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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对策研究——以黑龙江省为例

2016-02-17王朗玲

知与行 2016年2期
关键词:二元结构

王朗玲

(黑龙江东方学院 经贸学部,哈尔滨 150080)



龙江发展智库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对策研究
——以黑龙江省为例

王朗玲

(黑龙江东方学院 经贸学部,哈尔滨 150080)

[摘要]黑龙江省是我国产粮最多的省份之一,农业发展方式能否成功转型是黑龙江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一要正确认识粮食安全问题,摈除单纯数量观点,走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发展道路;二要加快农业经营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和水平;三要加快土地适度规模化,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四要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资本进入农业,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型提供资金支持;五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六要加速品牌的整合,提升黑龙江省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七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八要探索场县合作新形式,缩小农村二元结构的差距。

[关键词]农业发展方式;土地适度规模化;二元结构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土地条件居全国之首,总耕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均占全国1/10以上,人均耕地和农民人均经营耕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作为全国产粮最多的省份之一,粮价的波动和种粮成本的变化对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和农业企业发展影响重大。因此,农业发展方式能否成功转型对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和特别关键的意义。

黑龙江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面临许多的问题:一是农产品面临着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和“黄箱”政策的约束,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提高;二是“互联网+”、智慧农业和新技术的推广等受到劳动力素质和使用成本的约束,直接影响着农业现代化;三是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多功能农业的发展面临着有效需求和信用不足问题,直接影响着结构调整的速度和质量;四是品牌推广和流通环节薄弱制约着农业利润和市场认同度的提高,直接影响着资本的进入;五是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受到投资环境和地域差异的制约,直接影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六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总需求与金融机构的总供给不相匹配,直接影响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七是农业保险业的发展与农业经营的风险不相适应,直接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一、正确认识粮食安全问题,摈除单纯数量观点,走数量、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发展道路

在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复种指数高、耕地退化、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所以,黑龙江省一是要改变目前“重用地、轻养地”的利用方式,从制度和政策上加强黑土层的保护,降低黑土层流失的速度。2014年年底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水土流失耕地面积达460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3。目前,全省盐碱耕地面积为56.67万公顷,由于化肥投入量逐年加大,以及除草剂的普及应用等,导致土壤板结硬化程度逐年加剧。除了立法保护耕地、保护黑土层外,最重要的是要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土地保护与土地使用权短期化之间的矛盾,尤其是要调动耕地使用主体——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根本上解决耕地保护问题。二是黑龙江省粮食不能以土地有机质和土地肥力下降、无限制使用化肥农药为代价来盲目追求高产。实际上在技术上已经能够解决粮食产量与化肥农药使用之间的比例以及土地有机质和肥力下降之间的关系,现在的问题是要解决耕地保护、粮食产量和质量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土地的长期收益率与短期效益之间的关系,政府长短期绩效考核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政府应该探讨制定在现有耕地和生产力水平下的不同农作物每亩最高化肥农药施用量标准,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土地的可持续生产能力。三是有效利用水资源,抓好各环节节水工作,推广农作物节水灌溉技术,逐步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提高农作物单产。黑龙江省随着水稻面积的扩大,水田用水量不断增加,水资源短缺加剧。灌溉工程设施老化、节水栽培技术不普及、盲目开发水田给水资源短缺地区带来的地下漏斗和次生盐渍化等生态问题应该引起高度注意。因此,要以激发农业经营主体的内生增长动力为目标,从制度和管理层面研究节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走资源节约、生态保护和粮食高产、稳产并存的农业生产发展道路。四是以农业科技为基础,坚持品质优先,提升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由于科技水平的差异,黑龙江垦区和农村在相同农作物的单产、生产成本及土壤情况方面有很大差距,垦区的单产比农村至少高出2成,而成本则低于农村,这其中栽培技术和种子是重要原因。黑龙江省农村农户种植农作物选种将高产放在了第一位,在选择上有极大的盲目性。黑龙江省育种创新能力不足,种子企业竞争力差,种子生产水平不高。加之黑龙江省气候寒冷,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针对黑龙江省气候积温培育新品种,辐射面较小,不利于商业化推广,影响了育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适应黑龙江省气候的新品种科研经费和新品种推广的投入,加强种子生产加工基地的建设,加强品种试验鉴定测试体系的建设,构建以企业化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使农村能够逐步使用适应本省气候的优良品种。另一方面,要加强畜禽良种和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完善胚胎切割—移植和性别控制技术,建立良种胚胎生产基地和工程技术中心,实现胚胎移植工厂化和产业化。建设畜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品种资源保护基地。同时,要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提升农业科技人员素质和水平,提高他们的待遇,稳定农业科技人员队伍。

