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宗军事思想述论
2015-01-09葛业文
□葛业文
明宣宗(1399-1435年),名朱瞻基,明成祖朱棣之孙、明仁宗朱高炽长子,明代第五位皇帝,1425年继位。他在位十年中,致力于守成明太祖、明成祖所创基业,转变国策,整理内政,进一步稳定社会和发展经济,使得“民气渐舒,蒸然有治平之象”,达成为后世所称颂的“仁宣之治”。明宣宗不仅文治之绩斐然,而且还曾亲率大军平定汉王朱高煦叛乱,以及先后三次巡视边塞、打击震慑袭扰明境的蒙古兀良哈部。虽然比不上明太祖和成祖的赫赫武功,但在军事上也堪称颇有建树。他的军事思想与其所处的时代一样,既踵袭了明太祖、成祖余绪,又有所创新和发展,呈现出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鲜明特点。
一、“安不忘危”“守备为上”的国防观
明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均为一代雄主,在以武力取得天下后,都非常重视总结以往历代王朝兴衰治乱的经验教训,认为“治兵然后可以息兵,讲武而后可言偃武”,“自古国家盛衰存亡,未有不系于武备之张弛”,主张统治者要居安思危,处治思乱,不可一日忘记武备。明宣宗继承了这一思想,并且从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需要出发,进一步强调了和平时期保持和加强武备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他在登基后,多次与臣下分析探讨前代帝王为政的得失,以此为镜鉴,反复告诫朝臣及沿边守将:“天下虽安,不可忘武”,“毋谓已安,虽安不可忘危”,“今国家无事,边塞无警,可以安逸。然居安虑危,乃保邦之道”。
他把整治武备与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紧密联系在一起,认为“自昔圣帝明王御天下,所以治乱御侮,安内攘外,为久安之计者,必在严饬武备,修明军政。”只有常保戒虞之心,武备不弛,才不会招致祸患,国家与社会的安宁才能得到长久保障。在宣德三年(1428年)二月颁布的《御制帝训》中,明宣宗对修武与安邦的关系作了系统阐述,表达了自己的国防观念与思想。他明确指出:善于统治天下者,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因为祸乱常常起于不测,不戒不虞,就无法应对危机从而维护好政权。故而自古“圣人致严于武备,为之城郭,为之关防,严甲兵以守其国,规画精密,训练有方,强御以遏,兆民以宁”,由此才能达到“天下久安”,这是“长治之道”。如果沉迷于太平盛世,不修武备,一旦祸乱猝兴,必将政权不保。他还列举了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例子,认为西周肇建后不忘武事,整搠军旅,因而造就了“成康盛世”;晋武帝以平吴一统海内而罢州郡兵、唐玄宗以承平日久而废弛武备,最终均导致了无法制止的祸乱,这样的教训,统治者不可不深以为戒。对于如何才能加强武备,明宣宗主张必须做到以下三个要点:一是储将,即所谓“简拔勇智,优加禄秩”,也就是要选拔智勇兼备的优秀将领,给予丰厚的待遇;二是养士,即所谓“休息保爱,以时训练”,也就是要爱护抚恤将士,定期按时进行训练;三是广储蓄,即所谓“重农节用”,也就是要重视农业生产,节约开支,多多积蓄财货物资。三者具备,便足以“安内而攘外”。①《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二,《帝训·武备》。
