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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成立的经济学逻辑
——基于国际公共品的视角

2015-09-19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公共品集体行动五国

一、引言

步入新世纪以来,随着金砖国家经济的快速崛起,“金砖”一词已经从一个由美国高盛公司首席经济师O'Neill[1]提出的经济概念,发展成为新的国际对话与合作平台。在金融领域,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金砖国家间的合作逐渐推进和深化(如表1所示)。2014年7月15日在巴西峰会上,金砖五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福塔莱萨宣言》,标志着旨在支持金砖国家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 (New Development Bank,下文简称“金砖银行”)正式成立。

表1 金砖国家金融合作主要历程与成果

金砖银行作为二战后第一家由非西方国家主导成立的,并且标志着金砖国家合作从宏观对话走向务实行动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引起了人们的广泛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金砖银行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金砖银行成立的必要性。主要围绕金砖银行是现有多边银行的有益补充,还是重复建设展开。“重复建设”论认为,现行国际社会中不但有世界银行(World Bank,以下简称“世行”)这一全球性金融机构,而且还有美洲、亚洲、非洲开发银行等区域性金融机构,而金砖国家分属其中成员,所以成立新的多边银行无疑是重复建设,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巴西前央行行长Franco就公开表达了这一观点。[2]而“有益补充”论认为,现有国际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需求,因此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为金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和可持续发展项目筹集资金的新的多边银行。[3]此外,从政治意义上来看,设立金砖银行有助于金砖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事务治理,从而倒逼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现行“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改革,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4]甚至有学者认为,金砖银行的成立是金砖国家打破世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对国际金融的垄断地位,进而打造“平行金融体系”的有益尝试。[5]

(2)金砖银行成立的可行性。对此主要存在地缘差异与共同利益之争。一些学者认为,在地理基础上,金砖国家并不毗邻,而是分处亚、欧、非、拉四大洲的五个国家。这种地缘上的差异,也反映出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不同。因此,金砖国家合作的地缘基础薄弱,导致金砖国家面临重大决策时难以在短期内达成共识。[6]美国著名的国际关系学者 Nye[7]也多次指出,由于缺少分歧和差异的“粘合剂”,金砖五国很难形成一个紧密的联盟。与上述观点相反,还有一些学者指出,不能仅因地缘上的差异就忽视金砖国家共同的利益诉求。金砖国家均为重要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上存在众多相似之处,在改革现有世界政治经济体制、建立更为平衡的全球治理体系上有共同的需求。[8]伴随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地理差异的影响程度将不断下降,共同的利益将成为决定金砖国家合作成立开发银行的关键因素。

以上关于金砖银行成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探讨主要基于国家政治与国际关系的角度。但金砖银行作为一种国际公共品,其成立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经济学逻辑,因此也需要从经济学的角度、采用经济学方法予以分析。目前,关于金砖银行的国际公共品性质已得到学者的普遍认可。如赵婷、廖华锋 (2014)指出国际公共品为多边开发银行提供了理论基础;[9]章玉贵 (2014)认为无论是已经成立的金砖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还是即将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本质上都是中国基于多边合作,向区域和国际社会积极主推的公共品。[10]尽管金砖银行的国际公共品性质已得到学者的认同,而且一些学者也从金砖银行成立以后能够为各国带来的共同利益的角度论述了金砖银行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但这些论述的基本逻辑是,只要金砖国家间存在共同利益——对国际公共品的共同需求,金砖银行的成立便可水到渠成。然而,以Olson为代表的理性选择集体行动理论告诉我们,公共品这一共同利益的存在并不是集体行动得以实现的充分条件,它只是为集体行动供给公共品提供了前提基础,其最终的实现还需要具体的制度设计予以保障。为此,本文尝试以国际公共品为视角,阐释金砖银行的经济学本质,并通过对国家间的利益博弈关系分析,剖析金砖银行成立的具体机制和路径,揭示蕴含于其背后的经济学逻辑。

