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几则林则徐在新疆期间的档案史料
——兼与《清实录》《清史稿》及《林则徐全集》等相关史料的比对*
2016-02-19安英新马利红
安英新,马利红
(1.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物馆,新疆伊宁835000;2.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则徐纪念馆,新疆伊宁835000)
一、资料的“发现”以及内容范围
有关林则徐在新疆流放期间的史料,多在《清实录》《清史稿》以及林则徐在新疆期间的“文录”“信札”“日记”等相关篇幅中,由于体例等原因各书记载多寡、侧重点不一,资料取舍也不尽相同。笔者在偶然的机会,“发现”了一些林则徐在新疆流放期间的档案史料,非常详实地记载了林则徐在伊犁捐修水利和在南疆查勘荒地的情况,弥足珍贵。
林则徐在新疆流放期间档案史料的发现纯属偶然,与笔者曾经主持的国家清史编委会清史纂修工程项目有关。
2005年9月,笔者与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签订了国家清史纂修工程图片征集项目——《图录·清代新疆图像资料》项目合同。根据国家清史编委会的要求,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博物馆馆藏清代文物及境内清代古建筑、古城址等文物古迹的图片3 000余幅和30万字的表格文字。项目历时两年多,通过到各地州、县的博物馆和文物古迹遗址等进行实地数字化拍照、扫描,最终向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提交图片3 300余幅。2008年5月国家清史编委会项目中心在北京香山会议中心召开项目结项评审会议,组织专家验收,颁发结项证书。
由于这个原因,笔者经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批准获得进入其门户网站——“中华文史网”之数字图书馆的权限。“中华文史网”数字图书馆系国家清史工程内部工作平台,平台面向参与清史编纂的工作人员,供参与清史编纂的工作人员的学术研究之用。数字图书馆刊布了几百万件清代档案史料,有朱批奏折、录副奏折、题本及寄信档等种类繁多的档案史料。
笔者用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仔细查看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单位刊布的资料,并分门别类地编制了“新疆资料目录”。其中就有本文拟介绍的6件涉及林则徐在新疆时期的档案。
在数字图书馆的档案检索栏输入“林则徐”三字,可检索到1 544份与林则徐有关的档案,其中,有朱批奏折234份、灾赈档29份、扬州御档2份、户科题本212份、录副奏折946份、刑科题本121份。然而,上述统计数据仅限于标题和责任者等检索点有林则徐字样的。以本文介绍的林则徐在新疆期间的6件档案为例,就有3件档案不在此统计数据内,可知与林则徐有关的档案远不止这些。
档案共6件,其中3件与林则徐有直接关系,其余3件在奏折中提及林则徐。档案均为朱批奏折(包括附片),按时间顺序分别是:
1.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林则徐承修龙口首段一律完竣实为人才难得事》(道光二十三年);
2.库车办事大臣常清《奏为经手督办库车开垦荒地挑挖渠道各工一律完竣事》(道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日);
3.叶尔羌参赞大臣奕经、赛什雅勒泰《奏为查明叶尔羌地方可开荒地试验水利充裕请赏给回户承种交粮事》(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二日);
4.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全庆、林则徐呈报勘明库车可开地亩体察实在情形事》(道光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5.护理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常清《奏为喀喇沙尔开挖渠道在工出力官吏、伯克等请奖励事》(道光二十五年);
6.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遵旨传谕全庆、林则徐前赴哈密查勘塔尔纳沁官荒及废员林则徐差竣应令前往何处请旨事》(道光二十五年)。
以上6件档案,基本涵盖了林则徐在新疆流放期间的主要事迹,分别涉及林则徐在伊犁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捐修湟渠龙口工程,奉旨到南疆库车、叶尔羌、喀喇沙尔等地查勘荒地,最后在哈密勘地并奉旨入关等内容。
