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合作动因、定位及路径选择
——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
2016-02-17杨金栓
□杨金栓
职业教育校企“双主体”合作动因、定位及路径选择
——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视角
□杨金栓
摘要:职业教育发挥校、企双主体作用,是解决当前制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合作共赢的关键。在对企业、学校成为合作“双主体”动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基于资源依赖理论探究了合作的“双主体”地位,剖析了合作“双主体”当前深度融合存在的问题,并对合作“双主体”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路径
校企“双主体”是指企业和学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共同成为办学和人才培养的主体力量。当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虽然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人才市场的充分检验,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对合作主体地位认识不清及双主体协同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深度和效果,影响着良好机制的形成和互动作用的发挥。因此,深入分析校、企成为办学“双主体”的动因和存在的问题,并通过重构其地位彰显其作用,是解决制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的关键问题。
一、企业、学校成为校企合作“双主体”的动因分析
学校与企业是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和特点。校企关系反映的是在校企合作中,学校与企业组织之间的相互联系和资源互换。校企关系步入合作是历史的选择,合作关系从单一走向全面、从单方主导走向“双主体”,其本质都是为了达到双方参与合作的目的,即从合作方获得更佳的资源,从而促进各自的生存和发展。我国校企“双主体”合作办学的动因既有经济、教育的元素,也有国情的元素。
(一)校企成为合作“双主体”的经济动因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教育类型,如果不能契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培养相应的人才,就会制约经济社会的发展。从经济意义上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推动就是为了充分调动校企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破解人才供给与人才需求脱节的问题,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从人才供给方学校分析,如果仅仅让企业浅层次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技能型人才的结构性短缺问题。而如果让企业成为合作的主体之一,就会改变学校固化的人才培养规格和单一的培养模式,从而减少人才培养的浪费,增加有效人才的供给。另一方面,从人才需求方企业分析,作为利益主体,他们为了快速适应经济变革、新技术推广和应变能力的增强,在希望职业学校能够满足其人才需求的同时,还特别期待学校能够为其提供技术服务和职工培训。当然,企业也希望政府为其参与深度合作提供一定程度的时间、投入和风险成本补偿。从企业的外部行为看,企业会通过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如支持合作办学、捐献一定资金、提供实习场所等,一定程度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企业品牌的塑造,进而赢得市场的青睐,这样的结果也符合企业的自身利益。
(二)校企成为合作“双主体”的教育动因
职业教育担负着为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长期以来,由于受学科本位和办学条件的影响,我国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难以满足行业、企业的需求。推动校企成为合作的“双主体”,从教育视角来看,可以更好地完成育人任务。一是可以依据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数量确立人才培养规模,并根据变化给予及时调整;二是可以依据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规格构建相应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给予适时优化;三是可以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最新生产设备,缩短培养人才的适应期,节约学校的办学成本;四是可以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高级工程师,破解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问题;五是可以利用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为职业学校学生提供足够的实训场地,从而减缓职业学校实训基地不足的压力;六是“双主体”的稳定合作能够减少寻找、谈判、签约等时间和机会成本,有效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另外,“双主体”合作办学还可以通过传承知识、传播技术和传递文化,支撑、引领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校企成为合作“双主体”的国情动因
校企成为合作双主体既是历史的选择,体现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导向,同时也有现实的国情要求。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历程看,既有校企融为一体的时期,有效解决了短期规模化技术人才的需求和企业发展过程中技术更新的用工培训需求;也有校企分离独立发展的时期,有效解决了企业包袱过重问题,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催生了一大批现代企业;当然也有技术技能人才供需不对应迫使校企走向合作的时期,逐步解决因独立办学而导致的方向不明、任务不清、规格不适等问题。即便是近年来的校企合作,有充分发挥企业作用的典型,也有校企一体化发展的典型。基于现实趋势归纳成功办学的经验,校企成为合作双主体是本质特征。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看,当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步入新的历史时期。新的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动力转换迫切需要相应的智力和人才支撑。如何适应新的国情需求,加大职业教育改革成为时代发展的紧迫任务。企业生产规范的标准把握、高超的技能水平、精准的技艺操作、国际标准的产品质量和水平是当前急需提升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如何达到上述要求,既需要职业学校的主动发力,更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校企“双主体”作用的发挥,势必为适应这种国情提供良好的合作平台。通过校企合作、标准共定、流程共造、课程共设、人才共育,既能适应国际化的要求、满足行业企业需求,又能达到学校育人的目的,实现校企双赢,实现共同发展。
