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国防文化的拓展与创新
2016-02-10童光江孙绪闻
童光江,孙绪闻
(1.高密市人武部,山东 高密 261500; 2.南京政治学院 基层政工系,上海 200433)
军事科学研究
论中国特色国防文化的拓展与创新
童光江1,孙绪闻2
(1.高密市人武部,山东 高密 261500; 2.南京政治学院 基层政工系,上海 200433)
[摘要]国防文化是对国防建设实践的一种精神提炼和文化积淀,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等特点,是国防之魂、军队之魂。先进的国防文化,是引领国防建设的精神旗帜,是国防建设的软实力。从长远、本质、普遍上看,国防文化具有柔韧而坚固的国防力,坚无不摧的战斗力以及强大的精神支撑力,对实现“强国梦”“强军梦”有着重要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它能为国防建设提供正确的思想文化引导,为国家军事斗争提供紧密协同的文化战斗力,为国防战略及全民国防教育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为现代文化形态的战争策略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为国防文化产业化推进及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引。科学认识国防文化的价值,拓展创新国防文化的内容,是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文化建设的基础性课题,对创新军民融合政治工作方式,推进强军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防文化;中国特色;政治工作;国防动员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习主席深刻指出,要“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军民融合的政治工作格局,增强政治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国防文化作为军民融合政治工作的重要形式,是指按照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的目的与要求,对国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以及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施以影响而形成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文明成果[1]。国防文化既是国防之魂、军队之魂,也是民族之魂、国家之魂。先进的国防文化,是引领国防建设的精神旗帜,是国防建设的软实力。国防文化是就国防的文化属性而言,它由国防观念文化、国防物质文化和国防制度文化等构成。其中,国防历史文化、国威军威文化、国防精神文化体现的是国防观念形态和国防文化心理,反映了民众的国防信仰和追求,属于国防观念层面的文化,处于国防文化的顶层;军民融合文化、双拥工作文化、国防动员文化、国防科技文化等体现的是具体国防实践(物质)活动,属于国防物质层面的文化,处于国防文化的底层;而规范国防活动,保证国防精神文化生成的一系列制度,则属于国防制度层面的文化[2],它在国防文化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处于国防文化的中层。国防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缩影、民族意识的聚焦和民族精神的彰显,其主体是全体国民,本质是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其核心是爱国主义,灵魂是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观,表现是全社会关心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充分认清我国国防文化的内涵、层次和内容,对于构建新形势下中国特色的国防文化,进而运用国防文化的凝聚力、支撑力、战斗力和塑造力,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培植全民爱国主义情感,激发国民爱军尚武的热情,增强保家卫国的本领有着重要意义。
一、培育爱国情感传承国防观念文化
价值取向引领着国防方向,忧患意识规约着国防意志,创新精神推动着国防改革,崇尚武德提升着国防意志。国防观念文化系统,是关于对国防价值的评价标准,即人们按自身的安全需要所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在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条件、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中,为了生存与发展需要,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国防观念文化体系。不断培育和激发广大军民的爱国情感,传承国防观念文化,是建设现代化国防和有中国特色国防文化的现实需要。
(一)打造国威军威文化
骨气来自民族的自豪,底气来自文明的自信。撼人心魄的国威军威是民族的灵魂,是民族自信的标志,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体现。国威军威文化,是指树立国家形象、展示国防和军队面貌所采取方法、手段、意义的理性思考以及国威军威所展现的独特魅力和强烈震撼力[3]。
我国国威军威文化经历了一段极不寻常的曲折发展历程。清末时期,当中华民族第一次有了近代意义的国防时,却遭受了连续不断的外敌入侵,接二连三的军事失败,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殖民地奴性文化使得中国人民长期卑躬屈膝,软弱无能,丝毫没有国威军威可言。
