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朝鲜近代开港前后褓负商组织的扩大和发展

2015-03-21李春兰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23期
关键词:特权商会商人

李春兰

学术交流与探讨

朝鲜近代开港前后褓负商组织的扩大和发展

李春兰

褓负商最活跃的时期是朝鲜朝末期,这个时期朝鲜半岛处于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被迫进入世界资本主义秩序时期。随着西方势力的入侵,朝鲜被迫开国开港,不仅商业秩序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政府为了商业发展采取商人保护育成政策,积极设立商会和商社,试图利用商会和商社重整商业体制。媬负商借此机会以商业活动和组织为基础深深介入政治领域,不仅获得五种商品专卖权等特权,还扩大了组织规模,媬负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密切。

褓负商;商业体制;商业政策;组织规模;扩大

褓负商是朝鲜传统社会背着包袱或背架把各地的市场和码头作为活动舞台的专门商人,他们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发挥着中介者的作用。褓负商活动最活跃的时期是朝鲜朝末期,他们集合同行以“契”的形式建立具有严格自律性的组织体系,逐渐掌握地方商权和经济流通,并深深介入政治领域。褓负商作为链接传统行商和近代商人的过渡期商人,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获得特权,保障自身利益,迎合政府、依附于政府,政府则在内忧外患下赋予其特权。

一、开港后商业体制的变化

随着西方势力的入侵,朝鲜被迫开港开国,不仅商业秩序发生了变化,整个社会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1876年2月26日,朝鲜与日本签订了《江华岛条约》,该条约严重破坏了朝鲜的主权,外国侵略势力开始入侵朝鲜,流通机构有了重大变化,商品流通方向也有了新的发展。随着《江华岛条约》的签订,朝鲜半岛逐渐成为西方与东亚资本主义列强争夺的场所。开港后帝国主义的商品侵入朝鲜国内,贸易结构转换为进口纤维商品,出口农产品和金银的形态。不仅如此,开港后日本商人利用无关税贸易、日本货币在朝鲜开放港内自由流通等特权,迅速控制了朝鲜的金融,扩大了对朝鲜的出口,这引起王室的担忧。随着外国商人开始出入朝鲜,商权逐渐得到开放,有些人开始努力重改商权。

《江华岛条约》规定,外国商人的活动范围为租界方圆十里,以通商口岸为中心在有限的范围内可通过客主中介进行贸易。1883年11月26日签订的《朝英修好通商条约》规定,外商在通商口岸方圆百里内在无旅行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进行内地通商,由此,原来的商业结构开始有了变化。[1]此规定赋予了外国商人内地通商权,他们可以在百里以内的地区自由地进行商业活动。根据平等互惠原则,清商和日商也获得了此特权,外国商人的内地商业活动开始活跃起来。

外商获得内地通商权意味着,第一,排除了通商口岸客主的介入,外国商人直接可以掌握居住地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流通机构的支配权;第二,外国商人可获得通商口岸与内地间的商品买卖中的差额;第三,以前只有朝商才有权进入通商口岸进行商品买卖,而如今打破了这个限制,扩大了市场规模。

对于朝商来说这意味着固有的垄断资本积累领域的权利被剥夺了,外国商人的内地进发打散了原有的以港口客主为定点形成的流通渠道,并且流通机构开始走向日本商人买办之路。

二、政府的商人保护育成政策

政府为了商业发展试图利用商会和商社重整商业体制。这个时期商会、商社、商局如雨后春笋般出现。19世纪80年代初期,一系列商会、商社和商局迅速成长起来,其原因,第一,门户开放后金玉均等开化派在《汉城旬报》强调了设立商社的必要性;第二,通商口岸和当时汉城的世昌洋行、怡和洋行等外国商会对政府设立商会影响较大;第三,政府为了控制和保护客主、褓负商团等国内原有的商人,对其组织进行改编,成立了惠商公局等商人团体,他们积极展开商业活动,这也促进了商会、商局的发展。这些商会、商社与固有的商人有所区别。

这个时期商品流通的方向与王室、政府的意愿有着密切的关系。政府为了确保持续推进近代化所需的财政来源,试图建立商业税、工厂税等各种税金的征收体制。褓负商虽然是商人却参与征收税金事务,获得了超额利润和支配流通的权利,而且还可以逃避各种名目繁多的税赋负担。政府为褓负商颁发营业许可证,只征收一定额度的代钱,同时赋予褓负商五种(鱼、盐、铁、土器、木制品)商品的专卖权。褓负商具有对无特权的小商人的控制权,因此小商人只有通过褓负商才能销售以上五种商品。褓负商在地方官吏的保护下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并利用特权强化了自己的组织。

