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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视角下的贵州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研究

2015-04-29李福夺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贵州省

李福夺

摘要:贵州省是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农业省份之一,粮食生产产值在其国民经济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粮食生产及粮食安全更是关系着省计民生。本文在对贵州省粮食生产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贵州省实施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看法,并从经济学角度对该经营模式的内涵进行了深度阐释。之后通过构建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计量模型,对贵州省粮食生产的最适规模进行了定量计算,并对计量结果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针对实证分析结果,提出了以下政策建议:第一,要为实行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其次,不断扩大粮食生产经营项目的规模;最后,积极稳妥的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关键词:贵州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经济学视角;政策建议

粮食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是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定富强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粮食问题关系着国计民生,是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之一[1]。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世界气候变化、人口增长及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粮食生产与安全问题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分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探究粮食生产相关理论,对于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所谓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户根据粮食生产的客观要求和社会、经济、技术和自然条件的可能,改变狭小的分散经营,将耕地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从而获得最大粮食产量或经济效益的经营方式[2]。更简单地说,就是指在最适宜的耕地面积上的经营活动。当某一土地面积的经营能获得最大粮食产量或者最佳经济效益时,这一耕地面积即为适度经营规模。国内关于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研究,王文华等从分析影响我国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原因出发,通过对全国各省进行分区,计算出现阶段全国及各区粮食生产的最适规模,从而为国家、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指明方向[3]。胡瑞卿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入手,对不同经营目标下的农户粮食生产适度经营规模和流转量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得出了耕地的社会压力过重是我国粮食产量不稳定的一个原因的结论[4]。而罗琴则以柯布—道格拉斯生產函数为基础,推导出了粮食生产适度规模表达式,通过计算发现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而是要与实际的劳动、资本等农业生产投入相一致,且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正相关关系[5]。由此可见,关于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学术界这方面的研究已然很多,相关研究成果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作物种植种类、农业生产条件及经济发展情况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地区的最佳粮食作物经营规模也必然不同,因此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区域比较研究。

本文在参考和继承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数据模型,对贵州省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经营相关问题进行了经济学计量和系统性分析,以期为该省制定合理的粮食生产规划和农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

1.研究区域及其粮食生产现状

1.1研究区域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部,东毗湖南、南邻广西、西连云南、北接四川和重庆市,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西长570公里,南北宽510公里,土地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地形以山地为主,山地、高原占全省土地面积的87%,丘陵地占10%,盆地、河流滩涂等其他地貌占3%,是我国唯一没有平原地貌的省份,境内地势西高东低,自中部向南、北、东三面倾斜,平均海拔在1100m左右。这种地理特点,使得贵州省可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耕地面积少、质量差,开发利用比例大,后备耕地严重不足,有限的耕地资源给贵州省的粮食生产与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也严重制约着贵州省经济的持续发展。

1.2贵州省粮食生产现状

根据最新统计资料,2013年贵州全省共有水、旱等各类耕地面积6549.37万亩,人口3474.6万,人均1.88亩,人均可耕地占有量在全国来说位居中游偏上。2013年贵州省粮食总产量为1278万t,而人均粮食产量却仅有0.37t,在全国30个省份中排名第27位,这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出贵州省粮食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体来看,目前贵州省粮食生产表现出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全省粮食产量波动大;第二,全省粮食人均产量低;第三,全省粮食亩均产量低。根据中科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所做的《西南地区农田调查与农业经济研究发展报告》所给出的结论,我们知道耕地资源及其利用状况是目前影响我国西南地区粮食作物产出的一个关键因素[6],但当前贵州农业在粮食生产上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耕地规模狭小、地块零碎,户均经营耕地4667—5334m2,地块3—5块,这种状况已导致粮食种植成本高、竞争力差,规模极不经济,影响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实行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更充分合理地利用农业机械设备,采用先进农业科技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从而稳定粮食产量、提高粮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经济效益。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逐步实现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经营。

2.贵州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的经济学分析

2.1粮食生产规模报酬的三个阶段

规模报酬是指当各种投入要素同时增加或减少一定比例时,生产规模变动所引起产量的变化情况。在粮食生产过程中,随着农业投入要素的增加,其规模报酬可能会经历以下3个阶段:第一阶段,当粮食生产规模较小时扩大规模,粮食产量的增加比例大于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比例,即规模报酬递增阶段;第二阶段,粮食生产达到一定规模后,如果继续扩大规模,粮食产量的增加比例等于农业要素投入的增加比例,即规模报酬不变阶段;第三阶段,当粮食生产规模过大时,粮食产量的增加比例小于农业要素投入的增加比例,即规模报酬递减阶段,见下图1。

