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四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2015-10-26曹传柳唐念东
曹传柳 唐念东
实施“四社”联动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曹传柳 唐念东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2014年,区委、区政府以打造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志愿者(义工)为依托、以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四社”联动机制为抓手,着力打造了服务设施配套、服务队伍健全、服务投入持续加强的社区治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了全区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4年,该区再次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同时该区的幸福街道,兴隆街、大海阳和开源等3个社区也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一、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夯实社区“四社”联动的工作平台。
社区服务设施是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实施“四社”联动,开展社区治理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托,是社区党员和社区居民活动的主要阵地,是社区建设发展的必要前提和物质保障,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因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为了搭建实施社区“四社”联动的工作平台,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上,区委、区政府要求,新建社区全部建成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室、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室和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室;老旧社区通过“一室多用”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社会工作者提供工作场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2014年新建的20处标准化社区,全部建成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室、社区志愿者组织工作室和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室,其余95个老旧社区也通过“一室多用”的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和社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工作场所。如凤凰台街道中台社区为8个社
区社会组织建立了中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工作室,通伸街道西炮台社区为社区“安立盛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大队”提供了活动室,毓璜顶街道大海阳社区为社区医疗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音乐工作者等社会工作者建立了乐医、乐法、乐音等“八乐”工作室。结合“89000”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区委、区政府还将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机构纳入信息系统,与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进行了有效的对接,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机构在社区治理服务方面的作用,促进了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四社”之间的互联互动。通过对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队伍、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居民的信用公示,还提升了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队伍、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居民的服务质量。
二、加强社区社会工作队伍建设,为社区治理服务提供专业的人才
支撑。
为提升社区治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建设。一是严把社区工作者的入口关。区委2014年新出台的《烟台市芝罘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招聘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工作师资格的人员优先录用。如2012年招聘的100名社区工作者,具有注册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工作师资格的人员就达到20名。二是实施了现有社区工作者的“能力提升”工程。区委、区政府依托区委党校,建立了“社区学校”,并将社区工作者培训计划纳入区委党校培训主体班次,每年轮训200多名社区工作者。通过培训,目前全区已有204名社区工作者取得了社会工作师或助理工作师资格。三是利用鲁东大学的社工专业优势扩大社区社会工作的覆盖面。为此,该区与鲁东大学合作,实施了“社工专业大学生进社区实训工程”,为鲁东大学社工专业大学生建立了覆盖全区12个街道的15个实训基地,开发了针对社区的“关爱服刑人员家属”“类家庭”儿童服务等多个服务项目,已先后组织60多名社工专业大学生到社区进行实训,帮助社区开展社会工作。四是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社区记录制度。该区积极倡导社区社会工作者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并对社区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情况进行记录,调动了社区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提升了社区志愿服务的社会工作水平。
三、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社区治理服务培育多元的参与主体。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形成社区共治格局的必然要求,没有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壮大,就不能形成社区多元共治的格局。为推进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创新与发展,区委、区政府注重在培育、发展、壮大和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上下功夫。一是积极培育、发展、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区唱歌、跳舞、书画爱好者等群众自然组成的社会团体,通过民政备案的方式,使他们成为合法的社会组织。二是鼓励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义工)等成立专门的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目前,已有3个社区成立了专门的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如凤凰台街道中台社区成立的社工服务队,通伸街道西炮台社区成立的“安立盛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大队”等。通过成立社工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机构,叫响了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服务品牌,提升了服务质量。三是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组织章程,形成社区社会组织按章办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局面。为保证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区委、区政府还在凤凰台街道中台社区试点成立了中台社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此做法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四是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为此,区委、区政府要求社区在进行社区民主协商时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机构负责人参与,听取并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调动了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工作的积极性。目前,该区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达到200多个,注册社会组织431个,社区志愿者6.4万人。
四、加强社区民主协商,为社区居民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协商平台。
实施社区民主协商是扩大社区居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是保证社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前提和基础。为此,区委、区政府在通伸街道慎礼社区等5个社区开展了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实施了“阳光17议”,“阳光17议”时,居民可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广泛的民主协商。协商会议召开前,一是由社区居委会提前10天发出通知,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二是由社区居委会提前10天发出公告,社区居民根据各自情况自愿参加。开会时,居民可以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平等、自由、公开地对话、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的,定下初步方案,交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审查通过;利益群体之间争论激烈,达不成共识的,交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这种先协商后决策的方式,不仅给百姓提供了一个表达自己想法的平台,也确保了社区居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同时也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奠定了更为广泛的民意基础。社区民主协商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慎礼等5个社区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社区狗患、小棚出租、邻里纠纷、孩子入托上学安全等方面的议题,通过社区党组织,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党员代表、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机构代表开展广泛的“阳光17议”。“阳光17议”实施以来,已先后议事60余件,有50余件形成了初步解决方案,其中50件初步解决方案得到了居民代表会议的审查通过,审查通过的方案,目前已有40余件得到圆满解决,群众满意率达到96%以上。
五、加强社区建设经费保障,推动社区建设持续健康的深入发展。
持续不断的经费保障是社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持续不断的加强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一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费投入。2014年,全区共投入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经费213万余元。二是提高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社区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每户居民每年10元,调高到现在的每户居民每年20元。三是调高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的报酬待遇。2014年,区委、区政府,再次调高了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这是自2006年以来的第6次调整,这次调整后,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达2259元,最高者达2908元,最低涨幅每月400元,同时对获得助理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工作职称补贴也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元、60元调整为现在的每人每月60元、120元,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