对林则徐谪戍新疆期间的事迹,诸如在伊犁期间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捐修湟渠龙口工程以及赴南疆查勘荒地等,是林则徐流放新疆期间的重要事迹,今人研究颇多,本文不再赘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笔者对林则徐在新疆期间的情况素无研究,所知范围亦仅限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则徐纪念馆的陈展内容,亦未查询这些资料是否刊布?在此,不揣简陋,将所“发现”的档案情况作一介绍,兼与《清实录》《清史稿》以及《林则徐全集》之“文录”“信札”“日记”中的相关内容作一比对。
《清实录》系清代历朝的官修编年体史料汇编。主要是选录各时期的上谕和奏疏,皇帝的起居、婚丧、祭祀、巡幸等活动亦多载入。一般认为实录在选材方面存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编修实录所依据的材料被御用修纂官们收集、采录后又经过严格的筛选。二是选材过于注重对皇帝谕旨等诏令文书的记述,而对于臣下的奏折和文书则只字不提或只少量的记述被皇帝御批过的。从而使得实录的选材范围显得过于狭窄,文种过于单一,以至人们只易从实录中看到皇帝所发之谕旨,却少见大臣所上之奏折,也就难以了解各级官员及地方对诏旨的执行情况,无法获知某些历史事件的原委和经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史料的参考价值。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由于当时清朝的档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据原国史馆中的稿件和有关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档案。
《林则徐全集》著作包括奏折、公牍、文钞、诗词、日记以及他主持翻译的《四洲志》等译作。这些著译作散存各地,长期没有经过系统整理。清末民国时期,曾陆续刊印过《林文忠公政书》《信及录》《云左山房诗钞》《滇轺纪程》《荷戈纪程》等,但未经刊印的仍然很多。2002年,由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海峡文艺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林则徐全集》分奏折、文录、诗词、信札、日记、译编六卷,共十册。与本文档案有关的内容,主要刊布在其“信札”和“日记”内。
二、档案与《清实录》《清史稿》及《林则徐全集》的比对
现将6份档案内容予以刊布。由于篇幅的关系,仅选择其中与林则徐有直接关系的3份档案与《清实录》《清史稿》及《林则徐全集》相关内容稍作比对。
(一)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捐修湟渠龙口工程
阿齐乌苏位于今伊犁惠远老城以东(即今伊宁市巴彦岱镇附近),有荒地10余万亩。嘉庆年间,伊犁将军松筠曾奏请开垦阿齐乌苏,后因缺乏水源而废弃。到道光年间,伊犁将军布彦泰决定重新开垦阿齐乌苏,为解决水源问题,拟定从伊犁河支流——喀什河引水。第一份档案所记载的就是林则徐参与开垦阿齐乌苏荒地和捐修湟渠龙口工程的史料,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林则徐承修龙口首段一律完竣实为人才难得事》。奏折为附片,题头有朱笔“布彦泰”三字,以示此片为布彦泰所奏,没有年月落款。第一历史档案馆在刊布档案时根据相关资料将年代确定为“道光二十三年”。以下为该奏折内容(由笔者标点,下同):
再。此次开垦阿齐乌苏荒地,一切应办工程俱系捐资人员分段承修,龙口首段系原任两广总督林则徐承修。查龙口地势……渠宽三丈至三丈七八尺不等,深五六尺至丈余不等,长六里有奇。先经奴才指明紧要处所,嘱令认真妥修,务期坚固以垂永久。兹奴才周历履勘,其所办要工六里有奇,一律完竣,委系十分坚固……据林则徐原呈内称林则徐受恩深重,获咎遣戍,遇此开垦要务尤宜踊跃急公,情愿认修龙口要工籍图报效,将来工竣断不敢希翼乞恩,等语……奴才与林则徐素不相识,断不敢蹈欺饰之愆,实为人才难得起见,不揣冒昧手缮密陈。伏乞圣鉴。谨奏①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林则徐承修龙口首段一律完竣实为人才难得事,朱批奏折(附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30-0278-029。。
布彦泰对林则徐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捐修湟渠龙口工程的成功实施,使伊犁将军布彦泰非常敬重林则徐的为人,他向道光帝密奏,建议启用林则徐。
那么,《清实录》和《清史稿》又有何记载呢?
