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社会学分析

2015-03-20朱放良张群喜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常德45000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湖南常德45000

武陵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

朱放良,张群喜(.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常德45000,.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湖南常德45000)

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社会学分析

朱放良1,张群喜2
(1.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湖南常德415000,2.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湖南常德415000)

摘要:断绝亲子关系的纠纷是社会转型期文化滞后与错位以及家庭观念变迁背景中的一类特殊社会现象。其形成基于子女生存压力和父母养老的矛盾、家庭成员的角色冲突、家庭成员的不良心理和处事习惯的影响。其化解途径包括从宏观上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明晰的引导途径,合理利用中西文化资源,微观上建立以社区为主的家庭矛盾协调机制和心理援助机构等。

关键词:亲子关系纠纷;文化错位;核心价值观;家庭角色冲突

张群喜,女,湖南常德人,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一、问题的提出

“断绝亲子关系”一词在以前听来似乎匪夷所思,人们也很少听闻此类家庭纠纷,但在近几年此类纠纷却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登报或公证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断绝亲子关系诉求背后反映的是家庭生活的不和谐及家庭矛盾不可调和的状态。是怎样的家庭矛盾无法调和,使得本该亲密互信的家庭成员之间做出如此决绝的决定?如何减少此类纠纷以提升居民的生活满意度?带着此类问题,我们于2014年2月至9月对湖南省常德市常德晚报社、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公证处等单位进行了走访,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并对几个主要个案进行了跟踪调查。

案例一:2014年4月,常德市武陵区一对耄耋老人Z老先生和L女士找到常德晚报社,要求登报声明断绝父子母子关系。其理由是:“儿子A从1995年结婚分家后,近20年从不登门,不尽孝道,没给过父母一分钱或一斤粮,逢年过节前去追问时,儿子A还经常骂人甚至动手打人。”

案例二:2014年4月,60多岁的Y先生试图与独子断绝父子关系。其理由是他的儿子30多岁了却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一直靠“啃老”生活并认为理所当然,还要吞没Y先生的房屋拆迁款,腿部残疾又离异的老人对独子失望痛恨至极,为了保住拆迁款,使自己的晚年生活有基本物质保障,试图登报与儿子断绝父子关系。

案例三:2014年5月,30多岁的W女士想通过登报声明与年过六旬的母亲断绝母女关系。其原因是W女士的母亲迷恋“地下六合彩”,经常借钱买彩,并欠有10万元高利贷,近一个月以来债主天天上门逼W女士替母还债,还恐吓其再拖就会伤害她正在读初中的儿女,她在无奈和恐慌中想到登报与母亲断绝母女关系。

以上三个案例代表了断绝亲子关系诉求的三种主要类型:分家与赡养的纠纷、“啃老”与养老的矛盾、赌博欠债引发的家庭矛盾。在这三类矛盾的背后,又交织着家庭成员生活失意、负担过重的其他问题。在家庭成员内部找不到化解矛盾办法的情况下,怨恨积累逐步演变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2月至5月,在常德市武陵区辖区,试图通过市公证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晚报社等寻求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和咨询的就有12人次,7月至9月有9人次。而在2011年以前,每年这些机构接到的类似诉求极少甚至找不到相应记录,2011年至2012年每年接到的相关咨询不过5人次,2013年则有约10人次。可见,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有增多的趋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数据是不完全统计且不排除个别重复情况,因为个别咨询人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也可能有人到公证处咨询无果再到报社登报的情况。

前些年此类纠纷发生率低,反映相关研究的文献和著作少,且基本上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其结论也非常明晰:声明无效。对于2013年以来相关纠纷的增加,我们的乐观分析是:相比于2000年前后常见的家庭内部矛盾表现形式如吵架、哭闹、斗殴、上吊甚至喝农药等直接的、激烈的人身伤害形式[1],这种试图通过法律和公众机构,用相对文明的手段来解决问题的尝试,是现代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的表现,从这方面来说是社会的进步;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些家庭成员的法律知识缺乏和认识误区,因为现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对断绝亲子关系的声明做出具体规定,此类诉求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所以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一纸声明而终止。

