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夷坚志》看南宋皖江地区民间信仰

2015-12-17陈思瑞李梦圆

关键词:南宋民间信仰

陈思瑞, 李梦圆

(安徽大学历史系, 安徽 合肥 230039)



从《夷坚志》看南宋皖江地区民间信仰

陈思瑞, 李梦圆

(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230039)

摘要:《夷坚志》中关于宋代皖江地区的故事约百余则,反映了这一时期皖江地区佛教、祠神、道教、灵鬼等民间信仰的基本情况,亦可以从中发掘信仰来源以及地域性的特点。

关键词:《夷坚志》;南宋;皖江地区;民间信仰

民间信仰研究是近年来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热门话题。这种研究改变了过去只注重上层信仰研究,忽略基层民众信仰的情况,代表性论著如戴安德《宋代的社会与超自然力》,皮庆生《他乡之神——宋代张王信仰传播研究》等。对于皖江地区信仰的研究,学者们往往侧重明清以及近现代,对于宋代研究较为薄弱。志怪小说《夷坚志》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气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宋代虽云崇儒,并容释道,而信仰本根夙在巫鬼,诸书大都偏重事状,少所铺叙,与稽神录略同,顾夷坚志独以著者之名与卷帙之多称于世。”[1]宋代的社会环境导致市井社会中的平民阶层热衷于宗教信仰。《夷坚志》保留了大量关于宋代信仰的材料,可以从中发掘南宋皖江地区民间信仰之端倪。

一、佛教信仰

因统治者的倡导,佛教在宋代广为流行,民间的佛教信仰活动非常活跃。人们认为信仰佛教可以带来善果,普通民众通过放生吃素、念经拜佛、广作法事等方式来表达对佛教的信仰。

(一)因果报应

《夷坚志》序言:“故知忠孝节义之有报,则人伦笃矣;知杀生之有报,则暴珍弭矣;知冤对之有报,则世仇解矣;知贪谋之有报,则并吞者惕矣;知功名之前定,则奔竞者息矣”。[2]1883在《夷坚志》中,因果报应的故事非常多,如因孝得福、因贪得祸等等。

《夷坚支乙》卷八《汤显祖》记载,池州石埭汤显祖因不敬神灵“与神分宾主抗礼对酌”,导致“是夜暴风欻起,山水湓溢,县治渰浸七八尺,至于卧床之下,文书笼箧,大半入水”,后得知因“慢神之咎”[2]853。《夷坚乙志》卷十六《何村公案》记载,宣州秦棣曾“执三人,取麻絙通缠其体,自肩至足,然后各杖之百,及解索,三人者皆死。”因“棣兄方据相位,无人敢言”。后来“杨原仲为守,白日见数人驱一囚,杻械琅珰至阶下,一人前曰:‘要何村公案照用。’杨初至官,固不知事缘由所起,方审之,已不见。呼吏告以故,吏曰:‘此必秦待制时富民酒狱也。’抱成案来,杨阅实大骇,趣书史端楷录竟,买冥钱十万同焚之。”[2]323佛教提倡因果报应,《涅槃经》:“业有三报,一现报,现作善恶之报,现受苦乐之报;二生报,或前生作业今生报,或今生作业来生报;三速报,眼前作业,目下受报。”因果报应是中国的传统迷信观念,《淮南子》提出:“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3]佛教传入中国后,“因果报应”与中国观念相结合,成为时人的民间信仰。

