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如何影响中国工业环境规制
2016-01-19王洪庆
王洪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46)
外商直接投资如何影响中国工业环境规制
王洪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河南郑州450046)
摘要:利用2002-2011年我国28个省区和2002-2011年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了FDI对中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省区研究表明,FDI显著提升了工业环境规制,但此种积极影响更多反映在治污处理方面,对治污投资的提升并不明显。行业研究表明,FDI对不同污染处理规制的影响也存在显著差异,且FDI示范、竞争溢出的积极影响比人员流动溢出更加显著;只有当行业研发投入、外资进入度达到较高水平时,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才会比较显著。因此,如何优化外资利用以提升工业环境规制水平,是未来我国制定外资和环保政策时应当考虑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工业环境规制;省区经验;行业经验
一、引言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领域。2013年,环境保护部公布的92件重点污染事件中,83件是工业污染所致。《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告》显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占到总排放的90%以上,工业气体氮氧化合物占到7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占到65%左右。显然,环境污染与我国工业化推进有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我国承接的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增长,逐渐成为“世界加工厂”。据统计,我国连续20多年成为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工业行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占比长期在50%以上,2005年甚至达到75%。在FDI大量流入并带动我国工业快速发展同时,其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如康菲石油渤海漏油事故,江苏启东王子造纸排污事件等,也日益引发各界的关注。
从环境治理来看,工业行业“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模式已经对资源环境造成巨大压力,我国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指出:“工业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另一方面,优化外资利用并持续吸引高水平外资流入,则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构建新型开放经济的重要内容。如何通过外资优化利用,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助力我国经济向“绿色、低碳、循环”的新生产方式转型,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本文选择FDI对中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并对其影响机制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分析,对我国产业政策和外资政策的制定完善,环保法规的贯彻执行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献综述
近年来,众多学者对FDI与工业污染的关系进行了考察,且主要集中在FDI对投资地污染排放的影响方面,此方面研究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主要是“污染天堂”假设的验证,即考察FDI是否增加了东道国工业环境污染,如Liang[1]对我国260个城市的考察,沙文兵和石涛[2]、许和连和邓玉萍[3]对我国30个省区的考察;第二类研究则主要是对“污染光环”假设的验证,即考察FDI是否提升了东道国工业环境技术或效率,如Escalade和Harrison[4]利用部分发展中国家污染密集型工业行业的数据,Perkins和Neumayer[5]利用98个国家的面板数据,李子豪和刘辉煌[6]利用我国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的研究;第三类研究认为FDI对东道国污染的影响并非是简单的加剧或改善作用,而应当是多渠道综合作用的结果,如He[7]利用我国省级数据,张学刚[8]以及代迪尔和李子豪[9]利用工业行业数据,对FDI多种影响渠道的考察。以上三类研究较为系统地考察了FDI对工业(尤其是我国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但前两类更多地是基于实证结果的经验式判断,FDI对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变成了“黑箱”式考察,导致两种理论假设之间的矛盾长期难以化解;最后一类研究虽然涉及到FDI对工业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但并未深入地探讨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作用机制和影响效果,也很难科学、全面地考察FDI对我国工业污染的影响。