二、断绝亲子关系纠纷产生的社会背景

断绝亲子关系的纠纷近年来之所以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受社会转型期文化滞后与文化错位的影响。正如美国社会学家W .F.奥格本在文化滞后(culturelag,又译文化堕距)理论中所述,在社会急剧变迁时,文化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其各部分变迁的进度有差异,速度快慢不一,通常会造成各部分之间的不平衡、错位,引发一些过渡型问题[2]106-108。一般来说,以生产方式和生产技术为基础的物质文化的变迁速度最快,非物质文化即适应文化的变迁较慢。而在适应文化的变迁中,从快到慢的依次是制度、风俗、民德,最后才是价值观念的变迁[2]106-108。文化滞后在社会变迁中是一种自然生成的现象,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种新社会形态的形成初期不出现此类滞后现象,这是一个不带价值判断的演变过程。

另外,全球化背景下西方文化的“示范效应”和渗透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孙立平先生曾指出,奥格本所处的时代与当今全球化的背景完全不同,仅用文化滞后模型来解释当前中国的现象比较片面,还应注意全球性时代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子系统变迁的渗透和影响[3]。西方社会的“示范效应”一方面使得技术和物质文化有了得以更快发展的参照,拉大了适应文化滞后的差距;另一方面西方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念造成了干扰和冲击,使得价值观念的失调更为严重和复杂。在开放、自由、平等的口号下,多种价值观念并存,各阶层各利益群体都可以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价值观念,社会个体也可以不断转换社会角色的规范标准,为自己的行为和选择找到合理性依据。这种“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形成和整合的难度,造成了价值评判标准的严重错位,如用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评判标准来衡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种社会现象,这就是“文化错位”。

当前中国的文化滞后和文化错位主要表现为物质文化变迁基本完成与观念错位之间的矛盾,这是导致断绝亲子关系纠纷发生的宏观社会背景。其主要表现为,奠定社会主义工业化基础的社会主义建设如火如荼开展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观念认识不匹配的矛盾。新中国建立以来,以科学技术和城市化为代表的物质文化迅速发展,初级城市化基本实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旧式生产方式迅速瓦解,物质生活方式迅速转变,物质文化的变迁基本完成,以现代社会主义国体、政体为框架的各项政治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而适应文化中价值观念的变迁则先后经历了“价值空白”“权威真空”“整合危机”[3]57的发展阶段,传统价值观念几经打压,变得支离破碎但仍有一定的影响力,新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经历了空白、经验层面的零碎发展、无意识发展、有意识发展、理论化发展到体系建立的过程。

新中国建立初期,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说,改变国家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基础的愿望是非常迫切的,因此,以生产为导向,大力推进物质文化的变迁成为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建设直接照搬苏联模式,取得了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的好进展,“一五”计划的提前完成激发了全民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情,以至于提前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催生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左”的情绪,这种“左”的情绪在“文革”中达到了顶点,这期间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及社会主义价值观建设的思考不够。“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左”的情绪走向另一个极端:物质文化的变迁处于停滞状态,传统价值观念在批孔批儒中被彻底打倒,西方价值观念在批“走资派”的过程中被排斥,在畸形的政治动员下,狂热的政治口号代替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建构,支配着当时的各种社会行为。1979年改革开放至90年代末,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大变革时期,经济效益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主要指标。随着改革深化,政治地位平等的阶级内部分化为多个阶层,其观念也产生了裂变,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体系仍然处于自发和零散的发展状态;而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随着国门大开大量涌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定势、实用主义的评判标准、物质化追求的取向在这一时期广泛扩散,甚至出现了“全盘西化”的声音,造成了中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价值观念的严重错位。90年代末到2005年,改革开放迈入深水区,因观念错位、物欲过重,各类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发展走向的关键问题,因此国家发展导向由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逐步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四位一体”的方向演变,而且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和阐释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命题,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构建提供了基本框架。2006年至今,物质文化变迁基本完成,但信仰缺失、社会阶层固化、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多发、特权和腐败影响着政府公信力,因此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党的工作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凝炼出了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达,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提出导向和要求[4],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的建构和宣传还处在初期,对社会个体的引导作用还未充分呈现出来,现实生活中仍是价值观多元并存的局面。

