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2015-10-21张秦华
张秦华
【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结合越来越密切,依托于互联网建立的新型金融模式越来越丰富,本文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实质、产生背景、现状三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阐述,并分析了四种较为普遍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金融模式 模式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实质
现今各界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精准定义还有较大分歧,主要分为两种:一种定义为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另一种定位为一类非传统的新的金融模式。本文所确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范畴是超越上述任何一种定义。
就金融的本质而言,金融能为供方和需方的交易产生资金流通,且这种流通必然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在广义上来看,金融包括货币的发行、兑换、结算等一系列和资金流通有关的行为,按资金存在受让方与出让方的流通方式可以分成以债券市场与股票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与以银行借贷为代表的简介融资。一旦资金的出让方或受让方需要通过中介来协商资金流通的一系列事情时,中介机构就能利用两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来操作金融相关业务,从而取得收益,银行的存贷差就是一种明显的例子。
所以,互联网金融模式所从事的还是金融业务的范畴,与传统金融的区别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去中介化,实现市场的充分高效。直接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防止信息的不对称,控制金融中介对资金流通的导向,这样就实现了资金的直接流通,使流通成本为零。对此,互联网金融模式更精准的定义为:支付快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在资金流通等方面成本极低;券商、银行等中介对其无干预。股票、贷款、债券等的发行以及交易都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
更加明白地讲,互联网金融模式延续了传统金融业务,并对其做了补充,使得以往接触不能享受金融服务的受众可以享受到金融服务。具体体现:在批发业务领域,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各类“宝”系列的理财基金、产品在线销售等补充了传银行业的吸储能力,众筹模式、P2P模式等弥补了传统银行业的放贷功能,更是银行融资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在零售业务领域,传统的银行业也仅仅只是面向大客户,但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第三方支付是传统银行业代理和支付业务的高效补充,而提出网络信用卡更进一步对传统银行业的信用卡业务进行延伸。
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三个核心部分,这使得互联网金融模式具有支付快捷、成本降低和资源优化的竞争优势。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产生背景
1、线上消费普及
随着国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在智能移动互联网和移动终端强有力的推动下,互联网全面普及,截止2014年底,中国网民数量上升至7.9亿,互联网普及率超过49%,其中手机网民数量激升至5.6亿。
伴随着二维码、4G网络、移动支付的兴起,人们可以隨时随地地使用手机在网上进行消费,而电商大战更带来了价格的巨大优惠,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线上进行消费。2014年,中国网络市场交易总额为2.86亿,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比重比2013年提高了近2%,且比重呈现逐年上升。
2、信息畅通
金融的本质是为了实现资金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通,而且这种流通不会产生成本,主要体现在金融中介的税收与利润,这是因为信息在不同的主体之间是不对称的。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实现了不同主体之间信息的流通,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程度,特别是通过大数据、移动支付、云计算、搜索引擎等方式,人们已经不需要再通过金融中介来获得资金的供求信息,而是直接在互联网上完成双方的交易,这种信息畅通的发展方式大大削弱了金融中介的工作职能,极大地降低了各个主体的交易成本,使得金融市场的效率大幅提高。
通过互联网消费,企业可以记录企业与个人的一些收支情况、消费习惯、人际关系等多种信息,这也为依托互联网的企业提供了充分的资料来建立消费者的信用评价体系。
3、各方需求的推动
一方面,由于传统金融主要面向大、中型的企业或一些财力雄厚的个人,从大单的业务里得到较大的收益。而一些小的客户由于数量较多但资金较少,为其进行金融业务的成本较大且收益较少,所以很多金融机构都尽量避免接待此类群体,而将服务范围转向大客户,导致小客户的金融服务极为匮乏。比如小额贷款,传统的金融机构主要做的是高、中额度的贷款,而较少设计针对个人及企业的小额贷款。而且由于办理银行贷款的手续较为复杂、审批时间比较长,不能及时满足急需资金流转的需求,而这一需求正是多数小型客户所面临的问题。
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使用客户的增加和人们上网习惯的普遍,目前国内较大的平台主要有以百度为主的搜索引擎,以阿里巴巴为主的电子商务,以新浪、腾讯为代表的社交平台,这些互联网企业每天都会产生巨大的流量,而这些企业也一直在探索如何使用这些巨量的数据流量。传统互联网企业都是通过各种平台流量的大小来获取互联网广告,而其对用户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或者是通过一些附加服务来收费的,其广告收入则是传统互联网企业的全部收入。目前互联网广告不断的发展与增加,但其广告还停留在对流量数据的基础开发阶段,这些数据背后的价值没有被充分利用到。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提供一个流量数据深度挖掘的思路与渠道,从而进一步地扩宽互联网企业的流量变现新方式。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现状分析
