要在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态前提下进行再生产。人应该维护自然界的利益和权利,为自然存在物争取它们应有的道德权利。马克思在《手稿》中进一步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163马克思通过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准确把握,揭示了人是从自然界进化中分离出来的具有能动性、创造性的类存在物。但是这种能动性和创造性只有符合自然规律才有意义,也只有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才能体现人的责任和义务。

二、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由异化走向统一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马克思试图通过阐述劳动异化的四种具体表现形式,挖掘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从而得出私有财产通过人类对自然的不断改造来实现对自然资源不断索取的结论,这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走向背离的本源。由此可见,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全部论述都离不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视域,最终从更深层次揭示从自然异化到对自然异化的积极扬弃,又到最终的人与自然走向统一的共产主义的实现方法和途径。

(一)自然异化的私有制根源

在《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界分离的根源是劳动异化,而劳动异化是私有制的本质表现。在私有财产关系普遍化的社会中,劳动者和劳动之外的人即资本家都同自然界形成了异化关系,即自然的异化是不可避免的[3]。马克思这样描述道:“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1]166并进一步指出,“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同人相异化,同样也使在人之外的自然界同人相异化”[1]163。因此,正是私有制最终导致了劳动者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的异化,从而导致了自然界从劳动者那里“被异化出去”[3]。在资本主义大工业背景下,当人类的劳动遭到异化时,人类实践的方式、过程也必然会随之改变,最终实践对象即自然界也必然随之变化。总之,在现实世界中人和自然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两个独立部分,而是相互依存的一个整体。当人的有机身体被损害时,人的无机身体也必然被损害。要将自然从劳动异化中解救出来,也必将使人从私有制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至此,自然界无形地就成了反对私有制之异化的同盟军。

(二)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实现途经

在《手稿》中马克思特别强调了社会这个概念。他认为社会不仅是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自由途径,更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解的生态途径。只有把社会当作联系人与自然的桥梁或纽带,人与自然界和谐相处才能得以实现。马克思在《手稿》中这样说道:“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1]187通过表达社会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中所起的桥梁或纽带作用,我们可以得知,在社会中自然与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它并不是与人毫无瓜葛的自然。借此,自然与人之间产生了必然的联系,而这种必然性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得以体现,即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的人属性的平等统一的实现。

(三)人与自然界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社会愿景

马克思在《手稿》中预言,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克服人与自然的对立和分离,到那时,人与自然的对立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从而具有了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全新特质,人实现了全面发展,自然界得到了真正复活。马克思在《手稿》中这样写道:“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185我们不难认识到,建成共产主义不仅要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自由社会,而且要建成人与自然和解的生态社会。而对于由私有财产所造成的人与自然异化的积极的扬弃,马克思深刻指出,仅仅依赖思想中的共产主义是远远不够的,只有付诸行动,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其过程是极其艰难而漫长的。此时,在对人和自然的辩证矛盾展示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孕育了科学的生态理论的胚胎。

三、马克思的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代的启示

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虽然生态问题没有像21世纪人类所面临的自然灾害频发、温室效应加剧、土地荒漠化、污染剧增、资源枯竭等如此严峻和复杂,但马克思仍然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超前意识分析和研究这一问题。他运用唯物论和辩证法阐释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科学地剖析了人与自然如何由对立走向统一,形成了生态伦理思想的雏形,也揭示了人与自然互融的实现途径。因此,充分发掘马克思的生态伦理思想,对于目前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全球化生态危机难题的破解,都具有现实的理论指导意义,尤其是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具有理论启迪意义。

(一)尊重自然是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道德理念

尊重自然是人对自然主体地位的认同所秉持的首要态度。人属于自然而不是自然属于人,人所需要的一切都是直接地或间接地来自自然,人应尊重自然的创造和存在。在《手稿》中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自然界拥有自身的价值和权利,从而映射出人类应该有一种自觉地尊重自然的态度,以及形成整体性、系统性的道德理论体系。泰勒认为“尊重自然”是一种对待自然的终极道德关怀,“一种行为是否正确,一种品质在道德上是否善良,将取决于它们是否展现或体现了尊重自然这一终极性的道德态度”[4]106,同时又指出,尊重自然的态度与人际伦理学中尊重人的态度是并行的。当我们把尊重自然作为一种终极的道德态度时,我们同样会制定某种规范性的原则来约束我们的行为。这些原则构成了支配我们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准则和标准。

