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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集体行动中的权力格局

2015-02-28夏其乐刘紫薇

新闻研究导刊 2015年24期
关键词:集体行动领袖网民

夏其乐 刘紫薇

(兰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互联网集体行动中的权力格局

夏其乐 刘紫薇

(兰州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我国传播环境的改变,由以政府话语为主导的自上而下传达意见、引导舆论的话语格局转变为官方与民间互动的话语分布。新技术虽然给普通网民赋予了话语权,给每个人以平等的言说机会和权力,但网络空间中尤其是在互联网集体行动中的权力格局仍需研究。

网络空间;集体活动;权力结构

福柯认为,权力是一种力量关系,力量从不是单数的,其本质的特性是与其他的力量结成关系。[1]权力是流动的,“话语”形成了权力,权力又产生了新的“话语”,反过来加强了权力以及对“主体”的建构。

一、网络群体事件中的权力主体

比起单纯的网络空间中的权力主体,网络群体事件中的权力主体受群体事件的特征影响,更具多样性。

从微观角度看,首先是网络群体事件中出现了一个新的权力主体——意见领袖。在网络群体事件中,他们具有强大的话语力量,其观点有时甚至能够改变网民群体的意见方向。其次是个人权力。在网络中,每个人都是一个权力的节点,权力在节点的流动中解构了传统的压抑性的自上而下的权力模式,消弭了权力所具有的中心权威。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网络群体事件中需要意识到的权力主体主要有四个:政府、媒介、网民、意见领袖。在意见领袖方面,他们也有自己的归属队伍。有的意见领袖代表权威的权力主体发声,这与传统大众传媒时代是相似的。但也有意见领袖代表着广大群众的呼声,他们因为言论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观点新颖独特、反权威、解构主流意见等原因被大众推选成为意见领袖,生产符合大众期望的意见,维持其意见领袖的地位。

在网民方面,网络用户在个人的基础上,能够汇集成网络群体事件中最主要的权力主体,虽然每个人的个人利益诉求不尽相同,但是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各种冲突造成的不满情绪成为一种凝聚力,让网民群体有了共同的利益诉求,成为一个宏观的权力主体。

在政府方面,由于网络群体行动中很多事由冲突不满引起,其中不乏官民冲突的事件,所以在由矛盾话语引发的网络群体行动中,政府作为一个权力主体主要是维护政府的形象,同时还要通过发布官方权威的信息,用权力话语维护网络秩序,避免网络集体行动中的消极因素的扩散,甚至是由线上扩散到线下、离线集体行动的爆发。

在媒体方面,在媒介竞争环境严峻的今天,除了上文提到的主流媒体平台,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重视民间话语,在民意自下而上传递的过程中,扮演一个面向权威的传声筒。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在网络上集体行动的媒体实施着与草根意见领袖一样的话语权力,为民发声。

二、互联网集体行动中的权力格局

网络集体行动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受组织的,可能是有序、健康的,也可能是无序、不健康甚至是非法的。[2]不同性质的网络群体行动中有不同的利益群体,利益的不同也决定着权力的格局。

在积极的网络群体事件中,以汶川募捐的活动为例,在活动召集帖的回帖中,仅从态度上来看,基本上都是持支持态度的。这一类积极有益的网络集体行动中,权力格局主要呈现出共存与分配两种态势。这时宏观上国家政府、媒体、网民群体的权力呈现并存格局,同时在微观上,政府将对灾区的报道权力分配至媒体,媒体的报道推动着捐款行动的进程,媒体又将话语权分配给意见领袖。在网民群体中,号召动员捐款的网民就成为了新推选出的意见领袖,在各个小的话语领域中掌握着话语权。

在涉及政府和民意冲突的事件中,官方和民间场域出现了话语的冲突矛盾。例如,“南京梧桐树事件”,2011年3月,南京市政府决定将主城区内梧桐树木移栽,为建设南京地铁三号线和十号线开路。这引起了很多南京市民的强烈不满。这件事情在网络上传播之后,网民自发“绿丝带行动”表示抗议。此时媒体立场在更客观的角度为民发声,监督政府。其话语权力与官民冲突的话语权立场并立共存。再看这个事件中的意见领袖,有网友将照片放置“西祠胡同”等虚拟社区,但在网友中还没有广泛的影响。后经过黄健翔、孟非、陆川等人在微博上发出这件事的消息后,该事件就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关注。由此事可看出政府与民意对立、与媒介共存、与意见领袖的关系根据意见领袖的观点流动有对立或共存两种关系。

在多元道德价值取向和主流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引发的网络群体行动中,网民群体中因为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的不同产生了不同的阵营,各阵营有自己的观点意见,阵营之间产生了话语权力的对峙。政府、媒体和整个网民群体形成共存并立的权力格局,针对网民群体中的权力对峙,政府和媒体共同引导话语走向,避免不良后果的产生,媒体从报道的角度更显客观。这一类网络集体行动,权力格局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网民群体当中,其随意性、流动性很大,会出现沉默的螺旋、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需要媒体的良性引导与政府的话语管理,避免范围更大、影响更广的网络集体行动,尤其是要避免扩散到线下的现实集体行动的发生。

三、小结

在网络虚拟空间中,权力由话语构成。对网络权力的形态及权力的博弈进行辨析、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网络社会的特征,更好地把握网络社会环境及其带来的挑战,对于重塑政府权力、规范企业网络空间行为、引导网络舆论,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主政治和法治进程都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1]但是还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集体行动至今没有明确的界定,随着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的普及,网络集体行动的形态呈现多样化趋势。而且在互联网中,权力是流动的,不是掌握在少数的精英群体手中,主要的权力主体是网民群体,也是内部权力格局较为复杂的一个群体。所以对于网络集体行动中的权力格局的分析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不能以偏概全。

[1]伍林.福柯理论视角下网络媒体中的权力关系及博弈研究[D].重庆大学,2010.

[2]杜骏飞.网络群体事件的类型辨析[J].国际新闻界,2009(7):76-80.

G206

A

1674-8883(2015)24-0059-01

夏其乐(1992—),女,甘肃张掖人,兰州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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