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昭明文选》两家注
——以《述祖德诗二首》部分句子为例
2015-03-20马朝阳
马朝阳
(长春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浅析《昭明文选》两家注
——以《述祖德诗二首》部分句子为例
马朝阳
(长春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2)
《昭明文选》文类繁多,词章优美,成为历代文人、学者阅读、品鉴的蓝本,对其注释亦应运而生,流传下来的主要是李善注与五臣注。然两家注因其注释体例不同而呈现出不一的训诂面貌,历代文人、学者对两家注颇有争论。本文以《述祖德诗二首》为例,浅析两家注注释体例、产生背景与阅读人群以及雅俗之融合等问题,以价值中立的原则客观论述两家注之优劣。
《昭明文选》; 两家注;《述祖德诗二首》
《昭明文选》作为第一部传世的诗文总集,成为历代文人、学者阅读、品鉴的蓝本。对《文选》的注释也应运而生,流传下来的主要是李善注与五臣注。历代学者对李善注评价很高,对五臣注多持贬斥态度。唐李匡文在《资暇集》中有《非五臣》一节,大贬五臣注“浅陋”,认为“相尚习五臣者,大误也。”此后,批评声音不断。正如清水凯夫先生所言,李善注被“神圣化”,而五臣注却被“妖魔化”。然五臣注真如历代学者批评的那样吗?这个问题在当代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陈延嘉先生专门著书《<文选>李善注与五臣注比较研究》来详细论述此问题,在肯定李善注巨大贡献的基础上,站在价值中立的角度对五臣注进行重新诠释,认为李善注虽好,但也有错误与不足;五臣虽“浅”,但也有其优点与贡献,认为“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笔者赞成陈师的观点,在下文分析两家注产生背景与阅读人群、两家注之注释体例,以及五臣之“浅”,以实事求是、价值中立的原则评价两家注。
一、两家注产生背景及阅读人群
自南朝梁萧统主持编撰《昭明文选》以来,《文选》成为历代文人竞相传抄、品读的经典,流传到唐朝,选学达到高峰,对其注释也兴盛起来。李善并不是为《文选》作注的第一人,最早为《文选》作注的是萧统之侄萧该,其所作《文选音义》已经失传,只能在《文选》注里散见其部分原貌。随后,有许淹的十卷《文选音》,李善、公孙罗等人也相继教授《文选》。其中,只有李善注与五臣注得以完全流传至今。笔者认为,这是因为这两家注具有一定的优点而被读者认可。李善注以“征引”为主,主“释事”,而鲜有“释义”。历代学者也都奉李善注为正宗。五臣与李善都生活在物质文化兴盛的唐代,但五臣注晚于李善注六十年。吕延祚《进五臣集注<文选>表》(以下简称《吕表》)道出了五臣为《文选》作注的缘由以及五臣注的体例。《吕表》否定李善的体例:“往有李善,时谓宿儒,推而传之,成六十卷。忽发章句,是征载籍,述作之由何尝措翰?使复精核注引,则限于末学;质访质趣,则岿然旧文。只谓搅心,胡为析理?”[1]吕延祚所指的“征载籍”正是李善“征引”的体例。吕延祚批评李善的“征引”,认为其限于末学,且不能解决“述作之由”与“质访质趣”的注释基本要求,所以五臣注的体例不同于李善的“征引”。五臣注随文释义,通俗易懂,反对征引,凡资料相同者,不必声明来自何人。在《吕表》中,可以看到吕延祚的评论是过激的。李善注流传至今且被视为正宗,说明李善注还是有其存在的道理的。李善征引典籍、究其祖述,符合训诂原理,故被很多文人尤其是大学者大力追捧。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对李善大力追捧、对五臣大力贬斥的都为大文人、大学者,如唐李匡文、北宋苏轼。这些大学者文学底蕴深厚,对于阅读《文选》早已超过了疏通文意的阶段,而追求引经据典的深意。五臣注对他们来说,便显得不那么实用,所以他们反而觉得“释义”很“浅陋”。这样,对李善注的神圣化、对五臣注的妖魔化便流传下来。但是,像“苏轼”这样的大学者毕竟是少数。大学者居高临下,自然不再需要五臣的通俗“释义”。唐代盛行科举,《文选》成为考试用书之一,对其阅读的人群很大,李善“征引”“究其祖述”的体例显然不能满足士子们理解文意的需求。士子们不如大学者那般博学,对李善繁复的“征引”不一定都看得懂。士子们在疏通文意的基础上,需要了解各文体的创作方法。李善注显然不能满足这些士子对《文选》注释的要求,于是为《文选》重新作注、吕延祚上书《进五臣集注<文选>表》成为大势所趋。五臣注面世之后,得到了文人们的肯定。五臣注为士子们研习《文选》提供了很好、很恰当的工具书,使唐朝出现了“相尚习五臣”的盛景。