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产生还受到社会转型过程中家庭变迁的影响。

一方面,伴随着社会的物质文化变迁,中国的家庭已经基本完成了结构和功能的变迁。家庭结构核心化单一化,传统的联合家庭(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逐步消失,以一对已婚夫妻为主体的核心家庭成为中国家庭的主要形态;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作坊式)生产功能逐步消亡,家庭成员的生产服从于社会化的生产与分工;家庭成员的经济趋于独立;家长权威逐渐淡化,家庭成员的关系趋于平等化;家庭成员的精神需求日益增多等。另一方面,文化滞后和错位状态中家庭成员价值观念、角色标准和处事习惯与心理也产生了巨大变化。新中国建立到五六十年代,由于革命传统教育的洗礼、生产生活水平较低、家庭服从于集体且剩余财物极少,个人行为均服从于革命和政治的需要,家庭成员间基本上没有利益冲突,大家庭观念意识是主流,小家庭观念发展极缓,家庭财产分配、养老方式、家庭成员的相处方式、处事习惯和成员诉求的解决方式等仍自发按习俗行事。“文化大革命”时期,大家庭观念异化发展,畸形狂热的政治动员使得正常的家庭关系被撕裂,父子反目,夫妇成仇,这是对传统家庭关系和成员角色定位的大冲击。改革开放至90年代末,基于家长权威的传统家庭观念进一步没落,小家庭观念逐步发展;代际成员的观念裂变为代沟,家庭角色标准出现分歧;家庭财物分配和养老方式矛盾,引发家庭关系失调;家庭成员的实用主义观念、物质化的追求取向、攀比心理逐步膨胀。这一时期家庭处于结构性紧张的状态,期间出现的自杀潮就是一个例证[1]。90年代末到现在,传统的家长权威基本消亡但部分财物继承、养老的观念作为生活习俗被保留;西方观念的影响使得家庭成员经济生活日趋独立;小家庭观念继续发展且家庭角色标准多元化;家庭成员的处事习惯存在转让控制权和主动争取利益的矛盾,其心理存在物质化攀比和精神抚慰需求之间的矛盾。

总之,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和基本单位,社会的各种问题最终会折射到家庭这一生活实体上,形成特定的家庭矛盾。

三、断绝亲子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分析,导致断绝亲子关系的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子女生存压力大和父母赡养义务之间的家庭矛盾

社会急速转型发展给普通家庭带来的压力,是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也是引发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基本原因。一方面,许多普通家庭成员的生存压力较大。俗语云:“贫贱夫妻百事哀。”家庭矛盾有较多是由经济原因引起的。本文案例涉及的中低收入家庭中,作为劳动力主体的子女们的生存压力都很大。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辛苦工作,但因为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的缺乏,只能从事收入较低、较累的工作,其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以下徘徊,其收入总和只够勉强维持日常开销,经常捉襟见肘;有的独生子女,要承担夫妻双方多位老人的赡养,在经济、精力方面均感力不从心;有的子女因工作劳累健康状态欠佳,医药费开销巨大,难以承受;有的个别子女还在待业、失业,没有经济来源,不得不“啃老”生活。这些现实困难使他们变得沉闷、暴躁,把家庭财物看得很重。

另一方面,普通家庭中的老人面临养老难题。尽管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随着老龄社会的来临,养老问题尤其令人关注。现代社会的养老模式有社会养老、家庭养老、自我养老三种基本模式,当前我国99%以上的老年人依赖的还是家庭养老模式[5]。但基于此模式的居家式养老要有一定的条件,日本居住福祉学会会长早川和男教授认为,居家养老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有二:一是良好的经济条件,即有收入保障;二是有支持老龄人自我决定、自理、自主行动的社区,具体包括:居住费用的负担与收入相当,拥有安全并且能安心永居的住宅;有必要的医疗和保健服务;附近有托老所(老人福利院等各种福利服务设施)等[6]。很明显,中国的许多家庭基本不具备这些条件。而社会养老模式的实现需要有作为社会保障的社会公共养老机构的设立运行和一些民办的盈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的运营。但我国在养老机构的发展方面还非常薄弱:公共养老机构发展的起步晚,底子薄,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经费不够,养老覆盖面不够,服务滞后等[5];民办养老机构也有多种问题,诸如,机构养老供不应求但因为费用贵而使很多家庭望而却步,资源利用率不高,微利、负债经营导致机构发展缓慢,养、护、医、送四大功能分离,机构养老缺乏家居认同和亲情滋养,专业、负责任的护工和管理人才短缺等[5]。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普通家庭中的老人只能依靠自我养老,如以房养老、以财物养老等,这种模式使得老人对自己的财物看得很重,甚至锱铢必较。