70年前,中华儿女以血肉之躯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捍卫了民族尊严,改变了百余年来备受凌辱的局面,中国人民第一次挺起了脊梁。新中国成立后,在百废俱兴、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中国人民把美国打出了三八线,迫使美国签订了停战协定,全球一片震惊。抗美援朝战场上,志愿军战士“滚雷场、堵枪眼、炸碉堡”所展现的阳刚和血性,中国人民敢于亮剑的精神,敢于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而战,敢于蔑视和战胜一切侵略者,成就了中华民族的铮铮铁骨、傲视群雄的飞越,使中国获得了全世界人民和对手的尊重。抗美援朝之后给世界留下了一个举足轻重的中国,从此任何一个国家在采取重大行动时,都不得不考虑中国的反应,中国人民再次在世界上昂首挺胸。
20世纪60年代,“全国大备战”使全民皆兵、准备打仗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尚武意识和国防观念。“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从城市到农村,从街道办事处到社区,凡16到50岁能拿武器的公民,人人接受军事训练,人人学会使用普通武器,全国共组建民兵师5 175个,民兵人数达到2.2亿,形成了中华民族的抗敌洪流。打破封锁、打垮对手、打赢战争,成为全国人民唯一的信念,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战备水平,对帝国主义构成了巨大的国防威慑力,使侵略者望而生畏,再一次壮大了国威和军威。英国蒙哥马利元帅感叹:战争的禁律之一,就是不能进攻中国,谁要进攻中国,就会自取灭亡[4]。 之后,两弹一星的成功试验,中国女排连续夺得世界冠军,香港澳门顺利回归,中国人民空前扬眉吐气。进入新世纪后,三峡截流,“神舟”飞天,成功举办奥运会、残奥会和世博会,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民海军远洋护航,特别是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展示了国威军威,极大地振奋了民族自豪感和国防精神。
(二)挖掘国防历史文化
国防历史文化是对国防建设和国防斗争历史中蕴含的思想、情感、情绪、意志、信念、决心、气节、作风等精神要素的凝结和升华[5]。国防历史文化根植于国防(军事)斗争实践之中,经过人们千百年的思考和历史积淀,形成了中华民族忠贞爱国的可贵情怀,宁死不屈的坚强意志,奋发图强的进取精神以及崇尚武备的备战观念,构成了中华民族伟大的国防精神。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一直烽烟四起,战端不断。虽然清代以前的战争多是华夏民族内部的争斗,但各以正统自居的“国家”屡遭周边“异”族入侵,生灵涂炭,捍卫本民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国”不得不奋起抵抗。清末时期,西方列强掀起了瓜分狂潮,中华民族遭受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各抗敌战场留下的虽多是败绩,但也留下了许多悲壮的爱国义举。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一部捍卫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与敌不懈抗争的斗争史。每当民族存亡危急关头,中华大地总会汇聚万众一心、同仇敌忾的力量,人不分男女老幼,地不分东西南北,亿万中华儿女力挽狂澜,用血肉之躯宣示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和血性,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名垂青史的英雄人物,创造了不畏强暴,不屈不挠的国防精神。从苏武牧羊19年的忍辱负重,到张骞出使西域13年的不辱使命,从霍去病“匈奴未灭,无以为家”的豪言壮志到顾炎武“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民族大义,从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舍生取义到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博大胸襟,从“木兰从军”“岳母刺字”的古老传说,到“八女投江”“狼牙山五壮士”的英雄故事,无数驰骋沙场的将士,乐洒热血,甘献生命,这种勇担国难、凛然赴死的战斗精神和不屈意志,是中华民族国防精神的真实写照,凝聚着中华民族崇高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成为中华国防文化永不枯竭的源泉[6]。
今天,翻开古人留下的军事鸿篇巨制、诗词歌赋、文献史料,走进各博物馆、纪念馆、英雄故居以及古战场遗址,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个感人至深的爱国故事,更是一颗颗献身国防的赤子之心,感受的不仅是历代精湛高超的斗争策略,更是亘古不朽的国防精神,领略的不仅是国防历史文化的恢宏魅力,更是尚武精神缺失、国防建设成败带来的深刻启示。
(三)塑造国防精神文化
国防精神是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支持国防的巩固与强大,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安全的民族意识和心理素质。国防精神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人类在长期的国防实践和斗争中产生的。是公民对保卫、建设祖国的观念、意志、精神状态及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华民族“御敌图存,尚武卫国”和“亏了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传统美德,这就是我国的国防精神,这种精神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范畴。
作为文化的国防精神是一种群体意识,汇集诸多情感、风气、思维活动和心理状态等因素,它是在国防建设和斗争中产生,以维护民族和国家利益为标志,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其他内容均围绕这一主旨而存在。爱国主义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支柱,是国防精神文化的精髓。爱国精神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所具有的伟大凝聚力和向心力,不仅能在军事上转化为强大战斗力,同时也可在经济上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