上图1很好的说明了粮食生产规模报酬的三种情况。在A到B阶段,粮食生产各投入要素同比例增加了2倍,粮食产量却增加了2.5倍,属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在B到C阶段,粮食生产各投入要素同比例增加了2.5倍,粮食产量同样也增加了2.5倍,属规模报酬不变阶段;在C到D阶段,粮食生产各投入要素同比例增加了3倍,粮食产量却增加了2.8倍,属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根据钱克明等人所做的研究,我国南方小麦、水稻、玉米规模报酬变化的转折区间在30—50亩之间,一般认为少于30亩时粮食生产规模报酬递增,大于50亩时规模报酬开始递减。但由于各地农业生产条件、社会化服务等的不同,这个数值也存在较大差异。

根据西方经济学有关理论,我们知道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理性经济人”,其种粮的根本目的就是产量最大化或者说收益最大化,因此,即使到了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在耕地的边际收益降到0之前,其仍有继续扩大种植规模的动机,致使耕地过于集中。这导致了当前全省土地经营规模超小户和超大户并存,并开始出现土地经营规模两极分化的苗头[7]。所以,政府在制定粮食生产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平衡、效率和公平的平衡,在全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完成之前,既要避免粮食生产经营规模过于碎小(会降低粮食生产效率),又要防止耕地资源过于集中(会拉大农村新的贫富差距),走适度规模经营之路。

2.2贵州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

根据边际收益原理,当农业技术条件不变时,农户耕地经营利润达到最大的条件是:对耕地利用中的任何一种可变投入而言,每一单位投入的额外收益和额外成本正好相等[8]。由此可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耕地经营适度规模要受到农产品价格、投入要素的价格和农业技术条件的影响。调研发现,目前贵州省农村农产品市场、资本要素市场、土地要素市场已逐步形成并日趋发育完善,相比较而言,农村劳动力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这也会影响到贵州省农户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因此,总体来看,贵州省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投入要素的价格、农业技术条件和农户自有劳动力。

(1)农产品价格

根据供给规律,在影响粮食供给的其他因素既定的条件下,粮食供给与其价格之间存在着正向依存关系,即粮食价格上升,供给量增加;粮食价格下降,供给量减少。因此,当粮食价格上升时,农户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必会增加粮食供给,为此,只要外部条件允许,其就会产生扩大粮食作物经营规模的动机以提高粮食产量;当粮食价格下降时,情况刚好相反。

(2)投入要素的价格

农民购买生产要素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而是为了满足粮食生产上的需要,从这一点上来说,农民对农业生产要素的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实际农业粮食生产中,农户对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需求就是一种派生需求,这种派生需求量会影响到最终的粮食产量,而派生需求价格则会影响到农户粮食生产的成本,进而影响农户种粮利润和粮食作物经营的适度规模。一般来说,粮食生产的投入要素价格与粮食作物经营的适度规模之间是反相关的关系,粮食生产的投入要素价格提高,粮食生产的成本就会增加,农户种粮利润就会减少,种植规模就会压缩。

(3)农业技术条件

粮食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农业技术对于粮食产量影响很大。它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对粮食生产产生影响:粮种质量、农业产业化和机械化水平、化肥和农药质量以及农业科技人才投入等。此外,由于贵州省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粮食生产的技术水平也会存在地域性差异,导致粮食作物适度经营规模也有所不同。

(4)农户自有劳动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对于资本主义农场经营,如果农场规模过大,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驱使下农场主就会雇佣劳动[9]。但是在贵州农村,劳动力市场发展还比较滞后,农户仍然是主要依靠家庭自有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这也会影响到贵州省农户粮食生产的适度规模。因此,在研究贵州省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影响因素时,还必须把农户自有劳动力考虑进来。

2.3贵州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计量模型

(1)模型假设条件

假设农户行为符合“理性经济人”假说,其进行粮食生产的全部目的就是利润最大化;在进行粮食生产时不考虑农业技术条件的变化和耕地质量的差异,不考虑意外因素的影响。

(2)模型的构建

根据“理性经济人”假设,农户进行粮食生产的全部目标就是追逐最大利润,据此我们构建以下粮食生产决策模型:

其中,I为贵州省粮食生产总收益;Q(Lt,Kv,Kf,E)为粮食生产函数,Lt为投入粮食生产的总劳动时间,Kv为粮食生产中可变资本投入,Kf为粮食生产中固定资本投入,E为粮食生产中的耕地资源投入;W为贵州省粮食生产的雇用工资;Q1为贵州省农户自消费粮食数量;pc为贵州省粮食市场价格;pKv和pKf分别表示贵州省粮食生产中投入的可变资本和固定资本的数量;pE表示贵州省农村耕地流转价格;LR为受粮食作物生长季节的影响,粮食生产期间能够允许的最长农业劳动时间;H为贵州省农户自有劳动力数量;而α、β1、β2和r则分别表示生产函数中劳动投入对粮食产出的弹性、可变资本投入对粮食产出的弹性、固定资本投入对粮食产出的弹性和耕地资源投入对粮食产出的弹性。

(3)模型的处理

根据以上构建的贵州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计量模型,我们分别对变量Lt、Kv、Kf、E求导,可得:

其中,L*t为最佳劳动投入时间,K*v为最佳可变资本投入;K*f为最佳固定资本投入;E*即为最终得到的贵州省粮食生产最适规模。

3.贵州省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实证分析

3.1资料来源与筛选

(1)数据来源本研究所需有关劳动力的相关数据来源于对贵州省9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所辖的8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所做的实地农户调研。通过采用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在每个地级行政单位随机选取2—3个县,然后在每个县随机选取2—3个乡镇,在每个乡镇再随机选取3—4个行政村,最后在每个村再随机抽取8—10户农村家庭发放问卷进行问卷调查。本研究共发放问卷852份,回收764份,回收率为89.67%,其中有效问卷688份,占所回收问卷总数的90.05%,获取的农户劳动特征数据见下表1。而研究所需的粮食市场价格、粮食生产技术系数以及各生产要素的价格等数据根据历年《贵州统计年鉴》及贵州省农业厅、民政厅所公布的统计资料整理、计算得到。

(2)数据筛选由于本研究主要调研对象应是以种粮为主的农户,而问卷发放时并不能完全保证随机抽取的农户目标样本具有精确性,且统计年鉴中的文献資料也不一定十分准确,因此也可能会带来数据偏差,故在利用搜集来的资料展开研究前必须反复比较、核对、核准、筛选,才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更可靠、更有说服力,也更具参考价值[10]。

3.2模型参数的确定

(1)粮食市场价格的确定

由于粮食市场价格是一个动态波动量,因此我们不能把某一时刻的粮食市场价格作为静值来参与研究。为了克服这一取值困难性,本文转换思路,用某一时间段内(1年)贵州省各地区粮食销售收入总和与粮食销售总量的比值来作为这段时间内贵州省粮食的平均市场价格。用这种方法计算的贵州省粮食市场价格为1.82元/kg。

(2)各种投入要素价格的确定

这里的粮食生产投入要素,我们主要考虑耕地和劳动两种。对于耕地价格,可以通过调查某一时段内(1年)贵州省耕地流转价格获得,调查结果为:贵州省耕地流转价格为1895元/hm2。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目前贵州省耕地流转价格依然很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贵州省农户种粮利润较低的现象仍旧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对于劳动要素的价格,在贵州省农村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主观问卷调查来大体估算,具体方法是用具有完全劳动能力的农民对所期望的农业劳动日均报酬来代替自身劳力的价格,调查结果为:贵州省农户农业劳动工资水平大体在32元/天左右(见上表1)。数据显示,贵州省农业劳动力对自身农业劳动日均报酬的心理预期较低,这主要是由于贵州省农村总体发展比较落后、非农就业机会较少,农业劳动力向外转移也面临许多障碍,农民不得不压低自己从事农业劳动的预期价格[11]。

(3)农户自有劳动力的确定

对于贵州省农村家庭自有劳动力的数量,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得到,调查结果为:贵州省农户家庭劳动力平均为3.81人/户。此外,由于粮食生产具有季节性,因此农业劳动时间也不是连续的,对于贵州省来说,农户一年可种植两季粮食作物,因此单个农业劳动力最长劳动时间应按两季来算,调查结果为:贵州省每个劳动力最长可能劳动时间为85.10天。