二、加快农业经营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和水平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最重要的问题是要提高农业劳动力的素质。目前,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外流和农业兼业人员增加趋势明显,特别是文化水平高且年轻劳动力的大量流出,对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产生很大的障碍。农村劳动力老龄化严重,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条件的改善。为此,一是要大力加强对农业经营人才的培养,使之成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型的带头人。现在黑龙江省农村涌现出一批“能人”和农民企业家,他们在农村传播新的经营理念,带领农民致富。必须关心他们的成长,加大培养力度,开阔其眼界和心胸,更新知识。力争在他们的带领下,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二是政府培养和组织大学生村官或专业技术型人才下乡,为农民补习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的知识。大型养殖场、大棚蔬菜种植、绿色农业等的发展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而农民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积累不多,通过补习班,可以增加农民的技术知识,使得在种植中出现的问题时能及时发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从而增加产量,提高质量。三是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搭建农村乡土人才成长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组织、农业、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乡土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切实加大投入,为农村青年人才成长搭建服务平台,充分调动农村青年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农村青年锻炼成长创造条件。要全面培育和开发农村乡土人才,尽一切可能把各村青年和流落在民间的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集中起来,加强培训,邀请一些专家,尤其要邀请当地的“土专家”“田秀才”讲授技术知识,现场示范,言传身教,传授技术经验,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四是充分发挥现代通信工具的作用,通过电视、互联网、微信、信息、广播等手段,搭建传播新知识、新观点、新技术的平台,使农民实现“干中学”“玩中学”。

三、加快土地适度规模化,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

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特别是机械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其重要原因:一是农垦的现代化水平较高,带动了全省平均机械化率;二是相对南方而言,土地平整连片,利于机械操作。然而,由于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和土地种植规模较小,制约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应用,导致黑龙江省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加快土地适度规模化、提升农业科技化水平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此,一是要破解土地流转的难题。在坚持“依法、合规、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农村实际,创新流转方式。目前的主要流转方式有租赁、转包、互换、入股、转让、赠与等,流转机制主要包括土地经营权信托机制、带地入社机制、 股权化机制和托管流转经营机制等。政府要建立覆盖市(县)乡村、 “土地流转交易、土地纠纷仲裁、金融抵押贷款”三位一体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同步链接土地确权功能、抵押担保功能和贷款偿付功能,规范土地流转。二是要支持建立、发展和完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科技应用的引导者。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既要关心其成长,不但要解决土地入股年限、租赁经营短期化等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在新技术、新品种的使用上给予指导和政策倾斜,还要在融资、销售、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生产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促进土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作物良种化、食品绿色化、产品市场化方面具有引领和带头作用,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起到促进和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作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生产新技术的应用。四是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基础性、应用型农业研究,以省内重点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装备精良、设施完备、机制灵活、创新力强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稳定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立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提高农业科技的贡献率。

四、创新农业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资本进入农业,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为加快农村金融的发展,黑龙江省在2014年7月颁布了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推进方案,努力将“两大平原”地区建成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现代农业与现代金融协调发展的核心示范区。由于黑龙江省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金融机构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在提供贷款时要求企业和农户提供有效的质押物或通过第三方进行担保。但农户和企业能满足银行抵押要求的资产少,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同时,由于地方财政困难,中小企业担保中介组织发展缓慢,与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担保需求相比,农村担保机构数量与担保能力差距巨大。这导致农民和农村企业在贷款时难以提供符合农村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品和担保机构,不仅制约了农户和农村企业获取贷款,而且缺少抵押品的信用担保也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处于政策性扶持而又完全商业化运作的特殊经营阶段,加之农村金融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已经远远超出农村种养殖业生产收益水平,致使农村信贷市场的矛盾从单一的供求矛盾演变为供求和资金、价格的双重矛盾,严重削弱了农村贫困农户贷款有效需求。另外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迟缓,目前全省开展涉农保险业务的机构主要是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投保的农户与企业较少,受灾损失难以分散,农业生产面临着巨大的自然灾害风险[1〗。

