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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网络中专用性资产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研究

2015-08-02

浙商管理评论 2015年0期
关键词:专用性机会主义相关者

盛 亚 高 栋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创新网络中专用性资产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研究

盛 亚 高 栋

(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机会主义行为是创新网络研究一直关注的问题之一。创新网络实现了专用性资产的集合,有着单一行为主体无法企及的优势。然而,专用性资产会引发自利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网络中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并出现研究分歧。本研究在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基础上,实证研究了其对机会主义行为的不同影响。并基于前人的研究,对机会主义行为做出分类实证研究。实证结果表明,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四类机会主义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且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程度更大;权利不对称在专用性资产与机会主义行为中的中介作用显著,同时研究结果也证明了权利不对称在两类专用性资产与四类机会主义行为中的中介作用。

机会主义行为 专用性资产 创新网络

一、引言

传统的创新理论认为,创新产生在手工作坊或者研发部门内部,认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是内部创新。[1]随着信息技术经济范式的形成和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各国产业结构、企业组织都经历着一场大调整,技术复杂性、创新风险性、市场不确定性使任何企业都无法拥有创新所需的全部资源和技术,外部资源依赖性越来越强,独立创新变得更为困难。[2]为解决单一企业或部门无法获得创新需要的所有资源的难题,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其他机构间的网络合作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创新过程的复杂性和成本、不确定性、可能性及环境的变化相联系,要求潜在的创新者寻求联盟或伙伴以共担风险,使得环境有利于创新,从而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源和降低交易成本。[3,4]现实中,东亚尤其是日本的成功挑战、北意大利工业区的创新能力及硅谷相对于128公路地区的成功,都充分说明了网络的力量;企业内外网络是成功创新的基础,目前创新的位置已经从企业转向网络。[5]

创新网络实现了单个行为主体不能实现的功能,但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多主体的利益异质性和个体私利性是网络组织无法避免的现实。行为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会破坏创新网络的实现和演化。盛亚认为,现有研究只关注建立在组织或组织之间的各种各样的关系或联系,并在所建立的关系的基础上达到在不同主体之间资源的创造、储存、转移和应用。[6]但是他们的研究没有指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权力和利益诉求。基于企业参与的双边关系探讨合作创新虽然是很好的视角[5],但是二元关系中资产专用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出现了分歧,不同研究从不同理论和视角出发得出了不同结论。同时,机会主义行为在个体层面和网络层面有着本质的差异,无论从行为动机还是行为的可实现性上来说都是如此。因此,本文关注不同类型的专用性资产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不同影响,并引入权利对称性解释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

二、相关文献综述

国外对创新网络研究的关注开始于Freeman在Research Policy上发表的文章Net二orks of innovators:a synthesis of research issues。他认为,创新网络是为了达到系统性创新的一种基本制度安排,网络架构的主要联结机制是企业间的创新合作关系,并进一步把创新网络的类型分为合资企业和研究公司、合作R&D协议、技术交流协议、直接投资、许可证协议、分包、生产分工和供应商网络、研究协会、政府资助的联合研究项目等。[7]整理文献发现,学者们对于技术创新网络的定义虽然各不相同,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种角度[1]:①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观点来看,所谓的企业创新网络是一定区域内的企业与各行为主体(大学、科研院所、地方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在交互式的作用中建立的相对稳定、能够激发或促进创新、具有本地根植性、正式或非正式的关系总和。企业创新网络既可以规避高额的市场交易费用,又可以避免较高的组织成本,是解决快变市场环境下技术创新问题的一个最佳模式。[3]对创新网络的选择来源于对资产专用性导致机会主义行为的防治[1],即使得交易成本下降(吴永忠,2005)。也有研究认为,创新网络中资产专用性投入会使得信任机制产生[1],使得机会主义行为得到抑制[8,9,10]。②从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的研究认为,创新网络被看作不同的创新参与者共同参加新产品的形成、开发、生产和销售过程。它们共同参与创新的开发与扩散,通过交互作用建立科学、技术、市场之间的直接和间接、互惠灵活的关系,参与者之间的这种联系可以通过正式合约或非正式安排形成,而且网络形成的整体创新能力大于个体创新能力的和,即网络具有协同特征。[11]Granovetter也认为交易费用经济学忽略了体制与交易特性,即忽略了各企业之间由于信任所衍生出来的一种互利的期望与长期的合作关系。[12]③从网络组成主体角度来看,技术创新网络是公司间或组织间的网络,在很多情况下,虽然具有多个产业的公司可能内化产业间网络,但是产业间网络必然意味着公司间网络。[11]

