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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人豪先生《音乐学概论》再读札记

2015-04-29张鑫

北方音乐 2015年13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学

张鑫

【摘要】音乐学这门学科或者这个名称不仅对一般读者,而且对专门从音乐工作的人也是比较陌生的。俞人豪先生讲授的两门课的讲稿加以整理,并根据近年来收集的资料做了一些补充,编成《音乐学概论》这本书。本文是笔者在研读了音乐美学这一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在对中国近三年八大音乐类核心期刊的文献进行统计分析过后,由此对《音乐学概论》这本书产生的一些体会,对音乐学这门学科也开始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说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中具有指导意义的一个学科,那么《音乐学概论》就是一本指导我们对音乐学乃至它的各门子学科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参考书。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美学;学科性质; 一般美学;音乐的特殊性

音乐学这门学科或者这个名称不仅对一般读者,而且对专门从音乐工作的人也是比较陌生的。即便是问一下下专事音乐研究的理论工作者,也未必人人都能确切回答出什么是音乐学,这个问题。但事实上,在人们的日常音乐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音乐学所涉及、研究和阐释的各种课题:从某首乐曲的解说、某位作曲家的介绍、某场音乐会的评论等。为了使更多的读者了解这门学科以及它下属各分支的研究对象、原理、方法、发展历史、学派和他们的学术观点,俞人豪先生讲授的两门课的讲稿加以整理,并根据近年来收集的资料做了一些补充,编成《音乐学概论》这本书。第一章是对音乐学的总论,之后再分为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三大部分,逐一介绍它们主要的子学科。其中音乐美学属于体系音乐学的一个子学科,但是由于已有专著,所以没有过多的介绍,下面是笔者在研读了这一部分内容的基础上,在对中国近三年八大音乐类核心期刊的文献进行统计分析过后,由此对《音乐学概论》[1]这本书产生的一些体会,对音乐学这门学科也开始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说音乐美学是音乐学中具有指导意义的一个学科,那么《音乐学概论》就是一本指导我们对音乐学乃至它的各门子学科进行学术研究的参考书。

一、如何理解音乐美学的学科性质

(一)关于音乐美学的定义

音乐美学就像音乐学本身那样在定义上亦多有歧见,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在不同时代,人们对某一学术范畴的界线认识不一致,而更多是由于人们对问题的观察角度和对某一学科的任务认识不同。首先我们来看看音乐美学这个词的原意。它是源自希腊文,意思是“属于或关于能感觉到的事物;而不是思维的或非物质的事物”。美学的音乐家威利?阿佩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认为:“音乐的美学是研究音乐与人类的感官和理智的关系的学科。”换言之,是研究音乐成品和人的感性和理性认识关系的。而美学这个词在现在词典的解释是“美的哲学;美的基本原则。美的鉴赏力的科学”。所谓审美的研究应包括双重对象:一是审美的对象,这是一种客观的东西,它既可以是自然的,如自然风光;也可以是人的艺术创造物,如建筑、绘画、雕塑、戏剧、舞蹈、音乐等。二是人的主观审美过程,这是指客观对象的感受和体验过程。故此德国音乐学家古尔利特在新编的里曼音乐词典中认为,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一方面包括音乐的艺术作品及其丰富而全面的价值内容(作为客观的方面),另一方面包括音乐听觉的接触体验的方式(作为主观方面)。”

(二)如何理解音乐美学的学科性质

要进一步讨论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问题首先应来看看它到底是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根据许多学者对它所下的定义和这门学科的实际状况,我认为它是一门具有双重属性的学科。

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它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美学是研究人对世界,尤其是对艺术进行审美活动的规律的科学。它是探索人类审美意识的特征,起源与发展,以及人类审美意识在艺术中是如何体现的;进而去探讨艺术的本质、发展规律、艺术与现实的关系、美的本质、美的标准这一系列问题。从它对艺术的本质、对“艺术思维活动与现实关系”的研究意义上讲,这种从审美角度对存在与意识关系进行的研究,实质上是属于哲学的认识论的范畴,因此有人称,从这个角度的进行美学探讨为“艺术哲学”。但是由于美学在这里研究的不是一般认识论的角度去研究它,所以笼统地讲音乐美学成为艺术哲学是不够全面的。