国防精神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除了具有一般的社会意识的反映性和相对独立性之外,还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国防精神来源于国防实践活动,而国防实践是全民性质的活动,并且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国防精神文化作为长期国防实践的产物,不是个人或少数人的某种意识,而必然是群体的精神状态,其内容带有明显的广泛性;国防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伴随国家的发展而发展,最终伴随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而国防精神文化与国防实践共同发展,必然具有持久性;每个历史时期都各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和特点,但反对国家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要求是一致的、稳定的。
我国国防精神文化所蕴含的国防精神包括多方面内容:一是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是国防精神文化的精髓和核心。列宁指出,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固定下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这种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忠诚和热爱的思想,包括对自己民族传统、风俗以及祖国的人民、大自然、文化等的热爱。国防精神的本质就是建立在爱国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热爱祖国,才能激发起对祖国安危的思考和忧虑,才能担当起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责任。二是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革命英雄主义是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坚韧不拔,顽强不屈,一往无前的革命精神。它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一种表现,是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勇于向艰难困苦做斗争的思想行为,是战胜敌人、克服困难的强大精神力量。革命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是密不可分的,都是国防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民族自强精神。这种精神主要指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是一种稳固、长久、强烈的社会心理,对每个民族的进步与发展都具有强烈的影响。一个民族要想生存和发展,要走在世界前列,就离不开民族精神的支撑。民族自信心,是民族的积极的自我意识,民族自尊心则是民族自信心在民族道德感情上的演化,是推动爱国行为的巨大力量。四是尚武精神。尚武就是崇尚武备,增强国防观念,关心国防建设。孙中山曾告诫同胞,“我们处于竞争激烈之时代,没有尚武精神,则不适于生存”[7]。历史上,曾经驰骋天下的“八旗军”,因贪图安逸,武备松懈,最终不堪一击,葬送大清王朝。在世界史上,古罗马帝国的灭亡,“二战”中法国的沦陷,海湾战争中科威特王室的流亡,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没有尚武精神,就会导致亡国。五是艰苦奋斗精神。艰苦奋斗精神是指自力更生、奋发图强、不怕困难、不畏艰险的斗争精神,是无产阶级世界观和政治本色的具体表现。艰苦奋斗犹如一条红线贯穿于我党我军的发展史中,从战争年代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到新中国的上甘岭精神、铁人王进喜精神,再到改革开放后的“64字创业精神”和伟大的抗洪精神,都闪耀着艰苦奋斗精神的光芒[8]。
二、加强国防建设夯实国防物质文化
国防物质文化是国防文化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国防建设物质基础的反映和国防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关注国防物质文化的建设,就是关注国防文化的内涵发展。反映国防动员建设、军民融合发展、双拥工作等具体国防建设和国防实践活动,以及武器装备、国防设施等物质要素内在价值的国防科技文化,构成了我国国防物质文化的基本内容。国防物质文化彰显国防的实践精神和文化理念,是国防文化建设发展的一种外在的文化力。
(一)构建军民融合文化
军民融合文化是指在军民融合实践中形成的创造能力、活动方式、精神成果以及凝结于军民融合物质成果中的精神因素[9]。军民融合战略强调军地双方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服务保障、装备制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通过各种机制,把紧缺的资源由独享向军地双方共享转变,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从而保证军地双方在信息、资源、管理、使用和服务诸方面共同运作、共同投入、共同受益。军民融合既包括“军转民”也包括“民参军”。前者指军事技术在民间使用,军工集团发挥科技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后者是指民营主体进入安全领域,民营企业发挥机制灵活、勇于创新的优势,推动武器装备升级换代。
