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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化:媒介报道中的“剩女”

2015-03-21郭晨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3期
关键词:剩女污名刻板

郭晨

污名化:媒介报道中的“剩女”

郭晨

“剩女”作为一个被社会热议的群体,一直以来以负面形象出现在媒介报道中。媒介具有强大的信息环境创造力,它对于某个群体的报道直接影响着受众对该群体的印象。究竟是“剩女”这个群体本就具有媒介所呈现的特点,还是媒介在有意无意地传播着刻板化的“剩女”形象?为了厘清这一问题,本文通过对北京《新京报》和上海《东方早报》的报道内容进行分析,阐述媒介在对“剩女”群体进行报道时是如何构建其形象的,从而探究大众媒介报道中对“剩女”群体的污名化倾向,并对媒介今后的报道提出一些建议。

污名化;剩女;纸媒;内容分析

“剩女”一词最早发端于互联网,很快便流行于民间。2007年教育部发布的 《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将其选录,“剩女”登堂入室,成为被官方认可的词汇。这无疑为“剩女”一词的传播火上添油,并很快由网络转入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引起了官方和民间的集体大讨论。

国内学者宁鸿在《剩女现象的社会学分析》中提到,中国大都市中“剩女”有数百万,可是尚未找到或找不到配偶的男性或将达到数千万。[1]但是媒体中关于“剩男”的报道很难看到,对“剩女”的关注却日渐升温,正如伊尼斯在《传播的偏向》中提出的疑问:“剩女”是而且应当是当代传播的焦点,抑或它主要是传播出于某种偏向所制造和生产的信息?[2]这不仅涉及大龄未婚女青年形象的正面塑造,更关系到媒介的专业性、公正性等问题。

为了厘清这些疑问,同时保证研究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本文选取国内纸媒中具有代表性的两家媒体,即《新京报》和《东方早报》,将2011 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有关“剩女”的新闻报道筛选和收集,探究剩女群体在纸媒中的媒介呈现问题。

一、以内容分析法剖析“剩女”媒介形象

(一)地域分布决定样本选择

《新京报》是目前北京地区版数最多、信息量最大的综合性日报,日发行量57.6万份;而作为都市类综合性报纸的 《东方早报》,定位于 “中国的 《纽约时报》”,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出截然不同的“严肃”风格,日发行量也高达40万份。虽然《新京报》和《东方早报》都是大型日报,但是前者偏重于都市新闻,后者则更具党报特点。通过对两份报纸新闻报道内容的统计分析,不仅可以了解主流媒体对“剩女”形象的塑造倾向,也可以看出剩女这一群体在都市报刊的媒介呈现特征。

通过在阿帕比中国报纸全文数据库对 “剩女”报道的检索,《新京报》的相关内容共136篇,《东方早报》的相关内容79篇。其中按内容可知,关于“剩女”的报道共有215篇,以 “剩女”为主体的报道有159篇,单纯出现“剩女”的报道有56篇。本文只对以“剩女”为主体的报道进行分析。

(二)内容分析研究类目

版面分布:重要新闻类、专题新闻类、娱乐报道类、生活情感类、其他。

报道倾向:正面(同情、鼓励)、中立、负面。

报道主题:“剩女”的影视剧作书籍等信息、“剩女”的社会活动(如相亲)、“剩女”的婚姻爱情观念等。

报道体裁:消息、评论、专访、自述。

报道对象:个人、群体。

(三)评判和信度、效度

为了增加评判的客观性,对于相同内容类目的评判,使用两个以上的评判员进行评判记录。例如在“报道倾向”这一类目中,对于具有评论成分的内容分析,通常对含赞扬性、肯定性的内容用“+”符号记录,对中立的内容采用“=”符号记录,对含批评性或否定性的内容则用“-”符号记录。

内容分析的信度是指两个以上的评判员对相同类目判断的一致性。所以对于建构的类目,本文都是采用两个以上评判员的做法,可以较好地保证研究结果的信度。

二、媒体对于“剩女”的报道缺乏公正性

(一)报道的版面分布

不同的报纸对于版面设计和规划不同,因此将报道分为重要新闻类、一般新闻类、娱乐新闻类、生活情感类、其他。通过对报道版面的统计分析,得出媒介对“剩女”报道在不同的版面所占的比例,从而总结出媒介对于不同性别人群报道的倾向性。