明宣宗一方面强调加强武备对保邦安国的至关重要性,但另一方面也反对无缘无故兴兵,滥用武力。他曾对汉武帝因好大喜功以致“海内虚耗”和唐太宗“恃其英武而勤远略”②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八,《仁宣致治》。造成丧师甚众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在明宣宗看来,“兵以御侮”③《明宣宗实录》,卷九,洪熙元年九月壬子条。,“穷兵黩武,亦非帝王盛德事”④《明宣宗实录》,卷八,洪熙元年八月乙未条。,国家太平之时整肃士伍、修举兵政的目的,是用来抵御敌人的侵略,而非贪功求利乃至穷兵黩武。因此,他在即位后不久,就果断作出了撤兵交阯(今越南北部地区,原称安南,为明之藩属国,明成祖时出兵占领,由明朝直接统辖)的决定,一举使明朝走出困陷其中二十年的战争泥潭。
在对待北方蒙古各部势力上,明宣宗也一改明成祖时期主动出击的做法,主张“驭夷宜宽,用兵宜审”⑤《明宣宗宝训》,卷五,《驭夷狄》。,实行宽大怀柔之策,遵循“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春秋》之法”,愿意归顺的就予以招抚,封官赐赏,降而复叛者也不必劳师动众,追究问罪,徒自耗损国力。他认为,边远地区某些少数民族之所以能够为患中原王朝,原因在于“乘中国之弊”⑥《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二,《帝训·驭夷》。“率窥伺隙,乘人之不虞”⑦《明宣宗实录》,卷四十七,宣德三年九月丙寅条。,是由于中原王朝内政颓敝、边备懈弛所致,给其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果中原王朝自身政治安定、兵食充足、边防稳固,即使再桀骜难驯的“夷狄”也无法带来威胁。有鉴于此,他一面锐意刷新内政,施行一系列养民惠民之措,一面大力整饬武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严兵保境”⑧《明宣宗实录》,卷一百十三,宣德九年十月壬申条。“守备为上”⑨《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二,《帝训·驭夷》。的守边思想与策略。对于遭受了明成祖沉重打击、实力大为削弱的蒙古诸部,他始终不放松警惕,再三诫谕申敕沿边各镇将领谨慎备御,尽心防守,昼夜须臾不可怠忽。同时也要求他们“有寇则乘机剿捕,寇去不必穷追”⑩《明宣宗实录》,卷六十一,宣德五年正月戊午条。,只要防备严密,使敌无隙得乘即可,禁止贪利轻进,肆行追杀,以免堕入敌计。这与明太祖“来则御之,去则勿追”⑪《明太祖实录》,卷七十八,洪武六年正月壬子条。的守边方略如出一辙,但更注重严防慎守,强调“保境安民,此为上策”。⑫《明宣宗实录》,卷十九,宣德元年七月丁未条。为概括阐明自己的思想主张,他曾专门赋诗道:“从来有道安中国,不以无虞弛外防。慎守只须师李牧,贪功何用学陈汤。”①《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三十三,《七言律诗·兵部奏遣近臣巡边关饬守备因而有作》。在“严兵保境”“守备为上”的思想指导下,明宣宗除了经常派遣元勋重将巡视北边之外,还三次亲自统率明军精锐出巡长城沿线关隘,视察边防,整顿兵备,有效遏制了蒙古兀良哈等部的扰犯,保障了北部边境的安全。
“严兵保境”“守备为上”的思想,在明宣宗以后一直被明朝的历代统治者所袭传奉行,成为有明一代守卫北边的战略主导方针。
二、“训练有方,统驭有法”的治军思想
为防御蒙古各部的侵掠,实现保境安民的目的,明宣宗十分注重加强军队建设,提出了“训练有方,统驭有法”②《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九,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条。的总体治军思想,主要内容包括勤习武艺、爱恤士卒、严明军纪、公正赏罚等。这些内容基本上是对明太祖、成祖治军思想的沿袭承继,但也有根据形势变化需要而补充增加之处,打上了明宣宗时代及其个人的烙印。