军民融合作为一种文化,在长期发展中凝结了我党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律的认识。新中国伊始,毛泽东提出要在军事工业中练习生产民用产品的本事,在民用工业中练习生产军事产品的本事。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强调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进入新世纪后,胡锦涛强调,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要谐调发展,走出一条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新形势下,习近平主席指出,要把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增强国家战争潜力和国防实力。和平时期,军民融合步伐越快,越能赢得发展先机。未来战争,军民融合程度越深,越能赢得战争胜利。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军民融合文化的指导作用,不断健全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使军地融合成一个整体,共同为强军实践和经济建设服务,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
(二)创新国防动员文化
国防动员文化是人们在国防动员实践中所形成的国防动员创造能力、活动方式、精神成果以及凝结于国防动员物质成果中的精神因素,代表着国防动员价值观念、精神内涵、动员目标、思维方式、哲学伦理以及知识体系[10]。我国以五角星、和平鸽、长城烽火台和橄榄枝为主要元素的国防动员标志,把民族尊严、国家安全及和平追求抽象概括于一体,深刻体现了中国特色国防动员文化的价值取向。
国防动员是指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各种资源为战争服务的活动。国防动员文化直接影响着国防动员实践,对国防动员的速度、效益和规模产生深远影响。
中国特色的国防动员一直是我军战胜强敌的有力武器。在历次战争中,我党成功动员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人民战争,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有效弥补了武器装备的缺陷,实现了敌我力量转化。我党在延安时期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政治动员。从1938年开始,通过各种补习学校、识字组、戏剧、歌咏和通俗报纸等方式进行动员教育,激发了广大军民的参军参战热情。在淮海战役中,参加支前543万名群众用7.6万余辆手推车,共抢修公路1 200余公里,运送粮油盐3 600万公斤,伤病员3.5万人,各种枪炮弹1 300余万发,有力地保障了我军作战。在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我党先后4次掀起参军热潮,不仅动员了80余万青年加入志愿军,还动员了全国80%的铁路员工、5 600名汽车司机、6 000余名医务人员以及74万民工,组成运输队、医疗队、担架队奔赴前线。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云桂两省3.3万余名群众参加了后方勤务,4 300余名民兵辗转于交通不便的热带山林,奔忙于硝烟迷漫的前沿阵地,穿梭于枪林弹雨的运输线,运送了大批伤员和物资,为战争胜利做出了贡献[11]。
信息时代,用于军事的高科技人才和信息技术遍布社会各行业,人民群众支援战争的领域更广阔,形式更多样。国防动员建设发展的新趋势,深刻影响着国防动员文化的发展变化。加强国防动员文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国防动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防动员系统的内部凝聚力,强化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加国防动员建设的积极性。
(三)发展国防科技文化
文化在影响科技发展的同时,科技成果也在改造文化。凝结在国防科技中的文化因素就是国防科技文化,一般指国防设施、武器装备中的科技含量、智力因素、艺术水平和价值取向等文化要素[12]。国防科技是遏制和打赢战争的技术手段,是建设武装力量,巩固强大国防的物质基础,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它包括各种武器装备及其研制、生产所涉及的基础技术和发挥武器装备效能的军事工程技术。其中,武器装备是国防科技的主体,是国防科技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 人民军队的光辉历史,见证了国防科技的发展历程,孕育了厚重的国防科技文化。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走过了一条跨越创新的兴盛之路。
1956年,国务院成立科学技术规划委员会,制定了科技发展12年规划,规划了57项重要科技任务。国防科技行业的原子能技术、喷气与火箭技术、半导体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被誉为中国科技发展的“五朵金花”[13]。六七十年代,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注重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进行科技攻关,成功研制了原子弹和氢弹。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防科技战略研究全面展开,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科研实验生产体系,在战略武器、航空航天技术、舰船技术、兵器技术、军事电子和光电子技术等重要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进入新世纪后,我国国防科技突飞猛进,新型作战飞机、巡航导弹等信息化武器装备的研制走到了世界军事科技前列。
新形势下,我国国防科技工作紧盯前瞻性、战略性领域,不断加强自主创新团队建设,强化科研力量和资源整合力度,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持续发展增强了后劲。 要注重发挥国防科技文化的激励作用,用举世瞩目的国防科技成果激发广大官兵敢打必胜的信心。通过图片展览、参观见学、实地考察等形式,增强广大官兵的科技素质和科技文化意识,使国防科技文化同紧贴实战接好轨,与服务部队对好焦。
(四)优化双拥工作文化