为此,一是建立粮食主产区农村金融发展基金。鉴于农业高风险、低收益特征,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可分别拨付一定数额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保险业务补贴、担保基金补充、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农业贷款补贴及奖励、特殊贷款利息补贴、农业风险损失补贴、农村支付结算设施补贴、农村金融产品开发补贴及奖励、农村金融创新奖励、农村金融组织设立补贴等。对于各种奖励资金、补贴资金可采取无偿给予方式,以激励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对于各种发展资金、补充资金则可采取有偿方式给予,确定一定期限和达标条件,起到“花钱买机制、花钱买发展”的作用,促进农村金融组织改革发展。二要健全农村信用担保制度。建议政府或按政策性运行方式全额出资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或按市场化运作方式适当出资组建商业性农业贷款担保公司,有针对性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和农田水利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同时,根据农村实际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可抵押物的范围(如将农作物、牲畜等),并制定配套的监管机制与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应收货款质押等担保形式,探索并完善土地流转和投资分红等的质押方式,解决农民贷款缺乏抵押物的难题。三是积极拓展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完善各层次的农村金融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金融资产的流动,以便在其转移流动的过程中分担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有效地防止金融风险的不断累积,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与农村金融的稳定。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扩大政府对于农业保险的补贴范围及补贴幅度,要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补贴,促进农业保险规模的扩大,还应对投保人进行保费补贴,增加农民的投保意愿。同时,积极开展农业保险教育宣传,增加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获得社会上对农业保险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筹集到更多的支农资金。五是发挥贷款利率风险补偿的作用。建立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市场利率定价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充分考虑涉农贷款中的风险因素,综合贷款成本、利润目标等其他因素,并考虑到农户、农业企业的承受能力,确定各农村市场主体能够接受的利率水平。六是促进资本进入农业,创新各种农户与企业合作模式,可以采取资金与土地相结合的模式,也可以采取生产资料与土地相结合的模式,最终以秋后粮食收入分成方式结算,解决粮食生产的资金问题。

五、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随着黑龙江省粮食连年增收,粮食的比较效益也逐年下降,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成为农区领导和农民的共识。然而,种植业结构的调整面临着市场有效需求和信用不足的困境,也面临着各地区同质化竞争问题,而畜牧业发展更易受到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因此,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农户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分散生产与规模经营的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为此,一是要狠抓种植业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化的发展。要研究实施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及其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产业化,推进从初级产品到最终高附加值产品的全产业链发展,使产品在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要用好国家的支持政策和资金,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集中力量提升种植业产业化水平。二是加快发展乳品产业和肉类产业,建立和完善生产基地,开发不同档次的产品,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和食品安全性需求,特别是满足对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需求。要“扶大”和“扶强”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为引导,延伸产业链,提升产业化水平。要建立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的建设、疫病防治、人才培训等。要对畜牧业实行风险管理,增强规避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发展多功能农业。黑龙江省有独特的女真文化、金源文化等少数民族文化和文明,有抗联战士浴血奋斗的英雄历史文化等红色文明,还有北大荒文化、黑土文化等现代文化。广袤的黑土地、茫茫白雪和巍峨的森林培育了黑龙江人独特的性格和宽广的胸怀,加之独特的自然风光、民风习俗、饮食和现代化大农业等,为旅游业、生态农业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要挖掘和开发黑龙江省农业的多功能性,积极发展多功能农业,同时注意避免旅游业、生态农业发展上同质化的低端恶性竞争。四是各级政府要积极宣传、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支农和惠农政策,打通政府与农民联系的渠道,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才能实现。五是出台政策支持小城镇群的产业发展,确定不同小城镇的经济优势和产业特色,推行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共建,突破原有的行政界限和功能界限,探讨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和管理模式,加快产业集聚,容纳和接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升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质量。