按照金融和互联网的结合程度,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阶段:2004年前,我国金融模式是线下发展,在互联网企业的推动下,传统的金融机构逐渐发行了网上银行等线上业务,把部分金融的业务挪到网上办理,这是金融互联网发展阶段。2004年到2013年,互联网与金融相互的结合从简单的金融业务发展到使用互联网来创新金融业务层面。其标志是推出第三方支付业务,并逐渐规范化的运作。2013年至今是第三个阶段,此阶段中互联网的金融产品井喷式发展,网络理财业务、网络借贷业务、众筹业务等等产品不断推出并占领了较大的市场,使传统金融行业受到较大的冲击也开始推出新的金融服务。
1、众筹
众筹指的是,项目的发起者通过互联网等社交网络的传播特性来集中群体资金,以筹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大多是采用预购和团购的方法向网友们募集所需的项目资金。众筹的操作流程主要有三个参与者,也就是项目的发起人、项目的投资者与众筹所用的网站。通常是由项目的发起者在众筹网站里宣布自己的项目或者创意,并贴上发起人的个人信息为担保,此时该网站也会对发起者做出审核,随后人们可以浏览发起人编写的项目的说明,若有觉得感兴趣,就可以在网站对该项目做投资,成为项目投资者。一般而言,每个人所投入的资金都不会很多,而且网站设定的有筹资规则,每个项目都有规定的筹资金额目标与天数,如果在网站规定的天数里筹到了筹资金额的目标,那这个项目就投资成功,若没有在规定的天数里筹到筹资金额的目标,那该项目就投资失败,之前所筹的金额会返到各个投资者账户。同时,众筹发布的网站一般会收取百分之五的费用作为网站运营的资金来源。
目前来讲,众筹业务的模式主要有四种:股权制众筹、奖励制众筹、借贷制众筹、募捐制众筹。
(1)股权制的众筹模式
股权制的众筹模式在美国发展的比较顺利,而在我国则主要以会籍式、天使式、凭证式三种其它的表现形式来实现。股权制的众筹平台,在发起时通常会挑选一些较为有潜力的初始创业公司,再由项目投资者进行投资并获得公司股权的回报,等到这些初始创业公司在成功上市之后,项目投资者就可以把这些公司股权变现成收益,此时众筹平台会收取之前约定好的手续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众筹过程中,其涉及到的所有法律文书的签署与资金转账都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奖励制的众筹模式
奖励制的众筹平台有点像团购网站,在这些众筹平台发布的一般都是一些较有创新性的实物,并且规定了该商品投资的截止时间与所需要的投资人数或投资金额。如果在网站规定的天数里筹到了筹资金额的目标,则算成功。若没有在规定的天数里筹到筹资金额的目标,那该项目就投资失败,则将之前所筹的金额会返到各个投资者账户。但与团购网站的区别是,团购里的商品在购买成功后可以立即给购买者发货,但奖励制的众筹是属于预购,也就是说在整个众筹成功后,才会生产商品。此中模式可以使项目发起人在生产前就能够回收生产的成本并了解市场的反馈情况,缩短了企业的资金链条,从而生产出更符合市场要求的商品。
(3)借贷制的众筹模式
借贷制的众筹模式有点像P2P。也就是说,项目的众筹资金一般是通过承诺投资者的回报收益作为投资前提的,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性质。
(4)募捐制的众筹模式
募捐制的众筹模式有点像做慈善。项目的投资者通常是因为对项目发起者的行为或创意的支持而进行投资的。这种众筹模式的投资收益一般比較小甚至没有收益。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更多的是带有帮助与捐赠的公益性质。
2、P2P贷款
P2P贷款,指的是通过第三方的互联网平台,资金的需求方可以直接进行借贷的资金融通行为,这是个人对个人的一个直接的融资新模式。这种贷款模式可以跨过传统的金融机构,资金需求方直接在贷款网站上宣布自己所需的借款金额及个人信息,投资方则通过该网站选择借款人,最终达成网络上的借贷协议,而且资金的投资方还可以在该网站上实时查询资金的使用情况与还款情况。
我国的P2P贷款以信用模式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一,典型的传统贷款,此时贷款平台是一个信息中介,通过贷款网站搭建贷款人与投资人之间的联系,最后撮合交易。其二,自2013年,P2P贷款网站推出了担保服务,也就是在担保模式下的P2P贷款。其三,P2P网贷的基金化运作,这一期间,大量的投资人都盲目地相信贷款网站给出的收益担保,巨大的资金迅速涌入各个P2P贷款网站。一有项目上线就迅速被抢空。目前,我国的P2P贷款平台主要是使用自己搭建贷款平台、通过线上撮合、并寻找担保公司和小贷公司与评级机构共同合作的模式。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的支付平台主要用于临时储存和中介的作用,它是一个存在于收支双方之间的非金融的平台。但就目前来讲,第三方的支付平台最主要的作用是用于支付,其储存与理财功能较弱。第三方支付的方式和传统的支付方式相差较大,它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联系供货商、购买方以及运营商之间的桥梁。作为第三方支付的企业,在建立支付平台时,需要有较多的资金、过硬的公关及先进的互联网技术。
4、电子货币模式
电子货币主要是在互联网中用于当财富的一种网络货币,是由运营商管理与发行的一种虚拟财富。虚拟的电子货币大多在网络游戏里使用。虽然电子货币是虚拟的,但在其逐渐的发展下,许多类型的电子货币已经可以开始购买现实里的商品,取代传统货币的部分功能。
但是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量通常较大,且始终是虚拟的,所以无法与现实中的货币达成稳定的兑换模式,很容易崩溃。所以在电子货币运行中,需要建立严密完善的监管及法律制度。
四、结语
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已经成为了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绝对方向,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搜索引擎等都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随着新型金融模式的发展,也给相关的监督与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制度亟需完善。
【参考文献】
[1] 张晓民:互联网金融四大商业模式分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4(9).
[2] 高杨、罗亚南、邹新月等:互联网金融模式比较分析与未来发展研究[J].海南金融,2014(7).
[3] 韩明希、尚玉芳:新时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2).
[4] 傅凯丽:关于互联网金融模式探究[J].经济视野,2015(1).
(责任编辑:赵小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