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农业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对接问题分析
2015-02-01朱立志
张 宇 朱立志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低碳农业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对接问题分析
张宇朱立志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摘要】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农业的规范化操作,推进低碳农业发展。实践中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提高土地经营组织化程度,使得农业生产规模化水平得到提高。农民作为土地流转过程中直接的利益承担者,其意愿和主观评价对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推行具有重要作用。本研究发现农户年龄、家庭支出、收入和农业培训等特征对于农民参与合作社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基于此,提出通过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来带动低碳农业发展,必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民就业扶持力度和加强培训、宣传引导。
【关键词】低碳农业;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合作社;Logit模型
1引言
在“高能耗、高物耗、高排放和高污染”四位一体高碳农业理念的指导下,人们往往关注农业的经济功能,而忽视了农业的生态和社会功能[1]。但是,随着对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等问题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农业的发展应该统筹兼顾经济、生态和社会功能,实现由高碳农业向低碳农业的顺利转型[2]。低碳农业的实质是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结构以及清洁生产,核心是能源和资源利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人类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3]。发展低碳农业,必须从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入手。能源和资源的高效利用及清洁生产需要农业生产技术的创新,同时也需要农业发展观念的更新,但是技术的创新和观念的更新要有利于低碳农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基本条件的变化,那就是满足低碳农业生产对土地规模化的要求[4]。
推行低碳农业需要土地规模化的原因总体来说有三点:一是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低碳化要求土地规模化。化学肥料和农药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但是,过量的农药和化肥使用对环境、土壤、水都产生了不可逆转的破坏影响。而这一过量施用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往往不在农户的关注范围之内。通过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耕作面积加大,可以使农药和化肥的标准化施用得到迅速推广,促使农户规范化操作,从而减少农业碳排放[4]。
二是农业机械化的高效利用需要土地规模化。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业机械化[5]。农业机械设备的生产和使用是导致农业高碳排放的一个间接来源。但是从农业机械入手促进低碳农业的发展,并不是放弃农业机械化,退回到使用手工工具进行精耕细作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而是通过高效利用农业机械,使单位农产品的能耗降低。而高效利用农业机械,就必须实现规模化耕作。这就要求土地使用权的实现方式要有利于规模化生产。
三是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要求土地规模化。种植业的秸秆、养殖业的粪便等有机废弃物可以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处理技术,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重新回到农田,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进而促进植物生长和土壤生态系统改善。可以看出,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一方面可以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也可以转化为有机肥,增加土壤碳汇,同时还可以代替化学肥料,从而减少碳排放,促进低碳农业的发展。传统农业可以在小规模农田上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但在现代农业的进程中,由于劳动力的成本趋高,农业废弃物的规模化处理和规模化施用已成为必然,土地的规模化可为农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创作有利条件。
中国小农经济的特点决定了土地的分散化,与低碳农业要求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相差很远。即使由于工业的发展剩余劳动力不断转移到城市,农村土地开始流转,但由于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的土地规模化集中与低碳农业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导致低碳农业的成本比较高,从而降低了效率,也难以真正低碳环保。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6]。这为我国在土地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所有制,加快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促进低碳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一种,改变了过去独家各户的经营方式,把若干农户通过土地这一纽带加以链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经营的新型合作组织,而且通过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同时得到提高[7]。