现实困难使得子女与父母均很看重家庭财物的分配,因财物分配引起的矛盾造成了家庭代际关系的紧张,这种状况如不能及时消除,就会引发家庭纠纷。

(二)家庭成员的角色冲突使得家庭矛盾得不到化解

如前所述,家庭观念裂变对家庭成员的自我定位和行为倾向产生的影响,是断绝亲子关系诉求产生的重要外因。

家庭角色是社会角色的一种特殊类型,指的是与人们的某种家庭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和行为模式,也是家庭成员对某一成员的行为期望[7]。家庭角色的扮演中可能会产生矛盾、障碍甚至失败,即家庭角色的失调。家庭角色失调包括角色冲突、角色不清、角色中断和角色失败,其常见的表现形式为家庭角色之间的冲突,即由于利益与立场的对立、角色期望值的差异及成员不按角色规范行事引发的家庭矛盾等。

当因财物分配和养老问题产生的矛盾出现后,如果有一种绝对占主导地位的观念和行为标准为全体家庭成员所遵循,矛盾就有可能平和解决。但当前许多家庭中各成员的角色定位和行为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他们在自我定位、利益争取的时候各执一词,缺乏对彼此行为的认同,且因缺乏共同的沟通语境和平台,使得家庭矛盾处于僵持状态、无法解决。目前,中国家庭角色间的冲突主要有三个方面:角色性质地位的认知分歧,角色权利义务认知的冲突和角色具体行为方式的冲突。

家庭角色性质地位认知的分歧主要表现为老人和子女对各自的定位和相互关系的认知无法统一。本文样本中的老人都在六十岁以上,他们实际上秉承的还是质朴的具有乡土气息的传统人情世故,认为子女应该服从家长权威,扮演规定性的角色,如三个案例中的老人们都认为自己的主张和行为子女们必须认同;而子女们认为家庭成员关系平等,子女扮演的是开放性的角色,因此可以否决父母而自主行动。

家庭角色在权利与义务的认知方面,其分歧表现为对家庭财物的分配观念和养老义务方面的观念和标准无法协调。这里又分三种情况,在比较传统的中国家庭中,养儿防老仍然是家庭和谐发展的基础,在家庭经济生活共同体中,由嫡系子女继承父母财产并赡养父母是主要的家庭规则;在西方观念影响较深的中国家庭中,比较依赖社会养老,父母子女的经济、生活完全独立,基本不存在财物处置和养老方面的矛盾;还有一种基于中间状态的情况,即父母和子女的经济生活相对独立,父母可以依法处置财产,子女、社会、政府都是养老主体。

当前三类家庭行为模式并存的现实给家庭成员的观念造成了较明显的影响,使他们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理解有了选择性。在处理家庭矛盾时,亲子双方均有可能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权利义务标准,或者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从而使得家庭角色之间或角色内部的观念标准出现游移和冲突,进而导致了家庭各角色间行为模式的冲突,彼此行为均无法满足对方的期望,从而使得家庭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

案例一中,老人Z先生在儿子A结婚时,认为A是中学教师有固定收入而没给他分房产,把房产留给自己和儿子B,A买了商品房,且十多年没登老家的门,其间Z先生找过A多次均以吵架告终。A认为父母偏心,既然自己没有继承财产就没有必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而Z先生认为培养A长大,他就应该回报父母,双方的关系随着郊区城镇化地价升值而进一步恶化。Z先生提出断绝亲子关系的诉求也并非最终目的,而是想借此使A迫于舆论压力而给自己赡养费。很明显,Z先生与儿子A都无意识地选择了利己的观念作为自己行为的标准。案例二中,Y先生认为他可全权处理自己的财产,而他儿子C则认为财物应该他继承,“不是我的是谁的?我没偷没抢用老爹的东西怎么不道德啦?”“我想找工作但找不到,我总要活吧?他不养我谁来养我?”案例三中,W女士认为老人应该独立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而老人则认为女儿照顾自己天经地义。可见双方在对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理解方面存在较大分歧。

