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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2016-02-01李颖岳胡冬梅

中国林业教育 2016年6期
关键词:完全学分制制度体系难点

李颖岳 胡冬梅 龙 萃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北京 100083)



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的难点及对策探讨

李颖岳胡冬梅龙萃

(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北京100083)

摘要: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是人才培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学分制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包括狭义的学分制、弹性学制、选修制、绩点制、导师制、多头循环的课程安排机制和其他配套支持制度等。我国高校目前实施的是学年学分制,要实施完全学分制,面临着法律依据不足、教育观念陈旧、国家的财政投入和学费政策缺乏相应的规定、户籍和人事等配套制度存在制约因素、自由转换学校和专业等涉及教育公平性的问题尚无妥善的解决办法等外部环境的制约,以及对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和地位的认识存在偏差、师资队伍的数量不足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重科研、轻教学”的考核机制影响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教学运行管理的设备条件落后且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教学硬件条件和服务设施的保障不足等高校内部因素的制约。因此,推动我国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首先从宏观方面要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法律基础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事录用和户籍办理等相关配套政策,统筹高校之间学分互换和互认以及转学和转专业等制度的建设;其次从微观方面高校要尽快实施大类招生,科学构建教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提高教学工作在业绩考核体系中的地位和所占权重,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学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软硬件条件的建设力度等。

关键词:高等教育;完全学分制;难点;制度体系;管理运行;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同时面临着新一轮全球化、知识经济发展浪潮的挑战以及更加激烈的国际地缘经济和政治的竞争。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赢得国际竞争战略主动权的关键,是全面提高国家和民族创新的核心竞争力。而这需要大量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要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作为深化综合改革的首要战略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作为载体,而且需要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作为保障。从国外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看,学分制是高度契合创新型人才培养社会需求的一种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也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普遍采用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自全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也逐步由传统的学年制向学分制渐进改革,期间经历了恢复发展、徘徊停滞、全面推广、暂停反思、全面施行与深化改革等5个历史发展阶段[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将学分制的实行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未来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提出要“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2]。因此,系统总结我国高等教育学分制渐进改革的过程以及相应的经验教训,梳理当前学分制运行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困境,借鉴国外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实施学分制的成功经验,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完善我国高等教育实施的学分制、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学分制的内涵和制度体系

(一)内涵

综合世界各国在学分制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取得的成果可以发现,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是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狭义的角度看,学分制的基本内涵是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并据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通常,学分制原则上不作修业年限的规定,学生修读任何课程只要成绩及格即取得规定的学分数,不同课程的每1学分对应的价值相等;将学生取得的不同课程的学分数总计即为总学分数,学生只要取得规定的总学分数即准予毕业。

(二)制度体系

从广义的角度看,学分制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除了以狭义的学分制为核心之外,还包括弹性学制、选修制、绩点制、导师制、多头循环的课程安排机制和其他配套支持制度等。

1.狭义的学分制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也是学生学习某一特定课程成绩合格的证明。为了便于计算学生获得学位所需要的学习量,以及在学生转换学校或专业时判断之前的学习量,逐渐形成了一种统一衡量学习量的标准单位,即学分[3]。可见,狭义的学分最初是为了配合选课制而产生的,解决了学生选修不同科目、门数课程学习量的统一计量问题。

2.弹性学制

所谓弹性学制,就是大学对学习期限不作严格的限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时间等安排个人的学习计划,只要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具体修业年限可以根据个人修读学分情况缩短或延长,甚至可以中途中断学业去打工和创业。

3.选修制

学分制是随着选修制的发展完善而产生的[4]。所谓选修制,就是允许学生自主选择所学的学科、专业和课程,又称为选课制、选科制。选修制经历了从只允许自主选修课程到进一步允许自主选择专业的发展过程。可见,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和关键。在课程选修方面,主要有自由选修、半开放式选修、主辅课程并行选修和分组选修等多种模式[1]。目前,欧美国家高校主流的课程选修模式是分组选修。