《清实录》(道光朝)关于开垦阿齐乌苏荒地、湟渠龙口工程的记载较多:
又谕……现在惠远城东阿齐乌苏废地。据该将军(布彦泰)亲往周历相度,可以垦复十万余亩……所议均属合宜。该将军等,即饬承办各员,认真妥办,务在因地制宜,顺流利导,以期经久有益。仍著该将军等,随时前往查验督催,毋任稍有怠玩。其应需工费,现据劝谕捐办。著俟全功告成后,由该将军等查明捐工出力各员,核实保奏,候朕施恩[1]卷407,102。
谕军机大臣等,此次保举开垦阿齐乌苏地亩人员单开之头等台吉阿奇木伯克哈里咱特一员,既据声明原系散秩大臣职衔头等台吉,业已赏有花翎,无可加恩,该台吉现在有子几人,系何品职,著该将军查明具奏,再降谕旨[1]卷417,238。
而当事人林则徐个人的记述则较为零散,《荷戈纪程》是林则徐遣戍伊犁时的日记,由于其日记散佚,至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843年1月28日)后的日记无存,无法从日记获知林则徐在伊犁期间在开垦阿齐乌苏、捐修湟渠龙口的情况。我们只能在其在致友人的信函中略知一二。现择其中几份:
林则徐深受恩重,获咎遣戍,遇此开垦要务,尤宜踊跃急公,情愿认修龙口要工,借图报效。将来工段,断不敢希冀乞恩[2]册5,325。
此间捐办渠工,须明春方能竣事,前函似已附陈。该工经费不敷,同人尚需添捐,弟亦正在筹措。乃承谦帅自支一季廉银,发至工次,代弟名下添办,且嘱勿使弟知之。近日该段工完,弟始悉有此一举,欲筹归款,坚未允许……[2]册7,393。
林则徐在《致李星沅》的信函中,对伊犁将军布彦泰代垫捐资一事也有述及:
缘弟捐工之资,本已自行筹备,而谦帅所代垫者,坚不许辞。濒行又解囊为赠,再四缴还,几于被恼,不得已而受之……子谦将军之于阁下钦慕佩服,实出一片真诚。其从善如流,虚衷若谷,乃弟两年余所亲见者,非敢阿其所好也……闻其手疏密陈云:“生平所见之人,实无出林某右者。”弟万分惶汗,知念附及……[2]册8,6-7。
纵观《清实录》中的记载,涉及阿齐乌苏、湟渠的记录不少,但在褒奖的大小十几个各级官吏的名单中,唯独没有提到林则徐的名字。亦看不到林则徐在此工程中起到什么作用?从档案中可以看到,布彦泰的奏章,道光帝没有答复,也没有理睬布彦泰的奏折。
所以,道光朝《清实录》的编篡官们就没有收录这一内容,因而在以皇帝谕旨为主要内容的《清实录》中就没有任何踪迹。而且,道光帝未在布彦泰的奏折上有任何批字,可见此时道光帝还没有重新起用林则徐的计划。
林则徐在开垦阿齐乌苏、捐修湟渠龙口工程中,尽管表示“情愿认修龙口要工籍图报效,将来工竣断不敢希翼乞恩”,但在其家书、致友人的信函中仍然希冀能得到道光帝的嘉奖。道光二十五年(1845)三月初七日在阿克苏勘地途中写给家人的信中,盼望“喜信”的心情溢于言表:
而伊犁三月中旬必将渠工完竣之折,与此次勘过库车、乌什两处情形同时奏报,亦系四月中旬到京。所有喜信都在那数日之内,京中见有明文,即应作信寄来,托顺天府尹最好,丞亦可……此间所盼者……二是伊犁渠工请奖所奉旨意……[2]册8,13。
道光二十五年(1845)七月二十四日,完成南疆踏勘任务的林则徐在哈密履勘途中,获悉道光帝在伊犁阿齐乌苏垦荒、湟渠水利等工程的嘉奖名单中没有自己的名字时,心情非常沮丧。他在《致刘建韶》信函中这样写道:
昨得伊江信,知彼处渠工奖励案内,贱名已落孙山。羝不能乳,马不生角,付之时命,曷可如何[2]册8,58。
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与伊犁开垦阿齐乌苏荒地、疏浚湟渠有关的还有若干,如伊犁将军布彦泰、伊犁参赞大臣达洪阿《奏为筹办垦复惠远城东阿齐乌苏废地事宜并请鼓励捐工出力各员事》(道光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伊犁将军布彦泰《奏报开垦惠远城阿齐乌苏荒地办理劝谕捐输挑浚渠道等情形事》(道光二十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挑浚塔什鄂斯坦回屯旧渠阿奇木伯克哈里杂特等捐粮出力请酌量奖励事》(道光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等9件档案(包括录副奏折),其内容或多或少与《清实录》相关内容相似,其共同点是都有道光帝的朱批。
