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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016-02-15安雅卿

职教通讯 2016年8期
关键词:完善创新改革

安雅卿



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安雅卿

摘要:教师职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整个民族教育科学文化水平提升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现行职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改革创新,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从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创新;完善

教师职称制度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并且在经济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成熟的制度安排。在我国,教师职称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力资源评价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总体而言,实行教师职称制度对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在整个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提升整个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现行的教师职称制度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综合施策兴利除弊,探索改革创新的有效途径,促进教师职称制度的日臻成熟和不断完善。

一、我国教师职称制度的沿革

建国以来,我国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阶段。[1]第一阶段是自解放初期至50年代末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国家规定统一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机构编制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任命,同时,相应地提高工资待遇。这种制度因1960年陷入经济困难时期无力兑现增加的工资和全国工资的冻结而停止执行;第二阶段是自1977年至1983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粉碎“四人帮”之后百废待兴,为贯彻邓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精神,我国实行了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只要评上了的职称,便可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实际上成了教师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主要标志。1983年9月,中央决定在全国暂时停止职称评定,并着手研究制定职称改革的方案;第三阶段是自1986年开始实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工作,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上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校在获得任职资格的教师中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经过聘任的教师才能上岗并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在实际执行中,又可具体分为评聘分开和评聘结合两种形式。

二、教师职称制度的积极作用

实行教师职称制度,不论是对教师个人、学校、国家和整个民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

(一)对教师的影响

对教师个人来说,实行职称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正效应。首先,可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虽然“职称越高能力水平越高”的结论不能完全成立,但一般情况下随着教师职称的提升,其专业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应该得到同步提高。作为教师应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教书育人服务社会的同时,逐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发展目标。其次,可提高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由于现行的职称制度与教师经济待遇挂钩,随着职称的晋升个人工资待遇会相应提高,而且国家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因此,教师职称的晋升也就成为提高其工资收入水平的重要途径,使得教师岗位具有较高的职业吸引力而备受社会尊重,昔日的“臭老九”成为如今的“香饽饽”。[2]

(二)对学校的影响

从学校的角度看,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可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著名教育家梅贻琦先生有一句名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时至今日,时代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梅贻琦先生的这句经典名言仍然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衡量一个学校的实力,往往都是以高级职称人数,特别是教授(著名教授或院士)数量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之一。我国高等院校中的“211”、“985”院校,职业院校中的国家示范学校,虽然各具不同的风格和特色,但雄厚的师资力量无疑是彰显办学实力的一张靓丽名片。

(三)对国家的影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实行教师职称制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教师成为受到社会尊重和具有较高吸引力的职业,集聚全社会最优秀的人才从事教育事业,对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对提升整个民族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无疑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纵观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但凡经济发达国家,无不例外都非常重视教育和科技发展,重视教师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其教师收入在各行业中都位列前茅。

三、当前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总体上是健康的,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

在现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中,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权重。此种状况造成很多不良后果:(1)教师忽视课堂教学,而将主要精力用于写论文、搞课题、评成果,造成有些教师虽然获得较高职称,但实际教学能力下降;(2)催生了一条“灰色产业链”,成全了一些杂志社、出版社、中介机构和职业枪手的“经济创收”,助长了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行为;(3)增加了教师的经济负担,由于发表论文要支付较高的版面费,有些教师为了评聘职称往往要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

(二)职称评审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学校领导往往依靠占有的资源和行政权力以及社会影响,在获得科研课题、发表论文、评定教学成果等方面拥有优势地位,因而比较容易获得职称的晋升。而广大一线教师潜心于教学,既无权又无势,对外交往范围相对狭小,教学工作量繁重,在职称这场博弈中常常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因而普通教师晋升职称难度比较大。

(三)职称评审中存在权力寻租和腐败

由于教师职称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有些人便不遗余力、挖空心思评职称。个别人在任职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前门不行“走后门”,正门不通走“旁门”,依靠拉关系、走后门、贿赂专家、金钱开路、托领导打招呼等非正常手段获得任职资格,严重干扰了教师职称评审的正常秩序,助长了职称评审中的腐败行为,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农村教师和基层教师职称晋升更难

在实行评聘结合的地区和学校,教师职称的申报受到岗位数量的制约,而农村学校和基层单位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有限,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学校领导往往占据有利地位,广大一线教师只能是“望梅止渴”,要想获得职称晋升相当困难。也有个别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看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有利可图”,而不顾社会影响“与民争利”,使得农村和基层学校教师职务晋升更是雪上加霜。

四、改革和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教师职称评聘涉及到教育公平,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针对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分析原因标本兼治,通过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教师职称制度,创造有利于教师职务晋升的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有序的社会大环境。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

为了克服教师职称评聘中过于强调论文和科研成果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可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将教师本人的专业教学年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评价、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社会实践、服务能力、班主任工作、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取得荣誉、年度考核等因素纳入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依照其重要程度设计不同的权重,最后量化计算出每个教师任职期间的综合得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阳光操作

为了减少和避免教师职称评聘中的各种违规操作,必须坚持阳光操作。要坚持按规矩办事,坚持按程序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自始至终做到条件公开、岗位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以阳光操作赢得教师的支持和信赖,有效维护教师在职务晋升中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试行“以考代评”

目前,我国在有些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中,实行以考代评的做法,实践证明,效果比较显著,赢得了较好的社会赞誉。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也可以试行以考代评的办法。考试内容应包括教育理论、政策法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信息技术、应用写作以及外国语言等。虽然考试不是最佳的办法,但是大家在同等的条件下竞争,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心悦诚服、心情舒畅。

(四)实行动态管理

打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不同职务教师任职期间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加强考核评价工作。凡按要求完成其工作任务者,可继续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的经济待遇;否则,可实行高职低聘。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实行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体现了能力与职务的一致性,可最大限度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五)扼制腐败现象

对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中的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严肃问责,绝不能姑息迁就,以此维护教师职称评聘的严肃性,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违反纪律的教师,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并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再进行职称申报;重者应调离教学岗位,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应严格禁止教育管理部门行政人员挤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指标。

(六)统一评审标准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对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在全国推行一个统一标准和模式,有些不切实际。但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全国不同地区还是要强调严肃性和统一性。目前,我国不同地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迥然不同、差别甚大,严重削弱了职称的人才评价功能,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因此,国家应制定一个指导性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地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除个别地区外应大体一致,以最大限度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七)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为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国务院在2015年内相继发布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明确指出,要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各地及有关部门,应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指导意见,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教师待遇公平和教育事业公平发展。[3]

如同其他基本制度一样,我国教师职称评聘制度虽然还不尽完善,但绝不能简单地加以废除。当前,需要澄清社会上的某些认识误区(包括废除论、与工资脱钩论、按工作年限自动晋升论等),对于其中的极端错误认识(如废除论)必须坚决进行抵制,对于一般的模糊认识则应加以教育引导。对于职称改革中的共性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去解决,通过改革创新使教师职称制度日臻成熟和不断完善,以此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论文联盟.我国现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历史沿革[EB/OL].http://www.lwlm.com/qitazhichengpingshen/201204/648406.htm.

[2]王殿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路径研究[J].机械职业教育,2014(10):58-59.

[3]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EB/OL].[2015-6-1].http://education.news.cn/2015-06/08/c_127890368.htm.

[责任编辑秦涛]

作者简介:安雅卿,男,辽宁省农业经济学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外国语言文学。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6)08-00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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