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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推进方法及实践状况

2015-03-2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情报信息警务情报

王 珂

(山东警察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在全球信息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警务工作积极探索信息化发展之道,于2003年提出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该战略力求利用先进信息技术,通过信息化来改善警务工作方式,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建立新型警务工作模式。通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各地公安部门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借鉴国外先进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模式,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推进方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仍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推进、完善与发展。

一、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施背景

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和发展,为国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获得了显著的成效。相比于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我国传统的公安机关警务运作方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警务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我国对传统的警务工作进行了改革,提出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

(一)信息化发展战略要求公安工作推行信息化

近年来,两化融合战略的不断推进使信息化深入渗透到经济、政治、生活等诸多方面,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方式。在全国大力推进信息化战略的背景之下,公安部顺势而为,以“金盾工程”为载体,提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积极部署和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了全面推进该战略,公安部进一步制定了《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明确了我国公安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在发达国家成效显著

从国外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践经验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二十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索信息化警务的运作方式。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模式,如英国的国家情报模式、美国的纽约警务模式。从各个国家的实践情况来看,虽然各自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表现形式各异,但各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核心理念一致,即将情报信息作为警务战略决策的主要依据,并利用主动预防、精确打击等方法推进警务工作。国外警务实践证明,推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对警务工作管理水平和工作运行效率的提升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并因此有效降低了该国家或地区的犯罪率。

(三)公安情报信息建设已被列为重点工作

公安部在2003年提出“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之后,我国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作为工作重点大力推进。2004年,公安部指出,情报信息对公安决策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深入根植到警务工作中;要不断推进公安综合情报信息中心的建设,将情报信息作为引领警务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树立情报信息共享的观念,建立警务综合情报信息平台,全面指导警务工作的推进。2005年,公安部进一步明确指出,情报信息建设作为警务建设的工作重点,必须要有清晰的发展思路、科学的实施步骤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对警务战略的实施和公安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施方法及其效果

经过十几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工作模式,明确了推进的主要方法,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一)不断更新情报信息观念,利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施,是我国警务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实现首先需要警务观念的更新。现代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固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转变传统警务模式的观念。只有观念转变过来,才能顺利推进警务工作机制的转型和警务信息技术的应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它绝不是简单地将计算机应用在传统警务工作中,而是利用网络数据处理的优势,结合传统警务工作特点及需求,贯穿现代警务理念,科学、规范地将信息技术应用在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效提高决策精准度的警务工作。上海市是我国转变传统警务观念效果较好的地区,其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2003年之前,上海市公安局已经认识到传统警务的种种弊端,开始通过建章立制等手段转变公安民警的警务观念,制定了《上海公安情报经费暂行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和统筹调整情报经费,加大“花钱买情报”的发展策略,扩展了情报获取方式和途径,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践中尝到了甜头。芜湖市公安机关在转变情报信息主导警务观念方面,一步一个脚印,从最基础的电脑使用培训抓起,几乎在零基础的条件下培训民警的电脑操作技术,并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情报警务观念。芜湖市局通过电脑培训改变了民警的传统观念,提升了全警的信息应用能力,强化了民警的信息警务理念。

(二)进一步扩大情报机构规模,形成纵横相连的“大情报”发展格局

目前,我国警务工作面临的信息种类日渐增多,经济、政治、刑事、禁毒、反恐等诸多情报需要警务部门的关注与处理,且不同情报之间存在交叉与重合,增加了警务信息处理的难度。因此,我国警务工作部门设置专门情报机构,成立情报处理中心和指挥中心,改进情报处理方式和体制,情报处理效率得以保证,准确率不断提高,呈现出纵横相连的“大情报”发展格局。浙江省是情报机构建设成效突出的省份,目前已经建立起以指挥中心为核心,以警务信息分中心和各派出所信息采集中心为辅助,全面覆盖全省各警务部门情报采集及处理网络,有效地推进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培养了一批业务精湛、信息技术精通的专业人才。上海市通过纵横相连的“大情报”信息网格局,全面推进情报信息主导警务。首先,组建了上海市警务情报处,承担综合分析警务情报、建设情报信息系统、协调上海市反恐工作及管理全局情报等警务工作。其次,在多个部门内部成立部门情报机构,如在刑侦、经侦、治安、出入境等部门设立专门的情报组,派专人负责该部门情报的搜集与整理,并与上海市情报指挥总部建立密切的情报报送渠道。珠海市设立了警务情报中心,负责警务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评估、反馈等诸多环节的工作;公安分局设立专门的情报管理机构,并在刑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部门设信息专管员,全面负责警务情报的搜集和整理。珠海市警务情报的机构设置全面、科学、有效,因而其情报资源能够被有效利用,很好地发挥了情报信息的作用,有效推进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