纵观创新网络研究的文献,对创新网络中专用性资产和机会主义行为防范的研究比比皆是。网络组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网络组织的形成要求参与主体做出专用性投资,而且往往是不可收回的沉没成本。(惠双民,2002)资产专用性理论(Asset Specificity Theory)是美国耶鲁大学教授Williamson首先提出的,后经克莱因、格罗斯曼、哈特、莫尔等人的努力获得了进一步发展:所谓资产专用性是指资产只能服务于特定产品和劳务生产的性质,一旦改作它途,其经济价值便大为降低。[13]资产专用性理论把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作为逻辑分析的起点,把专用性资产投资当成逻辑的核心变量,把治理机制安排看成是逻辑的结果,整个理论在“契约不完全—资产专用性—治理机制”这一分析框架中运行。(苑泽明,严鸿雁,2009)在交易的一方进行了专用性投资之后,交易另一方就可能以终止交易进行威胁,去争夺可占用性准租,Williamson将之称为机会主义。

近现代经济学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关注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时期,斯密认为机会主义是妨碍交易成功的重要因素。[14]机会主义行为研究的集大成者是Williamson,他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一种为自身利益获取而采取的欺诈行为”,认为是资产专用性引致的主体私利行为。[15]机会主义行为是一种牺牲别人利益以增加自身利益、违反合同或协议、隐瞒或歪曲信息、违背承诺、逃避责任等的行为。(Yadong et al.,2007)自Williamson[13,15]之后,已有相关研究关注到资产专用性对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不同影响上。[16,17,18,10]现有研究对资产专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形成了两种解释:交易成本理论坚持的资产专用性导致机会主义行为产生;关系交换理论认为的资产专用性会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Lui et al.,2009)交易成本理论认为,资产专用性会导致锁定效应,使得交易成本上升,主体面临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而关系交换理论则认为,资产专用性使得交易有了长期预期,增加了相互之间的信任,从而实现了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虽有相关研究[8,10,18,19]试图针对上述研究分歧做出解答,但是都没有考虑到创新网络的研究背景。

三、模型和数据

(一)模型

本文关注的是核心企业自我中心网络中的二元关系,因此所关注的机会主义行为实际上是创新网络中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利益相关者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对其机会主义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其影响程度是否一致,利益相关者自身“利益—权力”对称与否是否会影响利益相关者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以及权利力对称性在不同专用性资产投入与机会主义行为分类之间的中介作用是否成立,这些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基于以上,得出本文的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专用性资产投入与机会主义行为的概念模型

基于本文的研究问题,对创新网络中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落脚到对专用性资产投入的关注上。本着专用性资产投入会引致机会主义行为的逻辑建立本文的研究模型。本文将利益相关者投入的专用性资产分为资源性专用性资产与能力性专用性资产[9,20,21],将创新网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分为违背合同逃避责任、强制谈判修改合同、中断/限制资源供给和联合抵制退出网络四类[22,23]。

在创新网络中,资源性资产投入创新网络中时,专用性资产引致的锁定效应会使得企业面临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13]具体来说,资源性资产主要包括受显性契约约束的已有专利、已有知识产权、投入的物质资产、已有的研发成果、通用性人力资本等。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资产专用性的投入会引起对方对可占用性准租的侵占。由于事前的契约约定很难完全,合作伙伴会利用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实现其机会主义行为以侵吞投资。[10]庄贵军等认为,网络合作关系中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的采取会使得合作关系破裂,并认为,合作关系中的两者均有机会主义倾向。资产专用性特征使得资源性资产很难转作他用,这一特点也为合作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可能。高维和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合作一方资源性资产的专用性越强,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可能性就越大。[24]

Luo将机会主义行为定义为行为主体以牺牲别人利益来增加自身利益、违法合同或协议、隐瞒或歪曲信息、违背承诺、逃避责任等的行为。[22]Frooman(1999)认为,当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资源依赖关系发生变化时,会采取限制或终止资源供给的行为。常红锦等基于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实证研究认为,专用性资产投入的不对等会使得利益相关者做出退出网络合作的机会主义行为[25],这一结论也与现实中高频率的退网行为相一致。基于以上分析,得出假设:

H1:利益相关者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创新网络中利益相关者机会主义行为有正向影响;

H1a: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违背合同逃避责任有正向影响;

H1b: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强制谈判修改合同有正向影响;

H1c: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中断/限制资源供给有正向影响;

H1d: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联合抵制退出合作有正向影响。

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是指利益相关者投入的受隐形契约约束的资产,包括隐性知识、创新中的例行程序、相关能力(管理和创新)等。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论述:共享性、约束程度、信息对称性、外部性。首先,合作创新要求合作对象之间实现知识和信息资源共享。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利益相关者处于核心技术的泄露和知识产权流失等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下。(汪忠等,2005)首先利益相关者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共享程度越高,其受到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越大。其次,与资源性专用性资产相比较,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受到的约束程度更低。因为能力性资产只受到隐性契约的约束。[6,21]当受到“虐待”时,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拥有者会关闭资产供给(周其仁,1996),做出违背合同逃避责任等机会主义行为。再次,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由于其天生与主体不可分和难以测量(周其仁,1996;张维迎,1996),因此在合作创新中难以实现对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的监督。当监督不力时,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投入者可能会做出限制甚至中断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供给。最后,由于知识、技术等能力性专用性资产一旦被泄露,就很容易被窃取和占有。同时,由于合作创新企业之间的合作有时会超越企业内部之间的合作,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保障。(汪忠等,2005)当知识或专有技术等能力性专用性资产被出卖或泄露时,利益相关者会采取强制谈判修改合同等行为,严重时甚至会采取退出网络合作的行为。因此,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假设:

H2:利益相关者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创新网络中利益相关者机会主义行为有正向影响;

H2a: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违背合同逃避责任有正向影响;

H2b: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强制谈判修改合同有正向影响;

H2c: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中断/限制资源供给有正向影响;

H2d: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利益相关者联合抵制退出合作有正向影响。

然而,由于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本身没有受到显性契约的约束,此类资产的投入是基于资产拥有者对创新成功的渴望和创新利益的分享。加之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会使得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得以改善,相互之间的互动增强。隐性知识共享和频繁互动也会带来相互之间的信任产生,相互之间的这一系列共有利益和关系基础限制了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已有研究证实了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25,26,27,28,29]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3: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比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对利益相关者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程度更强。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权力状况是利益相关者行为产生的最直接因素。[7]主体权力对称性是论述单一主体自身利益和权力是否对称的特性。当利益和权力相等时,称之为权利对称;当利益和权力不相等,即出现利益或权力缺失时,称为权利不对称。根据现有研究,当利益相关者权利不对称时,利益相关者可能会产生退出网络合作的行为。[25]机会主义行为是利益相关者基于自身权力状态做出的寻求自身权利对称的行为。[23,30]自身权力缺失或者利益缺失是其行为直接前因变量,Werder认为,权利配置影响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31]因此,合作创新中利益相关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也必然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追求:以利益获取和以权力获取为主的机会主义行为。

本文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坚持利益为第一性的,即主体权力是以主体利益为前提存在的。这一论断与法学研究中关于“权利”的论断一致。法学研究的结论认为:权利的直接本质是利益,权利的本质形式是其利益属性;对于主体的权利要求来说,利益是第一性的(征汉年等,2006;洪远朋等,2008)。征汉年等(2006)认为,权利在经济上体现为产权,其中以所有权为基础表现形式。由此可见,法学研究认为的“权利”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中的“权利”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利益第一性”的论证不仅在理论上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而且有着其现实上的解释意义。利益相关者影响或被企业影响的根源是其资产投入基础上的利益。这也是利益相关者从“影响企业生存”“实施战略管理”到“参与所有权分配”[32]的本源。根据产权经济学的观点,剩余控制权是为保证剩余索取权的顺利获得而赋予行为主体的。也就是说,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大小应该以其利益为准并对称分散分布(杨瑞龙,周业安,2000)。