勤习武艺。明宣宗在位时期,距离明朝开国已六十余年,玩愒苟且之风渐行,将卒多耽于安闲逸乐,思想懈怠,训练松弛。尤其是一些世袭武臣子孙,更是将先辈创业之艰抛诸脑后,疏懒怠惰,不仅不愿“读书知道理”,而且不肯习练武艺,“安于豢养,浮荡成风”,平时无所事事,“惟思贪财好色,纵酒博弈。或剽窃书史,以资谈论,妄自高大。及至使令,茫然无措”。明宣宗对此进行了痛斥,他指出:国家优待开国和“靖难”功臣,其后世子孙被允许荫袭军职,这些人“当思前人艰难得官,慎守法度,操习弓马”,这样才能保有禄位,光耀祖宗,亦不负朝廷之恩。为督促勋臣子孙勤习武事,提高军事素养,明宣宗首先从精神上勉励他们以“武事既精、忠孝兼备”的古代名将赵充国、郭子仪、岳飞等人为榜样,谋求建功立业,流芳百世。其次从制度上采取措施,明确规定:各卫应袭军职之武官子弟平日要赴教场操练,弓马技艺务使精熟;当袭职之时,必须遵照先朝定制“严加比试”③《明宣宗宝训》,卷四,《录勋臣子弟》。,比试不合格者不得袭职。已经袭职者亦须比试武艺,初试不中“且定限令回习熟”④《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宣德三年三月戊申条。,如果再试不中,则予以治罪。除了着力纠治勋臣子弟疏于武技的问题,明宣宗也很注意抓紧对军队的训练。他认为当今“国家无事,正须训兵练将”⑤《明宣宗实录》,卷十三,宣德元年正月丁巳条。,只有平时精练武艺,战时才不致进退失措,因此多次下令选调各地卫所军队赴京校阅操练,以保持和提高战斗力。
爱恤士卒。这是明宣宗治军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大特点。明宣宗爱恤士卒的思想,在明代诸帝乃至历代王朝各帝王中都很少有。之所以如此,一方面与其较为宽厚仁爱的性格有关,但更多则缘于当时的客观形势使然。明王朝到明宣宗统治的宣德年间,军户世袭和军屯制度弊端日益凸显,军官苛虐士卒、侵占屯田,军士生活困苦、被迫逃亡,开始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严重影响和削弱了明军的战斗力。面对这种状况,明宣宗不得不格外加以重视,由此提出了爱护存恤军士的思想主张。他认为:兵士除了训练有方,还要抚养得宜,“养之厚则得其心,练之精则得其用”⑥《明宣宗实录》,卷二十三,宣德元年十二月乙亥条。。为将帅者要建树功业,仅凭自己的智勇还不够,必须依靠士卒,方能成功。军士乃将帅求取“富贵之本”。因为只有平常善待军士,深得其心,临敌之际才能得其拼死效力,成就功业。“若素不能恤,徒以威驭之,缓急未必得用。”⑦《明宣宗宝训》,卷四,《谕将帅》。他斥责了各处统兵将领不恤军士,“诛求刻剥,甚于豺虎”⑧《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九,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条。“虐用其力,减克其粮”⑨《明宣宗宝训》,卷四《恤将士》。,以致军士不堪忍受、相率逃亡的种种劣行,告诫他们要以恩抚士卒为念,“矜其寒馁,同其甘苦”“仁如父兄,爱其子弟”。⑩《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九《内外诸卫箴》。并屡次颁布诏谕,严禁将领压迫虐害军士,包括私役其劳作、占夺其屯田、贪吞其饷粮等等,违者一经奏劾查实,即予逮治。
此外,明宣宗还通过增加军士月粮、免去正军余丁一人差役、调整各卫军队就近轮班戍边或赴京操备等措施,来切实减轻军士负担,改善其待遇。鉴于戍守极边苦寒、又属战略要地的军士尤为劳苦,明宣宗给予了重点关心和照顾,经常敕令督促工部及时拨给大同、宣府(今河北宣化)、开平(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等边镇军士兵器、粮饷及御寒衣物。宣德五年(1430年)八月,当他得知独石、赤城等处守备军士患病无医时,即命太医院派医士二人轮流前往治疗。这些措施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对于缓解军士怨苦,减少军士逃亡,保持军伍的稳定和明军的战斗力,进而维系明王朝的统治,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严明军纪。