《清史稿·布彦泰传》中仅仅提及林则徐捐办阿齐乌苏废地开垦事。
布彦泰……疏言:“惠远城东阿齐乌苏废地,前任将军松筠奏拨八旗余丁耕种,因乏水,不久废弃。今欲垦复,必逐渐开渠,极东且须引哈什河水,方可用之不竭。经营浩费,较前次各案不啻数倍。现委员勘估,又以伊犁历届捐垦成案,皆系收工而非收银。盖办工以工为主,计银不如计工之直捷,亦不如计工之覈实。此次用夫匠五十三万四千工,实垦得地三棵树、红柳湾三万三千三百五十亩,阿勒卜斯十六万一千余亩。荒地之开垦成田,由于渠工之开通水利,故不能划出某顷某亩为某员所捐办者,仍请免其造册报销。”从之。时前两广总督林则徐在戍所,布彦泰于垦事一以咨之,阿齐乌苏即由则徐捐办[3]卷382,11639-11640。
而《清史稿·林则徐传》中则有对林则徐在新疆兴修水利、查勘南疆垦荒一事笼统而又简短的记述:
二十四年,新疆兴治屯田,将军布彦泰请以则徐综其事。周历南八城,濬水源,辟沟渠,垦田三万七千余顷,请给回民耕种,改屯兵为操防,如议行。二十五年,召还,以四五品京堂候补[3]卷369,11493。
(二)踏勘库车、叶尔羌、喀喇沙尔开垦事宜
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全庆、林则徐呈报勘明库车可开地亩体察实在情形事》,为林则徐、全庆在奉旨赴南疆查勘荒地途中就近复查库车开垦荒地的一份史料。原折内容为:
奴才布彦泰跪奏。为全庆、林则徐呈报勘明库车地亩,体察实在情形,奴才覆加酌核缘由,奏乞圣鉴事。据全庆、林则徐呈称,道光二十四年十月奉上谕……著即传谕林则徐前赴阿克苏、乌什、和田周历履勘……又奉上谕,布彦泰奏遵旨传谕林则徐前赴回疆各城查勘地亩,并请暂留全庆会勘一折,著照所议办理。全庆俟会勘地亩事竣再行回京,所有勘明各城地亩情形,仍由该将军汇覆具奏,请旨办理。等因。钦此。全庆、林则徐遵于二月十五日行至库车,查该处所垦荒地在距城七十里之托伊伯尔底地方,当即会同往勘,逐段丈量该地,东西牵算各长二千三百六十丈,南北牵算各长一千八百七十五丈,覆与原奏六万八千余亩之数有赢无绌,土脉腴润,易于发生,所引渭干河水亦足以资灌溉……查屯田为自古安边良法,果能从内地移民就产,使之生聚日多,则各保田庐,即可永资捍卫,于边防大有裨益。因查库车一带,现有贸易铺户籍隶内地者数十人,彼既牟利远来,何如授田为业。当将各户传齐,面加询问有无携眷到此?能否领地认种?抑可辗转招农。但具互保切结粮不亏欠,户不逃亡,拟即酌给地亩令其商同禀覆……若向内地转招农户,实系费无所出,且粮石必得出售,然后农户获利。奈回疆谷麦不能如内地之随处流通……谷贱伤农难免客民裹足……是以伊等不敢承种,亦难转招,只得据实禀覆等情。全庆等核其情词,实非诿饰,当覆细加访察……堪以仰副圣谕,务期日久相安之至意。惟量验所浚渠道,间有丈尺未敷,仍责成承办之官吏、伯克等速再加挑务,令多为容纳以利灌输。至原奏声明试种一年,俟二十六年秋成后酌征租银等语……按亩核定饬遵,或交该处大臣以试种一年后,另行查看酌议升科之处,呈请酌核具奏前来。覆查库车地方偏小,民人无多,奴才曾屡经其地,知为实在情形。全庆、林则徐所议以回疆之产济回疆之人,系属因地制宜。谨将全庆、林则徐呈报查勘库车地亩体察情形,并奴才覆加酌核缘由,恭折具奏,伏乞圣鉴训示遵行。谨奏。朱批: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奏。道光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①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全庆林则徐呈报勘明库车可开地亩体察实在情形事,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84-004。。