当然,也有部分学者试图分析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如吴玉鸣[10]利用我国省区面板数据考察FDI与工业环境规制的关系时发现,FDI流入导致了环境规制的加强;Cole等[11]利用33个国家面板数据考察FDI对工业废水规制影响时发现,FDI对东道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受到当地腐败程度影响,腐败程度越高,FDI对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越弱;朱平芳等[12]对我国277个城市的研究发现,当地区FDI流入水平较高时,地方政府可能会通过放松环境规制以增强外资吸引力。以上研究虽已涉及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影响,但吴玉鸣的研究更多是因果关系检验,朱平芳等也只是对分组检验结果的推断,Cole等虽然分析了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作用机制,并构建了相应的实证分析框架,但其环境规制指标比较单一(仅有工业废水中铅含量),加上国际层面估计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可能会影响到估计结果的稳健性[13]。总的来说,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仍有待深入研究。
鉴于此,本文选择FDI对我国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现有研究:第一,研究思路上,通过考察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从新的视角拓展了FDI对我国“污染天堂”和“污染光环”假设的研究,若FDI提升了投资地的环境规制,则支持“污染光环”的假设,反之则证明了“污染天堂”的存在;第二,研究对象上,不同于现有的国际层面检验,本文同时选用2002-2011年我国28个省区和2002-2011年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弥补了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影响研究的缺失,也在更加微观层面考察了FDI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第三,研究机制上,不同于简单的FDI与环境规制关系的检验,本文考察了FDI对不同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差异,不同FDI技术溢出渠道对环境规制的影响差异,FDI对环境规制的研发投入,FDI进入度门槛效应等,以求更加全面客观地考察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也从机理上更加深入探讨了FDI如何影响我国的工业环境规制。
三、地区层面的研究
(一)计量模型和方法说明
地区环境规制影响的计量框架,国内文献并无涉及,借鉴Cole等的思路,本文构建地区层面实证计量框架如下:
regi,t=λi+ηt+β1eyi,t+β2(eyi,t)2+β3si,t+β4fdii,t+εi,t
(1)
其中,i、t分别表示省区、年份,reg表示地区工业环境规制水平,λi、ηt分别表示地区和时间衡量,ey表示地区人均收入水平,ey2表示地区人均收入的二次方,s表示地区产业结构,fdi表示地区工业FDI水平,εi,t为随机干扰项。
Greaker[14]、Cole等的理论模型分析表明,人均收入水平作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体现,是地区环境规制水平(环境政策)的最主要影响变量,因此在模型(1)中引入人均收入(ey)。Grossman和Krueger[15]在对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EKC)的生成机制分析时表明,地区经济发展对当地环境政策的影响可能是动态的:当地区收入水平较低时,经济增长可能并不带来环境规制的增强,从而导致污染水平随经济增长而上升;而当地区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以后,经济增长将带来更多的环境需求和环境规制压力,从而出现污染水平和经济增长的同步下降。为了考察人均收入的此种非线性影响,在模型(1)中引入人均收入的二次方项(ey2)。
Grossman和Krueger对环境污染规模、结构和技术效应的经典分解表明,地区经济结构是影响当地环境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变动对当地环境规制的影响也已被Cole等的研究所证实。具体到我国来说,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不断深入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受到经济增速、财政税收和就业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屈从于资本压力而放松环境规制的事件也屡屡发生[16]。因此,这里将地区的经济(产业)结构(s)引入模型(1)中。
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影响方面,现有研究并无较为详细的机理说明。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以及现实观察,本文认为,FDI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对工业环境规制产生影响:第一,环境规制标准形成方面,由于多数跨国经营的FDI企业受企业文化、社会责任或海外竞争策略等的影响,更多地会选择较高的环境技术标准来进行企业运营生产[17],而外资企业较高的环境技术会明显提升地区或行业环境规制标准。第二,实际环境规制政策执行方面,相比本土工业企业,FDI企业与当地环境监管人员的联系更少,且受到其母国反腐政策、企业文化等的影响,通常不会选择各种寻租行为来降低实际的环境规制强度,更多的FDI企业将有利于地区环境规制政策的执行。第三,环境技术溢出方面,李子豪和刘辉煌对FDI环境技术溢出的文献梳理和实证研究表明,FDI可以通过多种技术溢出对工业行业环境技术产生影响。所以,在模型(1)中引入fdi变量以考察FDI的影响。
为避免由于数据序列非平稳而导致计量估计的“伪回归”现象,在对模型(1)进行计量前,首先对数据序列进行面板单位根检验,以验证序列的平稳性*计量估计前,为了更好地消除异方差问题,对非比值变量地区人均收入(ey)进行了自然对数处理。。如果相关序列均为水平平稳,则可直接采用相应计量方法进行估计;如果水平序列为非平稳序列,则考虑对其差分后的相关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以判断其是否同阶平稳,并对序列进行面板协整检验,如果非平稳序列通过面板协整检验,也可直接进行相应计量估计。
除估计序列可能存在的平稳性问题外,模型(1)中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也值得关注。史青[18]、Dean等、Bu[13]等的实证研究表明,环境规制水平作为FDI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会影响到FDI的流入,而环境规制政策作为综合性的经济社会政策,也必然会对投资地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等产生影响,所以,模型(1)中可能会因为此种双向因果关系,使得其计量结果存在一定的内生性偏误。为避免此种内生偏误的影响,借鉴Cole等、李子豪和刘辉煌、林季红和刘莹[19]等众多学者的做法,本文采用滞后一期的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和FDI变量进行估计。