《夷坚三志己》卷三《倪彦忠马》记载,池州青阳贾人倪彦忠酒醉后因“岸滑失脚”而“坠于深处,昏醉不能上”,后被一马“尽力拽出之,倪得不溺死”。接着马吐人语:“倪廿二郎是我前世之父,我顽狠不孝,多毁骂父母,作畜生,故受罚为异类,且只在尔家。恰因垂缰救父,已偿债。”[2]1321因为毁骂父母,遭到报应,变化为畜生。畜生道为佛教六道轮回之一,佛教认为行恶者必坠入畜生道。类似故事还有很多,比如《夷坚乙志》卷十五《宣城冤梦》记载,李南金曾在宣州大牢里用计杀死“重囚四人”,后李南金“梦身在宣城,逢四人于路……便取大铁盆覆我,故不能出声。非叔见救,真以魇死矣”[2]310。《夷坚三志己》卷四《燕仆曹一》记载,舒州民燕五之仆曹一因曾“经过连州,见有十二商客,所赍颇厚,因诈作提茶人,就山冈上倾茶与吃,而和药于中,皆困倒不醒,即杀之。而拣取金银北还。”后被“外有十数人敲门,称来就曹一索命”。《夷坚志补》卷三《赵善弌梦警》也说,池州人善弌因“椎牛”而 “被追到冥府”[2]1572。这些故事恰好印证了佛教的因果报应说。

(二)修佛得福

在宋代民间佛教信仰中,认为念诵佛经会获得保佑。《夷坚甲志》卷十四《建德妖鬼》记载,祈门汪氏子自番阳如池州,路上被“数人突出执之。行十里许,至深山古庙中,反缚于柱”[2]126,将要被“杀人祭鬼”,后因“习大悲咒,至是但默诵乞灵”得免。《夷坚三志》辛卷九《郭二还魂》记载,池州人郭二因平时爱吃蛤蜊而被“贫悴着白布衫小辈可万人,争前索命”。但是因“在生之时,见汝逐日敲磬,称诵佛名”[2]1456,后得免此难。“经”据称出自佛祖,如《金刚经》、《法华经》等,民众认为通过读经可以解灾求福或者修成正果。

《夷坚甲志》卷十四《芜湖储尉》记载,“建炎间,太平州寇陆德叛,烧劫居民,杀害官吏。芜湖尉储生,窜避不及,为贼党缚去,德自临斩之。已脱衣搦坐,德见其顶有毫光三道出现,乃释之,且令主邑事,付以仓库。后盗平,用此策勋改京官。宣城僧祖胜云:‘储尉每日诵《圆觉经》一部,观世音菩萨千声,率以为常,以故获果报,得免横逆。’”[2]123又《夷坚丙志》卷七《利国圩工》记载:“政和中,太平州修利国圩,工徒甚众。忽有鸦千数,噪集于别埂之傍。主役者异之,使人验视,乃一役夫已毙,而鸦衔土以覆之,蔽瘗几半。又令启土,于死者胸臆间得小卷轴,乃《金刚经》也。众莫不敬叹,为徙诸高原,殓而葬之。旧事多有此比者。”[2]423《金刚经》是禅宗的经典。自唐以来,禅宗发展极为迅速,《金刚经》自然也成为普通信佛者信奉的主要经书之一。

此外,不仅人类敬奉神佛、念诵佛经可以得到菩萨和佛祖的保佑,畜生倾听佛经也会受到佛祖的保佑,《夷坚支庚》卷二《天柱雉儿行》记载了舒州皖公山天柱寺一野雉,因每日倾听崇惠禅师讲《法华经》,“得免禽身,今托生山下农家作男子”[2]1144。

二、民间祠神信仰

宋代祠神崇拜盛行,皖江地区有五通神信仰、蜂王祠信仰、乌江项王庙信仰等等。

“五通神”,又叫“五猖神”,是横行乡野、喜欢淫人妻女的妖怪、孤魂的通称,但是民众祀之是为免患得福,把其当作财神。《夷坚支癸》卷三《独脚五通》记载,舒州宿松县居民吴十郎因信奉五神通致“资业顿起,殆且巨万”[2]128。《夷坚志补》卷十五《李五七事神》记载,池州建德县李五七“谒婺源五侯庙,拈八日香,十五日还家。是晚门外金鼓喧訇,旌旗焕赫,绣衫花帽者百余辈呵导继来。最后一贵人,服王者之衣,执紫丝鞭,跨马直入,至厅阶而下,坐于正席。一混良贱悉见之,知其为神,列拜拱问曰:‘敢问大王为何处灵祇?’笑曰:‘汝乃不识邪?吾即婺源灵顺庙五显宫太尉也。’”[2]1692此则故事印证了五通神信仰。