数据表明,对“剩女”报道最多的是文化娱乐版面,占总数的59.1%,新闻类所占比例最少,只占到10.7%。在新闻类中,《新京报》和《东方早报》中重大新闻的数量分别都是2篇,其余的则是一些与“剩女”有关的社会新闻。“剩女”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引发了许多评论,数量占总数的18.2%。媒介对于“剩女”的话题都是关于娱乐和生活的,很少有深层次的严肃报道。

(二)报道倾向

报道倾向是媒体在看待“剩女”这一群体时的基本立场,针对剩女新闻报道中的形象定位,可以将其分为正面、中性客观和负面三种类型。

首先,“剩女”在媒体报道中以负面形象出现的比例很高,总共有51篇,达到32.1%,远远超过了11.3%的正面形象比例,多是以“结婚狂”“孤独寂寞者”等形象表现。相关报道有 《北京剩女寂寞指数全国第三》《“脱光”》等等。

其次,中性客观的报道有94篇,达59.1%,无明显的倾向性,多为传递消息和阐述现象。相关的报道有《词典不应有“道德洁癖”》和《词典不收录“剩男”“剩女”因社会责任》等等。

最后,正面形象最少,只有11.3%。这一部分内容比较积极,主要以“剩女”积极乐观的心态、颠覆传统的生活理念为主要报道内容,将“剩女”塑造成为独立自信的新女性,相关报道有《黄金剩女巧用公积金圆买房梦》《“剩女”陈乔恩变“胜女”》《刘若英,幸福之美》等等。

(三)报道主题

报道主题可以体现媒体的报道态度,对于某个主题的突出报道体现了媒介的议程,而弱化某个主题的报道则会使受众难以注意到这方面的信息。对于报道主题的分析,有助于探寻媒介的报道倾向,从而看出媒介从男权主义的视角建构“剩女”形象。

关于剩女的影视剧作书籍等信息在报道中共有105篇,占总数的66%,是 “剩女”的报道中最多的类型;其次就是由“剩女”引发的讨论,包括对于“剩女”新词的讨论,还有关于“剩女”引发的“寂寞指数”“相亲热”等社会新现象的讨论,主要有《e时代热词——“剩男剩女”》《词典不应有“道德洁癖”》等评论文章;再次是关于“剩女”个人情感经历的自述类文章,数量最少,仅占全部报道的2.5%。

媒介对于“剩女”的报道多是关于娱乐新闻书籍等信息,对于“剩女”内心的自我情感表达非常少,除了少数几篇关于“剩女”主题的书籍推荐类报道,其余全部都是关于“剩女”主题电视剧、娱乐新闻的报道,而娱乐新闻也多是在宣传这一主题的电视剧或电影。

“剩女剧”是最近几年热播的电视剧类型,其内容主要是与“剩女”有关的生活以及情感经历。电视剧中都把“剩女”塑造成女强人,外形十分亮丽,这部分符合了媒体对“剩女”的“三高”印象∶职位高、学历高、收入高,但其出众的外表很难使人与被“剩”的境遇相联系,难怪乎有观众质疑女主角“美得一看就剩不下来”[3]。

有关学者总结了“剩女剧”繁荣后隐藏的诸多问题,如情节雷同,人物模式化;“剩女”形象刻板化甚至妖魔化;偶像化、消费主义倾向。

(四)报道体裁

每一篇报道都有各自的体裁,不同的体裁对于叙述事件的效果不同。从媒介报道体裁的分析可以看出媒介在报道中有没有全面、深刻地表现“剩女”这个群体的真实情况。

对报道体裁的统计可知,消息类报道占绝大多数,是报道总数的76.7%,评论类报道占总数的18.2%,共有29篇,而专访类报道最少,只有8篇,占总数的5.1%。

媒体大量使用消息的体裁,虽然可以使新闻内容更简单易懂、迅速传递给受众、节省版面,但是消息的背景资料少、缺乏整体性,对于建构人物形象是不利的。专访是一个很好的建构“剩女”形象的体裁,能对这个群体的真实情况有一个深入了解。评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公众认识“剩女”,但较“专访”还存在差距。

(五)报道对象形态

根据统计,所有关于“剩女”的报道中,对于女性个人的报道占总体的14.5%。通过分析结果可知,媒介对“剩女”形象的构建多数情况下是以个别代替群体,或者是通过个别人的形象构建出“剩女”群体的形象。