二、金砖银行的经济学本质与成立之困

(一)金砖银行的经济学本质:国际公共品

Kaul(2003)[11]依据生产环节的差异,将国际公共品划分为最终国际公共品和中间国际公共品。前者指的是可为国家直接进行消费的公共品,如海洋资源、世界物质文化遗产、世界和平等。而后者不能直接被消费,是作为中间投入品,为最终国际公共品的生产进行服务。金砖银行作为一个跨区域多边金融机构,其目的在于满足金砖国家的共同需求,为实现相关最终国际公共品的供给构建合作平台与机制,因而属于中间国际公共品。于是,金砖银行的国际公共品属性就体现为其功能和服务对最终国际公共品——金砖各国共同利益的促进作用。

1.弥补基础设施融资缺口。

金砖国家大多资源、能源丰富,但基础设施却相对落后。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对144个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总体质量水平的评估和排名,总体水平上除中国和南非外,印度、俄罗斯、巴西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分别位列第87、第101和第107名;不同类型基础设施项目差异较大,印度的电力,巴西的公路、港口和机场,俄罗斯的公路和机场等均排名100位之后。[12]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匮乏的基础设施已对金砖国家经济的增长与发展构成严重制约。尤其是近些年来,金砖国家大都开始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对交通、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已有投融资渠道却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致使金砖五国的经济发展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基础设施融资瓶颈的制约。首先,从金砖国家内部融资来看。印、巴、南非三国国内储蓄明显不足,中国和俄罗斯虽拥有过剩国内储蓄,但却因资金动员能力和相应机制的缺乏,如国内储蓄投资转换机制不健全、外汇储备不能直接用于国内投资、国内和区域资本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的发展水平较低等原因,导致中、俄两国也面临着较大的融资缺口。其次,在外部融资上,已有多边金融机构对金砖国家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如世行在2008—2012年间,向金砖国家贷款总规模仅为520.31亿美元。①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网站: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DT.DOD.MWBG.CD。而未来十年金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超过5万亿美元,现有多边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显然是杯水车薪,因而迫切需要金砖国家创新融资渠道。

2.实现外汇储备盈利。

近些年来,金砖国家外汇储备持续上升。截止到2013年,金砖五国的外汇储备总量已达到4.89万亿美元②世界银行网站: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FI.RES.TOTL.CD。,相当于全球总量的五分之二。而且,金砖国家间的外汇储备还具有明显的协动关系,汤凌霄等(2014)[13]的实证研究表明,这种协动关系不仅存在且日益增强。总量大、增速快、协动性强的外汇储备,在维持金砖国家国际收支平衡、稳定汇率、偿还对外债务与提升预防金融危机能力的同时,也付出了重要代价。首先,金砖国家外汇储备的收益率普遍较低,进而推升持有的机会成本,形成高额利差损失。因缺少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金砖国家均选择将大量外汇储备用于持有美国和欧洲国债,该投资方式虽然安全性高但收益率却很低。以美国10年期国债为例,其年平均收益率为3%~6%,远远低于投资股票指数或直接进行投资所获取的平均收益率。③尤其是次贷危机以后,随着发达经济体纷纷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该收益水平被进一步拉低,2013年美国10年期国债收益降至2.8%。其次,金砖国家外汇储备协动性的存在与增强,引致一国对外汇储备的封闭式管理成本上升。伴随金砖国家间贸易、投资活动日益频繁,投资者逐渐产生五国为一体的心理,进而提升了金融危机的传染性。再加上金砖国家外汇储备分布十分不均匀,近80%集中于中国,这就意味着若金融危机从某一薄弱环节爆发,缺乏事先合作机制安排的金砖国家间就会产生一种负和博弈,即超额储备国往往选择放弃与储备不足国的合作,结果导致储备不足国面临巨额损失,而超额储备国也会因危机的传染性而遭受损失。由此,寻找安全有效的投资渠道,实现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同时降低由封闭式管理所引致的高昂成本,已成为金砖各国的当务之急。