伴随着土地流转创新实践的开展和相关制度与政策的实施,学术界对土地流转问题也给予了很多的关注。学者们总结了自1987年以来各地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的土地流转改革试验及一些地区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创新探索的经验[8,9]。定性分析了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及影响因素[10]。通过对现行政策与研究成果的整理和归纳可以发现:首先,目前还没有相关学术成果就农民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其次,土地流转在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已经得到认同,但是对于土地流转与低碳农业的对接研究还很少。因此,重新梳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及其与低碳农业之间的关系,对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和推进低碳农业的发展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2实地调查与样本描述
2013年9月至10月,调研组结合德国罗莎基金低碳农业项目先后两次赴河北省抚宁县北台庄村开展了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和低碳农业的农户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共收集了有效问卷99份,其中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共37户。调查问卷包括四大部分:人口统计信息、家庭收入与支出、土地经营情况和受访者对低碳环保的看法。
2.1 调查地基本情况
抚宁县位于河北省东北部,属秦皇岛市管辖。全县陆地面积为1627.70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836.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1.4%;丘陵面积459.6平方公里,占28.2%;平原面积331.55平凡公里,占20.4%。全县2013年水稻种植面积12万亩,玉米种植面积25万亩,花生,大豆种植面积8万亩。拥有果园面积25.14万亩,果树830万株,年产干鲜果品12万吨。酿酒葡萄种植面积1.5万亩。北台庄村现有人口820人,土地1700亩。村庄紧邻天马湖,长期蓄水量在1.5亿左右,农业浇灌水源主要抽取天马湖或打深水井取水。地形以丘陵、平地和山地组。山地土壤薄厚不均。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春玉米,花生,大豆为主,品种单一,农业增产增收途径主要依赖于化学生产资料投入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不仅农业生产资料高投入,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经济效率低下,而且土壤生产力逐步下降,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影响当地可持续发展。
2.2 个体特征情况
从总体上看(见表1),被调查农户的户主个体特征差异较大。户主以男性居多,并且相对集中在51-60这个年龄段,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81岁,最小的只有20岁。大部分户主都接受过6-8年的教育,即有小学学历。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只占了样本数的6%,整体调查对象学历水平偏低。被调查农户家庭平均人口数为3.2人,其中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都在3-5个之间,占总数的63%以上。有26%的农户曾经参加过农业培训。
表1 调查样本的户主个体特征情况a)
a)括号里的数字表示标准差率;b) 样本I和样本Ⅱ分别为合作社农户样本组和非合作社农户样本组。
对比合作社与非合作社农户户主个体特征发现,土地合作社的户主平均年龄51岁,略低于非合作社农户(54岁);平均接受教育7.5年,略高于非合作社农户(7.4年)。有38%的合作社农户参加过关于农业生产的相关培训,而只有19%的非合作社农户参加过此类培训。
2.3 土地经营情况
北台庄村的土地经营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的耕地经营,只有很少部分的农户从事林牧渔业的经营。现阶段北台庄村土地经营的主要特点有:第一,耕地经营规模小。被调查农户拥有耕地总面积395亩,平均每户耕地面积4亩。其中耕地面积最大的30亩,最少的0亩。第二,农户普遍不愿意对耕地进行投资。农户所有土地规模小,经营地块小而分散,加上农业经营效率低等原因,农户对于自有土地的投资很少。在所调查的99户农户中,90%以上农户没有在自有的土地上进行任何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是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北台庄村种植业收入对总收入的贡献超过3/1以上,占务农收入的75%。第四,土地种植收益率低。调查农户中95%以上都有自己的农业耕作面积,通过耕作土地,绝大部分的农户为略有盈亏,但是其中也有一部分农户的收益为负数,自己贴本种地。
北台庄村作为典型的农业村,土地耕种仍然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流转并不普遍。随着北台庄低碳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启动,2012年3月份首个北台庄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成立。初期共流入土地210亩,投资100万元,建立大棚16个,主要用于蔬菜种植。合作社制定了章程,明确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采取入股的方式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入社土地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流转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农户按入社土地面积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农民以土地或现金两种方式入股,参与合作社利润分红。