二、两家注体例特点(以谢灵运《述祖德诗二首》为例)
(一)达人贵自我,高情属天云
善曰:“《吕氏春秋》曰:‘阳朱贵己。’高诱曰:‘轻天下而重己也’,天云,言高也。曹植《七啓》曰:‘独驰思乎天云之际。’”[2]
济曰:“达人,贤达之人,谓祖玄也。贵我,谓轻物重身也,言情之高属及于天云。”[3]
从这一句的两家注可以看出,李善的注释最突出的特点是征引。他自己也明白地表示:“诸引文证,皆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他皆类此。”“诸释义,或引后以明前,示臣之任不敢专。他皆类此。”[1]李善在其注释中大用其体例,其中以“诸引文证,皆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为主。对“达人贵自我”这一句,李善引《吕氏春秋》“阳朱贵己”以及高诱言“轻天下而重己也”,为“贵自我”找到了出处,指出先人已有“轻天下”“贵己”的隐逸淡泊之哲思。那么“达人”所指为谁呢,是指先哲还是指谢玄呢?李善并无说明。吕延济在此句注释道:“达人,贤达之人,谓祖玄也。”吕延济随文释义,直接指出了达人在此文中的意思。可以看出,五臣注以解释字词、疏通文意为主,不同于李善“征引出处”的体例。这种注释不似李善注那么底蕴丰厚、余味绕梁,却解决了阅读中的基本问题——疏通文意。
(二)兼抱济物性,而不缨垢氛
善曰:“缨,绕也。垢,滓也。氛,气也。谓世事呰恶,不相缨绕,不离尘雾。嵇康书曰:‘子文三登令尹,是君子思济物之意也。’”[2]
良曰:“言兼有济物之心,不为尘垢所缨缠。”[3]
历代学者崇尚李善的“处处征引”,批评五臣的“浅陋”、“过于简略”。五臣的很多注与李善注相比确实很简略。在对此句的注释中,李善对“缨”“垢”“氛”的单字进行了解释,也引出“嵇康书”之言,以解“君子思济物之意”之根源,让读者在阅读作品的同时感受到文化底蕴之美。与李善所注相比,五臣注的确显得简短,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句“兼有济物之心,不为尘垢所缨缠”恰到好处地解析出此句的意思。如果说它简短,那么在疏通文意的基础上,简短有何不可?同时,在对此句的注释中,李善指出“谓世事呰恶,不相缨绕,不离尘雾。”这明显不是征引,而是释义。关于李善注中掺杂释义的问题,现代学者早已提出,陈师对此问题专门作《<文选>李善注之释义问题》加以论述,提出李善注并不完全如吕延祚批评的那样“释事而忘义”,李善注还是有释义的,只是较少;由于李善教学讲书等原因,李善的注出现了释义。陈师对李善注的释义之数字进行解读,究其释义之处是为少数,李善的征引体例决定了他的注还是以征引为主的。陈师遂得出结论,李善注并非完全“释事而忘义”或“释义兼释”,而是“以释事为主,释义为辅,换一个提法是征引为主,少有释义。对李善注的释义应该给与适当的肯定,但也不能评价过高。”[4]李善注出现了部分释义,说明释义在解读文选的文本时是很必要的,征引在很多时候并不能让读者完全理解文本当下的涵义。李善受自身体例的限制,仍以征引为主。五臣的随文释义正好可以补李善注之不足。
另外,李善注引的“杨朱贵己”,据后人解释是杨朱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也,并不是“达人”,“达人”是“兼抱济物性”的,所以李善之引并不恰当。
(三)段生蕃魏国,展季救鲁人
善曰:“段生,干木也,已见上文。展季,柳下惠也。刘向《烈女传》曰:柳下惠妻诔之曰:‘蒙恥救人,徳弥大兮。’遂谥曰惠。”[2]
翰曰:“段干木不仕,为魏国蕃屏。展季,柳下惠也。既死,其妻诔之曰:‘蒙恥救人,徳弥大也。’”[3]