(二)变量的选择和数据说明
环境规制方面,现有研究选择了众多指标。如实际污染强度、排污费收入占比、环境治理投资水平、工业污染物处理率及其综合构成指标等。但是,由于实际污染强度更多是排放量的体现,而污染费收入则包含了企事业单位排污收入。本文用后两种指标表示地区工业环境规制,具体说,借鉴许和连和邓玉萍、Bu等的做法,本文用各地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reg_w)、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reg_a)、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reg_s)和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reg_i),来综合衡量地区工业环境规制。
外商直接投资(fdi)方面,现有研究主要分为存量和流量指标两类。流量指标虽然较好地反应了FDI的动态变化,但很难全面客观地衡量地区FDI的整体影响。因此,本文用各地区FDI存量指标来表示工业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具体来说,用各省区港澳台工业企业、外商投资工业企业总产值之和占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
地区人均收入(ey)方面,借鉴绝大多数研究的做法,用各地区实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产业结构(s)方面,由于本文更多是考察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因素,借鉴Cole等的做法,用地区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来衡量。
表1 省区变量的统计性描述
考虑研究的一致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省区研究对象为2002-2011年28个省级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西藏自治区、重庆市和青海省)。为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地区人均收入采用2000年为基期的GDP平减指数进行处理。省区数据主要源自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表1给出了省区变量的统计性描述。其中,reg_w、reg_a、reg_s、reg_i和fdi的均值分别为90.60%、38.37%、64.25%、1.94‰和21.17%,相应的标准差分别为52.18%、20.96%、22.05%、1.48‰和17.96%。各地区工业环境规制、FDI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显示了研究的必要性。
(三)计量估计和分析
计量估计前,需要对相关省区变量的平稳性进行检验。考虑到面板数据序列的复杂性,本文用LLC检验、Breitung检验、IPS检验、ADF-Fisher检验和PP-Fisher检验五种单位根检验来综合考察序列的平稳性。其中,前两种主要假设序列存在相同的单位根;后三种则考察了相关序列存在异质性单位根的情形。检验发现,针对所有变量的水平值,五种检验中的绝大多数接受了序列是非平稳的原假设,即相关序列水平非平稳。而对一阶差分后的序列再进行平稳性检验,大部分序列均可在1%水平通过单位根检验,几乎所有序列均可在5%的置信度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即相关序列式是一阶平稳(一阶单整)。
由于相关序列均为同阶平稳序列(一阶单整),对计量模型估计前,需对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关系进行协整检验。由于省区序列跨度不算太长,选择基于Engle-Granger两步法的Pedroni检验、Kao检验进行判断。本文分别对reg_w、reg_a、reg_s、reg_i表示环境规制时,序列之间的面板协整关系进行了检验,检验发现,基于模型(1)的四种环境规制方程关系在检验中均至少在5%的显著性水平通过了协整关系检验,可以认为,reg与lney、(lney)2、s、fdi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
表2 省区层面不同环境规制的比较估计
注:表中()内数值为t或Z检验值,***、**、*分别表示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显著;H表示Hausman检验,[]内为Hausman检验的P值,FE、RE分别表示固定效应估计和随机效应估计;下同。
由于相关变量之间存在面板协整关系,本文直接基于模型(1)对FDI影响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的效果进行估计。估计前,将根据Hausman检验值,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固定效应或随机效应估计选择。省区层面的具体估计结果见表2。其中,方程1-2、3-4、5-6、7-8分别是以reg_w、reg_a、reg_s、reg_i表示环境规制的估计;方程1、3、5、7是采用当期解释变量的估计,方程2、4、6、8是采用滞后一期解释变量的估计*对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进行估计前,本文基于模型(1)对相关变量做了面板协整检验;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相关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关系。。整体来看,滞后一期的估计结果更加显著,说明对解释变量进行滞后处理的必要性。人均收入影响方面,除方程7-8外,lney估计系数均为正值,(lney)2系数均为负值,且在统计上比较显著。这与本文理论假设相反,但考虑到reg_w、reg_a、reg_s更多地放映了治污处理环境规制时,这一冲突便可化解。随着各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增长将为当地提供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支持来改善工业污染治理,但伴随经济增长,工业治污技术、生产模式改造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发展瓶颈,当达到这一瓶颈时,经济增长可能更多地增加污染处理压力,甚至可能降低污染处理效率。