(三)创建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发挥情报信息自身优势

公安情报信息应用平台一直是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重要内容,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重点。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信息主导警务的诸多方面,因此构建难度较大。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不同部门和地区之间各自的情报子系统,并辅之以较为通畅的情报信息报送渠道,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警务情报信息数据库。但目前仍然没有形成全国性的、部门统一的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虽然地方情报信息应用平台已较为有效地提升了公安情报信息应用水平,但仍需从全国层面建立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以实现全面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目标。南京市本着“大整合、高共享、按流程、重实战”的原则,对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进行了总体发展规划,成功研制出初步的警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在积极推进市警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分县级情报信息应用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的警务情报交流与合作。该信息平台成功地整合了南京市情报网站,以分局、县局为单位进行整合,分析各级情报信息,集中进行决策和指挥,有效提高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掌控力。浙江省构建“公安打防控信息主干应用系统”,以浙江省警务工作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兼顾了相关警务工作的信息系统。通过在浙江全省范围的推广,较为及时地升级了人口、旅馆、网吧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添加了二手交易管理系统、被盗汽车系统、网上作战一站通系统等较为先进的信息系统,有力推进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工作进程。

(四)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流程,构筑公安情报信息体系

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使警务工作面对的信息越来越庞杂,且信息量呈现几何增长的趋势。面对庞大的信息量,必须有完善的情报工作流程,才能高效地运行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我国各地公安机关对完善情报工作流程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情报信息的科学分析模式,不断优化情报信息的管理模式,并辅之以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科学、有效的情报信息工作流程。江苏省通过“三张网”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第一张网是情报信息采集网,要求全警参与情报信息的采集工作,强调秘密情报的搜集,对深层次和内幕性情报给予更高的关注;加强多层次治安信息体系的构建,通过多个层面的信息采集员,全面掌握警务情报的动态变化,把握情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广泛发动群众维护治安的积极性,开辟广泛的情报来源,并对信息进行归类和验证。第二张网是情报信息分析网,要求通过情报信息特色分析机制,将不同层次的情报分别交给不同的专门人员进行处理。具体来说,机关领导牵头分析重大突发情报,主管部门牵头分析面上动态情报,业务主管部门分析方面性情报。通过多个层级的情报信息分析网,实现及时分析突发情况、深入分析专题情况、定期分析日常情况的目标。第三张网是预警信息发布网,要求警务部门能够及时进行重大警情的网上发布、文电通报等,并及时将分析结果向全体民警进行通报,提高发布效率和效果。经过多年实践,江苏省已经成功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模式,情报搜集、分析、转化、管理、发布等环节工作流程清晰明了,效果非常显著。云南省通过建章立制的手段对情报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建设,颁布了《综合情报信息工作规范》《构建公安综合情报信息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等诸多规定,对情报的采集、分析、管理、评估、运用、发布等各个工作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说明,各地级市相应地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情报信息系统,简化、明确了情报信息的工作流程。

三、我国实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践较短,而且我国警务工作相对于国外警务有其独特性,没有系统的成熟理论与可操作的借鉴范本,在现实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1.定位不够明确。目前,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等于计算机网络工作是我国警务部门经常犯的错误。这种片面的思想认为,只要实现了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就相当于实现了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显然,这种认识是极其片面、极不科学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本质,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等科技手段和设备,追求高效警务工作运行机制。从这个层面来看,信息技术及网络基础设施只是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工具,绝不能简单地把它的运用作为最后的目标。

