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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林自然哲学中的先验演绎路径

2015-02-20

关键词:先验客体直观

冯 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谢林自然哲学中的先验演绎路径

冯 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谢林早期的自然哲学是其整个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的重要著作有《自然哲学观念》、《自然哲学体系初步纲要》和《自然哲学体系初步纲要导论》。在这些著作中,谢林在继承了康德和费希特奠定的唯心主义传统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于自然现象的独特解释,这种解释表现为不同的先验演绎路径:辩证的演绎,关于因次论的演绎和带有目的论色彩的演绎。

先天;先验演绎;自然哲学

德国古典哲学的标志性特征就是由康德奠定的“先验哲学”,先验哲学之“先验”源于转换我们认识的参照系,即认识的客观与必然取决于其是否遵循先天的思维法则。康德的后继者在继承先验传统的基础上又各自发展出了自己的唯心主义体系。谢林对先验方法的运用则一开始就体现在其自然哲学著作中,即对自然现象及其原因的说明是一种先验式的哲学解释,是先验演绎,这种演绎的合法性存在于知性或理性的本性当中。

一、正—反—合之辩证的先验演绎

在《自然哲学观念》(以下简称《观念》)第一版(发表于1797年)的导言中,谢林提出他所关注的问题角度:“问题不是现象的集合及因果序列,我们称之为自然过程的,是否及如何在我们之外成为现实的;而是,它们如何对我们而言成为了现实,因果体系及现象集合是如何到达我们的精神的,它们是如何在我们的观念中获得必然性的,以使我们要完全遵从这种必然性去思考自然过程。”[1](P23)谢林认为,哲学的主要问题就是要解释这种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归根意味着特定的现象与特定的序列不可分割。在阐明这种客观唯心主义立场之后,谢林分析了几种对现象与序列之不可分进行的解释,其中一种就是康德的物自体解释,它坚持我们之外的事物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谢林对这种解释的批评也就是对康德先验演绎路径的批评。谢林认为,按照物自体理论,我们必须从事物身上除去所有属于我们表象功能的东西,这样才能达到物自体理论所要求的事物自身,而那些应被除去的东西,也就是因表象而被归给事物的东西就包括:事物彼此相随的次序,原因与结果的概念、空间及与空间不可分的时间。而且,依康德,除去所有这些特性的事物自身尽管再无法被我们直观,但它们还是切实地存在着,而且能对我们产生作用,为的是使我们产生关于它们的观念。那谢林就问,这样的东西到底该如何去构想?说它们无法想象倒是一条出路,但却不管用,因为一旦我们要说到它们,就必得对其知道点什么。谢林不客气地说,人们对于“无”都知道如何去想象,至少可以把“无”设想为绝对的虚空,设想为纯形式的东西等等,但要想象“无”也离不开空的空间。所以,在谢林看来,物自体是一种被剥夺了所有可感特征的含混晦涩的东西,要认定它们如同可感觉事物那样能够进入人的头脑,这实在是无法使人信服。而正确的选择则是抛弃“物自体”,从精神中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这就是费希特式的先验演绎路径,而费希特本人的体系也正是对康德先验哲学的发展。