尊重是建立一切良好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在生态危机凸显的今天,我们党和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们更应该树立尊重自然的理念,更应该具有保护自身的自由和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之意识。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在于当他与自然发生冲突时他能够主动地放弃自己的利益,而在于他能够恰当地把握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进而化解他与自然之间的冲突。

(二)顺应自然是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发展策略

人类是属于自然界的,并且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因此,人类活动必然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和限制。人类过分强调主观能动性而违反自然规律去征服和统治自然界,必定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很多自然灾害的发生,正是由人们的盲目发展和对自然的贪婪索取造成的。顺应自然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人类在自身活动中要正确认识自然的本质属性,以自然规律为尺度去认识、利用、改造自然。因此,顺应自然是人类主动适应自然并走向生态文明的基本策略。

“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这句话是《手稿》对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最为精辟的概括。在马克思看来,规律是客观的,人们可以认识规律、利用规律,但是不能创造规律和消灭规律。人们必须在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顺应自然规律,在顺应过程中充分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造福。人类必须按照“美的尺度”来守护自然,而不是把自然视为人类的资源仓库而无度索取,更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去办事。只有这样,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谐。我国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也要按照美的规律来建设,即按照自然规律来建设,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是对《手稿》中生态伦理思想的延伸。

(三)保护自然是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道德义务

保护自然就是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保护是强调发挥人的主体性,通过人的努力使自然得到全面解放。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有机统一,人类有责任、有义务尊重并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一方面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积极主动的自然改造者;另一方面人也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应该意识到人是自然界的道德主体,应具有道德意识,应设身处地地为其他存在物着想,进而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因此,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调节人的行为,并逐步使之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和共识。在此基础上树立水、林、田、湖等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这便是人类对自然界应尽的道德义务和对自然界的道德关怀。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人类环境会议”上,第一次将环境问题纳入世界各国政府的共同责任,并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标志着人类吹响了向环境问题挑战的进军号角。此后,各国政府也纷纷将保护环境列为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2001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把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五项规范作为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①。保护环境已成为人类最重要的普适道德之一。自从习近平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家主席以来,他十分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到哪里,就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切和告诫带到哪里。2013年4月,他在海南考察时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5]同年5月,他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6]209。在人类道德进化的历程中,当人的道德境界尚未达到一个较高层次的时候,对于环境的保护总是先有法律的规范,尔后才能形成社会性的道德,对人类如此,对大自然的关怀亦必然如此[4]247。因此,通过法律程序对保护生态环境进行某种强制性的规范是完全必要的。

四、结语

生态伦理强调自然与人具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利,主张人与自然是一个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体。与传统的道德观念相比,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态伦理观念。马克思在《手稿》中昭示,必须重新审视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定位,人类是自然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是大自然的主宰,更不是所谓的统治者、征服者。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人类只有把自身定位为自然大家庭中的一员,才能更好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和善待自然。自然界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永远悬挂在人类的头顶之上,它时刻准备保护自然,惩罚逆自然之为。

马克思的生态伦理思想是习近平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其核心是人类以平等的心态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护自然的尊严,与自然之间建立和谐、亲密的关系。这使得把当代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内涵越来越丰富,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标也更加具体。它能让我们这代人和我们的后代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逐步走向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文明社会。

注释:

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倡的社会公德的五项主要内容是: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8.

[3]魏立恒.析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生态哲学思想[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 (3):9-13.

[4]雷毅.生态伦理学[M].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5]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4:123.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209.

【责任编辑李敬】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726(2016)02-0001-04

作者简介:靖洁(1984—),女,河南焦作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收稿日期: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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