2.与传统警务区别不清。在传统警务工作模式中,情报信息具有孤立、零散的特点,无法发挥其影响警务决策的重要作用;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中,情报信息囊括了诸多警务决策的相关信息,既包括通过人力、技术等手段搜集的情报信息,也包括民警甚至是民众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这种覆盖面广泛、内容全面动态的情报信息对警务决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可见,与传统警务相比,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具有显著的不同,情报信息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3.信息化应用水平不平衡。我国各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存在显著的差异,东部地区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这一方面是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信息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效地提高了其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另一方面,各地对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态度不一,造成了对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支持力度的差异,使得地区之间信息化应用水平发展不平衡。

4.缺乏规范的警务工作机制。我国大部分地区基本建立了具有其自身特色的工作机制,包括采集、整合、分析、管理及奖惩等诸多方面。但是从全国层面来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的总体水平并不高,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警务工作机制,因而难以从全局全面把握,警务部门之间难以实现同步与一致。这一方面与各地的警务实际工作内容存在差异有关,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对警务工作机制规范建设重视不够。

5.情报专业人才匮乏。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推进,既要有信息专业人才,又要有警务工作的综合性人才,目前我国兼具两种技能与知识的人才却很少,警务部门急需大量专业人才。统计表明,我国警务科技人员中专业情报人才比例不足10%。这说明,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急需大批的专业人才,专业人才匮乏已成为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改革,改变传统的警务工作方式,树立全新的警务工作理念,构建高科技的警务应用平台,创新警务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健康、快速发展。

1.进一步扩大情报机构的规模。在公安部、省厅、地市及县局等多个层面,建立广泛的情报机构,覆盖警务工作的所有层面;明确各个层面情报机构的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不同部门应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需求建立专门的情报机构,不同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通、汇总网络,实现情报流通的无缝衔接;定期举行情报业务的针对性培训,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实践经验,不断提升情报人员的综合素质。

2.推进全国公安情报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在结合我国警务工作实际发展水平和实践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进一步推进情报信息应用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情报信息应用系统,建立不同系统的衔接机制,力求建立全国性的情报信息应用平台;通过全国性应用平台的建立,解决警务工作宏观决策和实战应用的需求,实现内外部、上下级之间情报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3.规范和完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情报信息工作机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流程及方法较为混乱。一方面,公安部应加强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研究,规范不同地区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各个地区、部门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对警务工作机制进行归纳、总结,并上报公安部,力求实现全国统一工作机制与地方特色工作机制的有效匹配与衔接,全面推进情报信息主导警务。

4.推进情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涉及到警务情报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情报信息的共享将难以实现。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全面的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标准,明确规定情报采集、整合、分析、管理、应用等环节的相关要求与标准,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优势予以推行,保证不同地区、不同部门能够统一使用,通过警务综合标准化推进情报信息主导警务。

5.完善公安情报政策与法规。目前,我国情报信息共享受到部分政策规定的限制,如银行、电信等部门掌控的大量信息,公安机关难以共享。政府应结合实际,给予警务部门一定的权限,通过政策法规的形式予以公布,以扩大警务工作的情报来源。

6.大力培养专业化人才。我国部分公安高校已经开设公安情报等相关专业,培养了一批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所需要的专业人才。但是,目前的招生规模远不能满足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发展的需求。下一步应积极扩大相关院校的招生规模,做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相关专业的宣传,保证招生数量和质量;通过业务进修、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民警的情报信息知识与能力;建立卓越人才奖励制度,对高素质、强能力的专业人才予以奖励。

[1]任翔.我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实践探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7(6).

[2]谢晓专,张磊.情报信息主导警务工作机制及其机理分析[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9(2).

[3]王进,崔巍.边防工作中“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应用研究[J].情报杂志,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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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东大.对公安信息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J].公安研究,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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