虽然家庭成员角色之间的冲突使家庭矛盾因缺乏各方认同的平台和规则无法得到解决,但也不是所有的家庭矛盾最终都会演变为断绝亲子关系的纠纷。

(三)家庭成员的不良心理和处事习惯使家庭矛盾激化

家庭成员在处理问题时的思维定势、行事习惯和不良心理是导致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重要内因。当家庭矛盾产生后,一些家庭成员在处理矛盾时,存在着物质化衡量和攀比的倾向,习惯把控制权交给他人,坚持自我服务的立场,使矛盾加剧。

具体来说,家庭成员的不良心理主要是精神抚慰需求与物化攀比心理的矛盾。一方面,处于生存压力和现实困难中的家庭成员往往因为缺乏成就感和社会认同感,工作方面和社会交往方面得不到想要的尊重和满足,作为社会个体呈现出原子式的离散状态,无所归依[8],并且不同程度地受到一些伤害,即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直接的利益受损和在求学、就业、升职方面遭遇人生挫折,并由此产生“社会不公”的比较,包括制度上平等与事实上不平等的比较,在收入、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生活方式等方面产生的比较[8],这都是不良心理的体现。案例中的家庭成员均在事业、社会交往方面遭遇不同程度的挫折,迫切希望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精神方面的抚慰和支持,希望家人能理解、安慰、关爱自己,找到平衡感和存在感。另一方面,在衡量幸福感和满足感的时候,一些家庭成员把物质化的标准作为首要标准。一些家庭成员在处理家庭矛盾时,习惯用“别人家的”标准来解决问题,在他们心中似乎有一个“完美的别人家”,习惯拿别人家的父母为子女提供多好的物质条件,别人家的子女给了父母多少赡养费来衡量自己家庭,这种比较只会导致进一步的心理失衡,而这种缺乏指向性的心理失衡会进一步刺激他们的攀比心理,以至于陷入恶性循环的不良家庭氛围中。

沟通障碍与负面情绪发泄使得家庭矛盾进一步加剧。一方面,出现纠纷的家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沟通障碍,即沟通意识缺乏、语言表达能力差、沟通技巧缺乏,主要表现为“要面子”而不愿意沟通、不善言辞不能有效沟通、沟通通常演变为吵架。沟通障碍使得家庭成员之间不能相互理解、缺乏角色认同,造成了互相误解,引发了怨恨情绪。例如案例三中W女士的母亲因为老伴早逝孤苦、没工作、女儿忙又不贴心,她有时整天没一句话可说,只能跑到茶馆打牌结交牌友,以致越赌越大,与女儿关系日益恶化,而女儿则认为自己起早摸黑都是为家庭,老人性格怪异、顽固、无法沟通、嗜赌成瘾。当被问及她们有没有促膝长谈,向对方说明自己的感受时,双方均认为对方应该知道不必要说。案例一中的Z先生认为人必须讲“孝道”,他的儿子A则认为偏心就要承担偏心的后果,都不愿意和对方沟通清楚。调查还发现有的家庭成员较内向,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立场或释放压力。另一方面,沟通缺乏使得他们的负面情绪不能及时排解,从而不断积累“负能量”和戾气。家庭成员间要么用沉默来面对对方的不满和指责、相互猜忌、怨恨,要么用激烈言辞攻击对方来发泄负面情绪、加剧伤害,使矛盾进一步激化。

