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化运营激发慈善超市活力
——关于济宁市、泰安市慈善超市和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的调研报告
2015-10-26孙卫东
孙卫东
以社会化运营激发慈善超市活力
——关于济宁市、泰安市慈善超市和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的调研报告
孙卫东
为进一步了解慈善超市和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情况,研究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方式,探讨与中国邮政集团合作扩大慈善超市覆盖面、进行捐赠衣物再利用的途径,近期,慈善和社会捐助处与中国邮政集团组成调研组赴山东,就济宁市的慈善超市和济宁、泰安两市的邮政便民服务站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思考建议报告如下:
一、济宁市慈善超市建设的成绩和主要做法
济宁市慈善超市的基本模式为:动员社会信誉度高、网点分布广、富有爱心的商业连锁超市和药店等加盟慈善超市,组建慈善超市网络,为低保对象购买生活必需品提供减价优惠,减价优惠部分由民政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支付。目前,低保对象在爱客多超市的16家慈善超市加盟店购买生活必需品享受总金额减免20%的优惠,每人每年累计最高享受优惠额度为150元,年内已有2万人次共享受了商品优惠金额18万元;广联医药的101家门店近期也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低保对象在广联医药购药可享受正常折扣基础上减免20%的优惠。济宁市慈善超市网络运行模式受到低保对象的欢迎,在当地产生了广泛影响,山东省民政厅全文转发了《济宁市慈善超市网络组建工作方案》,《大众日报》《中国社会报》分别专题报道了济宁市慈善超市网络建设做法。在慈善超市建设工作中,济宁有如下的几个关键性步骤:
一是制定规范文件,确立工作规则。济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创新组建慈善超市网络”的要求和措施;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慈善超市网络组建工作方案》;济宁市民政局制定了《济宁市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办法》《慈善超市加盟店管理章程》和《合作协议书》;济宁市慈善总会制定了《捐赠物资评估定价认证办法》。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为济宁慈善超市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确立了规则,有力地促进了慈善超市的健康发展。
二是依靠社会力量,实现互惠多赢。按照“政府实施救助,企业(超市)自愿服务”的原则,济宁市民政局已经动员了117家超市和药店加盟慈善超市,还计划向放心粮油连锁店扩展,这些加盟商户志愿为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提供购物价格减收服务,并借助其销售网络、物流渠道和运营管理优势,直接服务于困难群众。这种“政企合作”的救助平台组建运行模式,不仅减少了政府的运营成本,规避了政府自建慈善超市可能带来的运营风险,还确保了政府资金投入毫不缩水地以价格优惠形式惠及困难群众,实现了救助服务“零成本”。同时,为加盟企业回馈社会、树立形象、扩大客源、谋求发展创造了条件。连锁经营、布点广泛、商品丰富等特点,也为低保对象提供了较大便利和选择空间。
三是打造信息网络,实现供需对接。济宁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建立了慈善超市救助信息平台,研发了慈善超市信息管理系统和结算终端,与有关加盟企业实现信息对接,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短信等形式定期发布救助物品种类、价格以及降价、处理物品的详细情况,为困难群众提供购物指南;为慈善超市加盟店提供救助对象的基本信息,使低保对象的二代身份证变成“超市会员卡”,在结算通道的专用刷卡机上即可验证低保对象身份信息,结算系统进行自动录入并进行优惠处理,既省去了繁琐的身份审核,又保护了救助对象的个人信息。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不仅可以帮助政府采集和整理低保对象的消费情况,便于有的放矢地指导慈善超市加盟店为困难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又便于对加盟商户进行监督,避免商户进行违规操作。
四是加强管理监督,做到取信于民。济宁市民政局推动成立了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济宁市惠民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作为慈善超市加盟店服务协调机构,负责信息平台管理等工作。根据《济宁市慈善超市加盟店管理章程》,与慈善超市加盟店签订规范的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并建立慈善超市运营监督检查机制。慈善超市加盟店需履行保证提供生活物品质量与安全的服务义务,需定期报送有关生活物品种类、价格等信息及减收金额统计报表、凭证等,确保生活物品价格公平公正。慈善超市还实行两个动态管理:受益对象将随着低保资格的取得或取消而及时调整,确保让最困难群众得到购物价格减收服务;慈善超市加盟店实行年审考核制,由于不能履行相关义务、出现价格弄虚作假等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加盟店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确保慈善超市加盟店健康发展。
二、济宁市、泰安市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情况
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集团依托便民店、超市、彩票站、药店、手机销售店等实体,通过加盟形式建立的便民服务站点。本次调研重点考察了在1家城市超市和4家农村超市设立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覆盖范围广。考察的5个邮政便民服务站,都是利用已有的城市社区超市或农村超市加盟建立的。据了解,山东省的城乡都广泛建立了邮政便民服务点,共计5万多个,特别是农村地区,已基本实现一村一站。依托现有实体,邮政便民服务站实现了对区域的广泛覆盖;又因其“载体”原有功能的便民性和对周围群众的“实用性”,增强了对周围群众的吸引力,扩大了对人群的覆盖。
二是服务项目多。邮政便民服务站,能够提供公共事业缴费业务(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等)、票务业务(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旅游景点门票)、三农服务(农资销售、农资配送、科技服务)、助农小额取款(即村民将钱转至店主卡上,店主将现金交给村民)、商品销售(邮品、邮政定制商品)、邮政业务等多项服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便民站,让居民不出村即能办理许多个人事务,方便了群众,得到当地广泛的好评。此外,农资销售、农资配送、商品销售等依托了邮政的物流系统,还节约了成本。据介绍,东平县的邮政便民服务站全年约发放5万笔助农小额取款;新泰市的邮政便民服务站还可以发放低保金。
