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是国企改革的着力点
2015-07-09黄娜
摘 要: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长期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有企业中现有的政企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并易滋生众多腐败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有必要实现政企分开,明晰管理层权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本文从我国国有企业政企关系的现状入手,根据国企改革中表现出的问题来阐述国有企业政企分开的必要性,并提出相关建议措施。
关键词:国企改革;国有资产;政企分开
一、我国国有企业政企关系现状及问题
政企分开在改革之初就已经提出来了,但至今仍没有达到设想目标,此次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实现政企分开,这对确定政府与国企的关系非常重要。十八大指出,“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問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从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我国的政企关系一直都处于矛盾状态:一方面,政府一直对国有企业实施行政干预,以保证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致使政企不分现象仍十分突出;另一方面,国有资产的所有者是政府,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所有者职责,是因为受到了技术、信息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从而导致大部分国有资产处于失控状态,衍生出国企的大量违规改制现象,尤其在石油等较为垄断且利益丰厚的行业,官商勾结、企业内部严重腐败、肆意倒卖国有资产,这些都导致我国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对我国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实现政企分开刻不容缓。
二、国有企业政企分开的必要性
1.国有企业要实现自身职能的转变就必须坚持政企分开。政府既是政治实体,又是经济实体,通过这两个职能的实现来完成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国有企业来弥补市场缺陷,以此来实现社会政策目标。而国企要想在市场中自由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就必须脱离政府的管制。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要求实行政企分开。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市场经济是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这要求所有经济主体直接进行公平竞争,这样国企就必须脱离政府的行政庇护,不再享有优惠政策。那么,就要在非国有经济和大多国有企业中都实行政企分开。让国有企业自行合理配置资源、达到效益最大化,营造一个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3.要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就必然要实行政企分开。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中处于亏损状态的超过1/4。根据我国经济实际情况表明,在政府羽翼下的国有企业危机意识不足、竞争力弱、创新能力差、管理散漫、效率低下、发展较慢。很多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后既没有触动内部利益,也没有改变与政府的关系,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实际上,这种形式下政府依然操纵着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由于企业管理层与政府关系密切,企业并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这对企业管理、国有资产有着不利影响。因此如何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是我国国企改革重要的着力点。
三、如何实现政企分开
1.建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归属。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企业必须加快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根据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的。一方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减少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任命,减少政府直接的行政干预,建立奖惩考核制度,让招聘市场比例合理增长,让企业家更好的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完善国企经营领导者的薪酬机制。对国有企业人员的薪酬、消费、待遇等进行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最后,自身监督与约束机制并举。加强内部监督与审计,实行内部民主管理,防止内部人员不恰当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为,以防国有资产流失。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国有企业的监管方式,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管理应该是间接控制。充当战略家、预测家,但不能是指挥家。政府可以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工具来调节市场,通过市场来迂回的指导企业经济活动。决不能通过行政指令来命令、指挥企业活动。我们必须坚持国家所有、分级代表,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集中管理集中,推进各部门与企业脱钩的公共管理职能的绩效,完善现有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3.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最核心的就是要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职能转变实施了有一段时间,但目前仍未达到企业的满意度。一方面,政府权力过大、进行了太多的干预,但服务职能还不完全。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把自身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角色转变。政府不再参与企业经济活动,将政府职能转变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真正进行生产经营的是企业,政府应该为企业服务。政府和企业之间并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放权并与国企领导层脱钩,解除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
因此,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不能过度在乎采用何种模式何种方法,而应更多关心如何才能有效的实现政资政企分开、如何进行依法管理等。其中,最根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简放政权,将资源配置的决定权和企业的经营权归还给市场和企业,回归到公共领域。
参考文献:
[1]陈劲,郭娜.国企改革中的政企分开问题研究[J].商业文化月刊,2009,(4).
[2]公祥新.浅议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政企分开[J].煤炭经济研究,2007,(12).
作者简介:黄娜(1992.9- ),女,陕西榆林人,现系西藏民族大学在读研究生,中国少数民族经济财务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