“控制权的转让”习惯与“自我服务的心理”的矛盾是使家庭矛盾激化的又一原因。“控制权的转让”类似于“他制他律的人格”[9]的字面含义,指的是家庭成员在行为方面的被动、不作为状态和惰性。其表现为:一些家庭成员在处理矛盾时,潜意识里把自己的决定权、控制权转让给其他成员,在态度上表现得对问题漠不关心,习惯于等待,等待他人悔悟妥协、退让求和,或委婉表达自己的诉求;在行为上表现得被动无为,不积极主动打破僵局,缓解家庭矛盾。对金钱、利益的追逐使得社会个体的自我意识逐步苏醒,但这种苏醒不是一种全面的苏醒,是跟自己的利益最相关的那部分意识,即自我服务意识和心理倾向的局部苏醒和发展,“自我服务的归因偏见往往使得人们倾向于将失败和不好的事情归因于外部环境,却将成功和好的事情归因于他们自己”[8]。自我服务的归因心理使部分家庭成员无意识地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他人之上,缺乏反思,不愿换位思考或退让。如案例二中Y先生的儿子认为“我之所以没用没有工作还不是你惯的,你不会教育小孩就要对我负责”。“控制权的转让”习惯与“自我服务的心理”的矛盾也是使家庭矛盾激化最终走向断绝亲子关系纠纷诉求的重要原因。

四、化解断绝亲子关系纠纷的途径

案例中三个家庭的各种恩怨纠葛早已无法用是非曲直或某种价值评判来衡量,所以站在道德制高点对各当事人的道德谴责和批判都是没有必要的,思考怎样去解决此类家庭矛盾,提升家庭成员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才是应对良方。

(一)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明确细化对社会成员的引导路径

文化是社会或民族分野的标志,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它使得社会有了系统的行为规范,社会整合有了重要基础,是塑造特定的社会人的观念体系。对一个国家而言,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建成什么样的社会;对一个人而言,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4]。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特定社会评判是非好坏的导向和标准,本质上是一个国家、民族利益的高度综合和概括[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前影响中国国家发展和社会变迁走向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凝炼出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整合为一体,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社会未来价值观体系发展的指向,对社会生活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初步凝炼出来,但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未真正深入人心,其整合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究其原因主要有理论体系本身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宣传引导还有待加强、有效的引导路径还不明确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的完善细化可在两个层面尝试展开。第一,凝炼出言简意赅、形象生动、便于社会成员熟记掌握的核心表达。据调查,当前绝大部分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记忆不清楚,并认为其“内容多,记不住”,所以把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概括为朗朗上口的核心词或短语是必要的。第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被阐释、演绎为可操作性的社会指标体系,以便能从经验层面测量、规范个人的各种观念和行为。马克思主义认为观念的东西只有被广大群众掌握,才能产生巨大的力量。观念要被群众掌握就需要有理论到实践的飞跃,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成为引导个体行为的准则,需要从现有的24字出发,经过层层演绎,最终具体化为经验层面的社会指标。比如,“敬业”即专心致力于学业或工作,它可以被逐层演绎为工作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任务、不推诿、积极改进技术、提高业务水平等指标组成的简单量表,每个人都可以依据这些具体指标判断自己的敬业程度,调整自己的工作状态。这样就能避免因各人的理解不同、评判标准不一而造成整合度低的弊端。

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首先要了解当下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存在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不到位的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其一,宣传渠道不够多样化。当前的宣传多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如电视、报刊杂志来进行,而通过新兴的媒体如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的宣传力度还很薄弱,这与现实需要有较大的差异,因为有调查表明传统媒体受众人数呈现逐渐减少而新兴媒体受众不断增多的趋势,特别是年轻人群体青睐的大多为新兴媒体,因此,我们要因时通变,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多层面、多渠道地展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其二,宣传内容杂糅不清,特别是在出现了因文化错位引起的社会问题时,我们的宣传媒体乐于用封建思想残余、西方观念影响等大而化之的理由来归因,使西方的和传统的观念通过负反馈的方式被反复提及,客观上使它们在解决问题时起到了“补丁贴”或“万能钥匙”的作用,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位和作用,因此,遇到问题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框架内找原因,直面它的不足之处,让问题成为补充和完善它的契机。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没有深入到实践和生活实际中。当下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主要还是停留在对24字的死记硬背上,没有把它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实际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的宣传应补充经验层面的、与社会个体生活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并自觉用它来调整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弱化家庭矛盾中的角色标准分歧和心理习惯的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引导途径。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似乎仅是抽象的、理论层面的价值观导向,并不能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与社会个体的现实生活脱节。要建立具体可行的引导途径,首先需要确定各主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比如各级党和政府、大众传媒、学校、社区、道德楷模等扮演的角色、承担的任务都应该非常明确;其次要建立相应的责任承担机制,在出现某类社会问题后,主管部门或利益相关者都能直面问题,承担应有责任,并能通过规范化的程序和法律法规来解决社会问题,用实际行动证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在场”,使社会成员感受到它的整合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完善和践行能消解文化错位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影响,促使社会和谐。