除“五通神”信仰外,还有《夷坚支乙》卷五《南陵蜂王》提到的蜂王信仰:“宣州南陵县旧有蜂王祠,莫知所起,巫祝因以鼓众,谓为至灵,里俗奉祀甚谨。既立庙,又崇饰龛堂贮之,遇时节嬉游,必迎以出。绍兴初,临安钱谠为县宰,到官未久,因闵雨有祈,吏民启曰:‘此神可恃。’乃为具仪导入县治,才升厅,钱焚香致敬,望其中无他像设,独一蜂,大如拳,飞走自若。钱素习行天心正法,知为怪妄,于是大声语之曰:‘尔为蠢蠢小虫,当安窟穴,那得凭托妖祟,受人血!食吾今与汝约,此日之事,理无两全,尔实有灵,宜即出螫我,虽死不惮。茍为不然,当焚尔作灰,以洗愚俗。’语毕,蜂如不闻。钱固已蓄干荻,命积于庭下,紧闭龛戸,舁出加爇,蜂在内喧咆撞突,声音哀怨,顷之煨烬无余,遂并火其庙,邑人自是不敢复言。”[2]830妖蜂“托妖祟,受人血”和上文提到的“五通神”一样,被人祭祀,“谓为至灵”。

《夷坚三志辛》卷八《杜默谒项王》记载:“和州士人杜默过乌江入谒项王庙,大声语曰:‘大王,有相亏者!英雄如大王,而不能得天下;文章如杜默,而进取不得官,好亏我。’语毕,又大恸,泪如迸泉。庙祝畏其必获罪,强扶以下,掖之而出,犹回首长叹,不能自释。祝秉烛检视,神像垂泪亦未已。”[2]1446此则故事反映了宋代皖江地区的淫祠信仰。

宋代民间淫祠的发展导致了很多负面影响,《朱子语类》卷三《鬼神》说:“风俗尚鬼。如新安等处,朝夕如在鬼窟。某亦番归乡里,有所谓五通庙,最灵怪。众人捧拥,谓祸福立见。”[4]宋代民间淫祠的发展也会导致杀人祭鬼。如《夷坚甲志》卷十四《建德妖鬼》中提到:祈门汪氏子自番阳如池州,路上被“数人突出执之。行十里许,至深山古庙中,反缚于柱。”将要被“杀人祭鬼”[2]126。宋代民间杀人祭鬼的背后是市井中功利性的风气所致。同时宋代“祠神”被赋予功利化的意义,神圣性大大削弱,变成一种“神”与“人”可以互相交易的“信仰”。这种变化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三、道教信仰

道教信仰是皖江地区民间信仰的主要内容之一。《夷坚支癸》卷九《东流道人》记载,池州东流县少年赌博时与一道人发生争执,道人“殴两人背各一拳。登时气绝,摇撼不醒”,后“至夜,尸忽作声蹶起”,并死而复生[2]1292,显示道人法力之无穷。又《夷坚志补》卷十三《燕道人》记载,燕道人静海县燕道人曾施法去“池州自濯衣”而“颇知其异”[2]1671。

《夷坚支癸》卷四《琴高先生》记载,福州林錞学士曾在梦中见一道人“衣冠高古,风采乃洁”,并且受到“承教”,后“为宁国府泾县宰,因检按水潦,遍行乡疃。入小庙,望居中神像,与昔年所梦道人略无少异”[2]1249。从文本中可以看出,“道人”不仅穿着打扮“风采乃洁”,亦神通广大。林錞学士受到“道人”的承教而为宁国府泾县宰,反映出宋代士大夫与道人之联系,士大夫对道教的预卜之术有着相当程度的信任。像这类的故事还有很多,如《红象卦影》(甲志卷第十)、《张彦泽遁甲》(甲志卷第二)等等。此外,从上文一小庙中的道人竟然与“昔年所梦道人略无少异”,亦可以证明上文所提到的宋代民间的淫祠得到充分的发展。《归田录》卷二:“世俗传讹,惟祠庙之名为甚。今都城西崇化坊显圣寺者,本名蒲池寺,……余尝过小孤山,庙像乃一妇人,而敕额为圣母庙,岂止俚俗之缪哉。”[5]宋代民间淫祠的发展已成病态。