费希特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提出了三原理:“自我设定自己”[2](P11),“相对于自我,直接了当地对设起来一个非我”[2](P21),及“自我在自我之中对设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以与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2](P27)。显然,这三条原理采取的是正—反—合的辩证路线,先是作为主体的自我之本身的同一性,再从绝对自我推演出整个外部世界——作为客体的非我,最后是主体与客体、自我与非我的综合与统一。这种辩证路径也正是谢林在《观念》第一版中对物质的基本的力进行的先验演绎路径。谢林说,“我们的探讨将是对一般物质概念的先验说明”[1](P171),这种先验说明不是采取分析的方法对物质概念进行分析,得出物质是占据空间的东西;而是采取综合的方法,让物质概念自己展现出来,从其自身起源中发现其必然性的基础。依照谢林,物质是在我们之外真实存在着的东西,就其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我们头脑中想象的而言,它是由引力与斥力构成的。而对我们来说,真实的东西无非就是经由直观直接到达我们的东西,即,就物质是真实的而言,它必定要呈现在我们的直观中。于是,问题就由“什么是物质?”变成了“什么是直观?”,正是在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上,谢林沿袭了费希特的辩证路线。正如费希特的自我与非我是由自我设定在自身之中,并且两者彼此互相限制一样,谢林对直观的分析也摈弃了传统经验主义心理学将直观只解释为被动的印象的观点,转而辩证地认为,在直观中,我之内的被动与我之内的主动完全是相互作用的,“我只有通过我是主动的这一事实才知道我是被动的,我也只有通过我是被动的这一事实才知道我是主动的”[1](P174),我在直观中感到了自己受非我的限制,这之所以可能正是因为我在原初上是一不受限制的主动性;反之,也正是因为我直观到了受外在物的限制,我才能在与这种限制的对抗中感觉到自己的主动性。这样,在精神中就有了“作为直观可能性之必然条件的两种相互矛盾的活动”[1](P175),一种是本性上原初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肯定且趋向于无限的活动;另一种在本性上则是对前一种活动进行限定的,因而是与前者相对立的否定的活动,它提供界限、目标与确定性。这两种互相对立的活动——不受限制的和进行限制的,被动的和主动的——必然因相互作用而结合在一起并因此产生一产物,这产物将是有限的产物,它就叫做直观。简言之,直观是自我中两种对立活动结合起来的产物。而在此之前,谢林已预设物质是由引力和斥力构成的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真实的东西;又由于,“力,就其本身而论,只是知性的一个纯粹概念,因而是某种不可能直接成为直观的对象的东西”[1](P182);所以,物质为什么必然是由引力和斥力构成的原因就在直观自身当中,也就是说,直观的对象,不论是什么,必定是作为物质被直观,也必定是作为引力与斥力的产物被直观的。这样一来,谢林就通过先验演绎宣称从自我与非我(现实的自我与观念的自我)这两极的辩证运动中得出了存在于物质中的斥力与引力这两极。换言之,构成客体(物质)的引力与斥力归根源于主体(意识)中的两种活动,源于人类精神的本性。

二、因次论的先验演绎

《观念》的第二版发表于1803年,这时谢林已完成了他的同一哲学,其自然哲学先验演绎也有所变化,简言之,就是由费希特式的从绝对自我之一端推演出非我之另一端的辩证的路径转变为谢林自己的更成熟更细致的、由无差异到差异再到统一的绝对(Absolute,the Absolute)之三因次(Potenz,potency)的动态演化路径。前者是以费希特思想为背景,后者则深深扎根于谢林自己的体系。

谢林将自然与精神完全统一的基点称为“绝对”,它是绝对现实与绝对观念的完全无差异的同一,是主观与客观,无限与有限,本质与形式,普遍与特殊的纯粹同一[1](P46-47)。作为绝对,它就是认识的永恒行动,就是理念;作为理念,它又永恒地自我分裂为主体与客体,从而一方面进入观念序列,成为本质,成为主观性的东西;另一方面进入现实序列,成为形式,成为客观性的东西。这里,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其一,绝对自身是不会有任何差异产生的,因为它是主观与客观两极的完全相同且完全相等的本质。

其二,差异只是形式上的、量上的差异。具体而言,当绝对进入观念序列时,它就在主观性上占优势,在量上优于现实序列的客观性,因而成为主观的主—客体;当它进入现实序列时,它就在客观性上占优势,在量上优于观念序列的主观性,因而成为客观的主—客体。因此,所有的差异都基于当绝对展开为二元时,在从无限向有限转变的过程中,因转变的程度之不同而受到限定的量上的差异,这是一种非本质的差异[1](P49)。

其三,在绝对自身分化为二元的永恒行动中,它是作为一个完全的统一体进行演化的,即这个统一体是作为由三个统一体构成的一个整体分化演变的,这三个统一体即,本质完全成为形式的统一体,形式完全成为本质的统一体,和前两个绝对又统一为一个绝对的统一体[1](P48)。