普通美学所研究的只是人类一般的审美活动规律,人类审美活动的一般特征。对艺术也只是去研究它作为一个整体的,带有普遍性的规律,研究它与审美活动、审美意识的一般关系,而不必,也不太可能对每一门艺术的审美特殊规律进行深入的探索。每一门艺术自由它其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特殊性,自有其特殊性的审美活动规律。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这项任务自然不是由一般美学,而是在它的知道和涵盖下,由每一艺术门类自身的美学来承担。因此也有建筑美学、戏剧美学、影视美学等分支学科的产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它应该是一般美学研究在音乐领域内的深化和具体化。它的任务不在于揭示音乐与其他艺术门类的共同特征、共同的审美规律(虽然可以从这种共性出发逐步深入到个性、特殊性的研究),而在于阐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特殊的审美规律。音乐艺术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其中有许多是其他门类根本没有的,例如音乐物质材料乐音的特殊性,即它的非客体性和非语义性;音乐反映现实的特殊性,即间接性;感情因素在音乐创作和欣赏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内容和形式的特殊关系等。因此音乐美学具有它自身存在的特殊价值。它必须充分地对音乐的本质、特性以及音乐从根本上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规律进行剖析、才能最终说明音乐审美活动的独特规律。

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是后者的深化和具体化,与其他艺术门类的美学相比,音乐美学的特殊性更为明显和突出;同时音乐美学又是音乐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它是以揭示音乐中带有的最普遍意义的审美规律为目的的,所以它可以说是音乐学研究中带有指导性的学科,是各门分学科的研究成果从哲学和美学角度进行的一般规律的概括的学科。

二、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

明确上面两点之后,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比较容易回答了。

(1)从哲学的角度出发去研究音乐的本质(作为客体实体存在的方式)研究音乐与现实的关系(能否反映现实和如何反映现实),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特殊关系等;从心理学角度去研究在音乐创作过程中作曲家、表演家和听众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反应,研究音乐信息的传递和接受的心理过程,并通过它们来阐明音乐审美的特殊规律;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研究不同国家、民族、阶级、阶层的人们不同的音乐审美观念和审美习惯形成的原因,它们与社会环境的关系,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与效果,音乐与伦理道德的关系等从历史学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人类音乐历史发展的考察去研究人类的审美意识、审美标准和审美习惯发展变化的规律,把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来看待,这些问题虽然这些问题在史学研究中必然会提到,但这里着重从美学角度对它们进行概括和总结。

(2)音乐美学基础理论研究是音乐美学研究中最基本的内容。对于这一部分的内容进行描述的论文一般涉及到以下一些音乐基础问题的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特殊性、音乐的存在方式、音乐的理解与释义、音乐的审美体验、音乐的形式与内容、音乐的情感表达、音乐美学研究的对象、音乐的形象、音乐的表现特征、音乐的功能与价值、音乐美学与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流派及音乐美学的立美问题。而近三年的研究也涉及到很多以上相关的问题,如肖璇《音乐中的意识形态表达》、[法]卢梭著、吴克峰译《卢梭论音乐》,黎敏《基于乐教传统的视野谈古琴在当代美育完型中的立美重建》[2]等。

叶明春《论西安鼓乐的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3]选择从文化人类学的视角,考察西安鼓乐的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利用共时性调查与历时性追溯的方法,对西安鼓乐文化的生存状况作自己的思考,他认为,西安鼓乐作为一个古老的乐种,至少从明清以来,其生存与发展状况说明:西安鼓乐的存在,一方面依赖于中国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则依赖于民俗与宗教的载体,以及农耕文明及其生产方式的所能提供的生长土壤,儒道释文化主休为西安鼓乐音乐审美与实用功能的趋同提供了可能。

肖璇《音乐中的意识形态表达》[4]一文旨在通过梳理与回顾西方民族音乐学在"音乐与意识形态研究"中所呈现的几个问题意识、理论方法,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对于理解音乐文化的重要性。籍以音乐的意识形态过程研究,音乐研究者既可参与到社会文化层面的探讨,也可通过音乐的”语境”研究转而理解音乐创作、变迁等和音乐形态密切相关的问题。