(二)合理借鉴中国传统价值观和西方价值观,降低多元价值观对立并存带来的风险

每个时代的精神和价值观都有其传统文化的渊源和基因。因为传统文化包含着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凝结成的一般经验和模式,包含着反映这种经验和模式的理念和价值观[4]。中国的传统价值观通过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已经内化为中华民族的独特气质和性格,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4]。因此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完善必须包含对传统价值观念的合理利用和扬弃,但传统价值观是建立在中国传统农耕文明基础上的,与现代工业文明不相适应,所以应该把它有效整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宏观框架内,以文化渊源和文化基因的形态,加以分类利用。其中部分观念已经被重新解读,以当代价值观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言必信,行必果”的诚信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与人为善的态度分别被归纳到“爱国”“诚信”“友善”等核心价值观之中;部分观念被扬弃利用,如“和而不同”“大同社会”等理念被纳入建构“和谐社会”的理念之中[4]。这些价值观念是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文化建设和文化创新的坚实基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指标体系的建立也可以从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吸取营养。例如,中国传统价值观中作为普适性道德的“仁、义、礼、智、信”是最高最抽象的层次,“仁、义”之下分别演绎出特定社会关系中的道德标准,比如在君臣关系中要求“忠”、在亲子关系中要求“孝”、在同辈关系中要求“友、恭”等[10],“忠、孝”均属于第二层次,它们分别分解为特定行为准则,即第三层次,行为准则又具体化为特定的生活习惯和行为,如请安、问候、行礼等;其相应的反馈机制也很完善,伴随着严密的惩罚体制,比如一旦某晚辈没有遵循“孝”道,则为官被罢黜,为子被逐出家族。纵观中国传统价值观体系,层层呼应,环环相扣,如金字塔形散布开来,渗透在社会各阶层、各关系、各行为之中,有着非常强大的整合力,这也是为何历史上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多次,均被中原文化同化的重要原因。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任重道远,需要参考和灵活运用这种金字塔式的价值观体系建构方法。

对于西方价值观的借鉴和参考也是必要的。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唯有相互交流我们各自的才能,才能共同点燃我们的智慧之灯[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文明应该是多样化的、平等的、包容的,应交流互鉴[4]。正是在交流传播中,各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能够相互学习、共同发展,从总体上推动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与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立亦可参照“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和一些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价值观引导路径,以及西方完善的社会问题应对机制等。当然,这里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注意好方式方法,把它作为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参考,在多元与一元之间找到合适的“度”,就能消除西方价值观的不利影响,促进家庭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建立解决家庭矛盾的社区帮扶机制,化解家庭纠纷

断绝亲子关系的纠纷实际上折射出一些家庭生活困顿、沟通障碍和生活无力感累积的现状,是家庭矛盾一种无可奈何的平衡方式。有研究发现,并非所有低收入家庭的主观幸福感都低。相反,有些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感指数高于总体的平均值。低收入家庭在主观幸福感上表现出来的差异可能与他们的个性品质、行为习惯、家庭氛围等有一定的关系[11]。产生纠纷的家庭中,家庭成员的角色冲突和处事习惯、不良心理导致他们丧失了内部解决矛盾的能力,必须引入一种外在的力量来协调和处理,这种力量就是社区和心理干预机构。