库车办事大臣常清《奏为经手督办库车开垦荒地挑挖渠道各工一律完竣事》所奏内容与布彦泰奏折为同一事件。林则徐、全庆到南疆查勘荒地,本没有去库车查勘的任务,正是常清的这份奏折导致林则徐、全庆途中转道赴库车复查荒地:
奴才常清跪奏。为开垦荒地、挑挖渠道各工一律完竣,恭折奏闻仰祈圣鉴事。窃奴才前于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初六日,具奏请将新开荒地按亩征租,以充本地官兵盐菜一折,兹于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奉到朱批。另有旨。钦此。于十二月二十二日接准伊犁将军布彦泰咨开,承准军机大臣字寄,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奉上谕,前因阿克苏、和田等处办理开垦……兹奴才于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准兵部来文,钦奉恩命著奴才来京当差,嗣于十二月二十六日准伊犁将军布彦泰来咨内开,奏请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全庆、林则徐前赴各城查勘开垦事宜,其缺著奴才暂行护理等因前来。查札拉芬泰计日可到库车,奴才自应交卸前赴喀喇沙尔接署专务,以便全庆、林则徐前赴各城查勘开垦事宜。俟全庆差竣旋回或新任书元到任,奴才交代清楚即便启程来京供职。所有奴才经手督办开挖渠道工程一律完竣,理合恭折具奏。伏查奴才所办可垦荒地计六万八千余亩,必须开挖大渠,修立龙口,建筑迎水坝,庶能引水入地,一律灌溉。倘稍不如法,难期通畅。是以,相度地势高下,引用渭干河水开挖大渠一道,拟定宽深丈尺做法,公同捐廉办理,派委印房回务章京特通阿、粮饷章京喜英率领官吏伯克等以此承办。自兴工以来,奴才不时亲旨查看,稍不如式即令翻挑,务使工坚料实,以期经久,催令迅速蒇事,以备耕种。兹据该章京等禀称,各项工程于十月初七日一律完竣具报前来。奴才复经亲赴该处,逐段履勘目睹丈量。该渠在于城之迤西六十余里,由渭干河东岸建筑龙口,斜绕东南开挖大渠一道,渠口宽三丈,长一百二十余里。水之深浅系就地势高下,自四五尺至七八尺不等,支渠三道,每道长二十余里。又于河内建筑迎水坝一道,长三十余丈、宽八尺、高一丈,俱用柳笆木椿培筑。所有各工实在如式,并无草率偷减情类,以及逐日发给夫价口粮等项需费,核与原估数目尚不敷银七十两,业经奴才自行捐办。一经试放,渠水畅流甚为涌旺,计此新垦地亩灌溉有余。查此项地亩,土本膏腴,砂碛连陌,而其间红柳草根过多,必须刨除净尽,插种田禾方能昌茂。俟冻解后一律刨除净尽,以备耕种。前奴才所勘可垦之地六万八千余亩,按四至标立椿志,以免日后侵占之弊。俟扎拉芬泰到任,将奴才所办托依伯尔底地方可垦荒地、划界授田以及牛具籽种、酌拟科则、节省经费各事宜详细告知扎拉芬泰,以俟将来查核定议,奏明遵照办理。再。此项渠工系奴才等公同捐廉办理,请免造册核销,以归简易。前折奏闻在案,谨将开挖渠道各工完竣缘由,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朱批:另有旨。道光二十五年五月二十日①库车办事大臣常清奏为经手督办库车开垦荒地挑挖渠道各工一律完竣事,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84-005。。
《清实录》对林则徐、全庆查勘库车垦地的记载:
谕军机大臣等,前因阿克苏……再伊犁所属办理垦地开渠,各该员捐资出力,著有微劳,著该将军于工竣后据实保奏,候朕施恩。将此谕令知之[1]卷410,148。
基本内容大致相同。
又谕。前据布彦泰奏,勘明库车开垦地亩一折,当交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奏。兹据复议具奏著即照所议办理。因思回疆各城,开垦荒地,朕意原以内地民人,生齿日繁,每有前往各城营生谋食者。如能将此项荒地,招致户民承种则地无旷土,境鲜游民,日久可成土著,俾得安所乐生……所以初降旨时,有查明具奏之语。乃各城随奏随办,皆系辑瑞作俑,以致共相效尤。现在库车地亩既据全庆等往勘……复经布彦泰核奏,自系因地制宜。惟事当创始,不可不预防流弊。著布彦泰等体察各处回情,如有勒派苦累情事,即不可强以所难,稍存迁就。将此谕知布彦泰,并传谕全庆、林则徐知之[1]卷417,230。
