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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歌改编钢琴作品的演奏特征

2015-04-29卿铁军

北方音乐 2015年13期
关键词:踏板钢琴演奏段落

【摘要】民歌改编的中国钢琴作品是中国风格钢琴作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作品因其更容易理解与传播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钢琴演奏与教学。民歌类钢琴作品由于其创作来源的特殊性、表达的具体性等特点,决定了演奏好此类作品的独特性。本文将从民歌题材与演奏、歌词与演奏、织体与演奏、色彩性段落的处理、踏板等方面着手,论述对中国民歌改编类钢琴作品演奏的研究。

【关键词】中国民歌;钢琴作品

音乐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与生产、生活实践密不可分的一种情感表达方式。在音乐的产生与发展中,歌唱先于器乐而发展,即人类先有歌唱的表达方式然后有的不同器乐的发现与演奏。我国民歌资源丰富,钢琴创作走向专业化道路以来,本土民歌的改编创作成为中国钢琴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众多优秀的、广泛流传的钢琴作品或部分取材于民歌或直接将民歌的全部创作成钢琴作品的表现形式。

民歌改编类的钢琴作品不同于其他形式创作的钢琴作品,此类作品语言、歌曲的唱腔、歌词的段落情感表达等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在演奏上也有其特殊性。如何才能更好的演奏好民歌改编类中国钢琴作品更好的传播我国优秀的音乐文化,是众多从事钢琴演奏与教学者应仔细研究的课题。

一、民歌改编钢琴作品中歌词与旋律的关系

民歌类改编中国钢琴作品与其他类钢琴作品相比较而言,最突出的特点是旋律中内藏着语言的表达,准确的处理好钢琴旋律中的音符与歌曲中的歌词之间的关系,是准确表达此类钢琴作品的关键所在。

(一)民歌题材对钢琴演奏的整体性引导

中国民歌可分为号子、山歌、小调三大类,每一类又包含若干个不同风格、

题材的作品。民歌与社会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是在劳动、生活实践中为表达自己情感而创作的,口口相传具有即兴创编、简明朴实、生动灵活等特点。由钢琴改编的作品直接沿袭了民歌中原有的特点,是民歌传承的新支脉、新视觉。

民歌通过钢琴改编曲的形式,为民族音乐走向世界开创了一个新的途径,本着源于民歌、开创民歌演绎新角度的创作理念,作曲家们在原有曲调的基础上,结合西洋钢琴创作理论、民族和声等方式,创作出了大量民歌改编曲,形成中国钢琴作品的重要组成。所以,演奏此类作品首先要研究原民歌的种类、题材、背景等,才能把握作品的大风格,从大处入手,确定作品风格、整体结构的发展及情感表达,从而准确再现作品风貌。

(二)民歌表演形式对钢琴演奏的影响

民歌在演奏形式上可分为独唱、对唱、重唱、齐唱、歌舞类等多种形式,在钢琴演奏中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钢琴作品表现的作用。如:陈铭志改编的《乌苏里船歌》是一首具有浓郁东北特点的独唱类民歌,由郭颂老师演唱的此曲传遍了大江南北,歌曲表达了赫哲族人民幸福的生活。钢琴曲《乌苏里船歌》的结构同歌曲一样包括序唱、主体和尾声三个部分,演奏时须先分析好歌词表达的内容再进行演奏,其中旋律的“呼吸”、“分句”、“情感”等均需根据歌词进行处理,属于用“钢琴唱歌”的钢琴演奏方式。

再如王建中改编的钢琴作品《猜调》,旋律中一问一答的对唱形式,问句亲切、愉快,答句活泼、快乐,在演奏时应考虑到大人的问与孩子的答之间有趣又生动的对话场面,才能演奏的惟妙惟肖。民歌改编类作品在创作时常常保留原歌曲中歌词叙述内容,在旋律中与歌词一样具有极强的叙述性特征,因此,在演奏此类作品时,应首先对作品的原民歌进行分析与研究,在了解原民歌的表现形式、表达内容后,根据歌曲内容进行演奏处理与表达从而准确诠释作品。

(三)重视民歌中歌词发音、唱腔对钢琴演奏的特殊影响

民歌是以语言为基础的,歌词在旋律中具有“一音一词”、“多音一词”、“一音多词”等特点。钢琴演奏民歌类作品时,“旋律的歌唱性、歌唱化”表达是演奏好此类作品的关键,同时对歌词句子的完整处理也是演奏歌唱性成功的第一步。如周广仁改编的作品《陕北民歌主题变奏曲》中,主题部分既是一音一字的特点,“青线线地那个蓝线线,蓝个盈盈地天……”演奏时应考虑到歌词的连接特点,上句是描摹性的渲染、下句是叙述性的描写,旋律悠长而平稳,同时具有感叹的语感,弹奏时每一个音的连接都应对应歌词进行处理,从而达到钢琴的声乐化境界。

“多音一词“的特点与我国汉字发音特点有着密切的联系,汉字的发音常常有音头、音腹、音尾的特点,民歌中为充分表达某一种情感,通常会夸大对音腹、音尾的处理,表现在钢琴中应注意此类了旋律的演奏,避免出现“器乐化”的处理,即不考虑多音一词的旋律特征,使旋律变得生硬、缺乏语感。