社会的宏观导向功能与社区的微观生活功能是耦合对应的,所有宏观层面的制度和导向最终都会落实到社区的具体工作上。对于一些普通家庭成员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能只是抽象的口号,但是以他们自己为中心的生活实体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初级生活圈就是现实的世界。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与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应该成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我们在常德市红卫社区、三岔路社区的走访发现,社区工作主要有维稳、上访劝回、计划生育、棚户区改造、卫生管理、市容管理、居民各种手续办理等可量化和指标化的工作,而推荐就业,调解家庭矛盾,帮助特困家庭等收效慢、“看不见”的工作则涉及得比较少。社区在社区居民心中的存在感较弱。居民与社区工作者的关系较疏离,他们倾向于认为社区工作者是为了“管制”他们而进入社区的,相当多的社区工作并没有获得社区居民的认同。虽然全国各地逐步在社区设立“网格管理员”,但其工作仍未深入家庭之中。

社区工作者应该打破固有的上班时间和地点的约束,渗透到社区家庭中,经常走访家庭,掌握情况,建立固定的沟通帮扶机制,想办法帮助家庭成员就业,搭建家庭成员沟通的桥梁,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误解和纠纷,让社区成员感受到社区的存在,使社区成为解决家庭纠纷的平台,充分体现社区工作的价值。

另外,社区还要建立类似于心理咨询室的公共心理支援和干预机构,社区心理咨询师与社区网格管理员对有纠纷的家庭各成员实施心理支援,对他们的心理和处事习惯进行引导和干预,帮助其释放负面情绪,学会沟通,学会理解,避免家庭矛盾的持续恶化。

当然要解决断绝亲子关系的纠纷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要做,比如就业岗位的提供,社会保障的完善,养老体制的健全,养老经费的保障等都是非常必要的。另外,加强对社会成员的教育和帮助,使社会成员在面对问题时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和良好的心态,学会沟通,不断反思调整自己的所作作为,不仅家庭矛盾会减少,家庭幸福感和满意度也会随之提高。

参考文献:

[1]杨华.“结构—价值”变动的错位互构——理解南方农村自杀潮的一个框架[J].开放时代,2013(6):47-66.

[2]威廉·奥格本.社会变迁:关于文化和先天的本质[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3]孙立平.现代化不同因素之间的变化速度差异及其影响[J].社会科学研究,1991(5):53-57.

[4]杨桂华.习近平关于核心价值观的论述[EB/OL].[2015-01-14].http: //cpc.people.com.cn/n/2014/1124/c64094-26078669.html.

[5]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2(2):31-38.

[6]陈友华.居家养老及其相关的几个问题[J].人口学刊,2012(4):51-59.

[7]J.W .范德赞特丹.社会学:第四版[M].纽约:约翰威利与索恩斯公司,1979:114-115.

[8]朱志玲.从“不公”到“怨恨”:社会怨恨情绪的形成逻辑[J].社会科学战线,2014(2):172-177.

[9]孙隆基.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169.

[10]陈来.中华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N].光明日报,2014-08-11 (16).

[11]郭慧.太原市低收入家庭主观幸福感研究[J].山西科技.2006(6):70-72.

(责任编辑:张群喜)

中图分类号: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014(2015)02-0043-08

收稿日期:2014-11-13

基金项目: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资助。

作者简介:朱放良,女,湖南湘潭人,湖南文理学院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社会学;

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the Dispute of Disinheritance

ZHU Fangliang1,ZHANG Qunxi2
(1.College of Laws,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Changde 415000, China;2.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s Teaching and Research,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Changde 415000, China)

Abstract:The dispute of disinheritance is a special social problem during China’s social transformation. It is related to children’s survival pressure, parents’demand for old-age, the conflicts of family roles, and unhealthy psychology and manners of the family members. To avoid this problem, we should improve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utilize rationally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western culture, and establish community mechanism for family conflicts coordination.

Key words:The dispute of disinheritance; culture misplacement; socialist core values; conflicts of family roles

猜你喜欢

核心价值观
党员应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价值观视角下的政治认同
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路径与策略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建新时期高中思想政治课堂
弘扬“核心价值观”及文化馆惠民工作的真实案例
煤企关注大学生员工心理成长的现实意义
校园文化培育核心价值观的路径探析
浅析高校党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路径
国产喜剧电影的核心价值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