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农经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2016-02-06刘长库吴家真
刘长库,吴家真
(1.浙江省庆元县岭头乡政府,丽水 323800 2.浙江省庆元县农业局经管科,丽水 323800)
庆元县农经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刘长库1,吴家真2
(1.浙江省庆元县岭头乡政府,丽水 323800 2.浙江省庆元县农业局经管科,丽水 323800)
摘 要:文章主要阐述庆元县农经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庆元县 农经队伍 问题对策
农村的经营管理能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也是构成党的农村工作的重点部分和各级政府管理农村经济的重要职责。农经部门一直是各级政府搞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涉及的工作范围比较广、任务艰巨且工作量大。
浙江省庆元县的农经部门,长期的工作主要是围绕农村的基本制度并及时巩固,要把党的政策方针进行具体的落实到农村,这样才能促进农村又好又快的发展。在扎实工作的同时,还要进行不断创新,为各项农经工作带来了长足发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最重要、最迫切的就是加强农经队伍建设,需要及时解决庆元县农经机构队伍建设当前面临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1 庆元县农经机构队伍现状
庆元县地处浙江省西南部,总人口19.40 万人,农业人口17.62万人,占总人口90.82%,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管辖有3个街道、6 个镇、10 个乡,耕地面积 1.011 8万hm2,其中水田9 653 hm2,旱地465 hm2。该县农经机构,县级设立事业编制单位“农村经营管理科”,乡级机构数19个,职责由事业机构承担,与农技推广机构综合设置。县级农经队伍在编人数7人,实有人数5人,乡镇在编人数46人,实有人数42人。在编人员当中,中专以上学历人数43人,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3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数2人,中级职称人数14人。
随着新农村的不断建设以及逐步深化的农村综合改革,促使庆元县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的增强,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表现。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特别是实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后,一些单位的乱收费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2)进一步推进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实行村账乡代管,完善了账务制度,防止集体资金的流失。并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2014 年底已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61 家,已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267家。
(4)加强了土地流转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庆元县对农村土地进行了有效流转,全县现已完成土地有序流转4 180 hm2,占承包地总面积的43.30%。
2 存在的问题
2002年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时,庆元县通过人事、组织部门考试招聘30名农经干部,由于该县经费紧,村级代理会计由乡镇农经干部兼任,每位农经干部负责10~15个村左右的账目,虽然工作量大,任务也很重,通过近几年农经干部的不懈努力,村级财务有了明显的好转,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2.1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能脱节
目前,县经管站是一个只有7 个编制的事业股级站,协调能力不够紧密,且乡镇没有经管站,与农技推广机构综合设置。又因为经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根本不具有执法的职能与手段,且乡经管干部还未过渡公务员这一级别,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经管干部只有调查权和建议权,没有处罚权。
2.2管理模式欠缺
在乡镇进行机构改革后,主要是实行“条块”管理。乡镇主要管理人事方面、日常工作安排以及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县经管站只管理业务工作。而且大多数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应付兼职工作和驻村工作上,却忽略了本职,很少顾及到农经业务工作。再加上人员的随意变动,使县经管站形同虚设,进而打击了经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3乡镇农经干部兼职过多,阻碍了农经工作的开展
因为乡镇农经干部在行政上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很多人都是乡镇农经干部兼任数职,并且大部分乡镇农经干部还被安排驻村,1人驻3个村,严重制约了该项工作的进行。
2.4乡镇农经干部队伍不稳定
由于要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这几年乡镇农经干部频繁出现有的“跳槽”,有的转岗,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目前还有少部分乡镇没有安排农经人员。
2.5乡镇农经干部兼职村级代理会计,与农经岗位工作相互制约
乡镇农经干部的主要职能是领导和监督,而该县各乡镇的农经干部兼职村级代理会计,与村集体经济审计这一工作相冲突,致使乡镇农经干部自己审计自己做的账目的不正常现象时有发生。
3 对策建议
3.1进一步完善农经机构
建议县级提格经营管理中心,编制增至10~12 人,乡镇成立编制为2~3 人的经营管理办公室,为县农业局的派出机构,乡镇经管人员以县局垂直管理。
3.2改变机构性质,加强行政职能
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担负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因此,建议把乡镇经管机构纳入行政管理范畴,增加编制人员,把经管干部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加强经管机构的行政职能,使之不仅有调查权、建议权,而且拥有处罚权。
3.3进一步明确农经工作职责
农经干部不得兼任代理会计和代理出纳,消除农经干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不正常现象。基层农经干部的职责应为指导和监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稳定和改进农村土地承包,做好土地流转和调整工作。
3.4稳定农经干部队伍
要不断充实农经干部队伍,加强农经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为稳定农经干部队伍,发挥农经干部工作积极性,农经机构要列入行政管理,农经干部实行公务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