其四,同理,观念序列中的每一个主观的主—客体和现实序列中的每一个客观的主—客体,也都是由三个统一体构成的整体。

其五,上述绝对生两极,两极归统一的进程是分等级的,同时又是无穷的。这一点用谢林的磁线理论更易表明:在一条磁线上,中间点是永恒的本质、绝对、理念、A=A,磁线的左边是现实序列A= B+,右边是观念序列A+ =B。磁线上的每个点都是一定量的A和一定量的B的相对的统一;而每一点又都是一条磁线的缩影,一条在级别上低于前者的磁线,它又可分为A=A、A= B+和A+ =B,如此以至无穷。

磁线上除中间点之外的每一点就是谢林所说的因次,因次是绝对观念与绝对现实之相对的、特殊的统一。每一因次都是对绝对、理念那永恒本质的一定程度的实现,世界上的每一事物都是具备一定实现潜能的绝对,因而万物本质同一,它们在质上是相同的,只是就其体现绝对理念的程度而言,它们在量上是有差异的。根据谢林的论述,结合磁线理论,第一因次就是无限向有限,普遍向多样,无差异向差异的演变,是绝对同一展开为相对同一因次,对应于磁线上A= B+的现实序列,被称为有限的因次;第二因次与第一种相反,是有限向无限,多样向普遍,差异向无差异的回复,是相对差异的因次,对应于磁线上A+ =B的观念序列,被称为无限的潜能因次;第三因次则是前两种的统一,是同一与差异的同一,是绝对同一的因次,对应于磁线上的A=A,被称为永恒的因次。并且,正如磁线理论所示,因次在不同等级上连续地、无穷地重复着自身。于是,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因次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上升演化的有机整体,就是一个纯粹同一在不同等级上展开为差异、差异又复归为统一的充盈着生命的循环。从最高等级上看,自然界为第一因次,先验哲学所研究的人的精神、观念界则为第二因次,二者的无差异之点为理性。具体到自然哲学而言,它之内的因次结构为:第一因次,作为无限演变为有限的统一体,整体上体现于世界之普遍结构中,个别地则体现于物体系列中;在这一因次等级上,无限在空间上经由三个维度产生差异,从而形成质料性的物体,并由此构成世界。第二因次,作为有限向无限回复的统一,体现于普遍力学中,亦即无机界的动态进程中;它同样在三个维度上展开,其中,第一维度上是运动形式为长度的磁,第二维度上是运动形式为广度的电,第三维度上就是运动形式为三维的化学过程。第三因次,作为前两种统一的统一,作为普遍与特殊完全无差异的统一,体现于有机体中。这一等级的因次同样表现在三个维度上:第一维度上的感受性,对应于无机界的磁;第二维度上的应激性,对应于无机界的电;第三维度上的再创造力,则对应于无机界的化学过程。①有机体的顶点就是人,对人的研究,对精神世界的探索就进入先验哲学的范围了。

综上,我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在《观念》第二版的先验演绎路径下,自然界不同等级上普遍存在的两极性(异质性)不再被看作矛盾双方(自我与非我)之纯辩证的设定,而被当作是从一原始统一体(原始同一)中开始并永恒进展的分离与回复的无穷循环。

三、由“自然之理念”驱使的先验演绎

与《观念》相比,《纲要》及《纲要导论》中的先验演绎更强调自然之为一个先天就存在着的有机整体。②谢林在《纲要》第一编开篇就提出了其自然哲学的第一原理——“无条件者”(“绝对”),并将其作为不可证明的首要原理赋予作为思辨的物理学的自然哲学,“无条件者不可能在任何个体的‘物’中,或任何我们可以说它‘存在’的东西中找到。因为‘存在’者只是参与/分享了存在,它只是存在的一种个别的形式或种类。——相反,对于无条件者,则永远不可能说它‘存在’。因为它就是存在自身,而且作为存在本身,它不在任何任何有限的产物中完全地展现自身,而每一个体,也只是对它的一种特定的展现/表达。”[1](P13)“绝对”在自然哲学中就是存在自身,就是永恒的创造,无限的运动,就是“自然之理念”。从这一首要原理开始,谢林逐步展开他关于自然界产物动态等级序列的演绎。而对演绎的思路,谢林则在《纲要导论》之“关于思辨的物理学的可能性”一节中做了详细阐明。