以上文章选择不同的角度对音乐的分析,诠释音乐美学的一些基本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除了我们熟知的角度之外,这些核心期刊更加趋向于从非音乐的角度对音乐的美进行审视,这种多元化的角度,也正体现了现代跨学科进行理论研究的新趋向,在当代虽然跨学科跨领域的口号到处都在喊,但是对于专事音乐的人来说,要想实现自己研究的课题可以与其他的学科碰撞出火花,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的理论学习中,一定要注意对其他学科知识的涉猎,或者是多与其他专业的研究者进行交流和沟通,那也必然会使我们受益匪浅。在上个月参加了研究生二年级理论组的开题报告时,在场的评委老师对上台发言的学生进行指导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我们在学术上有一定成就的老师们,他们就有对于其他学科的很多认识,这令我感到,我们确实读的书太少,累积的知识太少,当我们想要对某课题进行研究时,我们几乎找不到合适的方向,甚至判别不了所涉猎到的信息,对于信息的获取渠道也非常的单一。而且有很多信息并不可靠。

在2011年举办的第九届音乐美学学术研讨会中,可以看出对与音乐美学的研究在学者研究过程中的延续性,我认为正是这种延续性的探讨,才能让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关于音乐美学的若干研究对象,从而对整个音乐美学领域都能有一个相对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单金龙代表通过格式塔理论来重新定义音乐创造的方式、音乐感知的方式、音乐审美的内涵以及美感的成因,甚至创作的法则,思考音乐美学的基本问题如音乐的哲学基础、音乐的本体论、音乐的特殊性以及音乐的价值及其实现方式等。在2012年《黄钟》上,他的文章《“格式塔”完型理论在音乐构成与审美方式中的运用》[7]认为可以在音乐基础理论中借用“格式塔”完型理论,通过将格式塔理论套植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之中,为该关系找出发生对照的合理理论,并通过该理论来对音乐的审美及其效用进行解释,探讨音乐的构成及审美效用等问题,提出音乐的完型心理创作与审美的方式。蒋存梅代表以《音乐情绪效应的神经相关》为题,探讨音乐与人的情绪密不可分,音乐情绪不仅可以调节人的心情,也影响人的认知和审美活动,试图从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揭示人类对音乐情绪加工潜在的行为和神经机制。熊 雯、刘 欢的《音乐唤起情绪的潜在机制》[8]于2013年在《中国音乐学》上发表,详细介绍由 Patrik N. Juslin 和 Daniel Vstfjll 在 2008 年提出的音乐唤起情绪的理论框架,包括六种机制:脑干反射机制;评价性条件反射机制;情绪传染机制;视觉表象机制;情景记忆机制;音乐期待机制。这些机制在信息聚焦、个体发展、关键脑区、文化影响、感应速度、意志影响程度、模块化和对音乐结构的依赖方面存在差异。在文章结语中提出了一些可以进一步进行研究的方向及具体的实践建议。

音乐美学作为体系音乐学中具有指导性的学科,通过之前对近三年音乐美学相关的八大音乐类期刊上的文献进行梳理,可以对音乐美学的相关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以后进行深入性的研究学习打下基础。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音乐学概论》却是一本具有向导意义的参考书,尽管对音乐美学的介绍相比其他方面较简略,但是相信拜读相关的专著会更加有所获的。

注释:

①格式塔质格式塔心理学派术语.格式塔质在原有的构成成分中并不存在,它是原有要素或成分在经过组合后”凸现”出来的.如不同音高的乐音结合为一个乐汇.

参考文献

[1]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人民音乐出版社,北京.2011(08):123-129.

[2]黎敏.基于乐教传统的视野谈古琴在当代美育完型中的立美重建[J].黄钟,2014(02).

[3]叶明春.论西安鼓乐的审美功能与实用功能[J].交响,2012(03).

[4]肖璇.音乐中的意识形态表达[J].交响,2012(11).

[5]郏而慷.论音乐音响是什么以及如何是——兼及“音乐的形式与内容”问题[J].交响,2013(03).

[6]单金龙.“格式塔”完型理论在音乐构成与审美方式中的运用[J].黄钟,2012(02).

[7]熊雯,刘欢.音乐唤起情绪的潜在机制[J].中国音乐学,2013(03).

[8]涂维民,肖杨新.音乐美学基本原理[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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