二、资源依赖理论对校企合作“双主体”形成的影响
企业、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双主体”地位,既可从传统的系统论、协同论中找到依据,也可以从资源依赖理论中找到基础。本文试图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资源对等和驱动机制来寻求校企合作“双主体”地位的必然。
(一)资源依赖理论的内涵解释
资源依赖理论萌芽于20世纪40年代,20世纪70年代在组织理论研究中得以广泛应用。其代表人物为普费弗和萨兰奇科(Pfeffer and Salancik,1978)。归纳资源依赖理论的文献,并基于该理论拓展其内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任何组织的目标都是生存和发展;二是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具有独立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资源;三是任何组织都可以从环境(包含其他组织)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源,从而产生依赖有关系,但其发展目标却是减少依赖、增强独立;四是任何组织的存在都对环境(包含其他组织)有着供给资源的作用;五是任何组织间的关系依赖有着一定的稳定机制,资源获得的对等成为稳定机制的基础。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对等决不是简单的数量对等,包含着双方获得资源的急迫程度、相对优势和风险程度,既是过程博弈的历史结果,也是自然和机会选择的现实结果;六是任何组织间的资源交换、资源共享和资源共生都有相应的驱动机制来支撑,其根本在于利益驱动,因为生存和发展都事关利益。
(二)基于资源对等分析“双主体”地位
学校作为办学的主体,虽然不是企业组织,但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法人的独立地位日益增强,作为一级组织的特征日趋明显。它所拥有的资源,除了最终的人力资源供给之外,还有场地、实训室和教研人员,甚至校园文化也能作为一种资源,在与社会的相互交流中发挥引领作用。当然,作为企业,相对于学校资源而言,其所拥有的企业家和工程师、生产设备、经营模式、销售渠道、市场信息、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等,都能够成为学校资源的交换对象,尽管有些对象如设备不能成为直接交换物,但可以通过观摩、实训或生产性体验等方式来开展交换活动,从而满足双方的需求。双方交换资源的基础在于人才,企业需要合格的人才,学校需要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因此资源交换产生的基础就有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校企合作中,职业学校能否借助企业的物力、财力、技术、信息等资源更好地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而企业能否利用职业学校的智力等资源提升竞争力,促进利润最大化。如果学校或企业单方面依赖对方获得关键性资源,则对对方的依赖程度就较高;如果双方的资源需求持平,并且都能主动参与交换,则相互依赖关系就比较稳定。因此,依赖的对等性和交互的稳定性,决定了校企在合作中的“双主体”地位。
(三)基于驱动机制探讨“双主体”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越来越成为合法经营的主体,在法律框架之外没有任何政府和社会组织能够干预其经营行为。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学校越来越成为独立办学的组织,除了办学方向和法定要求的坚守之外,任何政府和组织也不能直接干预学校的办学行为。尽管资源依赖理论为校企合作提供了理论可能,从可行性角度分析,影响校企合作的根本在于驱动机制的形成。从驱动机制维度看,企业参与合作的主要驱动力应该是合作利益而不是其他,不能为企业带来利益的合作决不可能持续发展;学校尽管不是经济利益的追求者,但如果合作没有给学校带来质量的提升和声誉的提高,校企合作也难以持续。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通过合作平台的构建,企业和学校理应成为共建专业的主体、共担课程的主体、共建基地的主体,理应成为目标共定、责任共认、风险共担、资源共用、利益共享的主体。通过合作,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能够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使职业教育更加适应产业需求。
三、校企合作“双主体”深度融合问题剖析
(一)企业的主体地位指向不明
根据资源依赖理论,学校与企业作为两个不同的社会组织,其合作动力来自于彼此双方的资源依赖。校企合作实质上反映了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资源依赖关系。校企双方资源的对等与否决定了其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进程和效果。我国校企合作的实践表明,由于校企之间资源依赖的不对等,导致企业的主体地位指向不明。尽管职业教育是一种由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双主体跨界教育,但获取利益则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并愿意成为责任主体的动力所在。企业期盼的利益主要体现在能够获得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能够利用学校资源对职工进行技术升级培训;能够与高水平学校合作开发新产品、消化引进新技术、改造急需升级设备等等。但在实际校企合作中,合作意向基本上是由学校一方主动提出来,达成合作意向也是由学校经过艰苦努力而促成的;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要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企业更多地扮演的是被动者、参与者、辅助者,被动地配合学校工作。学校对企业资源依赖的单向性,虽然增强了学校的驱动力,但由于企业处于被动地位,获得学校资源依赖缺乏主动性,从而导致企业缺乏合作的积极性,其主体地位当然没有凸显出来。况且,现行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对企业作为合作主体的相关规定尚不明确、完备,校企合作的建立和维系主要还是靠自发、靠信誉,甚至是靠历史积累和现实发展的人脉资源。
(二)学校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定位不准
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的最大特点就是在市场调节下实现平等的资源互换。而资源的不对等和流向的片面化导致企业常常不愿参与职业教育。主要表现:一是部分职业学校不能紧紧围绕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在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方面,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指导和主体作用,仍然根据学校现有条件来办学。二是一些职业学校在认识上没有将校企合作作为育人的主要途径,没有将企业作为育人的主体,与企业开展合作,仅仅为了利用企业先进的技术设备来弥补教学条件的不足,把校企合作当作解决学生实习实训和就业渠道不畅的途径,不能从企业角度谋划学校资源的供给和输出。三是职业学校片面强调政府及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较少思考如何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调动行业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如何为企业提供资源服务,流向的片面化影响了企业成为合作主体的重要因素。
