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规范与改革应对
2015-09-10陶陶陶火生
陶陶 陶火生
【摘要】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与制度规范的建构相比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也变得日益重要。一方面,建设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全面实行改革驱动。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发展、国家战略、社会主义制度、个人生活等方方面面,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改革及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相结合。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制度规范 改革应对
【中图分类号】D52 【文献标识码】A
进入发展新阶段,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体制机制建设与改革的新情况新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制度规范需要建构起一系列完整制度体系,由于生态文明建设正在日益深入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生态文明制度要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制度设计相结合。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当前中国的制度要求还包括深化机制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与制度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日趋完善的制度规范
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一些学者提出生态文明的观念以来,对生态文明的研究日益深化,并且逐渐从学术层面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层面,体现了人民的需要和国家的意志,成为中国发展的战略要求。2007年,十七大报告初步提出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2011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较为系统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2012年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观念,明确生态文明制度保障的重要性。2013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建设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的制度优先而不是技术优先、理念优先,意味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已经形成,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发挥现实的作用还必须与当前体制机制的新改革紧密结合。
当前,制度建设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题。现在全社会已经形成了建设生态文明的广泛共识,把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要求。在这一理念的引导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的生态实践全面展开,并且这种理念深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领域,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环境治理等方面引起实践方式的深刻变革。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不再是理念的树立和具体实践范式的转变,更是制度建设的提出和深化,通过制度设计和制度变革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一方面激励多元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另一方面约束多元主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而言,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要素,能够规范、激励和约束人们的实践活动。一般来说,制度“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活动中结成的生产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等各种社会关系的抽象化、规范化和体系化,是社会运行的规则,是激励和限制人们行为的规范体系。”制度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规范化,具有激励和约束的社会功能。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国家本质、人民意志和保障国家职能的规范体系。制度规范需要根据社会发展来不断地建设和变革,新制度的建构和原有制度的变革同样重要。制度建设是一种社会规范的建构,制度变革既有根本制度的变革,也有体制机制的改革,当前中国的制度变革主要是体制机制改革,这种改革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具体体制机制变革。近些年来,为了从制度上保障生态文明的持续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正在深化和完善。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全面性质
由于当前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具有相对独立性,更是当下中国“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子系统,需要融入其他建设领域,因此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还需要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制度建设相结合。
从根本上来说,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根本着力点在于转变发展方式。原有的发展方式把资源环境变成发展的成本和代价,虽然实现大幅度的经济增长,但是由于资源环境的支撑有限,因此是不可持续的。只有把生态良好作为基本原则的绿色发展才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这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回收利用等。转变发展方式需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把生态和谐作为基本要求和评判原则,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的过程中,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充分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生态建设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市场经济中,只有充分利用市场才能提高经济活力,只有限制市场主体的逐利方式才能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双赢多效。因此,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中,需要通过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方式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推进政治建设,能够真正地改变扭曲的发展观和政绩观,通过民主法治建设来规范和约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利益各方,推动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可以说,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能够有效地表达人民群众的生态诉求,以制度规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同时也能够推进政治建设的生态评价。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生态观念和生态文化创新,不仅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软科学支持,也能够促使转变发展观念,形成生态文明共识,凝聚社会力量。同时,树立生态理念、创新生态文化、形成生态文明共识,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要求文化建设的新发展。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与社会建设相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就是要大力培育社会主义公民、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协调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提高政府制定生态文明政策的透明性、公平性,让社会公众获得更多生态制度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更充分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其他各个领域的制度建设相协调意味着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全面要求。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性地位表现为生态文明的制度要求融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结构之中,从深层次的结构性角度规范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法制建设、社会建设等领域的全过程。
中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求的改革应对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一个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这样才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达到五位一体融合发展的目的。因此,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在制度上有一个全新的变革。
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与制度规范的建构相比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也日益重要。一方面,建设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必须全面实行改革驱动,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投身这个制度的改革洪流之中;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社会发展、国家战略、社会主义制度、个人生活等方方面面,要想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把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与改革及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相结合。
从利益关系来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利益。一方面,体制机制的改革必然会牵涉到彼此差异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利益分野。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牵涉到的各方社会利益关系,不仅包括人们的经济利益关系,还包括不同的生态利益关系。生态利益是人们对于生态环境资源的占有和使用关系,生态环境既是公共空间和公共产品,也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来源,因此,对于生态环境的实际拥有,构成了生态利益的分野。如何让这些利益能各自均衡,这也是我们目前面对的一个认真而且必须解决的现实课题。
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问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当前中国改革是全面改革,其突出特点是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深化全面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有机统一。五位一体的发展是整体性的发展过程,任何一个领域的深入改革都必然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强调改革的整体性就是要求各个领域的改革能够有机统一、相互协同。在这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必然会要求和带动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建设体制的改革。
当前中国的新改革如果能够取得实质性成功,那么中国发展将会真正得到转变,这种转变是新的起点,将开启新的发展阶段。同时,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中必然会伴随着利益各方的博弈和发展势头的减缓,一方面需要协调好利益各方使得改革的社会环境稳定、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另一方面是加大改革力度解放和发展各个领域的生产力,推进整体进步,整体性进步才是根本解决生态问题、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的根本途径。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编/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