三是管理精细化。邮政集团对加盟网点有一定的选择标准,设置了加盟条件,而且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加盟,实现了较好的质量控制。所有的服务站都使用邮政集团统一设计的LOGO和VI,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了推介内容。为了实现公共事业缴费和助农小额取款等业务,邮政便民服务站配备了专用的电脑和刷卡机,安装了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联网。
三、思考和建议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借助成熟商业网点推进慈善超市建设
济宁的慈善超市,总的来看,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借助成熟商业网点(包括超市、药店)来运作,而且形成了慈善超市网络。这种做法的好处有三:一是通过“政企合作”的模式,以加盟挂牌的形式,可以降低政府或社区直接建设慈善超市的成本、运营慈善超市的风险,可以给有爱心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机会,实现互利共赢;二是通过选择大型连锁性质的商业网点,扩大了帮扶对象可选商品和服务的范围,可以提高帮扶的质量和效益,布点的广泛性还可以提高对不同区域帮扶对象的公平性;三是通过信息联网,方便了帮扶对象和加盟网点,可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监督质量。因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借助成熟商业网点推进慈善超市建设,是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方式,应继续坚持和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超市建设工作
目前,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次调研,对推进《意见》落实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目前,全国慈善超市大致分为三种运作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型模式,一般为封闭运作,只对帮扶对象开放,一般不采取市场化运作,这是我国慈善超市运作的主要模式;二是市场运作型模式,即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普通的商业超市承办,政府发挥监督和扶持作用;三是社会组织承办型模式,即由社会组织举办慈善超市,一般采取市场化运作,面向社会开放。济宁慈善超市属于市场运作型模式。采取这种方式的地区还有上海、苏州等,本质特点是一样的,细节安排有不同。
首先,市场运作型、社会组织承办型模式的运作成功,证明了《意见》所提社会化运营这个基本方向的正确性,我们应该逐步把慈善超市交给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来运作,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
其次,济宁慈善超市现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在市场运作型模式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比如,慈善超市加盟店未能充分发挥募集款物、志愿服务、慈善宣传等功能。因此,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慈善超市加盟店应当代慈善组织接收捐赠物资、将捐赠物资变现,或向困难群众发放捐赠物资;应当积极引进志愿者组织根据行业特点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应当引导慈善超市加盟店积极开展慈善活动,传播慈善文化;应当鼓励慈善超市加盟店将优惠差价作为捐款捐赠,由慈善组织统一开具捐赠票据,保障其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这些措施已在《意见》中有所体现,当然,也再次证明了我们所提措施的针对性。下一步,如何在加盟或委托经营的市场主体性质的慈善超市上,有效地加载款物募集、志愿服务、慈善宣传等功能,应该成为制定《意见》配套文件的重点。
第三,大家认可的慈善超市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定性定位模糊、募集能力弱、运行成本高、自我经营能力低”等,主要是指政府主导型模式存在的问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的精神,《意见》主要针对的也是政府主导型模式。因此,为落实好《意见》,应进一步着力做好对政府主导型慈善超市的改革和创新;同时,针对三种运行模式的特点和差别,应加强分类指导,分别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三)积极研究推动与邮政集团的合作
探讨与邮政集团的合作,是本次调研的目的之一。要合作共赢,应看清我们缺什么,对方有什么,双方的契合点在哪。
我们当前有两项重要工作,一是慈善超市建设工作,另一是捐赠衣物再利用工作。在这两项工作中,首先,我们缺少网点。全国的慈善超市还不到1万家,基本上分布在城市,农村还属于空白;而捐赠的可用衣物和再生加工产品的消化,农村地区应该是重要“出口”。其次,我们的网点缺少丰富功能。慈善超市目前基本只是发放或低价出售物资,便民利民功能还未拓展。第三,我们缺少物流系统。捐赠物资的运输、调配和再生产品的运输、销售等都需要物流系统的支持。第四,我们缺少统一的信息平台。大部分慈善超市未信息化,只有少量地区实现了区域性的联网。
再看邮政集团有什么。首先,邮政集团有更多的网点。邮政集团在全国现有5万个营业网点,21万个便民服务站;而且便民服务站在农村的布点要好于城市,调研的山东省已基本实现了一村一站。其次,邮政集团的网点功能较为丰富。便民服务站主要依托超市而建,除超市功能外,还有许多项便民服务项目。第三,邮政集团有完善的物流系统。便民服务站售卖的邮品、邮政定制商品(如酒、节能灯等)、三农物资等都是通过邮政物流系统进行配送。第四,邮政集团有统一的信息系统。邮政便民服务站配有电脑等设备,已经实现信息联网。
邮政集团和民政系统都以“服务民生”为重要责任,与民政系统在慈善超市方面合作,还可以扩大其业务范围、提高其客户量,这构成了双方合作的基础,邮政集团也表达了合作的意愿。就民政系统而言,上述的“他有我无”,成为我们探讨与邮政集团合作的必要性。建议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探讨与邮政集团的合作:
一是借助邮政便民服务站在农村扩展慈善超市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功能。探索利用邮政集团建立在超市基础上的便民服务站,积极进行慈善超市在农村地区的布点,扩大慈善超市的服务范围,并研究利用超市商品和便民服务站的加盟经验、邮政便民服务、已配备的电脑设备等,节约慈善超市成本,扩展其服务功能。
二是借助邮政网络做好捐赠衣物综合利用工作。结合废旧纺织品再利用工作,充分利用邮政的物流系统和农村的慈善超市(或邮政便民服务站),进行可用的捐赠二手衣物、再生产品的售卖或发放。
三是尽快开展双方合作试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试点成功是全面推开双方合作的前提。因此,建议选择若干地区,尽快开展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作者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