双拥是“地方拥军优属,军队拥政爱民”的简称。双拥工作从产生时起,人们就将政治信仰、价值追求以及审美情趣沉淀于双拥实践之中,融入了双拥政策、团结观念、友爱情感、双拥故事等元素,构筑了精神文明的文化内涵。双拥文化是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构建和谐社会为价值取向,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军政军民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融思想观念、社会风尚、行为规范、政策制度于一体的文化形态。
抗战时期,边区政府制定多项政策,明确了优待抗日军人及家属的措施。1937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日军人优待条例》,规定了抗日军人免纳捐税,住公房免租金,子弟读书免缴费用,伤病修养免除费用等优待。1939年12月,我党在《关于拥护和扩大八路军的决议》中,要求各级政府和群众爱护军队,充分保障军队粮食和被褥供给。同时要求部队严格纪律,积极帮助地方发展生产和开展文化、卫生运动。1942年12月,边区开展了军队“拥护政府、爱护人民”,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拥护军队、优待抗日军人家属”运动,确定每年年关前后半月为“双拥月”,掀起了双拥高潮[14]。
解放战争时期,双拥工作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根据地群众积极参战支前,帮助人民军队筹集物资,运送伤员;人民军队帮助群众保卫家园,排忧解难。从1946年7月至1949年3月,各根据地共有183万余人参加人民解放军,动员支前民工1 160余万人,担架120余万副,做军鞋130万余双,涌现出了“沂蒙六姐妹”等双拥先进典型和淮海战役“小推车”等感人故事[15]。
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目标是“发展地方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增强军民凝聚力”。地方主要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为部队选送优质兵员,支持强军建设;妥善安置复转军人,做好抚恤优待工作等活动。军队主要承担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进行扶贫帮困等职责。
三、完善政策法规创新国防制度文化
国防文化是国防建设实践过程中的一种社会交流,通过特定的途径,使社会成员共同获得国防信息,这种途径就是国防制度文化。由于人的行为受思想、观念、精神因素支配,国防文化的精神因素必然反映和形成习俗、规则、法律、制度等制度因素。人的精神因素正是通过制度转化成为国防建设成果。国防制度文化是国防文化与国防制度的统一,是国防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总和,通过国防实践世代相传,它影响着国防效益,是国家政治智慧的结晶。
国防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分支,其完善和成熟程度也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标志。我国国防制度体系作为国家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与国家其他法律部门(体系)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同时在历史渊源、制定方式、体系构成、适用范围等诸多方面又具有不同于国家其他法律部门(体系)的独特性,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制度体系。
从逻辑结构上看,我国国防制度体系以宪法为最高依据覆盖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领域。我国国防制度的一个最显著标志,就是以国家宪法为统领,形成以宪法为最高核心依据的国防制度体系。我国的国防制度体系有充分的宪法依据,在宪法的指导和规范下,构成以国防法律和国防法规为主体,各类规范交叉互补、内容协调、密切衔接、结构科学和多层次、多门类、广覆盖的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宪法、国防法和立法法的规定,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防和军事领域的法律外,中央军委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国防法规,使得国防制度体系有了独特的层级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从效力等级上看,国防制度可分为五个层次:一是宪法中的国防条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中的国防条款主要规定国家国防战略方针、基本国防和军事制度、武装力量建设的总目标、原则和任务等,在国防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是制定一切国防制度的依据。二是基本国防法律。凡对国防领域重大事项的规范属于中央专属立法权,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基本国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调整国防和军事领域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社会关系的法律。三是国防法律。国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调整国防、军事领域某一方面重要社会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国防或军事方面的单行法律和法律性决定和其他法律中的国防条款。四是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最高国防机关与最高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单独或联合制定的调整国防和军事领域某一方面一般社会关系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中央军委制定的国防和军事法规、国务院制定的国防和军事行政法规、国务院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国防和军事行政法规等。五是国防规章。国防规章是有关国防和军事机关与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单独或联合制定的,主要包括中央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的军事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单独制定或与军委有关总部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规章。