如王建中改编的《绣金匾》:

第3、4小节弹奏时需根据歌唱的字来处理多音的组合,使其具有“词”的头、腹、尾的特征。

二、把握民歌改编类作品的织体特征

纵观民歌改编类钢琴作品,创作改编的基调是以歌曲旋律为钢琴作品的主旋律并配以织体伴奏的形式,在此基础上加以其他写作技法,分析作品的织体特征是演奏作品的重点。

(一)单旋律配伴奏式段落的演奏

在民歌改编的钢琴作品中,直接移植歌曲旋律为主旋律的作品或片段,是此类作品组成的重要创作手法。如:江定仙改编的《跑马溜溜的山上》第一部分、储望华改编的《红星闪闪放光芒》的第一部分等等,几乎所有民歌改编钢琴作品中都这样的段落。在演奏这样作品片段时首先应突出旋律中唱的因素,注重乐句起、承、转、合连接中的发展与变化。其次应处理好伴奏部分与主旋律之间的关系,在突出主旋律的同时,伴奏声部也应有一定的发展与变化,与主旋律相形益彰、如影相随自然的与旋律合为一体。最后还应注意处理好乐句之间的呼吸,增强旋律歌唱的自然性、流畅性。另外,和声性旋律演奏时还应突出和弦中的主旋律,避免出现主旋律模糊的现象。

(二)复调性质段落的演奏

在中国钢琴作品中多声部复调性创作特点是极为突出的,民歌改编曲中复调因素更是随处可见。演奏好作品的复调织体部分是完成一首作品的重点部分,首先应分析复调在作品创作中的方式,常见的有与主旋律形成四、五度平行旋律的双声部复调、同时出现与主旋律形成对比的另一个旋律线条、合唱式多声部旋律相交织的复调创作手法、复调性旋律与伴奏同时出现等复调创作手法。

在复调性旋律的演奏过程中,第一应对旋律进行分析,根据前后旋律的主线条确定复调部分的主要旋律位置并加以突出,第二与主要旋律相对比的其他旋律线条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与歌唱性,具有独立的发展与情感性,最后如果有伴奏部分还应注意伴奏对复调性旋律的衬托。

复调性作品的演奏还应在音色、各旋律线条的不同情感特征的表达上进行单独的练习,以达到区别与合一的效果,避免出现以节奏生硬对位的现象,才能达到复调类段落演奏的最佳状态。

(三)前奏、间奏、尾奏段落的演奏及色彩性段落的演奏

民歌改编的钢琴作品与其他类作品不同,在作品中常常会有“自伴自唱”的创作手法,作品开始部分作为前奏对整首作品起着引导性作用。如王建中改编的《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中的开始部分,作为前奏通过民族调式和声与旋律的结合、以散板演奏的形式音符从低音开始双手交替弹奏一组琶音,来表达由远而近的山峦起伏的画面,勾画出一幅春天漫山遍野花儿开的美丽景色。并用钢琴演奏模仿了笛子的声音,明亮而轻松,表现了对革命队伍的期盼。

演奏时应在情感、音色等方面与主旋律形成对比,同时对主旋律的出现起到确定情感与形象的作用。在这种“自伴自唱”的歌曲改编类作品演奏中,应明确分析好前奏、间奏、尾奏的位置,才能与主旋律配合默契,色彩鲜明。

钢琴模仿性很强,在作品中作曲家常常会利用钢琴这一特点对作品的表现内容进行渲染,以更好的烘托气氛。如:但昭义改编的《思恋》开始部分就模仿了田野风,通过小二度模仿了耕牛身上的铃铛声。在演奏时应对此类色彩性段落或模仿性声响进行处理,才能达到应有的声响效果。

三、民歌改编类作品中踏板的应用

民歌改编类中国风格作品中,踏板的正确应用是演奏好作品的灵魂所在,正确运用踏板对作品的演奏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和声性踏板

此类踏板应用最多,多为作品中丰满和声效果而用,多为一个和弦一个踏板,而达到声响效果的丰润效果。

(二)色彩性踏板

多出现在色彩性乐段当中,以烘托色彩为主。如:水声、涛声、回声等等。此类踏板多为长踏板,应用时间较长,起到加强或减弱声响的作用。

(三)旋律性踏板

使旋律连贯、强加歌唱性的踏板,此类踏板多根据旋律特点更换比较频繁,以达到为旋律服务的目的。

民歌改编类的中国钢琴作品由于其创作的特殊性,在演奏中与其他类作品有着众多的不同,传承民族精髓文化,我们还需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陈惠玲.16首中国民歌主题钢琴改编曲研究[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

[2]胥必海,等.中国民歌同名钢琴曲之比较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1.

[3]储望华.谈钢琴独奏曲茉莉花的改编[J].钢琴艺术,2005(10).

作者简介:卿铁军(1968—),男,籍贯:吉林通化,高级教师,本科,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单位:通化市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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