3.推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

目前,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主要体现在由美国主导①世行和基金组织都规定,重大决策的制定需要至少85%的支持率,而美国在这两个机构中的投票权分别为15.85%和17%,这就意味着美国单凭一己之力便可对任何重大提议予以否决。的世行和基金组织的机制安排和运行理念。这两大多边金融机构反映的是20世纪中叶至70年代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美国的金融霸权,随着美国霸权的衰落与新兴经济体的崛起,现有国际货币金融体系已难以满足世界经济新格局的要求,尤其是金砖国家的话语权与其实际经济表现十分不相符。2013年金砖国家的年产值占全球的比例高达21.11%,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量已超过50%。金砖国家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在基金组织中仅拥有10.3%的配额,而年产值为全球总量18%的欧盟,却拥有27.5%的配额。这种不平等的配额分配,对金砖国家乃至整个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话语权形成了重要制约。所以,参与、推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成为金砖各国的共同需求。因任一金砖国家凭自身力量均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垄断的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形成竞争之势,在客观上决定金砖国家必须采取集体行动,通过建立合作组织和平台的方式,共同推进国际货币金融秩序向着公平、合理化的方向发展。金砖银行就属于这样的国际合作组织和平台,其成立不但可以发挥基础设施融资等金融性功能,同时也将成为金砖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间共同商讨如何改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重要论坛。

(二)金砖银行成立之困:集体行动困境

金砖银行作为一种中间国际公共品有助于促进金砖国家在弥补基础设施融资缺口、实现外汇储备盈利以及推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方面的共同利益的实现。但这些共同利益的存在只是为金砖国家间采取集体行动、成立金砖银行提供了原动力。金砖各国作为理性经济人,本国利益始终是其制定和实施对外政策的基本出发点。金砖银行的国际公共品性质,意味着金砖各国在供给中将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策略性博弈,其结果往往是供给失灵。金砖银行从2012年提出到正式成立,历时近两年,便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为更加清晰地展示这一集体行动困境,我们进一步用博弈模型加以说明。

简化起见,假设金砖五国为同质国家,每个国家均面临两种选择,参与成立金砖银行并做出一单位贡献,或不参与 (贡献量为0)。假设单位贡献成本为ci,而每一单位贡献能够为参与国及其他金砖国家 (无论是否参与)带来的收益为bi,并且有ci-bi>0,即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单独参与的激励。金砖国家i的博弈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其中每个单元格中的代数式表示国家i的净收益。支付矩阵第一行表示当国家i选择不参与,而由其他n-1(n=2,3,4,5)个国家参与成立情况下的净收益。若i国不参与,那么它将从每一其他参与国中获取bi的收益,当有j个国家参与时,其收益则为jbi,即i国选择不参与时从其他国家获取的“免费搭车”收益为参与国家数量与bi的乘积。而支付矩阵第二行表示的是国家i参与,其他n-1(n=2,3,4,5)个国家参与成立时i国可以获取的净收益。与第一行相比,由于国家i的总收益中要扣除其供给成本ci,因而每一相应单元格中的收益都减少了ci-bi。这样,对于代表性国家i,亦即对于所有金砖国家而言②同质性假设下,由五国的对称性可知。,不参与成为占优策略选择。从而,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五国均不参与成立金砖银行,五国均不参与成立金砖银行是该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因为此时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单方面改变其策略。这就是一种典型的非合作博弈—— “囚徒困境”博弈。

表2 金砖银行成立中的“囚徒困境”博弈

由上述分析可见,金砖国家间若无一个有效力的合作机制,仅仅纯粹遵循利己选择的逻辑,那么必将陷入集体行动的困境之中,金砖银行便难以设立。然而,实践中金砖银行的成立表明,这一困境得以成功克服。那么,金砖五国是如何打破这一困境,进而从非合作博弈走向合作博弈的?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金砖银行成立的具体路径与机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将对此进行详细阐释。

三、金砖银行的成立路径:“讨价还价”博弈与制度设计

金砖银行成立中的集体行动困境表明,金砖银行为金砖各国带来的共同利益,无法产生足够激励促使各国采取集体行动,共同参与成立金砖银行。但这样的均衡结果显然远远小于所有国家都参与这一社会最优解所产生的收益①社会最优解 (帕累托最优解)下的总收益为5(5bi-ci),远远高于“囚徒困境”博弈均衡下的0收益。。所以真正“理性”的国家会清楚地意识到,单纯利己的策略选择将导致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背离,选择参与、共同合作才是最优的策略选择。但该选择却时刻面临着“背信” (即“搭便车”)的风险。因此,倘若在决定成立金砖银行之前,能够通过某些手段产生合意激励,确保各国信守承诺,就有可能将非合作博弈演变为合作博弈,进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而参与国之间通过谈判、协商、签署协议等“讨价还价”过程,建立起相互协调的国际制度安排,就属于这样一种有效的手段。