当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大于其利益时,即出现了不用负责任的权力(张建琦等,1994),我们称之为“利益缺乏”。本研究需要特别说明,“利益缺乏”并不意味着利益相关者的应得利益处于缺乏状态,其利益获取已由其资产投入并在契约缔结时决定。之所以称之为“利益缺乏”是由于与其实际权力相比处于盈余状态而已。由于经济人是追求私利的,利益相关者就会运用其权力去寻租。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就是向合作伙伴施压,例如强制修改合同、公然违背合同等。因为权力大于利益的行为主体不会为创新成功而承担风险(张维迎,1996),即在保证其利益获取后并不会关心整个创新的成功与否。此类情况多出现在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主体上,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由于其资产的无形性、信息不对称和难以准确评估的原因,往往被赋予高于其利益获取的权力,以保证其能得到正常激励(张维迎,1996)。

当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小于其利益时,即出现了利益不能被保障的情况,我们称之为“权力缺乏”。由于利益得不到保障,资产所有者会关闭其资产的供应(周其仁,1996),尤其是对能力性专用性资产而言。此时,利益相关者可能会采取中断或限制资源供给、联合抵制(Frooman,1999)、退出创新网络等行为[25]。此种情况多出现在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主体上,因为资源性专用性资产的专用性程度不高、可替代性强,且资源性专用性资产的稀缺性不高。相对来说,创新对此类资产的依赖程度也不高。由于事前契约签订时的谈判力较量,资源性专用性资产的拥有者会处于“权力缺乏”地位。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4:利益相关者权利不对称在专用性资产投入与机会主义行为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二)数据

本研究问卷的发放时间集中在2014年7—9月,问卷发放主要集中在浙江、山东、北京三地,主要是通过网络邮件和实地走访两种形式进行。其中,发放问卷260份,剔除无效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53份,问卷回收率为59%。本研究问卷调查的企业都是处于创新网络中的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有机械制造、电力化工、建筑工程、交通运输、通信软件及其他。这些行业中创新网络的应用范围和应用程度较高,很有代表性。问卷的填写人员是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以确保研究数据的有效性。其中,描述性统计见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及相关系数矩阵

续表

四、实证分析

(一)变量测量

本研究涉及的主要变量是专用性资产、机会主义行为和权利不对称。因为涉及一些较难量化的指标,因而采用Likert5级量表的方法,界定数字1—5表示从完全不同意(不符合)到完全同意(符合)的程度,其中3为中性标准(一般)。本研究采用国内外已经成熟使用的工具,并通过文献分析、专家咨询和半开放式问卷等方式对选择工具进行修正后加以使用。对专用性资产投入的测量,本文主要参考杨武[21]、Wuyts et al.[13]、Luo[22,34]、Kang et al.(2009)所使用的量表,资源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各形成六个题项。对于机会主义行为的测量也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量表(John,1984;Peng,Luo,2000;Rokkan[16];Heide et al.,2007;Luo[22]),本文主要参考Heide et al.(2003,2007)、Luo[22,34]、盛亚等[23]等研究中所采用的量表,形成8个题项。对权利不对称的测量,本研究以权力和利益两者之差的绝对值作为权利对称性的测量指标[23]。因此,实际上测量的是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权力。对利益和权力的测量,相关研究已提供了成熟的量表(Karlsen,2002)。本文主要采用陈宏辉[35]、江若尘[36]、盛亚[6]及盛亚等[23]所使用的量表,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和利益各形成4个题项。

(二)信度和效度分析

在进行假设检验之前,本文首先对量表的信度及效度进行检验。如表2所示,笔者使用SPSS17.0软件对每一个潜变量所对应的问卷题项计算其Cronbach's a系数。同时,关注各题项的CITC值,当某一题项的CITC值小于0.35,且删除之后整体的Cronbach's a系数变大,则应该删除。删除之后,各项数值均合格,说明量表的信度良好。在删除了ZZ4和ZN 4之后,结果显示所有变量的Cronbach's a系数均大于0.7。然后,采用探索性因子分析检验各因子的收敛效度。在因子分析之前进行KMO样本测度和Bartlett球体检验,结果表明,KMO值大于0.5,且所有变量均通过了Bartlett球体检验,符合因子分析的标准。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Varimax旋转之后,各题项的因子负荷均大于0.6,说明量表的效度很好。