《清史稿·全庆传》记载:
全庆……二十一年……会回疆兴垦,伊犁将军布彦泰疏留全庆偕林则徐往勘。二十五年,至叶尔羌,疏言:“和尔罕地膏腴,哈拉木札什水渠可资灌溉。又巴尔楚克为回疆扼要之地,道光十二年已奏开垦屯田,未种者尚多,应先侭安插民户,俾成重镇。”诏如所请行。先是,全庆疏陈喀喇沙尔环城荒地,及库尔勒、北山根,可垦田万余亩,命办事大臣常清筹办。至是复偕则徐详勘[3]卷389,11724。
林则徐信函、日记中对南疆开垦荒地一事记载也很多,试举几则:
则徐抵戍以来,三经改岁。日昨统帅传奉谕旨,以南路各城所垦荒地,饬则徐前往履勘。伏思此事先蒙特派达参赞往勘,因其引疾开缺,改派及徐,实为梦想不到。事体既属繁重,道路又复绵长,自顾衰庸,深怀兢惧。本拟取道冰岭,即日南行。只缘此次添勘库车地面,统帅属令即从库车勘起,应俟扎南山(指扎拉芬泰)大兄到任,指领勘明,是以定于本月十七日自伊江起行……[2]册7,401。
林则徐奉旨赴南疆勘地途中,在迪化(今乌鲁木齐)逗留期间《致李星沅》(道光二十五年正月十六日)信函中,对南疆勘地的成因、存在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都有非常清晰的认识:
……各城大臣所奏,皆系地已垦成……虽有民人赴彼,只是贸易往来,并无携眷生聚欲于彼处长子孙而成土著者,与乌鲁木齐、伊犁大异。若招民户前往种田,问谁给与盘费?且田地既辟,粮食必多,即使招得民人,耕成沃壤,而就近则粮无卖处,远贩则资本大亏,安得有人愿往……当阿克苏首先奏请给回,宸衷大为诧异,大有严议之旨。迨后……大抵圣明亦洞鉴实情矣[2]册8,5-6。
《清史稿》“食货志”则对嘉庆、道光以来的伊犁屯田作了概要性的总结,对林则徐在伊犁的业绩评价“厥绩尤伟”:
自嘉、道以来,数十年中,伊犁屯垦,后先其事者,将军松筠、那彦成、布彦泰等,而林则徐遣戍日,履勘诸地,又兴水利于伊拉里克,厥绩尤伟焉[3]卷120,3511-3512。
其余档案为叶尔羌参赞大臣奕经、赛什雅勒泰《奏为查明叶尔羌地方可开荒地试验水利充裕请赏给回户承种交粮事》,其内容为:
奴才奕经、赛什雅勒泰跪奏,为查出可开荒地、试验水利充裕各缘由,恭折奏闻请旨遵办事。窃奴才等于道光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接准伊犁将军布彦泰来咨,内开奉上谕,各城如有旷地可以招垦者,著该将军详细查明一律奏办。等因。钦此钦遵。咨行如有可垦之地,即自行奏明办理前来。奴才等遵即谕饬叶尔羌回务章京西林泰,转饬阿奇木伯克伊斯玛依尔详细确查本处有无可以开垦荒地,据实具报去后,嗣据该章京等报称查得城西七十里之和尔罕一带地方,有闲荒一段,约地九万八千余亩,可以安八百余户;西北有哈拉木札什军台水渠一道,东南距和色热瓦特大渠约二十余里,如于此处接开大渠一道,长约八十余里,宽约一丈四五尺,深约八九尺,再分开支渠六七道,宽约五尺,深约三尺,足可引水灌田。该处地广土肥,惟中隔大沙梁一道、小沙梁四道稍有格碍。若将沙梁设法开通,水势方能畅流等情绘图呈验前来。奴才等当即亲诣其地逐一履勘与该章京等所报无异,查和尔罕一带地势平衍,挑渠引水即可耕种,惟引水经过沙梁,将来有无渗漫阻滞难以悬定,必须先为试看方为准妥。奴才等当即发交阿奇木伯克伊斯玛依尔钱文,令其雇觅回夫,先将沙梁可以通水之处试行开浚去后,旋于上年九月间据章京西林泰、阿奇木伯克伊斯玛依尔禀称,现在大小沙梁五道,择其可过水之处俱已挖通,水势并无阻滞,惟现在天气渐寒,水流涸冻,尚不能十分可靠,应俟春融水道畅流,毫无梗滞方可为准等语前来。嗣于今年三月间奴才等又令该章京、阿奇木伯克等再行试验,旋据报称河冰已解,水势如前,畅流甚属充裕,如续将大渠再加挑挖宽深,并分挑支渠,则上下游通畅并无渗浸,到处皆可灌为良田等情前来。奴才等伏查此项地亩挑渠引水,连日与该章京、阿奇木伯克等通盘合计约需人工一十六万工、面三十二万斤,即可垦地九万八千余亩,安置八百户。