金砖银行从2012年印度提议设立,到2014年7月15日最终成立,其间共经历七轮谈判,正是金砖国家为促进合作进行“讨价还价”的表现,当然也是在这个过程中金砖各国彼此达成协议、建立互信,逐渐由非合作走向合作。为清晰阐释这一博弈演化过程,我们进一步构建金砖国家间的“讨价还价”博弈模型。

假定:(1)初始状态为v=(v1,v2…,v5),其中vi(i=1,2,…,5)表示每个金砖国家单独行动时获取的收益。(2)设ζ={1,2,…,5}为博弈主体金砖五国的集合。V(ζ)表示五国合作时的总收益,有,其中xi表示每个国家从金砖银行中获取的收益。

那么,若金砖五国间通过讨价还价促成了合作行为,必然意味着每个国家在最终的合作博弈中所获得的收益一定不低于、或至少应该等于每个国家单独行动时所获取的收益 (或承受的净损失),否则就没有合作的必要。因此,金砖国家间由非合作博弈转向合作博弈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其中,条件 (1)表示五国合作实现的共同利益要不低于各国单边行动时的利益之和,对于设立金砖银行而言,这一点显然满足。因为前面的分析已清楚表明,金砖银行的成立能够为金砖各国带来许多其单边行动时无法实现的收益。但正如上文分析所示,条件 (1)并不是达成合作、促进金砖国家采取集体行动的充要条件。为了实现合作,还必须进一步满足条件 (2):xi≥vi,即各国从合作中获取的收益至少不低于非合作时的收益,因为只有这样每个国家才会有足够的激励将合作作为最优策略选择。

那么,金砖国家间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是如何促使该条件得以满足的呢?或者说是通过引入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最终将非合作博弈演变成合作博弈呢?金砖银行成立实践表明,成本分担和收益分享两种制度设计在上述转化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首先来看成本分担制度。所谓成本分担制度,是指基于国际公共品可以使所有国家受益的共识,通过协议规定所有国家必须一同承担任何供给单位的成本,即任一国家,无论其是否为供给国,都要为每单位国际公共品支付相同的成本。具体到金砖银行成立,体现为金砖各国基于共同的利益需求,协商规定由五国一同承担任何供给单位的成本,即500亿美元的初始认缴资金由五国平均承担,每个国家分别认缴100亿美元。那么,这一制度设计究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为此,我们在上文“囚徒困境”博弈的基础上引入成本分担制度,演化后的博弈收益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成本分担制度下的金砖国家博弈

第一行表示的是国家i不合作时的收益情况,若有一个国家选择成立,国家i可从中获取的收益为,由于成本分担制度要求所有国家均要支付的成本,那么当有j个国家选择合作时,i国的净收益就为,其中1≤j≤4。而第二行表示的是国家i选择合作时的收益情况,与第一行相应单元格相比,国家i的净收益均增加了因而,不合作显然已不再是各国的最优策略选择。②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隐含条件,因为要求 ( b -)>0。i因为无论其他国家做出何种选择,对于i国而言,选择合作的收益均比选择不合作时的收益高出,从而满足了由非合作博弈转向合作博弈的第二个条件 (xi≥vi)。此时纳什均衡解为所有国家都选择合作,每个国家获得的收益为该均衡结果同时也是实现社会收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优解①因为此时五国的总收益之和5* [5 ( b i -)]等于5(5bi-ci)。。这样,成本分担制度就在客观上促使每个国家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审视其行为,比较其获得的社会收益与分担的社会成本,进而消除了“搭便车”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激励各国积极参与成立金砖银行。