表2 信度与效度

续表

(三)假设检验

笔者首先验证了自变量分类与因变量分类之间的效应,即假设1和假设2。同时,在两类自变量回归系数显著的前提下比较其大小,以验证本文的假设3。从表3中可以看出,ZZG对O4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其余三个都显著。ZNG对O1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其余三个都显著。由表4可以得出,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回归系数均显著,并且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比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回归系数更大,因此相关假设得证。

从中介作用的回归来看,由表4可以看出,专用性资产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回归系数显著。当加入中介变量之后,自变量的回归系数依然显著,但是明显变小了,因此,可以证明权力不对称在专用性资产投入与机会主义行为中有部分中介作用。

表3 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回归分析

续表

表4 中介作用及其他假设回归分析

由以上可以看出,除去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利益相关者违背合同逃避责任行为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对利益相关者联合抵制退出合作行为的回归系数不显著,其余回归系数均显著,因此,相关假设成立。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和权力不对称的回归系数均显著,说明相应的假设成立。从资源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和权力不对称的回归系数来看,在两者都显著的前提下,能力性专用性资产的回归系数大于资源性专用性资产的回归系数(0.464>0.394;0.452>0.407且p<0.001),可以得出,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程度大于资源性专用性资产。从中介作用的检验来看,自变量的回归系数由0.580减小到了0.503且p<0.001,中介变量的回归系数显著(β=0.249,p<0.001),说明存在部分中介作用,假设成立。

五、总结与讨论

首先,本文关注创新网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并将机会主义行为做出维度划分,分为违背合同逃避责任、强制谈判修改合同、中断/限制资源供给和联合抵制退出合作四个维度,并以专用性资产投入作为影响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前因变量。其次,权力分析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坚持的主体属性分析的一个方面,是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主体行为产生的经典依据。本文认为,权力不对称是专用性资产投入和机会主义行为产生之间的中介变量。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论证了权力不对称的部分中介作用。再次,本文对专用性资产投入的关注基于资源和能力两个维度展开,将技术创新中的资产分为两大类:资源性专用性资产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实证研究了其对机会主义行为和权力不对称的不同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现有研究关于专用性资产与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分歧。本文实证得出结论,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投入与能力性专用性资产投入对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均是正向影响,但是影响程度不同。能力性专用性资产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程度要高于资源性专用性资产。最后,本文的研究问题关注的是创新网络中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创新网络中对机会主义行为的防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本文是以利益相关者专用性资产投入类型为出发点探讨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并没有考虑契约约束类型的影响和相互权力关系对机会主义行为的影响。正如上文所提到的,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文还有很多没有完善的地方。第一,权力分析由于其跨学科的背景和复杂的辩证思维分析而被利益相关者理论所不重视。事实上,利益相关者一系列行为的最直接因素就是其权力问题。经典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权力分析是解释利益相关者影响、参与甚至是主导企业战略的理论基础。现有研究显然没有关注到权力分析对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合作创新理论的影响。第二,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是复杂的,包含私利和互利两种成分。但是现有研究是以企业为出发点去探讨利益相关者的问题,所以只关注了利益相关者的私利行为。同时,受到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的影响,利益相关者互利动机和互利行为被忽视,也没有得到理论界的关注。第三,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和可能性是两类研究,现有研究将机会主义行为的威胁、可能性和产生做等同化处理。已有研究注意到了行为可能性和行为产生之间还有违背关注的内在机理,但是并没有就这一问题做深入的探讨。第四,对利益相关者的关注由个体、关系到网络层面推进,这也就意味着行为个体的权力属性、资源属性和行为属性都应该相应地做出推进。但是现有关于行为甚至机会主义行为的研究还是只关注个体层面,并没有拓展到关系和网络层面。本文试图拓展到关系层面,但是由于能力所限,只能做理论划分并分类讨论。关于利益相关者网络层面的分析少之又少,大部分网络层面的分析都偏向社会网络分析范式,忽视了主体属性的分析。

[1]刘兰剑,司春林.创新网络17年研究文献述评[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9,21(4):68—77.

[2]梅亮,许庆瑞.创新网络研究述评[J].科技管理研究,2011,31(10):18—25.

[3]沈必扬,池仁勇.企业创新网络:企业技术创新研究的一个新范式[J].科研管理,2005,26(3):84—91.

[4]张伟峰,杨选留.技术创新:一种创新网络视角研究[J].科学学研究,2006,24(2):294—298.

