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加强诚信建设的措施
2015-04-18江西警察学院炜教授
江西警察学院 朱 炜教授
一、加强商务诚信建设的措施采用
商务诚信即指商务活动中的诚信,或者说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诚信。当前在商务领域的不诚信行为十分突出,诸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恶意拖欠他人工资等行为。这些不诚信行为不仅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影响较大,而且对我国公民个人生活质量危害巨大,尤其是食品行业伪劣产品的泛滥,更是到了不能再容忍的地步。所以,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是解决所有诚信问题的重点。对于此类不诚信行为,光靠道德教育无济于事,而且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对于此类不诚信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所以,加强商务诚信建设首先应选择法律的手段。
首先应集中力量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此类不诚信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要积极运用刑事法律,狠狠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的漫延势头,要让此类不诚信行为主体付出惨重代价。其次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那些政府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党纪国法予以追究。再次,应当建立企业诚信信息查询系统。要制定有关诚信信息采集、公开、共享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诚信信息采集、公开、共享和使用能够依法有序进行,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随着诚信信息的公开、共享和使用,才能更为有效地遏制商务领域不诚信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措施采用
政务诚信是指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诚信。当前在政务领域不诚信行为也不少,诸如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以及贪污受贿等。由于政府部门与商务部门及公民个人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前者的行为对后者具有示范效应,换言之,政务诚信对于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都具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解决所有诚信问题的关键。
对于政务领域的不诚信行为除了涉及严重违法和犯罪才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外,一般的不诚信行为很难找到可以适用的法律,所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不能完全依靠法律手段,而应当采取严肃党纪政纪等措施。这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有的还是共产党员,我国对于公务员和共产党员都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要求,也有明确的纪律规定,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只要通过严肃党纪政纪就能有效地遏制他们在执行公务中的不诚信行为。当然对于贪污受贿等严重不诚信的犯罪行为还是需要采取法律手段。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措施采用
从逻辑关系上进行分析,社会诚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诚信是指社会上的各种诚信,狭义的社会诚信是指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以外的其他诚信,主要是指非营利组织以及普通公民处理一般事务的诚信。这里的社会诚信即为狭义的社会诚信。客观地说,这一领域的不诚信行为没有商务领域不诚信行为那么严重,也不像政务领域不诚信行为那样具有负面的示范效应,但它却普遍存在,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因而它具有基础性。所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是最终解决各种诚信问题的基础。
由于非营利组织和普通公民的组织性不强,对此类不诚信行为的处理也缺乏法律规定,所以,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既不宜采取严肃党纪政纪的措施,也不能光靠法律手段,而应当采用道德教育的方法。使用道德教育加强诚信建设虽不及使用法律手段和严肃党纪政纪那样很快产生效果,但它却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质言之,它是治本,而通过法律手段和严肃党纪政纪加强诚信建设只是治标。所以,我们不能忽视道德教育的作用,相反,我们应该十分重视道德教育。加强道德教育的主要方法是加强宣传。应当说,当前我国在宣传方面还做得很不够,比如,我国金融等部门早就开始了公民个人、企业组织的诚信信息采集工作,这些诚信信息一旦共享使用将对公民个人和企业组织的发展都有较大影响,但知道这一情况的公民和企业非常之少,如果宣传到位,对于我国的诚信建设无疑会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