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评标方法
2015-08-15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重庆408000
■华 倢 ■重庆市涪陵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重庆 40800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众多领域逐渐采用招投标的形式,由“甲方”公开选择较为合适的“乙方”,以保证工程的顺利推进。在经济全球化的带领下,国内的招投标方式受到国外的大力影响,逐渐向成熟化、制度化发展,据相关资料显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与综合评估法是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最常用的评标方法,本文将分析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这两种评标方法,并结合国内外的发展形势和我国的建筑市场现阶段招投标市场优缺点,进一步改善我国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行业环境。
1 招投标的国内外形势
(1)以英国为代表的招投标起源于18世纪,通过不断发展与改进,其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评标方法以成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为“甲方”服务。一方面,其实践经验充足,法律监督制度已成规模,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实践中,发展成以英国、美国、法国等为代表的评标方法,其可分为以下两种:最低价格与最佳价值评标方法,由于国情、市场行情、经济发展水平、建筑科学技术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距,因而其形成了我国无法比拟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2)起步晚、发展不完善是我国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特征,不仅法律监督体制不完善,而且评标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国相关部门虽然制定了具体的评标方法,但在实行过程中,不同行业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呈现出多样的评标方法,例如,我国建设行业近年来得到较快发展,在选择施工单位,应从多个角度进行评标,以保证“招标人”获得最大化利益,一方面,我国建筑市场并未形成科学有效地招投标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时过度重视企业的投标报价,对其经济水平、业务能力、施工技能等了解不够深入,因而容易做出错误的选择;另一方面,投标单位投机取巧,利用我国招投标评标方法不够完善的漏洞,弄虚作假以达到中标的目的,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统一调整,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较为适用的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与“综合评估法”,下文将详细探究这两种评标方法的优缺点,改善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评标水平。
2 招投标工程评分方法比较
(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在偏差率之内的,按从低到高依次排序,以最接近低价判定标准值(包括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报价,得最高分。依次类推,进行排名。要想采用此种方法完成招标工作,必须重视招标初期的各项工作,即全方位评审投标人是否符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经济实力过硬、施工技术先进、行业信誉较高,能够出色完成建设工程。
优点:能够降低投标的报价。尽管报价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是最低的,但其为了获得比较靠前的排名,在报价时必须极力压缩“金钱数量”,将不必要的经济效益与大量的水分抽离,这样便有效控制了招标人的投资金额,即极大的缩减了建设成本,有利于维护其自身的经济利益。
有效抑制最低价中标的机率。其基准价是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从理论层次讲,有效控制了最低报价成为中标人的机率。
缺点:投标人联合左右基准价。虽然基准价的确定较为严格,如果投标人联合起来,进行集中性报价(相对偏低),便可以将基准价确定在这区间内,最终实现围标;将影响建设施工的质量、进度与经济效益,不利于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标底最低控制不合理。招标人为防止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人,但是对于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但什么是成本价?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因为同一建设工程的成本对于不同的企业来说,是不相同的。导致其不能如期签订合同,影响建设施工进度与质量;
(2)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主要评估投标人的技术、经济能力、行业信誉、价格、服务水平等,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合理评审,综合考查投标人对此建设项目施工的能力,当建设工程规模较大、难度大、工期较长,施工方案直接影响后期施工质量、进度时,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做出恰当的选择。
优点: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对投标人全方面的分析、评估,包括工程报价、工期长短、经济实力、施工水平等,可以选择到综合实力较强的施工单位,保证了后期施工的顺利进行;防止低价中标。重视价格与施工技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估,可将投标人的总体情况以权重的形式呈现给招标人,其基准价是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与基准价相等的投标报价为满分,几乎不存在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既保证建设工程后期施工顺利推进,又有效维护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
缺点:评标专家的主观性较大。在评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时,个别评标专家容易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出现偏差、钻字眼等情况,无法保证公平、公正;覆盖面较广。评估投标人覆盖各个方面,造成招标人容易忽视了价格的重要性,难免会发生高价中标的情况,从而加大投资额,提高建设成本。
3 结束语
建设工程中关于招投标的评分方法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做出合理、科学的选择,但我国建设行业中关于招投标工程的评标方法仍需进一步改善,在充分认识其优缺点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评标方法,依据工程的大小、施工难度等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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