方程7-8中,lney、(lney)2系数则分别为负、正,且剔除内生性的估计结果比较显著,这表明,环境规制强度伴随经济发展,呈现出U型变化态势,这与Cole等的估计基本一致。这是因为,reg_i是反映了治污投资力度的环境规制,而当前国内工业治污投资相当一部分是政府或者政府配套投资的结果,地方经济发展初期,政府环保意识或财政能力都不足以支撑较多的治污投入,而当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环保压力增大和政府财力的提升都将增加工业治污投资。产业结构影响方面,方程1-6中,s估计系数均为正值,且比较显著,这表明,地区工业发展有利于当地治污处理规制的提升。这可能是,工业经济发展有利于当地企业或政府规模化、规范化的治污设施运作和治污技术推广,提升其工业污染处理规制,而s对reg_i的影响方向却不一致,且不甚显著,说明第二产业占比的增加可能的确影响到了当地政府的环境投资规制。
FDI影响方面,方程1-2、5-6中,FDI的估计系数为正,且在统计上十分显著,这与Cole等的估计类似,表明FDI显著提升了省区的工业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制水平。而且,由于reg_w、reg_s更多地放映了工业污染技术处理的环境规制,这可能是,FDI通过环境技术溢出提升了地区工业污染治理效率,进而推动地区污染物处理规制的提升。但方程3-4中,FDI的估计系数虽为正值,但统计上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说明,FDI对工业二氧化硫处理规制的积极影响并不明显。通过对后文35个工业行业FDI进入度的比较发现,2011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特别多的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等FDI进入水平仅为行业的10%左右,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25%,并不利于行业内FDI环境技术溢出的充分发生,从而使得其统计上可能并不显著。方程7-8中,FDI对reg_i的估计系数虽为正值,但同样也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FDI工业企业的增加虽然有利于当地政府和企业增加环境治理投资,但由于FDI企业(尤其是非港澳台的FDI企业)对当地政府环境(投资)政策的积极影响可能并不显著,致使其对工业环境投资规制的积极影响并不显著。
四、行业层面的研究
省区层面,通过比较FDI对不同环境规制指标的影响发现,FDI对我国工业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工业污染技术处理方面,一定程度推进了现有研究。但省区研究也存在一定缺憾:第一,省区研究虽然间接证实了FDI主要通过技术溢出提升工业环境规制,但不同技术溢出渠道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有待深入研究。第二,中国各工业行业在生产模式、技术水平、外资进入水平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此种差异是否会对FDI的环境规制效应产生影响,也有待进一步分析。为此,本文选择我国35个工业行业作为研究对象,继续深入考察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以期弥补以上不足。
(一)不同FDI技术溢出影响的比较
1.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工业行业环境规制的实证研究也比较少,本文借鉴张学刚、代迪尔和李子豪等学者的思路,构建行业层面的计量模型如下:
REGi,t=φi+λt+χ1Yi,t+χ2RDi,t+χ3SCi,t+χ4FDIi,t+μi,t
(2)
其中,i、t分别表示行业、年份,φi、λt分别表示行业和时间效应的影响,REG表示行业环境规制水平,Y为行业生产规模,RD为行业研发水平,SC为行业企业规模,FDI为行业外资水平,μ表示随机扰动项。
地区层面的研究表明,FDI对工业污染物处理规制具有比较显著的影响。行业层面的环境规制指标同样选取各工业行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二氧化硫去除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来表示环境规制,分别用REG_W、REG_A、REG_S表示。
随着工业产值增加,污染排放也会有所增加,从而对行业污染处理规制产生直接影响[8-9]。所以,本文将行业规模引入模型(2),具体用各行业工业总产值(Y)表示。
由于行业层面的污染处理规制指标更多地放映了行业治污技术的变化,而研发投入是我国工业环境技术提升的重要途径,有必要将行业研发投入因素引入模型(2),具体用各行业单位科技活动人员的科技活动内部支出来表示RD。
Fisher-Vanden等[20]的研究表明,企业规模是影响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李子豪和刘辉煌的研究也证实了行业企业规模对行业污染排放效率的显著影响。因此,本文把行业企业规模引入模型(2),具体用行业企业的平均生产总值表示SC。
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已为地区研究所证实,且FDI可能主要通过技术溢出对工业环境规制产生影响。因此,借鉴多数行业研究的做法,本文用各行业FDI企业产出占行业总产出比重(FDI)表示行业外资水平。另一方面,借鉴陈媛媛和李坤望[21]、李子豪和刘辉煌的做法,分别用行业FDI企业职工占行业职工的比重(FDI_p)和FDI企业销售占行业销售的比重(FDI_s)来表示FDI技术溢出;其中,FDI_p反映了FDI人员流动技术溢出影响,FDI_s则代表了行业竞争、示范技术溢出影响。
计量估计时,考虑到Y、RD、SC和FDI、FDI_p、FDI_s等指标也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以及省区计量估计时滞后处理的良好效果,行业层面估计也采用相关变量的滞后一期变量作为模型(2)的解释变量。
数据方面,基于数据可得性和一致性,行业层面的研究对象为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木材和竹材采运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和“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等在内的35个工业行业,研究期间为2002-2011年。所有涉及到价格的指标,也均采用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为2000年不变值。