“类似的标签给读者带来了一种先入为主的暗示,如果在标题中出现倾向性或定义性的修辞,这种暗示则更加明显,因为很多人只浏览标题”。这一观点便是李普曼在其著作《公众舆论》中最早提出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刻板印象是一种模式化的认知方式,忽视群体中个人的差异化特征,而把群体特征加诸个体。在当代社会,大众传媒是公众形成刻板印象的来源。

三、污名化——媒介对“剩女”群体的报道倾向

“剩女”作为女性群体中的一部分,虽然被广泛关注,但是仍然没有占据大众媒介报道中的重要位置。长久以来,在重大新闻的报道中,男性一直是主角,而女性出现最多的版面则是娱乐和生活类,充其量在社会版出现。“女性主义者发现,女性及女性相关议题在媒体里出现的比例偏低,而且憎爱分明的报道强化性别固定成见(stereotype)和传统性别角色,媒介报道的女性要么是男人的妻子、母亲和家庭主妇,要么是向男人推销商品的性对象,总之女性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男人存在的”[4]。

电视剧在一定程度上歪曲了“剩女”的形象,是电视剧制作者刻板印象的表现。媒介的报道具有强大的影响力和放大效果,电视又是具有相当公信力的媒体,因而“剩女”的影视形象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而在电视剧所呈现的刻板印象后隐藏的是以男权中心与消费主义意识为中心的性别歧视,这对于现实中的“剩女”会造成非常大的压力和伤害。

记者在刻意地使用“剩女”这个标签,这不仅对于“剩女”这个群体是不公平的(因为很可能会将群体中个人的不好行为作为这个群体的错误大肆报道),并且忽视了群体中的个性,让个人在群体面前无法发声,是一种潜在的性别歧视。“男人在报道中常常以个人英雄主义见长,而女性总是作为一个群体出现”[5]。

社会学家埃利亚斯指出,“污名化”即一个群体将人性的低劣强加在另一个群体之上并加以维持的过程。媒介对某个人或某个群体“污名化”,首先使用妖魔化的手法对其进行描述,逐渐引导社会大众对其形成根深蒂固的认识,从而对这个群体或个人贴上标签,新闻报道的“污名化”过程就此完成。

污名化使“剩女”遭受伤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污名化会导致这类女性心理失衡。新闻媒体在构建“剩女”形象的过程中忽略了个体的差异,将某个极端的案例当作整个集体的特点,给整个集体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其次,污名化阻碍“剩女”正常社会化过程。在污名化的语境下,“剩女”不得不背负“老处女”等称号,使得她们难以像正常人一样择偶和生活。[6]

媒介由于长期以来形成对“剩女”群体的“标签化”划分,使得对该群体的报道常常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媒介对于公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剩女”的报道进行议程设置,有意识地对一些内容多报道或者少报道,对于某些内容的故意遮蔽(如对“剩男”问题的掩盖)都会影响受众的认知。久而久之,读者也会形成刻板印象,这就让“剩女”这个群体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有的被迫结婚,甚至造成了“剩女”的悲剧。

究其根本,剩女被“污名化”是由于媒介的性别歧视,这不仅是因为媒介产品制造者以男性为主,还因为媒介为了满足公众传统的价值观有意将 “剩女”塑造成一种负面形象,因为在传统观念看来,女人就是应该以婚姻和家庭为主的。

媒介应该避免对某个群体或个人歪曲的报道,不为某个人、某个群体贴标签,从而防止“污名化”的报道倾向,在媒介产品的制作过程中应多吸纳女性工作者参与进来,防止报道中的性别歧视。另外,媒介工作者要自觉加强自身素养,秉承客观、公正、平等的态度进行新闻报道。

[1]宁鸿.剩女现象的社会学分析[J].理论界,2008(12).

[2]哈罗德·伊尼斯.传播的偏向[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7.

[3]李佩菊.关于荧幕“剩女剧”热播的冷思考[J].中国电视,2012(7).

[4]陈阳.性别与传播[J].国际新闻界,2001(1).

[5]孙琳琳.不婚物语[J].新周刊,2010(15).

[6]高燕.《南方都市报》对于女研究生媒介形象的呈现[J].新闻世界,2011(6).

责任编辑:贺春健

G212

A

1671-6531(2015)23-0027-03

郭晨/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读硕士(河南郑州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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