4.绩点制

所谓绩点制,实质上是一种兼顾评估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质量的评价标准制度。通常,高校实施的绩点制除了规定每门课程成绩的权重系数之外,还规定按照绩点制计算的学生学业成绩包括课程绩点、学年平均绩点和总绩点3类。其中,课程绩点就是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乘以相应的权重系数计算出的分数,学年平均绩点是指学生每学年所学课程的平均绩点分数,总绩点是指按照权重系数对学生全学程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计算得出的毕业成绩绩点分数。

5.导师制

所谓导师制,就是实施学分制的高校规定各学院为本科生安排指导教师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减少学生在选择专业和课程时的盲目性以及避难就轻的不良倾向,帮助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科学地选择专业和优选课程,从而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体系。通常,本科生一进入大学,所在学院就会为其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以帮助其随时了解所要学习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以及专业知识结构体系与选修课程之间的联系。例如,美国高校的本科生导师可以由教授、副教授和讲师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平均数为10~20名[5]。同时,近年来,美国的一些高校开始要求本科生每学期都必须在咨询指导教师并获得认可后才可以选课。

6.多头循环的课程安排机制

为了保障学分制的全面实施,还需要建立多头循环的课程安排机制——每门课程要安排不少于2名的教师在不同的时间段开设同步的课程,甚至在一个学期内每门课程可以安排多次循环开课,以尽量避免学生因选课时间与排课时间对接不上而选不到希望选修的课程,从而使每名学生都能选到自己希望学习的课程。

7.其他配套的支持制度

学分制的全面实施还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的支持制度,包括课程重修制度、校际间的学分互认和互换制度、高度信息化的学籍管理制度、自主灵活的招生和毕业制度、以学分为计费单位的收费制度、图书馆等学习资源的开放制度以及餐饮和住宿制度等。其中,学分互认制度应涵盖中学与大学之间、各大学之间的学分互认[5]。

二、我国高校实施学分制的现状和推行完全学分制的难点

(一)现状

完全学分制对学生个性的塑造和发展、学习潜力的激发、学习积极性的调动、自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都具有突出的作用,同时对科技和社会发展在人力资源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方面的多变需求具有更好的适应性。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创新型人才需求多变的时代,对深化我国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而言,推行完全学分制已势在必行。然而,受我国高等教育既有体制和机制转型与调整“路径依赖”的限制,以及受我国的文化传统、相关行业部门相关配套政策的改革进程、各高校内部软硬件资源的支持能力各异等因素的影响,大部分高校的学分制改革进程不一,从而形成了多种学分制模式并存的局面[6]。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校实施的学分制都属于学分制与学年制之间的一种过渡混合制度,也可称为学年学分制。其主要具有以下特征:按专业或专业大类实施招生;按年级和班级开展教学和各种管理活动;规定基本的修业年限;一般会限定学生在每个学期应修学分的下限,并规定学生在各个课程模块应取得的学分数以及毕业应取得的最低学分数;此外,通常规定必修实践环节不计学分。

(二)难点

我国高校当前之所以尚未施行完全学分制,主要是因为在外部环境和高校内部资源条件2个方面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1.外部环境的制约因素

(1)实施完全学分制的法律依据不足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7条明确规定:“专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至五年,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至四年。”[7]由此可见,《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仍以执行学年制为主,并没有对完全学分制的实施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2)教育观念陈旧

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更强调教师的主导地位,而对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不够。所以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通常是教师将设计好的统一的知识体系系统地灌输给全体学生,而很少考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这一方面剥夺了学生的学习自主权,影响了学生个体的自由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学生对教师和学校过度依赖,缺乏独立自主和创新的意识,甚至于即便获得了自主学习的权利,也不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3)国家的财政投入和学费政策缺乏相应的规定

我国高等院校的办学经费主要依赖于国家财政投入,而财政部门的拨款通常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按项目下拨的基本建设经费,属于非经常性投入;一部分是根据在校生人数按年度下拨的办学经费,属于经常性投入,是高等院校维持正常运行的主要经费来源。此外,经各级发改委审批和物价部门核准后向学生收取的学费也是高校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国家财政是根据核定的实际招生数按人头下拨高校的年度办学经费的,通常按照本科生4学年、研究生3学年拨付,再加上高校是按自然年度向学生收取学费且学费标准是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的,所以如果执行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延长学习年限,那么高校是无法从国家财政得到相应的年度办学经费的,而且在收取学生学费方面,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无法以学分作为收费依据。这都将导致高校选修课开设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因为高校开设更多数量的课程势必会增加办学成本,而且无法从学费收入中获得必要的补偿[8]。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国家财政投入方面,还是在学费收取政策方面,都缺乏对实施完全学分制的支持。