2.估计结果与分析
表3反映了行业层面的估计*估计前,本文对行业变量进行了面板单位根检验,发现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故直接进行计量估计。。方程9、10、11分别是以REG_W、REG_A、REG_S为被解释变量,以FDI为解释变量的估计,考察FDI本身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方程12、13、14、15是分别以REG_W、REG_S为被解释变量,以FDI_p、FDI_s为解释变量,主要考察FDI不同技术溢出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由于地区和行业研究中,FDI对二氧化硫处理规制的影响均不显著,分渠道估计时并未对其进行相应分析。。
由表3可知,方程9-12中,lnY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这与代迪尔和李子豪的估计类似,此结果也一定程度上与省区层面s的估计系数相呼应。此结果表明,行业产出的扩大提升了行业治污效率。这是因为,伴随工业行业产出规模的扩大,工业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治污人员、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规模效应更容易发挥,从而使得治污效率有所提升。lnRD的估计系数为正值,且统计上比较显著,这符合本文的理论预期,也与Fisher-Vanden等基于企业层面的研究结果类似,说明工业行业研发投入增加能够显著提升治污技术、污染处理规制水平。lnSC估计系数显著为正,与理论预期相符,这表明,工业企业规模扩大可能更好地发挥了治污技术推广和设施应用的规模效应,从而有利于实际污染处理规制效果的提升[22]。FDI影响方面,其估计系数均为正值,但方程2(REG_A为解释变量时)FDI的系数并不显著,这与地区层面估计结果类似,表明FDI对不同类型污染物处理的环境规制存在一定差异,而且,此结果与省区层面的估计相符,也说明了本文估计结果的稳健性。
表3 不同FDI技术溢出影响的比较
方程12-15中,lnY、lnRD和lnSC的估计结果与方程1、3的估计结果基本一致,不再赘述。本文重点考察FDI_p、FDI_s两种FDI技术溢出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差异。可以发现,FDI_s估计系数显著为正,FDI_p系数则在统计上很不显著,且方向也不甚一致,这与陈媛媛和李坤望的估计类似。这说明,FDI主要通过竞争、示范效应的环境技术溢出来提升工业行业环境规制,而人员流动效应的环境技术溢出影响则很不确定。这可能是,由于在华FDI企业在薪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诸多优势,员工向内资企业流动所产生的环境技术溢出可能并不容易发生。而且,由于行业治污技术更多是全流程的生产管理、配套设施和技术研发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FDI向行业内企业的示范或者竞争效应更容易促进整个行业污染处理规制水平的提升。
(二)门槛效应的估计与分析
1.门槛机制与方法说明
以上研究综合表明,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主要通过FDI技术溢出产生。但是,现有FDI技术溢出的诸多研究表明,FDI对工业行业技术溢出的影响并非单调线性影响,可能会随着工业行业自身条件的变化而存在门槛效应。如黄凌云等[23]、杨红丽和陈钊[24]的研究表明,只有FDI进入行业的吸收能力(研发投入)达到一定水平后,FDI的技术溢出才能比较有效地显现。沈坤荣和孙文杰[25]、钟昌标等[26]的研究表明,FDI技术溢出的产生可能就存在一定的FDI进入度门槛效应,当FDI行业进入度过低或过高时,均不利于FDI技术溢出的产生;只有当FDI进入水平适中时,FDI技术溢出才能有效产生。因此,当FDI技术溢出的研发投入和FDI进入度门槛存在时,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可能会受到以上门槛机制作用而有所不同。
为考察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可能存在的门槛效应,本文在模型(2)的基础上,借鉴Hansen[27]的门槛面板估计方法,构建FDI对工业环境规制影响的分段函数模型如下:
REGi,t=ci+ft+φ1Yi,t+φ2RDi,t+φ3SCi,t+φ4FDIi,tIi,t(th≤γ)+φ5FDIi,tIi,t(th>γ)+σi,t
(3)
其中,φ表示变量估计系数,γ为需要估计的门槛值,即不同的RD或FDI水平;I(•)为指示函数。式(3)为单门槛假设下的模型,多门槛模型可以由此扩展得到。
门槛估计需要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估计门槛值γ和重要考察变量FDI的参数;二是对门槛估计值进行相应检验。其中,门槛值γ和变量FDI是通过最小化假定门槛数下普通最小二乘估计残差得到之后,则需对门槛效应显著性和门槛值置信区间进行建议估计。
2.门槛估计结果分析
表4给出了分别以REG_W、REG_S为被解释变量,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研发投入(RD)、外资进入度(FDI)门槛效应估计结果*受版面限制,作者不再给出相应门槛效应F检验和门槛值置信区间估计表;考虑到FDI对REG A的影响并不显著,作者不再将REG A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门槛效应估计。。其中,方程16、17是RD门槛的估计,方程18、19是FDI门槛的估计。由表可知,lnY、lnRD、lnSC与表3估计结果基本一致,不再赘述;表4重点考察不同RD、FDI水平时FDI估计系数差异。由方程16-17可知,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存在显著的研发投入(RD)门槛效应:当RD≤12.46或RD≤10.18时,FDI系数为负值;当12.46
3.扩展分析
由表4的门槛估计可知,当工业行业至少RD>10.18或FDI>18.10时,FDI才能比较有效地提升该行业环境规制。本文以此为标准,将RD>10.18
表4 研发投入、外资进入度的门槛效应估计