六、加速品牌整合,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品牌是质量和信誉的保证,黑龙江省历来重视品牌的创造和推广,但同一地区、同一企业、同一产品有多个甚至数十个品牌的现象较为普遍。例如大米、大豆等初级农产品,在相同生产技术和区域条件下的差别不大,令人难以区分,导致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不高。加之我国信用体系和制度不健全,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较差,也影响了品牌的塑造。黑龙江省必须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提高高质量安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为此,一是要加快品牌的整合。鉴于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对农产品生物学特性产生的影响,可以考虑按地域来整合品牌,例如将南部、中部、北部自然条件相近的同类产品,分别整合成1~2个品牌,这样能够以产量规模为后盾,通过电商网络集中展示和营销,扩大品牌的信誉度和影响力。二是有条件的地区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塑造农业区域品牌形象。在市场开拓过程中,要努力将农产品的商标品牌和区域品牌结合起来。商标品牌乃至绿色、有机食品品牌相对较多,消费者并不一定熟悉,而区域品牌形象更易于被消费者所了解。三是要坚持品质优先,从产业链的源头抓起,把黑龙江省农产品的质量抓好。一方面要净化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农业品牌的塑造、培育、营销和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微信、展会等方式,加大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品牌效应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升,进而增加品牌的含金量。

七、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保障

随着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的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需要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销售、信息、科技、物资、加工、劳务、金融、经营决策、政策、法律等综合性服务扩展。目前黑龙江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的主要有7类供给主体,即:政府涉农部门、非涉农部门、村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民间服务主体和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各类社会服务体系,满足农户产前、产中和产后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保障。为此,一是要加强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科研、教学和推广机构合作机制,提升产学研服务水平。鼓励高校教师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推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现院校专家与基层农技力量有机结合、科研课题与农业生产问题全面接轨、技术服务与农民需求有效对接。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普及。二是要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业执法体系和水文气象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产品检测检验和质量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原产地登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疫病应急防疫防治工程;建设和完善具有本省特色、具有前瞻性、与国际农业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实行农业执法权、监督权和审批权相分离,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严肃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和涉农污染事故,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在全省主要江河设立水质、水量监测站,为防汛抗旱和水资源保护开发提供决策信息支撑。三是努力培育综合高效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推进农民专业经济组织的建设。整合农村服务资源,加快发展要素优化组合、利益联结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利用自身资本技术优势,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全程服务;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促进社会化服务的供需对接;引导各类服务组织与经营主体形成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

八、探索场县合作新形式,缩小农村二元结构的差距

黑龙江省垦区和农村有着不同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由于农业现代化程度不同,要素投入的弹性系数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垦区的资本、劳动、土地投入和科技进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和投入产出效率高于普通农区。土地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高于资本和劳动的投入,科技进步对垦区和普通农区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分别是45.3%和42.5%,同样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2〗。 200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支持垦区率先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大型农产品基地,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垦地合作、场县共建由此开始。但是由于场县之间行政保护、体制约束和地界资源壁垒的存在,场县共建的实际进展较为缓慢。因此建议将“共建”调整为“合作”,即重点通过探索场县合作新形式,来缩小农村二元结构差距。一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首先选择那些场县双方具有共同需求并能够实现互利共赢的领域开展合作。例如在农业科技、招商引资、“互联网+”等领域是有条件开展合作的,农场农技部门可以与邻近(县)市农技部门开展技术合作,农场招商引资也可考虑与县(市)经济园区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双方电商平台也可以吸纳对方加盟。通过这种合作,推动场县要素互补、条件互补,实现双赢。二是场县相邻,人口集聚,资源共享,应加快同处一地的小城镇共建。有的农场场部和地方的小城镇或县城毗邻,双方可以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破除狭隘的行政区划观念,采用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方法共建小城镇,使得城镇逐渐具备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的功能,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三是园区共建、利益共享。垦区和地方可以突破地界资源的限制,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共建。在建设过程中可以按投资比例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实行利益共享。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事业的融合,提升所在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要积极探索不同所有制、不同管理体制社会事业合作融合办法,优化合作共建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加大垦区和地方在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融合力度。总之,要创新场县合作的领域和方式、方法,通过合作共赢,逐步缩小黑龙江省农村二元结构的差距,不断推动农业生产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吴艳玲. 发展农业保险,确保农区现代化及粮食安全[C]//龙江金融论坛.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2015.

[2]王艳飞,程叶青.黑龙江垦区与普通农区农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的比较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2,(5).

〔责任编辑:曲万涛〕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2-0102-05

[作者简介]王朗玲(1948—),女,湖南常德人,教授,从事区域经济研究。

[基金项目]2015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黑龙江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对策研究”(15101)

[收稿日期]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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