具体而言,谢林抓住康德先验演绎方法的核心——先天存在着的概念在先,旨在表明:思维是被迫或被制约着去将有机体思考为是有目的的;通过先天存在于思维中的“自然之理念”(Idea of Nature),思维才将自然思考为一个有系统的整体。③谢林的思路是这样的:认识客体,在最严格的意义上就是去发现客体之可能性的原理。而要去发现客体之可能性的原理,要去发现自然之内部结构,若没有自由地对自然的袭入(invasion)则是不可能的,这种自由进行的对自然的袭入,谢林称之为实验(experiment)。“每一实验都是向自然提出的一个它必须给出答复的问题。而每一个问题都暗含着一个先天判断;每一实验之为一个实验,都是一个预言;进行实验本身就是对现象的创造。因而,通往科学的第一步,至少在物理学领域中的第一步,就是我们自己去创造这门科学的对象/客体。”[1](P197)但是,实验中对现象的建构毕竟不是现象之绝对意义上的自我建构(因为实验有人的参与)。但毫无疑问的是,在自然科学中,有许多理论是可以相对地先天就知道的,因为在每一现象中都有重复发生的简单的法则,因而实验结果是可以提前预知的,这时,不需要任何实际的实验,就可以从一个已知的法则立刻得出所需要知道的东西了。但这种在现象中重复发生的法则之根源在何处呢?或这种法则从哪里被我所知呢?谢林说,“我们认为,所有现象都在一种绝对而必然的法则中相互联系,所有现象都能从这一法则中推演出来;简言之,在自然科学中,所有我们知道的都是我们绝对地先天就知道的。”[1](P197)而谢林这一绝对且必然的法则实际上就是《纲要》开篇提出的无条件者/绝对者,只是在《纲要导论》中谢林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述它,将其称为解释自然的普遍二元性的原理——自然摇摆于创造力和产物这二元之间,这一二元性的原理同自然的理念本身一样必然,实际上也就是自然之理念。④

这种关于自然的绝对假说——所有自然现象之最终原因(也称为根基、原理)就是普遍二元性——不仅有其自身的必然性,而且还要被带入经验性的实验当中,“因为,哪怕在整个自然体系中有只有一种现象依据这一原理不是必然的,或与这一原理是相矛盾的,那自然界之所有现象就不可能从这一原理中推演出来,这一原理也就立刻被证明是假的了。”[1](P197)但这又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通过所有的实验来证明这一原理?毕竟,可做的实验的无数的。在这里,谢林就用到了康德的先验演绎的方法。即,将不断地去进行实验转变为从首要原理对自然现象进行先验演绎。也就是从创造自然科学之对象——进行实验的第一步,转变为从首要原理(这一原理同时也是前提,并同自然的理念一样必然,它就是普遍二元性原理)对所有自然现象进行先验推演的第二步。通过这种演绎,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就转变为自然自身的建构,转变为一种先天的自然科学。那么,这种从第一步向第二步转变的依据是什么?这就依赖于谢林对“先天的”(a priori)的定义。谢林认为,“我们不仅是通过经验知道种种事物,而且在原初意义上,除了经由经验或依靠经验,我们是什么都不会知道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知识就全是由经验判断组成的。”[1](P198)但这些关于经验的判断却能变成为先天原理,即“当我们开始意识到这些判断之必然性时”[1](P198),它们就由经验判断变成了先天原理,这个时候,不论每一判断的内容是什么,也都能被提升至先天的地位。因为,“先天判断与后天判断之区别完全不像许多人想的那样,是一种原初就彼此分开的区别;这种区别只与我们的认识有关,只与我们所具有的对这些判断的知识之类型相关。”[1](P198)因而,只要我洞察到了一个判断——经验判断之内在必然性,不论是直接地抑或间接地洞察到的,这个经验判断就立刻成为了先天原理。这样,通过对“先天的”概念涵义的修正,谢林最终将关于个别自然现象的诸原理统一于那一个最根本的第一原理中(比如,斥力和引力是二元,它们统一于重力之中;磁本身就是二元与同一的最佳说明,磁与电又可被看作二元,它们统一于化学过程中;感受性和应激性统一于再创造力中),从而宣称基于这第一原理的自然界本身就是一先天存在的有机整体。也就是说,自然本就是先天的,而自然的这种先天之所是就是——自然是一有机整体。因为,当我们认识到自然之所有现象都是绝对必然之存在时,那自然之原初现象就不可能是偶然的;相反,自然是一个有着内在必然性的有机整体。因为,如果自然不是一有机整体,那就不会有真正的体系,也就不会有我们对自然之先天判断了。因而,如果经由先天演绎而得出所有自然现象都是相互产生相互支撑的,那必可得出,自然是一个先于其各部分的有机组织,自然中所有个体都是由这一整体、都是由自然之理念所预先规定的。

