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初中自主招生的异化在于制度供给不足
2015-09-16孟照海
孟照海
据报道,日前武汉市最火爆的7所民办初中受到了全市家长和小学生的极力追捧。面对激烈的竞争和制度的约束,这些民办初中的自主招生变成了“堆证书大赛”。为增加入学砝码,小学生在各种证书考级之间疲于奔命,还孩子快乐童年的希望面临严峻挑战。自主招生的异化究其原因在于制度供给的不足,从而使学校和家长出现了逐利行为和无奈之举。
首先,优质高中资源的短缺是自主招生异化的主要原因。小升初和初升高的“择校热”都是为了争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目前,我国高中教育仍然是教育发展的短板,尽管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有了长足进展,但高中教育的薄弱和非均衡性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的发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短缺必然带来初中乃至小学教育的竞争和分层,甚至会抵消为义务教育均衡化所做出的努力。当前,解决中小学“择校热”不能单纯地从义务教育阶段本身来考虑,迫切需要从整个教育系统来思考,特别是根据各级教育之间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以高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和多样化发展化解义务教育择校热。
其次,以制度约束斩断优质高中与民办初中的利益输送。武汉市的一些家长认为,一些民办名校和知名高中就是一体的,在这里读书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提前获得名校招生相关信息,在享受分配生名额上也更占优势。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某些民办初中既享有优质高中的品牌和声誉资源,又可以收取较高的学费,与普通公办学校和薄弱民办学校进行不公平的竞争。由于武汉市民办初中享有“分配生”资格,因而部分原本想上优质公办初中的学生,也来选择优质民办初中,加剧了民办初中的资源竞争。完善相关规定,消除某些民办初中不应有的光环,促使它们真正成为独立实体,与其他学校公平竞争,才能使教育回归本真。
最后,政府配套制度的缺失或滞后为自主招生异化留下空间。武汉市教育局曾规定择校生不得享受中考“分配生”资格,但同时表示,到民办初中就读不算择校生,依然可享受“分配生”资格。此种差异加剧了民办初中的择校热。在民办初中招生方面,武汉市教育局明令禁止“小升初”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考试、考核择优选拔新生。于是,自主招生往往演变成一场“堆证书大赛”。民办初中的“无奈之举”很大程度在于政府制度的缺位。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必须考虑新制度规定的“多米诺效应”,不仅要重视“破”,更要重视“立”,特别是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责任编辑/肖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