2.4 农户收入情况
(1)土地流转合作社社员与非合作社农户收入组成情况
我们走访农户发现土地合作社社员与非社员农户收入组成情况有很大的不同(见表2)。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的年均总收入是13814元/年。其中农业收入6185元,非农收入7629元,分别占总收入的45%和55%。而非合作社农户的平均年收入8810元/年。农业收入4607元,占总收入的52%,其中,种粮收入3613元/年,禽畜养殖收入861元/年,分别占总收入41%和9.8%。非农业收入4203元/年。
表2 调查农户家庭收入组成情况
a) 样本I和样本Ⅱ分别为合作社农户样本组和非合作社农户样本组。
总体而言,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的年均总收入要高于非合作社农户。而非合作社农户的家庭收入中,主要以务农收入为主。土地合作社社员家庭收入中则是非农收入占主要比例,特别是打工收入高达51%。
(2)土地流转合作社农业与非合作社农户家庭支出情况
表3反应了农户的家庭支出情况。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家庭总收入13814元/年,总支出9056元/年,盈余4758元/年。非合作社农户家庭总收入8810元/年,总支出11345元/年,赤字2535元/年。值得一提的是非合作社农户的家庭总支出中生活支出占了很大的比例,特别突出的是教育和医疗两项。而相对于非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家庭自己掏腰包买粮买菜的支出相对要高,并且对农业的投入也比较大。
表3 调查农户家庭支出情况
a)样本I和样本Ⅱ分别为合作社农户样本组和非合作社农户样本组。
2.5 农户对低碳环保的看法
推行适合低碳农业生产方式的土地制度,农民对环境问题以及低碳农业的认识也取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询问了当地农民对低碳环保问题的一些看法,分析结果见表4。
表4 调查农户对环境问题的看法
a) 样本I和样本Ⅱ分别为合作社农户样本组和非合作社农户样本组。
从表4中,可以看出合作社的农户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度要高于非合作社农民。37.8%的合作社农户听说过“低碳农业”这个概念,而只有14.5%非合作社农户对此有了解。大约有24%的合作社农户和10%的非合作社农户能够简单的说出农业耕作与全球变暖之间的关系。此外,虽然有21%的合作社农户和12.5%的非合作社农户听说过土壤有机质提升问题,但能简单解释出土壤有机质提升与低碳农业之间有何关系的合作社与非合作社农户仅有2.7%和1.6%。而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73%的合作社农户使用了有机肥,而只有60%的非合作社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会使用有机肥。超过90%的调查农户都认为,规模化科学的管理土地会给土壤有机质带来提升同时自然环境能够得到改善。
3农民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
3.1 模型与变量定义
本文对农民加入土地合作社的影响因素分析,是建立在是否加入土地合作社的二元选择模型基础上。通过对模型的标记效应、准R2与正确预测比率的比较,Logit模型都优于Probit模型,因此,本文选用Logit 模型。将是否参加土地流转合作社作为解释变量,当农民参加合作社是,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自变量主要从个人、家庭、以及经济特征三个层面进行选取。具体如表5所示。
表5 变量的定义
表6 农户是否参加土地流转合作社的Logit模型回归结果
***、**、*分别代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
3.2 回归结果分析
(1)农户年龄对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具有负向影响,表明农户年龄越小,加入合作社比例越高。这是由于土地对于农民具有保障作用,年龄越大,失去土地后就业的障碍越多,加上年龄较大的人文化程度偏低,缺乏一定的技术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造成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年龄较大的农民对于土地的依赖性更加明显[11]。而年轻的农民,文化程度偏高,接受新技术的能力较强,教育等转化为人力资本的能力更快,加之城市化的推进,进城务工的比例较大,参加合作社后收益与种地收益相比可能更高,促成其更倾向于加入合作社[12]。
(2)是否接受过相关农业培训对于加入合作社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表明农民接受相关农业培训越多,越有可能在合作社中发挥作用,其加入合作社的比例就越高。这是由于农业培训对于农民具有很重要的导向作用。目前,中国很多农村地区,农民接受信息的来源通道还是很单一,农业技术培训是农民了解和认识新理念、新技术的重要途径。没有接受农业培训的农民,由于对合作社功能、组织形式、收益状况等基本情况的缺乏更深层的认识,一般较难接受。
(3)家庭总收入的回归系数为正,且具有显著性,表明农户家庭收入越高,其加入合作社的比例也就越高。而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家庭总收入中,农业收入回归系数为负而非农业来源收入回归系数为正。这说明,农户务农收入越多,其加入合作社的比例就越低。而非农业收入越多,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收入来源趋于多样化,特别对中青年来说,农业收入已经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更多收入来自于打工、做小买卖等其他活动。一般而言,高收入的家庭经济来源多样化,农业生产收益的吸引力已经远远低于打工等其他活动,因此,这样的农户更倾向于把土地交托给合作社,可以把人力资本投入到其他领域。
(4)农户家庭支出的结果显示为负,且具有显著性,表明农户家庭开销对加入土地合作社具有负向作用,农户家庭开销越大,越难以加入合作社。农村家庭开销大的主要原因是家有老人、病人或多子女上学,如果加入土地合作社,老人、病人和子女将难以加入劳动力行列,支付能力将更加不足。而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未能覆盖所有的农村地区,无法为那些将土地流转出去的家有病人或多子女上学的农户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13]。因此,当土地流转的费用,不能覆盖家庭支出时,深受“土地是生活保障”这一传统观念影响的农户,尤其是劳动力处于劣势的普通小规模经营散户,就有可能放弃土地流转的计划。