正在筹划间旋据回务章京西林泰呈称,兹值本处拟办开垦,情愿报捐回夫十万工,印房笔帖式庚音泰情愿报捐回夫二万工,笔帖式噶鲁岱情愿报捐面三万斤,粮饷笔帖式伊琫额情愿报捐面三万斤,回务笔帖式花良阿情愿报捐回夫二万工,即选府经历县丞党务滋情愿报捐回夫二万工,又据世袭郡王衔贝勒迈玛第敏呈称,窃迈玛第敏荷豪皇上天恩,世袭郡王衔贝勒毫无报效,现闻拟开荒地,情愿援照成案捐面二十六万斤,等情,各援照从前办过成案恳请前来。奴才等以现在愿捐夫面之数,合计将来办公似足敷用,奴才等即令其将原呈存卷听候办理。又据阿奇木伯克伊斯玛依尔呈称,窃伊斯玛依尔现任三品阿奇木伯克,散秩大臣,二子均为五品伯克,实属世受天恩至深至重……情愿捐备耕牛八百只、农具八百副、籽种小麦两千四百石稍效微忱,等语。又据伊斯玛依尔呈称,查道光九年叶尔羌开垦和色热瓦特并塔塔尔两处地亩案内……迄今按年收课在案。现令查出和尔罕一带地亩,合计九万八千余亩,可以安置八百户……奴才等卷查道光九年叶尔羌新开和色热瓦特并塔塔尔两处地亩……其所纳粮赋按年呈交在案。今该阿奇木伯克所请均与前案相符,查此项荒地及开渠引水各情,虽经奴才等查明,惟将来可否开垦、赏给回户承种交粮之处,相应奏明请旨,饬交伊犁将军归入各城开垦事宜具奏。俟命下之日,奴才等再行遵办。谨将查出可开荒地、实验水利充裕各缘由,理合恭折奏闻。伏乞皇上圣鉴训示。再,查现经派出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全庆、前任两广总督林则徐查勘各城荒地,计程四月间即可行抵叶尔羌地方,奴才等即行知该大臣等顺路将和尔罕荒地情形先行查明,仍由该大臣咨明伊犁将军之处合并呈明谨奏。(朱批:另有旨)道光二十五年三月十二日①叶尔羌参赞大臣奕经、赛什雅勒泰奏为查明叶尔羌地方可开荒地试验水利充裕请赏给回户承种交粮事,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1-1870。。
护理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常清《奏为喀喇沙尔开挖渠道在工出力官吏伯克等请奖励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在刊布该折时没有标注其职衔与责任人,笔者根据常清奏折“……奏请喀喇沙尔办事大臣全庆、林则徐前赴各城查勘开垦事宜,其缺著奴才(指常清)暂行护理等因前来。查札拉芬泰计日可到库车,奴才自应交卸前赴喀喇沙尔接署专务……”等语可知,常清为暂行“护理喀喇沙尔办事大臣”②库车办事大臣常清奏为经手督办库车开垦荒地挑挖渠道各工一律完竣事,朱批奏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84-005。。
奏折原文为:
再。奴才所办开挖渠道工程,委派官吏、伯克等分段监修,购料雇夫、散放口粮,撙节需费计大渠长一百二十余里,支渠三道每道长二十余里,共计长一百八十余里之渠,四十余日均能一率妥速完竣。在工官吏、伯克等实属不辞劳瘁、认真出力。奴才案查回疆各城办理各项工程皆于工程完竣后,所有在工出力之官吏、伯克等均蒙皇上天恩奖励。在案。今奴才钦奉恩命来京当差,复据伊犁将军布彦泰奏请,著奴才暂行护理喀喇沙尔专务,查札拉芬泰即日可到库车,奴才自应交卸前赴喀喇沙尔接署专务,以便全庆同林则徐赴各城地方查勘开垦事宜,或全庆差竣旋回,抑或书元到任,奴才交代清楚即便启程来京供职。惟奴才目睹开挖渠道,常川在工出力之官吏、伯克等皆系微末之员,未便因奴才来京供职昧其微劳,相应据实核其劳绩,分别请于鼓励,以昭激劝。谨择其尤为出力之官吏、伯克等,另缮清单,恭呈御览。可否量予鼓励之处,出自皇上鸿慈,伏乞圣鉴。谨附片具奏。朱批:另有旨③奏为喀喇沙尔开挖渠道在工出力官吏伯克等请奖励事,朱批奏折(附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84-008。。
(三)查勘哈密荒地及奉旨入关