作为总结,我们看到,如果说康德的先验演绎是在我之外留下了一个永远无法把握的自在之物的领域,从而使自然仍停留于客观的、被思的位置;如果说费希特是将物完全包容在绝对我之中因而实际上抹杀了物的存在,并固囿于深深的主观性中;谢林则是在继承二人的基础上又超越了他们。谢林认为,物与我同一,精神与自然同质,自然同时就是精神,精神同时就是自然。谢林的思辨物理学的自然哲学不是一种关于自然的哲学,不是人——作为主体,站在作为客体的自然之外,持远远观望的态度而形成的对自然之表象;而是从作为客观的主-客体之自然本身出发,以自然之角度来追溯作为一个整体的自然的动态的演变;不是我们思考自然,倒毋宁是自然思考我们(Nature thinks us)。这种思想的精髓就是同一性原则。在这一绝对原则的统领下,“主体的意识被设想为客观的生成,精神被设想为自然的创造性。”[3]

[注释]

①在《观念》第二版中,谢林对有机界三个因次等级的排序为再创造力、应激性和感受性,而在《纲要》《纲要导论》及《先验唯心论体系》中其等级顺序则都被改为感受性、应激性和再创造力。

②《纲要导论》中还有一个对谢林自然哲学而言非常重要的思想,就是有机界与无机界的相互映现又内在统一的关系,简言之,有机界和无机界不是对立的,前者只是后者在更高阶段上的展现,感受性是更高能力的磁,应激性是更高能力的电,再创造力是更高能力的化学过程。

③《纲要》的译者在“译者”导言中有较详细论述。

④《纲要》开篇的“绝对”侧重的是同一;这里的“普遍二元性原理”侧重的是二元。对谢林而言,同一与二元自身都不是真实的,真实的永远在二者的统一之中,即同一存在于二元之中,二元存在于同一之中。

[1]Schelling F W J.Ideas for a Philosophy of Nature[M]. Errol E Harris, Peter Heath, Tra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

[2][德]费希特.全部知识学的基础[M].王玖兴,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3]张慎,主编.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六卷)[M].南京: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351.

On the Transcendental Deductions in Schelling's Philosophy of Nature

FENGYan

(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732,China)

The early nature philosophy is very significant in Schelling's whole system of philosophy. In his important works asIdeasforaPhilosophyofNature,FirstOutlineofaSystemofthePhilosophyofNatureandIntroductiontotheOutlineofaSystemofthePhilosophyofNature, Schelling inherits the idealistic tradition founded by Kant and Fichet on the one hand, while on the other hand, he presents his own distinctive explanations of the natural phenomena, which are showed in different ways of transcendental deductions: the dialectic deduction, the deduction about potencies and the teleologial deduction.

a priori; transcendental deduction; philosophy of nature

2015-01-16

冯 燕(1975-),女,河南许昌人,兰州大学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自然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研究。

N09;N02

A

1672-934X(2015)02-00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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