“已见上文”是李善注另一个体例,可以节省文字。上文是:“《魏都赋》曰:‘千乘为之轼庐,诸侯为之止戈,则干木之德自解纷也。《幽通赋》曰:‘木偃息以蕃魏兮。”[3]此句以古贤人之事迹来比附祖谢玄。笔者认为,对这类文本的注释,李善较好。既然是用典,必有祖述,是以“古人”之贤德来比附“今人”。所以“征引”的体例是很恰当的。“千乘为之轼庐,诸侯为之止戈,则干木之德自解纷也”引出当时之本事与段干木贤德之证——“千乘为之轼庐,诸侯为之止戈”。这样为段干木述德再合适不过。随后,李善又引刘向《烈女传》,柳下惠妻为其作诔文:“蒙恥救人,徳弥大兮。”诔文已在,柳下惠的德行又怎能是杜撰?读者对贤德的敬意早已萦绕心间。笔者认为,在阅读用典的文本时,最重要的就是先知道“本事”,李善“释事”的特点正适合解析此类文本。在“释事”的同时,升华了文本的蕴味。
(四)惠物辞所赏,励志故绝人
善曰:“恩惠及物,而不受赏。言勉其志,不与众同,故言绝人也。孔安国《尚书传》曰:‘励,勉也。’”[2]
济曰:“言惠赐及物而不受赏。励,勉也。能勉其志,故绝人也。”[3]
在对这二句的注释中,可以看到吕延济的注与李善注很像。五臣注晚于李善注,五臣在为《文选》作注时参考李善注是很正常的。因为古代并无版本的问题,就像《汉书》有大量文字是与《史记》相同的,但没有人指责班固抄袭《史记》。因为如果不那样写,就变成了篡改历史。那么,对《文选》作注不是一样的道理吗?注释是建立在文本的基础上的,两家注的文本是相同的,不管是“征引”还是“释义”,都是对同一文本的解析。笔者认为这种重复是必然的。同时,李匡文言“尽从李氏中出”中的“尽”字,显然是带有情绪化的。文学评点忌讳偏袒,所提观点要证据确凿。但我们可以看到,五臣有大量注是不同于李善注的。陈师在他的著作《<文选>李善注与五臣注比较研究》中专门论述了“两家注之间的三种关系”:“1.注同。五臣继承了李善注,故善注是则五臣注是,善注非则五臣注非。2.两家注不同,又分三种情况:①善注非,五臣注是。五臣注改正善注之误。②善注是,五臣注非。这是由于五臣没有很好地研读、继承李善,别出心裁而致误。③两家注虽不同,但皆可通,不必定于一;或词句含两义,合之更佳。3.善注‘未详’,五臣注补之。”[1]陈师遂得出结论:“五臣继承了李善某些资料性的内容,但不是抄袭;相反,五臣注有自己的贡献,李济翁所谓‘尽从李氏中出’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是他怀有偏见,匆匆翻阅五臣注而得出的错误的结论。”
(五)苕苕历千载,遥遥播清尘。清尘竟谁嗣,明晢时经纶
善曰:“ 明哲谓祖玄也。《楚辞》曰:‘闻赤松之清尘。’《周易》曰:‘君子以经纶。’”[2]
良曰:“苕苕、遥遥皆远也。谓高让之德,清尘远播千载也。言我祖有明智经纶之才,能继鲁仲连。”[3]
委讲缀道论,改服康世屯。屯难既云康,尊主隆斯民。
善曰:“《汉书》曰:‘太史公习道论于黄子。’《左氏传》齐侯谓韩厥曰:‘服改矣。’杜预曰:‘朝戎异服。’《周易》曰:‘屯,难也。’《庄子》曰:‘语大功立大名,此朝廷之士,尊主强国之人也。’《魏志》诏曰:‘翻然改节以隆斯民。’”[2]
翰曰:“康,安。屯,难也。言玄委弃讲义,与王羲之隐于会稽之山,以缀道论。后出为将军,破符坚,故云安世难也。”[3]
向曰:“谓败符坚以尊晋主,能盛于国人也。”[3]
此连续四句,两家注不尽相同,批评五臣注“尽从李氏中出”是不恰当的。在这四句的注释中,笔者认为在两家注不尽相同的情况下,合并两家注、共同参照是优于单看一家注的。李善引经据典,引出祖述《楚辞》《周易》《汉书》《庄子》等经典,但李善注“征引”的体例使他的注释常常把文本的信息分化成一个一个的碎片,且有时并不为文本的当下涵义,这样就不便于读者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五臣随文释义,把李善注的碎片联系文本的实际情况融合成了有机整体,将两家注融合起来,共同参照,有何不可?所以,现在能见到的两家注合本,不管是六家本,还是六臣本,都是很受读者欢迎的。
(六)高揖七州外,拂衣五湖里
善曰:“山居赋注曰:‘便求解驾东归,以避君测之乱。’舜分天下为十二州,时晋有其七,故云七州也。《史记》太史公曰:‘余登姑苏望五湖。’五湖者,太湖之别名也。周行五百余里。”[2]
良曰:“七州谓东晋之七州。揖,辞也。言辞七州之命,隐于五湖。湖有五道,故云五湖。”[3]