(三)校企“双主体”缺乏深度融合
当前我国职业学校大多数校企合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稳定的合作导向和利益驱动机制,导致双主体缺乏深度融合。一些企业仅仅把参与校企合作看成是解决廉价劳动力的来源,看成是一种纯公益性的投资和赞助;一些学校和企业把为技能大赛提供设备当作校企合作的全部,停留在合作的表层及部分领域,缺乏真正共同开发、培养人力资源的意识与动力。校企双方资源共享停留在概念和形象层面,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表现在政策规定层面和少部分领域或环节,学校深度参与企业生产过程严重不足,校企协同育人的目标难以实现。
四、校企合作“双主体”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
无论是校企“双主体”动因的分析,还是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的探讨,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尤其是成为“双主体”的合作,对等资源是基础、驱动机制是保障、促进双方生存发展是目标,其核心是“双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完善“双主体”深度合作机制
首先要构建“双主体”利益协调机制。根据求同存异、双生共赢原则,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把企业投入的回报率与教育的公益性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实现目标共定、资源共建、风险共担、过程共管、成果共享。其次要建立运行保障机制。学校和企业要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强合作育人的组织、管理、评价和监控体系建设,有效破解校企合作保障问题。第三要建立双向互融机制。学校和企业属于两种不同的社会资源,要通过建立一种促进校企双方技术、管理、人员、文化等资源互动渗透的机制,以解决校企合作的融合问题。
(二)构建“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
产教融合的核心要素是生产性和教育性的融合,是产业链与教育链的融通,其基本要求是实现“五个对接”。这就要求“双主体”遵循资源依赖理论,积极构建“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评价、共建实训基地、共同培训教师”为内容的协同育人模式。首先要围绕产业链构建专业链,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其次要紧紧围绕专业链,构建课程链,依据职业能力对知识、技能和素质的需求,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第三要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共同选择学习内容,共同选择表现形式。第四要深化订单培养、工学结合,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第五要建立适合校企双方的评估指标体系,共同对学生进行评价。第六要以行业组织为依托,学校和企业共同建立“实践教学以校内共建为主、专业实训以企业现场基地为主”的人才培养实训基地。第七要协同培养教师,充分发挥企业的生产环境和设备、实践指导优势,发挥学校的知识技术优势,建立企业兼课教师和学校实训教师交流、顶岗和考核制度,保障协同培养的措施落到实处。
(三)“双主体”合作技术开发与服务
一是“双主体”共同制订技术创新规划。立足于合作企业的个性化问题,辐射到行业的共性难题,提出务实、合理的技术项目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二是“双主体”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充分发挥双方人才优势,坚持“老中青”相结合、学校骨干与企业骨干相结合,围绕创新需求遴选人才团队。三是“双主体”共同搭建创新平台。一个新产品的研发需要多种创新技术的集成。属于原始创新性质的技术一般需要发挥职业学校的优势;属于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一般需要企业的工程化试验;属于行业共性的技术需求,一般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作为“双主体”的校企应协同申请建设相应平台。四是“双主体”搭建服务社会平台。学校应积极与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共同开展应用技术咨询、新技术培训和推广等服务,推动企业改进工艺流程,推动产学研结合向纵深发。
(四)“双主体”合作推进就业
就业既是“双主体”合作的出发点,也是双方深度融合的落脚点。目前,校企双方主要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来推动学生就业。诸如“定单式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双主体”合作如何推进就业呢?基于资源依赖理论,笔者认为,能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作用的应该是现代学徒制,即“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现代学徒制,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企业的实践技能指导优势,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学校的育人主体地位。但要加大公共资源平台建设,从企业中遴选出能够满足育人需要的“现代师傅”,并能够与学校的专业建设实现无缝对接。当然,德国的“双元制”也是较好体现“双主体”育人的模式。并且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研究和实践的深入,其他丰富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会触及“双主体”育人推进就业的问题。
总之,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时代要求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实施,迫切需要支撑创新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双主体”的作用,将会使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事业更加兴旺,职业教育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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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称萍
作者简介:杨金栓(1967-),女,河南长葛人,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中学高级教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201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研究与实践(编号:ZJA14002),主持人:黄才华。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3-00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