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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社会学视角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路径探析

2015-01-09王娟彭华

西部学刊 2014年12期
关键词: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王娟+彭华

摘要:本文通过对湖北七个县市(区)调查访谈,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符号表征、生活世界及其社会生命,展示了散落在民间种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传承人等“社会事实”,从文化社会学视角解读与剖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身及其生活世界,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生命走向职业化做了相关探索。

关键词:文化社会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符号表征:丰富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人们并不陌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政府与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之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物质文化遗产不需要传承人,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传承都离不开传承人,也就是说如若传承人消失,原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不复存在。因此,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核心不在于“物质”,而在于文化的“传承”,而传承的核心是传承文化的人,即传承人。

目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件没有对“传承人”给出明确界定,涉及“传承人”的内容大多出现在“保护”条款中。 [1]190学术界也没有确切定义,只是约定俗成的说法。在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中,有学者给出过“传承者”的解释,但只是强调传承人在民俗调查中起到的作用,没有重视传承者对所掌握的技术、技艺及技能的“传承”功能。[2]225苑利认为“传承人”,是指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直接参与制作、表演等文化活动,并愿意将自己的高超技艺或技能传授给政府指定人群的自然人或相关群体。[3]田文英、谢勇从法律角度关注传承人,认为传承人受相关法律保护应是界定传承人必不可少的规范。[4]

笔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应该是这样的个人或群体:他们掌握着杰出技术、技艺、技能,代表着某项蕴藏着民族特定思维方式与精神诉求的文化遗产,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为公众所认可,有影响力并受到相关法律保护。

那么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湖北省孝感市,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又有哪些呢?“孝感”因东汉孝子董永卖身葬父,行孝感天动地而得名。①孝感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源远流长。其中董永传说、孝感雕花剪纸、云梦皮影、汉川善书、孝感米酒、麻糖等等人们耳熟能详。大悟北路子花鼓戏、杨店高龙、孝感楚剧等也广为人知。这些文化符号是孝感人民集体记忆的沉淀,俨然已经成为孝感的代名词,承载着实物和象征意义的双重含义。就像对于整个法兰西民族来讲,葡萄酒不仅仅是一种酒,牛排不仅仅是一种食品,它们更是法兰西民族的象征。[5]85孝感雕花剪纸、云梦皮影、汉川善书等民间艺术均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下面对这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做简单介绍。

雕花剪纸。孝感雕花剪纸分布广泛,遍及城乡。按功能用途可分为五大类:“窗花”、“喜花”、“灯笼花”、“礼花”及“花样”。[6]5目前,孝感地区雕花剪纸传承人有:胡均启、池福新、胡龙章、胡云甫、管丽芳、徐惠斌、管伯炎等。②

云梦皮影。云梦皮影始于清中叶,已有百余年历史,是一种古老、独具魅力的民间艺术。皮影艺术家秦礼刚是云梦皮影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汉川善书。汉川善书简称“善书”,又称“未开言”,是广泛流行于湖北汉川、天门、沔阳、潜江、孝感等地的曲艺说书品种。它在汉川不仅蕴藏传统最为深厚而且也最为兴盛。汉川善书老艺人徐忠德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熊乃国是省级传承人。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世界:式微

文化社会学强调文化是一个有机整体,并认为构成整体的各部分都发挥着一定的功能并相互依存以维持统一整体的存在。拉德克里夫·布朗认为任何文化都是都构成了一个功能统一体或系统。马林诺夫斯基主张,要确定所观察的事实在完整的文化体系中所占的位置,注重文化体系内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文化体系与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的方式。 [7]215司马云杰认为文化并不是单独存在,而是由文化和影响文化产生、发展的各种变量共同构成文化生态体系。 [8]121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事实,与它存活的文化空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承人显然不是孤立处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之中,而是与这些环境相互作用。因此,只有剖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及与其生存相关的文化空间,厘清影响传承人传承的各种因素,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传承角色:失败

角色失败是角色扮演过程中发生的一种极为严重的失调现象。它是指由于多种原因使角色扮演者无法进行成功的表演,最后不得不半途终止表演,或者虽然还没有退出角色,但已经困难重重,每前进一步都将遇到更多的矛盾。[9]162目前的现实情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就处于或者即将处于角色失败的状态。

