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原则
2015-09-28张雷刚
张雷刚
摘要:民主集中制作为苏联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公认的事实,但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是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原则尚存争论。众多的历史材料证明,集中制才是布尔什维克党所一直强调的组织原则,如果说在布尔什维克党那里民主从一开始就伴随集中制而出现的话,那也只是为了从名称上进行美化,或者从实践中对集中制的权威进行的一种表面上的弱化。从布尔什维克党的民主集中制到后来苏联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经历了几十年的历史发展,不可否认的是,民主的地位在上升,但是也丝毫没有影响到集中制的存在,它已经根深蒂固。
关键词:布尔什维克;列宁;民主集中制;集中制
中图分类号:D35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5)03-0071-04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党之初,在组织模式上深受第二国际影响,结构比较松散,从上到下也没有十分严密的纪律。1898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地方委员会自愿缴纳和对地方委员会经费的自愿提成以及为党举办的募捐;同时还决定,“地方委员会在特殊情况下有权拒绝执行中央委员会的要求,此外,地方委员会可以完全独立活动”。但是,这种组织模式在面临沙皇政府血腥镇压时,显得十分无力,使党遭受到严重损失,大批优秀党员被捕或流亡海外。这使列宁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组织原则进行了新的思考。
一、列宁提出集中制思想
列宁的集中制思想是伴随着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之后所面临的沙皇政府的迫害和党内出现的改良主义与机会主义思想而产生的。当时,在第二国际内部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越来越具有煽动力,并且直接影响到国际工人运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也出现了俄国的伯恩施坦主义,也就是列宁所称的经济主义和经济派。其实,马克思恩格斯也承认工人阶级进行经济斗争的意义和必要性,并且也否认排除经济斗争的手段去争取社会主义的空想观点,而认为应该将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结合起来。而经济派的做法,则是夸大了经济斗争的作用,认为可以通过经济斗争的方式实现工人的权利,但是这种思想很容易与机会主义和改良主义纠缠在一起。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显然是要有一个重中之重,列宁认为“当无产阶级没有政治自由或者政治权力受到限制的时候,始终必须把政治斗争提到首位”。而政治斗争须由一个有纪律、有组织的统一的政党而不是一个松散的政党来领导。列宁在1899年《我们的任务》一文中指出,俄国的社会民主工党与过去的俄国政党有着根本的区别,俄国社会有着不同于西欧各国的独特性,因而不能将全部希望都投放到工人的经济斗争上,也不能因为受到过去俄国的一些革命家的影响就缺乏批判的态度,而不能独立制定自己的组织形式,“必须成立统一的因而也是集中制的党”。这是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成立一个集中制的党的想法。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才是其真正意义上的成立大会,特别是通过的组织章程对后来的布尔什维克党的组织章程影响至深。也是在这次大会上,因为对党纲和党章的争论,在工党内部形成了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最终通过的党章第一条规定:“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帮助党并在党的一个组织领导下经常亲自协助党的人,都可以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党员。”列宁也没有完全否认马尔托夫所提出的观点,特别是坚持要写上关于在物质上帮助党的字句,在建立政党的问题上是不能以道义上的考虑作为依据的。但是列宁却不认同党章第一条的后半部分,在列宁看来,仅仅承认党纲和在物质上帮助党、在行动上协助党的人并不能称之为一个真正的党员,这种条件的设置虽然扩大了党员的范围,能够在人数上壮大组织,但是在质量上层次不均,在思想上更是良莠不齐。列宁提出的要成为党员的必要条件是要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从而能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性。列宁的提议与党纲通过的他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是联系在一起的,要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来领导无产阶级夺取政权,而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必然需要一批强有力的党员,需要严格的纪律和高效的行动力。列宁认为:“宁可十个办实事的人不自称为党员(真正办实事的人是不追求头衔的),也不让一个说空话的人有权利和机会当党员。”