(4)农业技术系数的确定

本研究主要是通过对贵州省粮食生产的投入产出数据进行系统性分析,构建起贵州省的粮食生产函数,进而得到粮食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农业技术的参数取值,详见下表2。

可得以下结论:贵州省粮食作物户均适度经营规模为46.585亩,劳均适度经营规模为17.430亩。

查阅资料发现,目前贵州省粮食作物户均实际经营规模为6.782亩,劳均实际经营规模为1.356亩,这个两个数值与适度经营规模相比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在现有粮食生产技术条件下,农户要实现粮食种植利润最大化,就必须进一步扩大粮食作物种植规模。具体为,贵州省粮食作物经营规模需户均转入39.803亩,劳均转入16.074亩,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贵州省粮食生产总利润和农户种粮利润都达到最大,才能提高粮食产量、保证粮食供给安全,详见下表3。

另外,在贵州省粮食作物现有劳均经营规模水平上,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都存在剩余。贵州省目前粮食作物劳均实际经营规模为1.356亩,而劳均适度经营规模为17.430亩,所以理论上现有粮食作物经营规模下户均最优劳动力投入量应为0.08个,而当前贵州省农村家庭劳动力平均数量为3.81个,故应户均转出3.73个劳动力才能实现粮食生产效率的最优,见下表4。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1)农民作为一种特殊的“理性经济人”,其进行粮食生产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产量最大化或者说利润最大化,而传统的分散经营方式存在着诸多局限、不利于这一经济目标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粮食生产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2)市场經济条件下,贵州省农户粮食作物经营适度规模会受到农产品价格、投入要素的价格、农业技术条件和农户自有劳动力等因素的影响,这几个因素中的某一个因素发生改变都会引起农户粮食作物经营的适度规模产生变化。此外,贵州省农户粮食作物经营适度规模还受到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种植条件良好的地区的适度规模一般大于种植条件恶劣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地区的适度规模一般也会大于发展缓慢的地区[12]。

(3)目前贵州省粮食作物户均实际经营规模和劳均实际经营规模都远远小于所对应的适度规模,因此在当前生产条件下,贵州省总体粮食生产和农户粮食生产产量和利润也都与最大化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要想缩小这种差距,就必须给每户转入部分耕地,或者转出部分劳动力。

4.2政策建议

根据贵州省人多地少的基本情况和农业的产业特性,在短期内全面实现粮食作物的适度规模经营是不可能的,必须因地制宜,积极慎重,因势利导,创造条件,循序渐进。

(1)要为实行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①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土地流转机制

当前贵州省粮食作物户均实际经营规模与适度经营规模之间仍存在着39.803亩/户的缺口,因此有必要对全省耕地作进一步的集中使用。为此,可以考虑在全省范围内鼓励通过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或者托管等多种形式使耕地资源使用权向种田能手和其他农业经营单位适度集中,实行耕地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13]。

②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步伐

当前贵州省农村家庭劳动力平均数量为3.81个,而户均适度劳动力数量应为0.08个,故应户均转出3.73个劳动力,全省总共应转出465.48万人。可见目前贵州省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巨大,这些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土地上,导致很难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继续扶持和引导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等措施来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才能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③政府的支持和帮助

对在贵州省实行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组织形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工商、信贷、法律等有关方面的支持和保护,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

(2)不断扩大粮食生产经营项目的规模

①本着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的原则,引导耕地向某种粮食作物生产上集中,进一步调整粮食作物生产结构和布局,推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②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提高整体规模效益。利用贵州省特色粮食作物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和优质粮食加工产品,通过加工企业和销售市场带动种、加、贸一体化经营,实现生产经营全程化、效益增值连续性和粮食产品经营质的飞跃[14]。

③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尽快建立健全贵州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粮食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各种服务,从而更好地为农户解决粮食生产中一家一户办不了的事情,使分散的农户达到规模经营的效果。

(3)积极稳妥发展各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由于各地农业生产的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因此对于贵州省不同地区粮食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应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能搞“一刀切”。不同地区有的适合发展种粮大户,有的适合办联合农场,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办集体农场,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应坚持农民自愿和物质利益原则[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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