在当时技术条件下,一些疑难杂症,医生也是束手无策。在此情况下,许多普通百姓和士大夫都将求助对象转向道教,希望道教的丹术、方术能够医治病痛。《夷坚支癸》卷九《芜湖项氏子》记载,芜湖江公忠“八九岁时,恶疮生于臂肘,更外科医十辈,疗之弗效”。到后来他“遇一道人,阔口多须,身长七尺。父讶其异,迎揖之。道人驻立,凝目视病子曰:‘何不教服四物汤?’前执儿手,嘘呵按熨。父将邀入饮之酒,固辞,翻然而去。父用所戒,即治此药服之。越三年,疮如初,然药不辍于口。方春日,户外杨柳枝方新成行,一鸟鸣于其上。儿望之甚喜,锐欲取之,而高不可升。此念才起,遽觉身轻乎羽,已柳梢。”[2]1291《夷坚志》中的道教人物很多都担负起了治病救人的工作。在当时社会中,用道教的修炼方法治病是很常见的事情。

四、灵鬼信仰

《夷坚支戊》卷三《池州白衣男子》记载:“李妙者,池州娼女也。淳熙六年,有白衣男子诣其家,饮酒托宿,相得甚欢。踰三月久,妙以母之旨,从之求物。男子曰:‘诺,我今还家取之,明日持与汝。’妙使其仆雍吉随以往,男子拒之,曰:‘吾来此多日,家间不知,弗欲道所向。若雍吉偕行,恐事泄,于我不便。’妙子母意其托辞,竟令尾其后。迤逦出郭西门,至木下三郎庙前,谓雍曰:‘可回头,有亲家叫汝。’雍反顾,则无人焉。复前视之,但见大白蛇,望茅冈疾趋。骇颤欲仆,归以告妙。妙与雍皆大病,期年乃愈。而妙颜色萎悴,不复类曩时。郡为落籍,许自便。后鬻于染肆为妾。”[2]1071大白蛇竟能化为人形,并且诣女子家“饮酒托宿,相得甚欢。踰三月久”,反映了中国古代灵鬼作祟的传统信仰。

《夷坚丙志》卷十二《紫竹园女》记载:“隆兴二年,舒州怀宁县主簿章裕之官。仆顾超夜宿书轩,见一女子着绿衣裳,诉云:‘为母叱逐,无所归,知尔独处,故来相就。’问所居,曰:‘在城南紫竹园。’遂共寝。才数夕,超恍惚如痴,貌瘦力乏。裕怪而诘之,以实告。裕曰:‘必妖物也,将害汝。俟今夜至此,宜执之而大呼,吾当往眂。’及至,超持其袖,呼有鬼,女奋身绝袖而窜。举灯照之,乃巴蕉叶也。先是,轩外紫竹满园中,巴蕉一丛甚大,曩亦尝为怪。裕命芟除之,血津津然,并竹亦伐去,且逐超归。超自此厌厌不乐,竟抱疾死。”[2]464紫竹园中一“巴蕉”化为人形,呼应了上文灵鬼作祟的信仰,不仅是动物可以化为人形,植物也是如此。同时,故事中的顾超与妖女共寝后,“恍惚如痴,貌瘦力乏”。这表现出一种与灵鬼接触可以使人患病的古典观念。

此外,《夷坚三志己》卷三《建德茅屋女》、《夷坚丙志》卷十六《秦昌龄》等篇也都印证了上文提到了灵鬼信仰,在此不复赘说。

五、其它信仰

(一)祖先信仰

祖先崇拜是华夏文化的重要特征,也被儒家充分吸收进自己的理论体系之中,祖先崇拜实际上与宗法制社会密切相关。这些观念、法礼在皖江地区也有所体现。

《夷坚乙志》卷六《杳氏村祖》记载,赣州光孝首坐僧普瑞“尝附江州通判船过池州,泊村岸,闻岸上人相呼参祖烧香者,瑞往随之。见百千人憧憧往来,有屋可三间,堂内饰小室,如人家供佛处。翁媪二人,各长三尺,秃发,脑后一髻绝小,以绵衣衾拥下体,唯露头面,兀然如土木。但眼能动,有笑容,人持香灯酌酒以供。瑞还,具语通判君,即尽室往谒。享以钱烛茶酒,撮绵作小包,蘸酒置二老口,亦伸舌舐之。或引手摸其胸乳,皮皆傅骨,不知几百岁。其人云,一村皆姓杳,此二老为村祖云。”[2]232从祭祀的“翁媪二人”亦可见安徽宗族文化的脉络。