以上分析皆建立在五国同质假设的基础上,这意味着金砖银行一旦成立,所有国家均可从中获取同等收益,各国之间并不存在利益分歧。但现实与此相反,金砖国家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政治上,五国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司法体系具有显著区别;经济上,五国的发展模式、经济结构、综合实力与人均收入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文化上,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都不尽相同。上述异质性决定着金砖银行这一国际公共品是非中性的,也就是说不同国家从中获益程度不同,进而使得各国在存在共同利益诉求的同时,也面临着较大的利益分歧。为此,除成本分担制度以外,在收益分享上也需要相应的制度设计,以平衡各国利益、确保收益公平,②这里的公平并不意味着收益数量绝对平等,而是追求一种收益分配上的公正合理。同时使各国形成稳定的收益预期,从而更为有效地增强合作激励。

印、巴、俄和南非四国与中国在经济规模和实力上相差较大,它们担心金砖银行很可能由中国主导,成为中国的国际政策工具。中国作为金砖国家中最大的经济体,其经济规模几乎相当于排名第二的巴西的4倍,是规模最小的南非的20多倍。若依据基金组织按国家经济实力为基础确定各国股权份额方式计算,中、俄、印、巴和南非的股权比重约为5∶3∶3∶2∶1,中国的股份明显高于其他四国。[14]为此,巴西总统公开宣称“我们不希望看到美国主导,但也不希望中国成为主导”。[15]这其实就是国际合作中著名的“强者的可信困境”,即实力较强的国家如何让自己的行为承诺在实力较弱的国家看来是可信的,或者说较弱一方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制度设计对强国形成制约,使其承诺可信。

为此,金砖各国在收益分享上采取了如下制度设计:(1)在初始认缴资本 (即启动资金)上,中国最终放弃根据国家经济规模和实力按比例承担银行义务和责任的原则,与其他成员国达成平等出资协议;(2)银行成立后,各成员国要实际缴纳一定比例的股本,用于日常运作,其股权和投票权也在成员国之中平均分配;(3)在银行框架安排上,将总部设在中国上海,但由印度选派第一任行长,而中国则排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之后任命行长;同时,首任理事会主席来自俄罗斯,首任董事会主席由巴西任命,在南非则设立非洲区域中心③这些框架安排虽不像初始资本金认缴比例和股权结构那样对收益分配产生直接影响,但作为权力分配的一部分,也会对机构决策和运行发挥作用。。这些制度设计一方面反映出金砖国家间的权力制衡关系,为确保收益在金砖国家间公平分配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各国对收益预期的不确定性,进而强化了各国的参与动机。

综上,在金砖银行成立过程中,虽然每个国家都有单边行动 (不合作)的动机,即使这样做不利于其他国家,但各国也有为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而进行合作的动机。成本分担与收益分享两种制度设计通过改变各国面临的成本—收益结构,使得各国选择合作的收益大于非合作收益,进而对这些动机进行了重组,最终促使金砖国家间由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金砖银行得以成立的整个路径如图1所示。

四、结论

本文以国际公共品为视角,围绕金砖银行的经济学本质、成立困境与路径揭示了金砖银行成立背后的经济学逻辑。研究结果表明,金砖银行有助于实现金砖国家在解决基础设施融资不足、实现外汇储备盈利以及促进国际货币金融体系改革上的共同利益需求,因此在经济学本质上金砖银行属于 (中间)国际公共品。但也正是这一国际公共品性质意味着其在成立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各国因参与激励不足而产生的“搭便车”动机和机会主义行为,陷入集体行动困境。金砖银行的成立实践表明,这一困境可以成功克服。金砖国家间的共同利益,促使理性的各国为此展开“讨价还价”;在“讨价还价”博弈过程中形成的成本分担和收益分享制度设计通过对各国面临的成本—收益结构进行重组、增强合作激励,将非合作博弈转化为合作博弈,构成了金砖银行的成立路径。

图1 金砖银行成立的路径

金砖银行成立的经济学逻辑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为有益的启示:跨国乃至全球公共问题难以解决,即国际公共品供给不足的根源很多时候不在于集体行动困境无法克服,而在于国际制度设计不够合理和科学,有效的国际制度设计能够产生合意激励、增强合作动力。通过国际制度安排促进各国采取集体行动,实现国际公共品的充分供给,是对传统资源配置模式——市场自发机制和政府强制机制的发展,是人类事务治理的“第三条道路”。那么,如何对已有国际制度进行变革、设计和创造出更为合理的国际制度,从而使之既能起到激励作用,又能引导各国从整个人类社会的角度审视其行为,就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核心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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