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列宁的集中制思想可以说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说其必然,是因为当时俄国还处在沙皇专制统治之下,俄国的政党大部分都处于秘密活动的状态,无论各个党派还是党派内部的分歧有多严重,至少在一点上是有共识的,即推翻沙皇的专制压迫,争取民众的权利,而集中制的政党能够提高党员和党的作用。同时,在俄国存在着民粹主义的社会土壤,列宁的哥哥曾是俄国民意党的成员,这多多少少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影响到列宁的想法。列宁自己长期流亡国外,目睹和参与了国外的工人运动和政党活动,使得他对英国的工联主义、法国的无政府工团主义都放弃了幻想,转而走上了建立一个职业革命家组织的道路。说其必要,是因为要使在高压政策下处于非法状态的政党存在和发展下去,涣散的状态是肯定不行的。由于长期受皇权思想的影响,俄国农民的思想和行为显得麻木和迟钝。而俄国的知识分子有着先天的“缺陷”,缺乏足够的行动力,在列宁看来他们也会发出几声不痛不痒的叫喊,于无产阶级革命几乎无丝毫作用,因而要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就不能随便降低党员的标准,毫无疑问,集中制能够保证党在意志和行动上的统一。
二、从集中制到民主集中制
列宁认为马尔托夫的观点是自治制,而这种自治制很容易滑入无政府主义的状态。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分裂更使列宁认识到没有一个严格纪律的组织是不能保持团结和稳定的,因而在1905年革命以前列宁一直强调的是在党内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修改了党章第一条,通过了列宁之前提出的方案。1905年革命以后,俄国民众对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列宁根据形势的变化同意了首先由孟什维克提出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制”。在1905年革命遭到沙皇政府的镇压之后,列宁意识到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分裂对革命的发展是有害的,因而他转而致力于两派的合并和统一,并且在1906年《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提到“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在这之后,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在一些组织原则问题上也向孟什维克做出了一定的让步,用民主原则对重新合并后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进行改组,即实行选举制和按有组织的党员人数来选举代表大会的代表。endprint
虽然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正式通过了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但是这种组织原则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或者可以说是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为了实现联合而实行的一种妥协,实际上也只是在形式上在党内实现了所谓的民主集中原则,孟什维克提出的所谓民主原则在列宁看来是空中楼阁,是不切实际的。1903年孟什维克就开始宣传组织上的民主制,但是列宁认为此时的政党尚处于地下活动的状态,在政党活动没有公开化和合法化之前,谈民主制只是知识分子的空谈。1905年革命爆发以后,斯托雷平的改革开始实行,不论是布尔什维克还是孟什维克都面临极其严峻的形势,如果继续分裂下去只会导致革命的失败。正是看到了这两点,列宁才决定适时提出在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有些人认为列宁的思想里是没有民主原则的。其实不然,1901年列宁在《怎么办》一文中对集中制和民主原则就进行过考虑,在列宁提出并且在布尔什维克党内实行集中制时就有各种反驳的声音,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为集中制的组织观点是同民主原则相抵触的。列宁认同所谓的广泛民主原则包含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完全的公开性;第二,一切职务经过选举。”但是列宁也认为没有公开性的民主制是一种空谈。对比当时第二国际中影响比较大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其党内的一切都是公开的,甚至党代表大会的会议也是公开的。列宁看到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面临的境况有其特殊性,即组织的秘密性,所以在列宁看来广泛的公开性原则只是一句响亮的空话,因为俄国的政党组织不具备公开性因而也就无法在内部实现公开性。而关于民主原则的第二个标准——选举制,列宁认为:“既然革命家为了工作,必须使所有的人中的十之八九都不知道他是什么人,那怎么能要求所有的人来选举这些秘密革命家中的这个人或者那个人呢?”在俄国的专制制度之下,列宁对要求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立即实行广泛的民主原则是持否定的态度的,而这种否定态度也是经得起俄国革命实践的检验的。但是这不意味着列宁否认民主的原则。在十月革命和苏维埃国家建立之后,特别是在列宁晚年的时候,列宁对民主原则进行过深入的考虑。