(4)户籍、人事等配套制度存在制约因素

完全学分制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学制具有高度的弹性,大学生可以不在固定的某一时间入学和离校,可以在大学期间中途停学一段时间去打工或创业,然后再返校继续学习。而在我国当前的国情下,如果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除了受全国统一招生入学、毕业离校等规定的制约之外,还会受到大学毕业生户籍办理、用人单位人事录用等相关政策制度的制约,所以很难真正执行具有高度弹性的人才培养计划。

(5)自由转换学校和专业等涉及教育公平性的问题尚无妥善的解决办法

完全学分制允许学生在学校和专业的选择与转换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自由性。但是,受我国人口数量巨大和高等教育资源相对有限的制约,目前我国高等院校的招生主要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统一录取的模式,学生按照高考分数报考高校和专业,各高校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果高校允许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转换学校和专业,那么势必会冲击全国统一高考和招生录取的社会公平性和教育公平性。因此,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较为稀缺、高考竞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下,如果无法妥善解决教育公平性的问题,那么完全学分制所允许的自由转换学校和专业等就难以切实执行。

2.高校内部的制约因素

(1)对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和地位的认识存在偏差

我国高校仍有相当部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和地位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必修课的地位高于选修课,比选修课更加重要。因此,多数教师更愿意承担必修课的教学任务,而不太重视对选修课教学的投入。当然,这也与高校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考核要求不无关系,毕竟必修课的教学任务更加稳定、教学工作量更加有保障。同时,相当一部分学生并没有从优化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或个人合理的知识结构去认识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只是把选修课当作凑学分的课程,所以在修读选修课时不仅出勤率较低,而且学习态度也不够端正。

(2)师资的数量不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实施完全学分制最为关键的是要落实选修制度。只有开设足够数量的高水平的选修课,为学生提供广泛的选课范围,才能使学生选择到符合个人兴趣和能力特点的专业课程,也才能实现因材施教和人才的个性化培养;只有开设足够数量的高水平的前沿和交叉性课程,才能使学生掌握相关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促进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的融合,也才能培养出具有强烈创新意识和较高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而这就对高校的师资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随着我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院校普遍面临着师生比较低、专职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的困境;同时,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例如,教师在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交叉学科知识的掌握方面较为欠缺,难以开出高质量的选修课[9]。

(3)“重科研、轻教学”的考核机制影响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我国高校的评估、排名以及各种经费的投入和项目审批大都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的考虑因素。同时,大多数高校内部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也是以科研产出作为主要内容。通常,教师的职称晋级、项目申请、奖项和荣誉评定等都是把科研成果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而仅仅把教学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结构性指标和否定性指标。也就是说,高校教师只要完成了基本的教学工作量且质量指标不低于最低标准,那么职称晋级、奖项和荣誉评定结果就不会被“一票否决”。这就意味着即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投入再大、成效再高,教学成果也不会成为评级、评奖的贡献性指标。一言概之,教学工作对教师的业绩考核来说,是无过则已、多亦无用。高校“重科研、轻教学”的考核机制势必会导致广大教师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而对教学工作则容易应付了事,自然也就更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去开设新课或者承担选修课的教学了。因此,无论是在选修课的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目前我国高校都难以满足完全学分制的需要。

(4)教学运行和管理的设备条件落后,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有待提高

完全学分制的实行,要求高校的学籍和学习成绩管理、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安排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机制等都要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弹性,能够适应学生不断变化的需求。例如,完全学分制规定大学生的学习年限具有高度弹性,这冲破了高校原有年级、班级、专业之间的界限,从而导致课程的改选、退选、补选和重修等多种复杂情况的出现。同时,完全学分制规定学分可以互换互认,从而使大学生跨校甚至跨国选修课程成为可能。可见,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将使高校教学管理的工作量以及不确定性和变化性大幅度增加。而学生也要求能够随时查询个人的相关信息和学校的教学信息。因此,要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高效地完成教学运行管理信息的统计、存储、发布和查询工作,为教学运行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以及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高校不仅需要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教学运行和管理设备条件的现代化水平,而且需要拥有一支掌握先进信息管理手段的数量充足且综合素质较高的教学管理队伍。