明宣宗强调军队无论战时、平时,都必须保持严明的纪律。他在宣德元年(1426年)八月亲征平定汉王朱高煦反叛,和宣德三年九月率兵巡边、反击蒙古兀良哈部侵扰之前,均特地晓谕麾下将士,一再申明纪律与号令,要求军队做到“纪律严明,秋毫无犯”①《明宣宗实录》,卷二十,宣德元年八月己巳条。,“衣甲必鲜明,兵器必锋利,军容必整肃”②《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六,宣德三年八月甲辰条。。沿途严禁扰害百姓,敢有违犯者,处以军法。在平时,他也要求统兵将领尤其是担负北边防御重任的各处守将,须如战时那样管理部队,从严治军,不得松懈,“虽在闲时,常若临寇”,并指出这是古之良将能够“永保无虞”③《明宣宗实录》,卷二十八,宣德二年五月甲辰条。的原因所在。针对一些将领平素驭军无法,军纪不严,以致“每遇征调,所至骚扰,民受其害”的状况,他认为这是“所任非其人”的缘故,于宣德三年三月下谕指示兵部“今后都司及卫所正官,必择老成历练、足为表率者而后任之”④《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九,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条。,力图通过慎重选将任将,来确保军纪得到严格执行。
公正赏罚。明宣宗主张治军必须赏罚公正严明。有功者必赏,有过者必罚,以此来激励将士为国效劳建功,警戒其遵纪守法。他认为“赏罚明则士气振”⑤《明宣宗宝训》,卷四,《明赏罚》。,“赏当功则人劝”⑥《明宣宗宝训》,卷四,《赏功》。,指出国家制订升赏之法,目的是用来“酬前劳,勉后效”。如果有功者不得奖赏,那么就会让“材勇之人忿”;而无功者受赏,则会令“侥幸之心启”⑦《明宣宗宝训》,卷四,《明赏罚》。,最终将失信于全体将士,导致将来无法再调遣指挥他们。因此,一定要遵循“赏罚推行秉至公”⑧《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卷三十三,《七言律诗·武臣于令皆得世袭选授既毕赋诗述怀》。的原则,做到赏罚公平分明,论功行赏,按过施罚,才能使有功者加勉,有过者知戒,从而收到将士信服、“军政修明”的效果。
三、“兵贵神速”“不拘古法”的用兵方略
在明朝总计十六位皇帝中,具备军事才能,熟知兵法、善于用兵者不过寥寥三人,明宣宗是除了明太祖、成祖之外仅有的另一个。他自幼谙习武事,骑射技艺娴熟,尤其是箭法十分高超。年长后又跟随明成祖北征蒙古瓦剌部,亲历行阵,耳濡目染,经受了不少锻炼。史载明成祖曾“试询用兵之法”,他“应对如流”⑨《明宣宗实录》,卷七十三,宣德五年十二月丙戌条。,所言多合其意,深得成祖赞许与赏识。明宣宗的用兵方略和思想,集中体现于他在位期间平定“高煦之叛”及反击兀良哈之战这两次军事行动中,其他时候也有所论及。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主张“兵贵神速”,出奇制胜。中国古代军事家及论兵者历来十分注重和推崇“兵贵神速”,将之视为出奇制胜的重要手段。明成祖朱棣即主张作战行动须果断迅速,一旦战机成熟,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攻击,夺取战争的胜利。明宣宗承袭了这一用兵思想,并在实战中加以成功运用。宣德元年八月,封在乐安(今山东惠民)的汉王朱高煦发动叛乱,明宣宗御驾亲征,在兵近乐安,闻报前锋已至乐安城下时,遂命令大军“蓐食兼行”。从征文武大臣皆请慎重行军,谨防敌军设伏于林莽间,造成不测后果。明宣宗则对敌情作了正确的分析与判断,独具慧眼地指出:“兵贵神速,我抵城下营,彼阱中虎,爪牙安施!大军至,乌合之众方汹汹,何暇设伏!”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七,《高煦之叛》。因此力排众议,坚持催督大军连夜急行,于次日晨抵达乐安,并迅速将城池包围。果然,明宣宗的神速进击令朱高煦始料未及,非但无暇设伏,而且在明军强大威势震慑下甚至不敢迎战,束手就擒。“高煦之叛”仅仅历时两天,即宣告平定。