朝鲜并不是自主开放的,因此必然成为列强的带有掠夺性质的原料生产地和市场,这导致朝鲜经济越来越困难,民众生活也日益贫困。外国商品不断涌入朝鲜国内,通商口岸周围外国商人的商业活动不断活跃,严重侵犯了国内商权,这些让朝鲜政府意识到有必要重改现有的以大商人为中心的商业秩序。开港后街市的店铺、总经销商等特权商人阶层的活动领域日益变窄。政府决定,为了控制商业组织和个别商人要确立新的商业秩序。另一方面随着农民阶层的分化加深,出现了大量的小商人,政府试图把他们编入国家权力体制之下来强化商业机构。

因此,政府开始重视褓负商组织的作用,对其持更加支持的态度。政府为了强有力地排除外国商人进军朝鲜,试图通过褓负商等“官商”来维持商品的流通过程。政府向褓负商发放信票,并赋予其专卖特权,确立以褓负商为地方市场核心的流通秩序。并且由国家掌握对商人的控制权,通过向商人征税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政府的支持使褓负商的活动更加活跃起来,褓负商的特权也日趋巩固。

三、褓负商组织规模的扩大

若要了解流通机制内的褓负商活动,不仅要分析市场这个内部条件,还要辨明从政府获得特权的褓负商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政府立场上看,掌握对褓负商的支配权,不仅可以确立流通秩序,还可以保障永久性税收来源,发生重大事件时,褓负商还可以充当政府的主要武力。1866年丙寅洋扰时兴宣大院君就大规模地募集褓负商“义兵”,借用褓负商的力量,共同把法国军队逐出朝鲜。从此政府开始关注褓负商团这个地方商人的坚固组织。褓负商也积极响应政府的“义兵”募集,踊跃参加义兵,在与法国军队的战斗中负责输送粮食。[2]从此政府对褓负商的认识也从消极的态度转变为积极的态度。这也是开港后政府向褓负商颁发大量 “节目”和“完文”的原因。

1883年4月三军府统管之前,由政府所属机构分别管理负商和褓商。从1879年7月开始负商由备边司管辖,[3]到1881年7月转为武卫所掌管。从1879年9月开始褓商由汉城府管辖,到1882年11月转为议政府掌管。从1879年9月的《汉城府完文》中可了解褓商的情况。完文中记载,汉城府选拔8名八道都接长,命本道中最有才能的人任各道接长,并且各邑的接长由都接长直接选拔。[4]1882年11月,褓负商重新归属于议政府。褓商主要通过汉城府、议政府主管收税,负商则主要通过备边司、武卫所发挥治安行政辅助、准军事组织作用。1883年4月,褓商和负商合并,一同归属于三军府。

根据以上褓负商活动的变化,我们可以发现这个时期的褓负商与开港前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在选定人员和控制组织方面政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例如规定当国家发生重大事情时褓负商有义务为政府效力,倘若不能从命,将惩治其头目。第二,在地方市场褓负商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第三,褓负商作为特权商人团体,其社会地位有了变化,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褓负商为确保自己的商业活动得到保障,开始组织商团,逐渐发展成为掌握地方商权和流通经济的团体,成了谁也不能忽视的庞大组织。

总之,随着列强对朝鲜的武力入侵,有了国家危机意识的政府从国家立场开始逐渐关注褓负商组织,并试图支配褓负商。开港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政府的商业政策也逐渐发生变化。褓负商发展成为全国规模的商业组织,协助政府征收商业税,同时国家面临外患时还为政府提供了有组织的物质上的支援。

褓负商是从传统行商转变为近代商人的过渡期的商人阶层。“对内特权,对外保护”成为褓负商成长的基础。开港后褓负商开始与政府保持更为密切的联系,朝鲜朝末期近代激变时期与国家命运息息相关。

注释:

① 『庇仁官節目』1879年,“今此定規專為國家 如有效力之時 本所掌內之人一齊來赴 無或疏露若不從命當者報營刑配頭目自官治是矣 公事以各功而務行事齊”。

[1]《朝英修好通商条约》第4条第6项,国会图书馆立法调查局,1965,《旧韩末条约汇纂》中卷:316.

[3]姜万吉.大韩帝国时期商工业问题[J].亚细亚研究,1973:148.

责任编辑:何岩

K36

A

1671-6531(2015)23-0001-02

李春兰/吉林师范大学讲师(吉林四平136000),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博士(北京100871)。

猜你喜欢

特权商会商人
无聊是一种特权
言而无信的商人
扬中华商会十年成其大而强
中国西班牙商会
威尼斯商人
我所见识的印度商人
茂名市民营企业商会致力于塑造民企商会品牌 推动民营企业崛起
试论现阶段特权问题及其治理
『人大代表』不该成为特权符号
石家庄衡水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