和FDI>18.10的工业行业定义为高研发投入和高外资进入度行业,将RD≤10.18和FDI≤18.10的工业行业定义为低研发投入和低外资进入度行业。以此为标准,表5给出了2011年35个工业行业的分类。由表可知,2011年,仅有7个行业属于低研发投入行业,12个行业属于低外资进入行业。这表明,在研发投入和外资进入度门槛效应作用下,FDI对多数工业行业环境规制有积极影响,这也与本文实证估计相符。但对相关行业进一步分析发现,低研发投入行业中的“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以及低外资进入度的“煤炭开采和洗涤业”、相关金属和非金属采选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以及相关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均属产生大量工业“三废”的生产行业,提升此类行业的研发投入力度,引进外资以促进生产绿色转型,对工业行业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表5 2011年35个行业研发投入、外资进入度分类
五、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基于2002-2011年我国28个省级地区和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分别采用外商投资、工业环境规制指标,本文较为系统地考察了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研究表明,从影响效应来看,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提升具有显著积极影响。从FDI的影响差异来看,FDI对工业环境规制的提升更多反映在治污处理规制方面,对治污投资规制的提升作用并不明显;而且,相比人员流动效应的技术溢出,FDI示范、竞争效应的技术溢出更加显著。FDI对环境规制的门槛效应研究表明,只有工业行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外资进入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FDI才能有效地提升工业环境规制水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长期存在的FDI“污染天堂”和“污染光环”效应的矛盾。其他因素方面,地区经济增长短期内提升了污染处理规制却降低了治污投资规制,长期的影响则相反;第二产业增长当前并未增加污染处理的规制压力,对治污投资规制的影响则很不确定;同时,工业行业研发投入增加、企业规模扩大均有利于行业污染处理规制的提升。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认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值得考虑:
第一,转变经济发展观念,健全工业环保法律体系,切实降低工业污染水平。由于经济增长期内将降低工业环境治理规制,FDI对工业治污投资规制的积极影响也并不明显。这就要求,地方政府要彻底转变“唯GDP是从”的发展观念,充分认识环境资源的重要性和工业污染治理的严峻性,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的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同时,通过政策制度设计、市场激励等多种手段调动内外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地方政府也要大力推进环保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工业企业的违法成本,有效降低工业环境污染水平。
第二,加大外资引进和环保监督力度,充分利用FDI企业技术溢出提升工业环境治理。由于FDI企业更多是通过技术溢出来提升工业环境规制,较低的FDI进入度不利于FDI环境技术溢出发生,且相当一部分高污染行业外资进入度普遍偏低。这意味着,地方政府要继续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引国外投资者进入污染治理亟待加强的行业,鼓励外资企业进行环保研发和投资。同时,大力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积极设计污染监督制度,创新激励体系和产业政策,鼓励国内企业通过FDI技术溢出提升工业环境治理水平。
第三,加强工业环保执法,统筹地区发展规划,构建绿色工业产业体系。由于第二产业发展对工业环境处理规制虽无较大压力,但对污染投资规制的积极影响并不明显。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工业环境法规执行力度,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坚决排除对工业环保执法活动的干预,确保环保立法切实深入贯彻执行。同时,统筹设计产业发展、企业布局和环境治理的相关规划,积极发展适应本地污染治理水平的工业企业和产业集群,构建绿色工业产业体系。
第四,加大工业行业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水平。研究表明,研发投入增加显著提升了工业环境污染处理规制,只有工业行业研发投入达到较高水平时,FDI才能有效提升工业环境规制,且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行业研发投入力度偏低。这就意味着,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继续积极贯彻“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加大政府对工业环保研发投入,促进工业环保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提高工业环保科学技术水平。同时综合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工业企业自身加大环境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工业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配套工业行业的发展,切实降低工业生产的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工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有效减少工业污染排放强度和总量。
第五,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民众和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实现工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转型。研究表明,工业行业中企业规模的扩大能有效提升工业环境治理水平。这就意味着,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全面化解过剩和落后产能,推进“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工业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和生产集中,坚决“关停并转”治污能力严重滞后的小型企业。同时加强相关环保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普通民众维护合理环保权益,增强工业企业遵守环保法规的法制意识,构建社会外在环保压力与企业内在环保动力并重的工业环保治理新格局,促使工业企业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工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转型。