从具体内容上看,我国国防制度包括国防领导体制、国防组织机构和国防管理制度三方面。国防领导体制是指国家谋划、指挥、协调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组织体系。我国最高国防决策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共同组成。国防组织机构是指国防机构各组成部分及其关系,是国防文化的载体。我国国防组织机构由国务院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中央军委职能部门组成。国防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国防建设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条例和规定。目前,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等13部国防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了《征兵工作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40余部国防行政法规;中央军委还制定了70多部军事法规,原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制定了1 000多部军事规章[16]。形成了涵盖国防组织体制、战备训练、军事勤务、行政管理、政治工作、后勤保障、国防科技生产以及国防动员等方面的国防制度体系。
国防制度文化创新完善的前提是国防制度理念的系统创新,国防制度理念的系统创新包括国防制度特征的理念、国防制度目的理念、国防制度主体理念、国防制度视野理念、国防制度态度理念、国防制度结构理念、国防发展模式理念[17]。新形势下,习近平主席做出裁军30万的战略决策,我军将有一大批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如何使走者愉快,留者安心,最大程度地激发广大官兵牺牲奉献、勤奋工作的积极性,需要完善和创新一系列政策制度,充分保障广大官兵的权益。同时,围绕强军目标,我军正在进行新一轮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在减少常备军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科学发展,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德第.国防经济大辞典[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164.
[2]万功名.军事文化学概论[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9:39.
[3]张家望.国防文化建设[M].北京:新潮文化有限公司,1944:37.
[4]郑文华,王志军,徐焰.中国人民解放军战争简史讲义[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0:110.
[5]何立平.中国历代军事文化概要[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46.
[6]孙绪闻.我国古代军事檄文中的政治动员思想浅析[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2,(2):56.
[7]黄献国,寒石.国防文化战略与军队文化建设[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8:37.
[8]尚明轩.孙中山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244.
[9]杜人淮.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内涵、特征及实现形式[J].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3,(6):83.
[10]于川信.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J].军事学术,2014,(3):55.
[11]孙绪闻.充分认清民兵的地位作用[J].国防,2011,(10):63.
[12]徐长安.军事文化学[M]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09:57.
[13]杨章跃.发挥军工文化的导向作用为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J].国防科技工业,2012,(2):32.
[14]中国双拥杂志编辑部.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J].中国双拥,2014,(4):18.
[15]魏延秋.抗日根据地军事文化建设研究[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9:53.
[16]丛文胜.新中国国防法制建设60周年[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9:62.
[17]方竹兰.论中国国防制度理念的创新[J].国防,2005,(2):25.
〔责任编辑:崔家善焉涵〕
[收稿日期]2016-03-21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一等资助项目“基于强军目标的国防文化建设研究”(2015M582972)
[作者简介]童光江(1976—),男,山东德州人,副教授,从事军事战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E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5-00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