对兀良哈之战时,明宣宗同样采用了“兵贵神速”的作战方略,达到了出奇制胜的效果。宣德三年九月,当他率军巡视边关,到达蓟州镇(今河北迁西三屯营旧营村)东北石门驿时,侦知兀良哈部万骑已侵入边境,他料定对方“但谓吾无备,故敢此来。若知朕在此,当惊骇走矣”②《明宣宗实录》,卷四十七,宣德三年九月辛亥条。,又考虑到“此出喜峰口路狭且狭,单骑可行,若大军并进,虑缓事机”③《明宣宗宝训》,卷一,《英武》。,于是当机立断决定亲率三千轻骑先行进发,诸将统领大军继后跟进,以期抓住战机,出其不意,击退来犯之敌。他督率挑选出来的精锐骑兵三千人,出长城喜峰口关外,夜间“衔枚敛甲,韬戈驰四十里”④《明宣宗实录》,卷四十七,宣德三年九月乙卯条。,于黎明时分疾进至宽河(今河北宽城),直抵距敌营二十里处,使敌军措手不及。随后他又利用兀良哈部众虚实不明、冒然来攻之机,果断指挥明军发起反击作战,并一举破敌,最终大获全胜。
二是强调“不拘古法”,随机制敌。“兵无常势”,“因敌而制胜”,这是孙子以来中国历代兵家所强调的作战指导原则。战场之上情况瞬息万变,作为将帅者必须根据战场实际灵活用兵,随机制敌,不能刻舟求剑,拘泥于成法。宣德四年(1429年)八月和五年十二月,明宣宗在同文武近臣的谈话中,明确表述与阐发了这一思想。他认为:“古人用兵,虽有成法,然以应变不穷为奇。”⑤《明宣宗实录》,卷七十三,宣德五年十二月丙戌条。也就是说,前人用兵作战,固然有一定的方法可资后世借鉴与效仿,但绝不能刻板机械,照抄照搬,而是贵在随机应变,因敌制胜。他举例说:汉朝名将霍去病不愿学孙子、吴起兵法,然而攻伐匈奴,所立战功却常比其他人多,“由是观之,用兵制胜方略存乎人,又不在拘古法也”⑥《明宣宗实录》,卷五十七,宣德四年八月辛卯条。。可见作战的胜利取决于将帅合理用兵,在于其不拘泥兵法常规,巧妙灵活指挥。而这种“随机制敌,开阖往来,使人不可测度”的指挥境界,则又是超出兵法本身之外的东西,需要为将帅者具备灵活应变的能力方可达到。为此,他要求武臣和将领们平时多读兵法,对古代良将的用兵方略认真研习,细加揣摩,时间久了,“融会于心,自然有得”。在熟读兵法的基础上能够融会贯通,活学活用,这才是用兵制胜之道。
明宣宗的军事思想与明太祖、成祖的军事思想一脉相承,共同构成了明代军事思想的基础,对明代军事尤其是军事战略方针和边防政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在明代军事思想史上占据着独特的地位。
[1]《明实录》,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
[2]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
[3]朱瞻基:《大明宣宗皇帝御制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国家图书馆藏明内府抄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
[4]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①《明史》,卷九,《宣宗本纪》。
②《明太祖实录》,卷四十八,洪武三年正月甲辰条。
③《明太宗实录》,卷二百十九,永乐十七年十二月丁丑条。
④《明宣宗实录》,卷十三,宣德元年正月丁巳条;《明宣宗实录》,卷四十六,宣德三年八月丁酉条;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十八,《仁宣致治》。
⑤《明宣宗实录》,卷四十七,宣德三年九月丙寅条。
⑥《明宣宗实录》,卷九十五,宣德七年九月庚午条。
⑦《明宣宗实录》,卷三十九,宣德三年三月丙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