第六,强化政府环境治理监管,加大环保投资投入力度,坚决惩治环保领域腐败问题,提升政府环境投资效率。研究表明,经济增长短期内将直接带来工业环境规制投资的下降,长期内经济增长对环保投资的提升作用也不明显。这就意味着,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切实承担起《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强化环境治理监管;加大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财政投入,提高环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坚决查处环保领域腐败问题,从制度上构建环保领域资金防火墙,保障排污费等环境监管收入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七,积极引入并保障新闻媒体的环保监督职能,发挥媒体舆论监督、宣传教育功能。由于经济增长、工业生产扩大对环境规制的提升作用相对有限,政府环境规制也难免存在各种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入新闻媒体监督十分必要。这意味着,媒体应当充分行使其“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的权利,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披露各类工业环境污染违法事件,增强对涉事企业的震慑力;加强对工业环境污染的政府问责和事后制度完善,推动政府工业环境治理的有效提升;积极传播生态理念,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督意识,带动公众积极参与工业环保监督治理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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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辛城)
How Does FDI Influence China’s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WANG Hong-qing
(InternationalEconomicsandTradeSchool,HenanUniversityofEconomicsandLaw,
Zhengzhou450046,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panel data from 28 provinces during 2002-2011,35 industrial sectors during 2002-2011,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impacts of FDI on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empirically.Research from the provinces show that,FDI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the positive impact is mainly reflected in pollution treatment,the impact on pollution control investment is not obvious.Research from industrial show that,there is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mpacts of FDI on various pollution regulation indexes;moreover,through FDI spillover channels,the positive impacts from competitive effects,demonstration effects are more significant than the impacts from mobility effects;only industries’ R&D investment,while foreign investment degree reaches a high level,the positive impact of FDI on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will be relatively significant.Therefore,how to optimize the utiliza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order to enhance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s a important issue in our future foreign investment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Key words: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province experience;industry experience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15)07-0170-12
作者简介:王洪庆(1974-),男,河南武陟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产业经济。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工贸易、劳动力流动与城乡差距对收入差距影响的机制研究”(12BJL025)。
收稿日期:2014-11-08修回日期:201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