伊犁将军布彦泰在林则徐等历时一年多时间完成南疆八城的踏勘,来到哈密后,向道光帝请示林则徐的“去处”。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遵旨传谕全庆、林则徐前赴哈密查勘塔尔纳沁官荒及废员林则徐差竣应令前往何处请旨事》,该折为附片,没有年月落款,第一历史档案馆确定为“道光二十五年”,奏折有朱批“另有旨”。
再。奴才布彦泰承准军机大臣字寄,道光二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奉上谕,恒毓等奏查勘官荒地亩筹议开垦一折,据奏塔尔纳沁地方有官荒地八千余亩,堪以开垦。该处附近并无回户,亦无回民耕种之地,等语。此项官荒地亩恒毓无庸前往查勘,著全庆、林则徐前赴该处详细履勘,是否可以开垦,并能否招来户民承种纳粮之处,妥为定议,由布彦泰覆明具奏。将此谕知布彦泰、全庆、恒毓并传谕林则徐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当即恭录谕旨,飞行全庆、恒毓并传谕林则徐等。钦遵前赴哈密。将恒毓等奏请开垦塔尔纳沁官荒地亩,逐加履勘详查该处地亩是否可以开垦?能否招来民户承种纳粮……在前奉上谕伊拉里克开垦地亩,仍著全庆、林则徐前往该处详细履勘,悉心妥酌,与惟勤联衔具奏等因。钦此。全庆、林则徐钦奉谕旨,自当前往该处会同惟勤详覆办理,完竣后即可驰赴哈密查勘,请垦塔尔纳沁官荒,计九月十月间亦可竣事。伏查,新疆南北路各城奏请开垦事务,均经全庆、林则徐周历履勘详核定议,由奴才布彦泰陆续具奏,请旨遵办在案。此外,再无另有请垦官荒。将来查毕哈密塔尔纳沁地亩既已全局完竣,全庆自应由彼处回京当差;林则徐自去年十月奉旨饬派查勘各城垦荒事宜,迄今将近一载,该废员自备资斧,效力奔驰,往返万余里,著有微劳。前于伊犁开垦阿齐乌苏地亩案内,首先捐办要工,经奴才布彦泰将出力人员开单具奏,均蒙渥沛恩施,惟林则徐未蒙明降谕旨。现在差竣应令前往何处,恭候训示遵行。谨将遵旨传谕全庆、林则徐前赴哈密查勘请垦塔尔纳沁官荒各缘由,附片具奏请旨。伏乞圣鉴。谨奏。朱批:另有旨④伊犁将军布彦泰奏为遵旨传谕全庆林则徐前赴哈密查勘塔尔纳沁官荒及废员林则徐差竣应令前往何处请旨事,朱批奏折(附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04-01-23-0184-001。。
《清实录》的记载是:
谕内阁,布彦泰奏,查勘开垦事务将次完竣等语。前据该将军奏称,林则徐于伊犁开垦阿齐乌苏地亩案内捐办要工,嗣因新疆南北各城开垦事务,迭经降旨派令林则徐同全庆前往履勘,兹据布彦泰奏,各城开垦,九、十月间即可全局完竣,林则徐自饬派查勘以来,自备资斧,效力奔驰,将近一载[1]卷421,289。
以伊犁将军布彦泰为陕甘总督,未到任前,赏候补四五品京堂林则徐三品顶带,署陕甘总督[1]卷423,310。
林则徐的谢恩呈记载:
……窃蒙宫保将军行知:“钦奉上谕:‘林则徐著饬令回京,加恩以四五品京堂候补。’钦此。”林则徐跪聆之下,伏地碰头,感激悚惶,莫能言状!
伏念林则徐身获重咎……发往伊犁,予以自新之路,虽开垦稍图自效,而办理尤恐未周。自去冬至今,迭蒙派赴新疆各城勘查地亩……兹于(二十五年)九、十月全局将完……回思在戍三年,望阕难名其依恋;荷以蒙恩再造,入关仍厕夫班联……容将哈密地亩查勘事竣,遵旨起身回京……[2]册5,325。
两相比较,布彦泰的奏折细述林则徐等踏勘塔尔纳沁地亩的情况,而《清实录》的记载完全是道光帝对林则徐的处置,发配新疆已历三年,可以回京了。
林则徐在哈密踏勘荒地期间与哈密郡王伯锡尔的斗争也很激烈,详见《查勘哈密地亩严禁私垦勒租索费告示》[2]册5,326、《查勘哈密地亩情形呈》[2]册5,329,因与本文关系不大,就不展开叙述了。
三、小 结
从上述简单的比对可以看出,档案与《清实录》《清史稿》的记载各有所长。《清实录》《清史稿》由于体例的原因,在取材方面注重把握事件的脉络,在叙述过程中提纲挈领;林则徐的信札、日记、文录中的记载显得零散,没有专门论述捐修以及踏勘荒地事宜;而档案对某个具体事件记载详尽,但文字稍显繁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