在对“高揖七州外”一句的注释中,李善注“七州”为天下之七州,误也;五臣注“七州谓东晋之七州”,确也。陈宏天等人的《昭明文选译注》详细解释了此“七州”:“指徐、兖、青、司、冀、幽、并七州之地域。谢玄都督此七州军事。”[5]如李善所说,七州为东晋所有领土,那么谢玄怎么会如君主一样,管辖范围涉及全国呢?任何一个君主都不会如此糊涂地执政。所以,从情理上来说,“七州”也不可能是东晋的全部领土,而五臣注“七州谓东晋之七州”是合理的。李善注是有错误的,不似历代学者吹捧的那样神圣。五臣是有价值的,不似历代学者贬斥的那样浅陋。所以,要以价值中立为原则,摒弃偏见,在研究两家注时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三、两家注俗与雅的融合
老子曰:“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6]李善注的“雅”与五臣注的“俗”常常被放到对立面,前者被极力歌颂,后者被极力贬斥。俗并没有错,俗也不等同于“陋”。李善注的“征引”虽好,却常常晦涩难懂,不解文本的当下之意,为读者阅读带来障碍。五臣注得以补李善注之不足,扩大了《文选》的阅读人群,这是非常可贵的。值得一提的是,五臣注还倾注心血在解析作者的“述作之由”,陈师文章《论文选五臣注的重大贡献》对此问题进行了总结:“据今本《六臣注文选》统计,《文选》共有作品714篇。其中没有题解者为167篇,有题解者为547篇。而在这些有题解者中,《李善注》和《五臣注》均有题解者为270篇,其余,《李善注》有题解而《五臣注》无题解者为19篇,而《五臣注》有题解《李善注》无题解者为258篇。”[7]大量数据证明了五臣的心血与贡献。五臣注详细剖析作者的创作动机,不仅便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本,也让文本本身充满了深意。这是注释走向文学批评的自觉。王立群教授在他的文章《从释词走向批评——<文选五臣注>研究评析》中这样说:“大而言之,《李善注》的释词和《五臣注》的批评,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南宋以来,二书的合刻就势所难免了。四库馆臣所谓‘偶与善注合刻’之论,显然是没有意识到《五臣注》的价值所在的臆言。至于‘取便参证’,倒不失为一句公正之言。至于所谓《五臣注》之流传是‘附骥以传’也就不攻自破了。这正是《五臣注》得以在严厉的批评之下仍然能够传世的主要原因。”[8]五臣注有很多错误,但其优点与贡献也是不容抹煞的。笔者也认为对待两家注“合则两利,分则两伤。”研究选学,当摒弃一己之成见,客观公正,价值中立。
[1]陈延嘉.《文选》李善注与五臣注比较研究[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9:398,369,400.
[2]梁萧统.胡刻本李善注文选[M].北京:中华书局,1977:274.
[3]梁萧统.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393-394.
[4]陈延嘉.《文选》李善注之释义问题[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4).
[5]陈宏天等.昭明文选译注 [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295.
[6]饶尚宽译.老子[M].北京:中华书局,2006:111.
[7]陈延嘉.论文选五臣注的重大贡献[M]∥文选学论集,1992.
[8]王立群.从释词走向批评——《文选五臣注》研究评析.[J].中州学刊,1998(2).
2014-11-21
马朝阳(1989- ),女,吉林农安人,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昭明文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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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602(2015)03-0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