三、专制性民主下的集中制
在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之后,列宁就开始在讲话中频繁使用“民主”一词,这有很多原因:第一层原因是,列宁顾及到当时第二国际很多领袖对其集中制原则的强烈批评。特别是著名左派领袖卢森堡对列宁在党内搞集中制原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为此在1904年还写了《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一文,发表在《火星报》上。卢森堡并没有完全否认集中制的思想,她认为“社会民主党的本质是任何分散主义和民主联邦主义的坚决反对者”。但是关于如何在党内实行集中制原则,卢森堡与列宁有很大分歧。在卢森堡看来,列宁的集中制原则与布朗基的密谋主义是沆瀣一气的,组织成员都成了中央委员会的工具,成了纯粹的执行机器。她将列宁的集中主义看成是“极端的集中主义、无情的集中主义”。她认为,列宁“把具有消极性质的独断专行的全权赋予党的领导机关,那么这恰恰是把每个党的领导机关的保守主义人为地强化到危险的程度……列宁所主张的极端集中主义的全部实质是,它没有积极的创造精神,而是一种毫无生气的看守精神”。历史的发展证明了卢森堡对集中制的评论有着谶语般的魔力。虽然卢森堡一直在批评列宁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搞的集中制,但她也在寻求将集中与民主结合起来的组织原则。她曾经提到过“无产阶级领导阶层的自我集中制”,但是对于这一原则如何具体操作和实施,她没有给出具体的答案。而卢森堡对列宁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带有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烙印的,理论是有道理的,但是在实践中与俄国的现实是不符合的。列宁是非常讲究实际的一个人,他并不是反对民主,而是反对空谈主义,他需要的是能够实现目标和付诸于革命实践的理论。
第二层原因是,1905年革命之后列宁看到了党内团结的重要性,特别是十月革命前列宁越发注重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之间的团结,因为孟什维克当时在地方委员会中还有很大的影响力。1917年在给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彼得格勒组织各区委员会的一封信中列宁说道:“应当聚集力量,而不应当分散力量”。第三层原因是,1905年革命以后,俄国民众的革命情绪十分高涨,可以说组织原则由强调集中制到民主集中制的转变也是顺应革命形势的要求。虽然列宁也强调民主,并且在文字中大量运用民主,但也基本是局限于文字和书面上,实际上布尔什维克党内直至苏维埃国家建立之后实行的都是集中制原则。这主要还是因为十月革命后新诞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着国内外的各种危机,而列宁在与党内外的斗争过程中也在刻意淡化民主集中制。在1920年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列宁说道:“民主集中制只是说,各地代表在一起开会并选出负责机关来进行管理”、“民主集中制就是:由代表大会检查中央的工作,免除中央的职务并任命新的中央”。这种思想实际上是在从反面来强化党内的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也变成了一种程序上的符号。
十月革命后,民主原则成了一种表面上的民主,过分强调集中制最终在布尔什维克党内形成了专制主义,集中制还是集中制,而民主已经变成了专制性的民主。并且,专制性民主下的集中制很快从布尔什维克党内蔓延到苏维埃国家政权中。1920年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写道:“我们共和国的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于是从党内到国家政权内都在强调自上而下的集中制原则,而在集中制原则之下,党中央实际指的就是主持工作的小集体,再到后来中央的权力就集中到了某几个人甚至最终到了一个人的身上,而这时专制就产生了。而这个时候民主去哪了?民主已经被新诞生的专政所替代了,从某种程度上讲,专制性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布尔什维克党在俄国所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历史证明了布尔什维克党在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最终成了一个党、一个集团的专政,而民主在那里也被对立起来,最后被专制的手段予以消灭。可以说,布尔什维克党从最初的地下状态到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后的合法状态,党内一直实行的都是集中制的原则,虽然也有过民主原则的出现,但是由于革命形势一直十分严峻,民主原则就一直被压制在集中制原则之下。党内长期缺乏民主气氛,导致集中制原则成为一种常态。即便列宁晚年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积极倡导党内民主,但已无济于事。布尔什维克党十几年的发展已经使得这种原则在党内根深蒂固,随后而来的斯大林时代,更把集中制原则发挥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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