[5]王大洲.企业创新网络的进化与治理:一个文献综述[J].科研管理,2001,22(5):96—103.

[6]盛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

[7]FREEMAN R E.Strategic management:a stakeholder approach[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4.

[8]LUI S S,WONG Y,LIU W.Asset specificity roles in interfirm cooperation:reducing opportunistic behavior or increasing cooperative behavior?[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09,62(11):1214—1219.

[9]郑雁玲,田宇,陶玉霞.关系规范,信任与第三方物流机会主义行为[J].科技管理研究,2010(8):198—201.

[10]刘婷,刘益.交易专项投资对伙伴机会主义行为影响的实证研究[J].管理科学,2012,25(1):66—75.

[11]程铭,李纪珍.创新网络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1,22(8):52—54.

[12]GRANOVETTER M.Economic ac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the problem of embeddedness[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985,78(3):481—510.

[13]WILLAMSON O E.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M].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

[14]符加林.企业声誉效应对联盟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约束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07.

[15]WILLIAMSON O E.Markets and hierarchies[M].New York:The Free Press,1975.

[16]ROKKAN A I,HEIDE J B,WATHNE K H.Specific investments in marketing relationships:expropriation and bonding effects[J].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2003,40(2):210—224.

[17]VÁZQUEZ R,IGLESIAS V,RODRÍGUEZ-DEL-BOSQUE I.The efficacy of alternative mechanisms in safeguarding specific investments from opportunism[J].Journal of Businessand Industrial Marketing,2007,22(7):498—507.

[18]庄贵军,刘宇.渠道投机行为的相互性以及交易专有资产的影响[J].管理科学,2011(6):43—52.

[19]王文胜.资产的“他专用性”和“自专用性”——一个交易成本经济学与企业能力理论整合的视角[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5):23—27.

[20]CHRISTENSEN J F.Asset profiles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J].Research Policy,1995,24(5):727—745.

[21]杨武.技术创新产权[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22]LUO Y.Are joint venture partners more opportunistic in a more volatile environment?[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7,28(1):39—60.

[23]盛亚,王节祥.利益相关者权利非对称,机会主义行为与CoPS创新风险生成[J].科研管理,2013,34(3):31—40.

[24]高维和.网络外部性,专用性投资与机会主义行为——双边锁定与关系持续[J].财经研究,2008,34(8):120—132.

[25]常红锦,党兴华,史永立.网络嵌入性与成员退出:基于创新网络的分析[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3,25(4):30—40.

[26]汪涛,秦红.专用性投资对机会主义的影响——以汽车行业4S专营店为例[J].管理科学,2006,19(2):22—32.

[27]徐和平,孙林岩,慕继丰.产品创新网络中的信任与信任机制探讨[J].管理工程学报,2004,18(2):55—59.

[28]易余胤,肖条军,盛昭瀚.合作研发中机会主义行为的演化博弈分析[J].管理科学学报,2005,8(4):80—87.

[29]白鸥,刘洋.服务业创新网络治理研究述评与展望[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2,34(7):69—74.

[30]盛亚,王节祥,吴俊杰.复杂产品系统创新风险生成机理研究——利益相关者权利对称性视角[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2,24(3):110—116.

[31]WERDER A.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stakeholder opportunism[J].Organization Science,2011,22(5):1345—1358.

[32]刘美玉.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相互制衡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3]WUYTS S,GEYSKENS I.The formation of buyer-supplier relationships:detailed contract drafting and close partner selection[J].Journal of Marketing,2005,69(4):103—117.

[34]LUO Y.Opportunism in inter-firm exchanges in emerging markets[J].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 Review,2006,2(1):121—147.

[35]陈宏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

[36]江若尘.企业利益相关者问题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6,10:67—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CoPS创新风险的生成机理及控制策略研究:利益相关者网络视角”(项目号:71272142);浙江工商大学科技创新项目(项目号:1010XJ151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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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相关者的演化博弈分析——以民族村寨旅游为例
资产专用性是否影响资本结构
——对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上海滩,“机会主义”曹晓峰
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前因分析
浅谈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财务会计报告与管理会计报告融合
公司治理、资产专用性与资本结构
专用性投资、关系机制与企业绩效
资产专用性的度量研究
你是一个新机会主义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