然而,以我国高校的实际情况看,仍较为普遍地面临着教学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不足、人手短缺和设备条件落后的局面,这极大制约了完全学分制的实施[10]。例如,大部分高校都是由学校教务处下设的个别科室承担全校的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每个学院只设1名教学秘书负责全院的课程安排、学分统计查询、档案管理、政策咨询和教学工作协调等;而在基层的系和教研室没有设专职的教学管理人员,通常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兼职负责各自层级范围内的教学管理和协调工作。再如,在大部分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的入职要求通常较低,教学管理队伍的构成多为留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转岗的专业教师和辅导员,或者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调家属等[12],有的高校甚至让“2+3”推免研究生承担主要的教学管理工作,所以高校的教学管理队伍存在着业务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

(5)教学硬件条件和服务设施不足

完全学分制的运行,主要是通过学校提供丰富的选择性学习机会来实现学生的自主学习,需要学生花费数倍于课堂教学的时间进行自习、研究以及与同学和教师交流。这就要求高校除了提供课堂教学场地之外,还要提供舒适、宽裕的自习场所以及丰富的学习资源。然而,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在学生住宿、餐饮、自习等生活和学习条件以及图书馆和图书资料、文档打印设备、网络信息设施等教学保障和服务方面,都不能适应近年来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快速扩张。例如,大部分高校的学习资源异常紧张,以至于无论是在餐厅还是在自习室和图书阅览室学生都要占座,打印、复印学习资料需要排队,因数量不足学生不能及时借阅到文献资源,网络拥挤、速度慢。这些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动力和效果,对完全学分制的实施来说是不容忽略的制约因素。

三、推动我国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的思路和建议措施

(一)宏观方面

1.更新教育理念

我国传统的教育理念侧重于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和德育教化,而忽视对学生独立人格、自主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经济社会经历了波折发展过程,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严重落后于大众受教育的需求,尤其是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更加剧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稀缺,进而造成了初中等教育长久以来始终无法冲破应试教育的藩篱。由于个体的个性发展和自主独立能力的培养必须从早期教育开始着手,在中等教育阶段基本完成,所以可以说应试教育进一步弱化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主独立能力的培养,从而使大学新生缺乏完全学分制所要求的基本的独立自主能力,进而导致完全学分制无法全面实施。因此,要推动我国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不仅高校需要转变教育思想观念,而且全社会都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从而在各个教育阶段都真正树立起“在传授知识和开展德育教化的同时,更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以及培养学生的自主和独立精神”的教育思想观念。

2.完善法律基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基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适时修改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为推行完全学分制奠定完善的法律基础。首先,取消对高等教育修业年限的严格限制,从法律的角度使完全学分制取代学年制成为可能。其次,放宽国家在高校的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学费收取、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的限制或审批政策,以推荐或指导性标准或方案取代现行的行政规定,从而使高校能够根据自己的定位和特色以及学生修读学分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事项,真正拥有办学自主权。最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推荐或指导性标准或方案对高等院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从而科学地引导高校的办学方向和考生的报考,以及促进高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改革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

改革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逐步以经常项目预算制的拨款方式代替现行的以人头为基数的年度拨款方式。国家首先应根据各高校的总体办学规模以及运行和管理的项目核定教育经费基数,然后根据年度预算数并结合财政增收、年度物价指数等确定各高校每年具体的教育经费拨款数额;其次要建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和捐助高等教育事业的机制,例如可以结合非盈利机构的财务管理法规政策的调整,强制该类机构每年按一定比例将收入的一部分捐助给所在地的高校。这也是发达国家对非盈利机构普遍实施的一种财务管理政策,值得我国认真借鉴。