为了进一步估计模型的解释力度,对回归结果进行了ROC图形检验。ROC(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曲线也被称之感受者曲线,是指敏感性与1-特异性的散点图,即预测值等于1的准确率与错误率的散点图,ROC曲线用来衡量模型拟合的效果[14]。从图1中可以看出,ROC曲线所占面积为整个面积的77%,说明模型的识别和解释力度较高。
图1 模型估计的ROC曲线
4研究结论与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而农户个人是农村土地的使用者[15]。农户作为委托人,将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以资产的方式委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这种土地流转的方式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有机结合[4],使得新的农村土地使用者即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从土地所有者的角度去考虑自己的经营行为是否是长期行为,从而避免只为了短期利益对土地榨取和掠夺性的使用,可以促使土地使用者统一加入农业标准化进程,从土地的可持续性利用出发,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农业,生产出优质高价的农产品。
而要保证农民自愿把土地流转到土地合作社,首先需要使农民看到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土地流转的收益都会大于农户自己经营土地的收益。要达到这样的预期,政府需要做好一系列的辅助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启动流转土地农民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使得农民土地
流转后的权益有法律保障。 其次,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增强农民多样化的生计能力。离开土地的农民,由于教育水平和技术能力的限制,在就业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壁垒和障碍。政府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就应该不断加大农民就业方面的能力和收入增长机会[16]。第三,加强培训,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培训可以让农民尽快掌握低碳农业的技术体系和操作规程,有利于低碳农业的有效推广。与此同时,政府应当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进土地流转,促进低碳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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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1173221)
引用文献格式:张宇等.低碳农业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对接问题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1):39-43.
Analysis of Low Carbon Agriculture Interface with Rural Land Transfer in China
ZHANG Yu ZHU Lizhi
(Institute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Development,CAAS,Beijing,100081)
Abstract:In order to examine the farmers’ wishes and subjective evaluation of land transfer,this paper estimated farmers’ willingness to join the land transfer co-operative,using the data obtained from household survey in the Funing County of Hebei Province. Empirical results reveal that the age of household farmer and household spending have negative effect on the wiliness to join cooperative,however,household total income and trainings experience have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their wiliness. To prompt the land transfer for low carbon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in China,government should pay attention on the improving the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increasing the support for farmer employment and a better training system.
Keywords:low carbon agriculture;land transfer;land transfer co-operative;logit model
中图分类号:X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88X(2015)01-0039-05
通讯作者:朱立志,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资源环境经济、农业区域开发、技术经济、农业污染防控、农业与农村能源
作者简介:张宇,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环境资源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