(二)梦占信仰

中国传统文化极为重视人的梦境,梦的神秘性与相关产物也非常耐人寻味。《史记·外戚世家》记载:“汉王心惨然,怜薄姬,是日召而幸之。薄姬曰: ‘昨暮夜妾梦苍龙据吾腹。'高帝曰: ‘此贵征也,吾为女遂成之。'一幸生男,是为代王。其后薄姬希见高祖。”[6]材料表明梦的预兆性信仰是中国自古就有的,在《夷坚志》中也有大量梦境的记载。

《夷坚甲志》卷九《张琦使臣梦》记载:“左武大夫荣州刺史张琦,绍兴十六年,自建康解军职,为江东兵钤,驻饶州,三年而病。琦有田在池州建德县,命使臣掌之。是岁,使臣梦黄衣数人,持一朱书漆牌云:‘摄饶州钤辖张琦,潭州长沙知县赵伯某。’既寤,意谓琦被召命,诣鄱阳庆之,琦病已笃,不得见。家人恐其梦不祥,不敢言。而琦数询其子云:‘赵知县到未?’子谓病中谵语,不敢对。凡月余,果有赵君者,罢长沙县,归至饶,泊城下,卒于舟中。琦登时亦死。”[2]80材料指出,使臣梦境中的黄衣人具有提前预知的能力,可以提前判定人的生死。上文《宣城冤梦》中提到李南金曾在宣州大牢里用计杀死“重囚四人”,后“夜中惊魇,叔呼之不应,撼之数十,但喉中介介作声。叔走出,唤邻室人,并力叫呼,良久乃醒”[2]310,这也是印证了梦中鬼魂的再现。《夷坚志补》卷三《赵善弌梦警》记载,池州人因“椎牛”而“尝梦被追到冥府”[2]1572。通过梦警可以让行恶的人提前警醒,所以梦境也是体现民间信仰的重要形式。

六、结语

《夷坚志》中士农工商诸色人等,为着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各色目的,求神兴祀,最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生活和心态,其功利性因素亦显而易见。宋代皖江地区民间信仰所具有的功利性,远远改变了人对神信仰所应具有的虔诚敬畏的态度,不再是单纯的宗教信仰,甚至发展成为一种功利互换的平等合作关系。南宋皖江地区民间信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这源于宋代皖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的深刻变化,特别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61.

[2]洪迈.夷坚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1.

[3]何宁.淮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8:2254.

[4]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99:53.

[5]欧阳修.归田录[M].北京:中华书局, 1997:35.

[6]司马迁.史记[M].上海:上海书店,1988:1287.

责任编校:徐希军

中图分类号:B933;K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730(2015)04-0096-04

DOI:10.13757/j.cnki.cn34-1045/c.2015.04.023

作者简介:陈思瑞,男,安徽滁州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李梦圆,女,山西长治人,安徽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

*收稿日期:2015-03-10

网络出版时间:2015-08-20 12:55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34.1045.C.20150820.1255.023.html

猜你喜欢

南宋民间信仰
宋代类书中的博物学世界
浅谈南宋咏史组诗的特点
基于问卷调查的民族高校大学生民间信仰问题调查分析
探析民间信仰作用下的社区公共生活
从服饰表现的视角再议《韩熙载夜宴图》的成画年代
马麟《郊原曳杖图页》与南宋绘画
仡佬族民俗体育文化的历史溯源及民间信仰
犹太与南宋流亡文学的比较分析
遵义仡佬族民间信仰中的伦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