4.完善人事录用和户籍办理等相关配套政策

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与完全学分制相适应的人事录用和户籍办理等相关配套政策。首先,各级各类人事管理部门要打破长期沿袭的在固定期限内录用大学毕业生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惯例,建立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大学毕业生的实际毕业时间随时、灵活办理毕业派遣等人事录用手续的规章制度。其次,公安部门也应为大学生的入学、毕业离校等建立随时办理相关的户籍转入、转出手续的窗口或服务平台。比较理想的是逐步实施国民待遇政策,首先针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全面取消城乡、地域隔离的户籍政策,使大学毕业生到任何地方就学、就业时只要拥有合法的公民身份且按期缴纳有关费用即可以享受当地的居住、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政策。

5.统筹建设高校之间学分互换和互认以及转学和转专业等制度

目前,我国高校之间仍相对封闭,校际间的互换学分、转学和转专业等仍难以实现。这也阻碍了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因此,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兼顾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前提下,结合完全学分制的内涵,对不同高校之间学分互认、互换以及转学的制度政策等进行统筹、协调和规范[11]。

(二)微观方面

1.尽快实施大类招生

完全学分制最为关键的机制就是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专业和课程。鉴于我国高等教育在现阶段无论是从宏观方面还是从微观方面尚难以实现自由选择专业,所以建议可以先按照我国现有的学科专业目录,通过科学整合对各高校相近或相关专业进行大类合并,并尽快在目前试点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大类招生的范围,加快全面实施大类招生的步伐,从而为实施完全学分制创造条件。通过大类招生入学后,大学新生在一、二年级主要学习通识、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础科目,然后在对专业及其社会需求有了更加成熟和稳定的认知之后,学生可以在大学二年级之后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进行专业选择,并开始专业知识的学习。

2.科学构建教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教学工作在业绩考核体系中的地位和所占权重

高等院校虽然也承担着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使命和任务,但是人才培养始终应是高等院校的首要职责,是最为基本和核心的任务。因此,高等院校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应改变当前以科研成果作为重要指标而把教学业绩作为结构性的否定性指标的情况,把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以及对教学工作的投入作为考核的重点,并在教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赋予教学业绩指标较高的权重;同时,将教师业绩考核指标作为各种待遇和荣誉评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持续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重视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才能有教师愿意多开选修课、多开学科前沿和交叉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完全学分制对选修课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以及学生对选修课的多样化需求。

3.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

实施完全学分制以及与之相应的自由选修制、弹性学制、灵活的专业转换制和学分互认互换制等,不仅会使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量大幅增加,而且会使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更具复杂性、政策性和专业性。这也势必对高校教学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国高校应针对教学管理队伍普遍存在的人员编制不足、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加强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

首先,要强化校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设置,把教务处下设的负责教学运行和管理的有关科室升格、扩充为直属学校的教学运行管理中心;同时,增加学院一级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职数,为各系和教研室至少配备1名专职的教学秘书。

其次,要明确教学运行管理岗位专职人员聘任条件,从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2个方面提高岗位入职的要求,例如明确规定新入职人员应该具有教育学专业背景或者教学经历;同时,要切实提升教学运行管理岗位专职人员的职级待遇和岗位发展空间,增强岗位对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吸引力。

最后,要对在岗的教学管理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教育学和管理学方面的专业培训,以及在每学期组织1~2次的内部交流与研讨,除了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讨论之外,还可以对学分制的有关理论和实践、与教学管理有关的技术文件等进行学习和交流。

4.加大教学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软硬件条件的建设力度

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将使学生不再固定于某一专业、年级和班级,而且每名学生所选的课程也千差万别。这就要求高校必须建立高度信息化的学籍和成绩信息管理系统,为每名学生建立包括学籍情况、所修课程及其成绩等内容的独立且详细的信息档案,并能供学生随时查询。同时,完全学分制的实施将使学生的学习和作息时间高度差异化,这就要求高校必须提供全方位的学习保障条件。例如,图书馆24小时全天候开放,并且所提供的学习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需求;同时,每所高校至少要有一个提供24小时服务的食堂等。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尚不完全具备适应完全学分制需要的教学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软硬件条件和环境。因此,大多数高校还需在建设便捷高效的学籍、课程、学分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种教学运行管理信息的通知发布系统、学生选课的咨询服务系统、丰富的数字化文献资料系统、学习材料的打印复印系统、自习设施条件保障系统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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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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