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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荀子性恶论

2015-01-28李萌萌

科学中国人 2015年17期
关键词:性善论礼义法家

李萌萌

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浅谈荀子性恶论

李萌萌

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人性”在战国时期是一大热点话题,孟子主张性善论,而荀子则提出截然相反的性恶论。荀子认为人生而有欲望,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顺应欲望的发展,就会出现争夺,结果为恶。唯有化性起伪,定礼义,制法度,通过后天的教化、规范,方能使人弃恶向善,达到内外兼修,成为和圣人一样的人。

荀子;性恶论;“伪”;孟子

荀子汲取诸家思想,包括战国道家、墨家、名家、法家,从而对儒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关于人性的学说很有特色。春秋战国末期,经过长时间的争战,诸侯各国相互兼并趋向统一,百姓也向往安居乐业的生活,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国家已成为迫切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荀子主张以礼义法度治理国家,通过后天的教化,使人成为正直善良之人。

一、荀子的“性恶论”

荀子主张性恶论,其出发点是对“性”的理解。“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荀子·正名》),这里的“性”是指人的生理之性,是耳、目、鼻、口等器官的功能。“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荀子·性恶》),“性”是人天生的状态,不是通过努力而成就的,是没有经过雕饰的自然而然的材质。本性之间也无高低优劣之分,“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荀子·性恶》),无论尧、舜与桀、跖,还是君子与小人,他们的本性都是一样的。

荀子在对本性的认识上,提出了“性”是有欲望的,“凡人有所以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人人天生有欲食、欲暖、好息等自然欲望,这些欲望是恶之根本,顺从欲望的发展而不加以节制,便会产生恶。“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天性是喜好利益的,欲而不得,就会产生嫉妒憎恶之情,使社会出现争夺与混乱。人之“性”有其自身的能力,耳能听,目能见,这本是器官所固有的本能,但荀子却不是以器官的能力论性恶,而是以器官的欲望论性恶。人欲望本身的存在也不是恶,但过分沉溺于感官享乐和欲望之中便是恶。

因人之性恶,要想向善,必须化性起伪。“伪”即是通过人为的规章制度、伦理道德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规范,使之符合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欲善需“伪”,这为统治者巩固政治提供了途径。在荀子看来,“性”和“伪”是对立统一的,“无性则伪之无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荀子·礼论》)。性是质材,伪是加工,无材则加工成水中捞月,无加工则粗糙不见文采。[1]

二、“性恶论”与“性善论”

孟子主张性善论,认为人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端”是善的内涵本质。然而,在后天的环境中,人没能保留住原本的善性,只有通过接收教育,才能唤醒潜藏在人内心里的善质。荀子批判孟子的性恶论,认为其不知“性”、“伪”之分,仁义礼智是后天学习而得,并不是天生的,不能谓之性。荀子也从现实生活中举出例子反驳孟子,指出刚落地的婴儿啼哭,不分情境地让成人满足他一切要求,这种没被社会染指而自身携带的行为就表明了人的天性是恶的。再者,荀子指出如果人人本性都是善良的,都遵守社会秩序,那么要圣王、礼义还有什么用呢?人们会恃善而娇,长久发展下去,离恶还会远吗?

三、“性恶论”的价值

荀子提倡性恶论,主张“隆礼尚法”,为统治者的严格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他门下之后出了历史上重要的法家思想家韩非子、李斯。这表明,荀子与法家思想有内在关联性,这是无法否认的。[2]而统治者治理国家一贯重用法家理论,这都暗示了荀子思想所产生的重要影响。黑格尔、恩格斯也对荀子首创的“性恶论”有很高的评价,认为其比之“性善论”有更大的客观积极意义。

首先,荀子的性恶论对于扼制人们的欲望,防止放纵犯罪和规范行为都起到了明显意义。因为恶是人的本性,所以就需要后天像圣人学习,从点滴做起,知礼懂礼,内外兼修,这对社会的安定和弘扬终身学习理念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其次,荀子提倡“伪”,强调圣人身教示范的重要性,这就点醒世人要尊师重道,同时,善于为自己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最后,将荀子的性恶论与现如今国家强有力的防腐治腐措施相结合,提醒官员应清正廉洁,自觉地抑制自己的贪欲,不要越界去做贪赃枉法的事情,也告诉我们应远离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拒绝道德败坏。

总之,荀子的人性论虽起点是“性恶”,但终点却是要达到“圣人”,在某种程度上,荀学则更积极向上,充满朝气,告诉我们前途是光明的。清代学者凌廷堪曾说荀子的性恶论本于礼教,是为他的“礼教法治”寻找理论依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对待传统文化也要取其精华,为我所用。从性恶论中发扬“伪”的现实意义,提高法律约束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1]陈荣庆.荀子与战国学术思潮[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2]杨泽波.孟子性善论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李萌萌(1993-),女,籍贯:河南焦作,河南师范大学2012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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