个案:TTZ

我目前主要的工作是培养北路子花鼓戏接班人。我很喜欢花鼓戏,我的技艺是从我爹那里学来的。虽然近些年有保护非遗专项资金,但还是远远不够。拿我个人来说,前三年我每个月领两百块钱,去年涨到七百,今年增至九百。我要养家糊口这是显然不够的,有段时间真打算放弃,爱好不能当饭吃啊,还是领导们做工作才留下来。后来利用闲暇做些零工贴补家用,勉强维持,但现在的年轻人很现实,一开始就问待遇,待遇不好谁来啊。即使来了也待不了多久,要么转行打工去了,要么就是学到了技艺去待遇更好的艺术团了,很难培养接班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一旦第一代传承人找不到第二代传承人,那么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被取消,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会逐渐被人遗忘,进而退出历史舞台,对应的工艺品也将“博物馆化”。传承人们面临角色失败危机,虽然自己是传承人,但是作为“传承人”的“传承”功能与角色却没有很好地实现。目前,这些民间技术、技艺与技能的传承多采取父传子、母传女或者师傅传徒弟的模式。他们多生存在社会底层,有的艺人为传承文化付出的代价是终身贫寒,既无经济地位更无社会地位。这使有志者望而生畏,即使是子女也很难坚持。有学者呼吁,民间文化处于最濒危的现状有两种,一种是少数民族民间文化,另一种是传承人的问题,极需关注。[10]

个案:TZZ

皮影戏分前期皮影制作与后期的皮影表演。皮影制作是很有挑战的一件事情,需要一个一个去刻制,费时费力,皮影表演也需要专门的学习。如果不是真的感兴趣很难坚持下来,加上皮影戏表演赚不了多少钱,现在年轻的小孩,出去打个工,一个月也能赚2-3千,所以相比较就很少有人愿意来学习,即使有来学习的也坚持不了多久,两三个月就走了。

(二)乡风民俗:沉暮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没有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这些文化产物的产生与传播无不以当地的乡风民俗为载体,孝感的雕花剪纸、皮影善书也不例外。

雕花剪纸。前文提到的雕花剪纸艺术集中体现在乡风民俗中,从婚丧嫁娶、生日寿辰等各种岁时节令,剪纸无不发挥着象征民风民俗和传统节日以及传承民族集体记忆的重要作用。然而看似平常的雕花剪纸,创作起来极费心力,本大利微,已不能适应当市场经济“规模效应”,导致参与者愈来愈少,不少艺人渐渐淡出创作舞台,无奈结束艺术生涯。如今雕花剪纸这在孝感地区已经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大规模机器化生产的色泽鲜艳、寓意吉祥的各类年画,物美价廉、方便快捷。

皮影戏。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皮影在城市不多见,在农村当地社会文化生活中却扮演着重要角色,已与当地的生产生活、风俗等密不可分。但凡家中有“红白喜事”,就会有皮影演出,庙会、集市中也是皮影经常演出的地方,皮影成为社会交往和仪式性活动的工具。改革开放之后,由于经济条件的变化和新的媒介与文化进入原来比较封闭的农村,堂会、庙会等这些传统的文化活动慢慢减少乃至消失,致使皮影戏丧失了存活的空间,正在走向衰落。

汉川善书。汉川艺人将积善阴德的理念融入当地楚剧当中,形成各式各样的善书表现形式。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汉川马口一带车水马龙,人气集聚,说书最盛,很多名篇如《双团圆》等故事都是折射那个时代的印记。但时过境迁,由于缺少那个时代的生命体验,好剧本已渐渐失去昔日辉煌。

个案:LGZ

我喜欢听善书,以前村里的每场善书我都会听,很多台词我都会讲。他们宣讲善书,一个故事要讲3-4场,每场3-4个小时;宣讲的主要是清朝或民国时期的故事;新创作的脚本,也多半源于民间传说或添加神话色彩。现在的年轻人不爱听,都看电视上网去了。善书艺人开办的善书馆,每天30、40人听书,一人收费2元,茶水、电费、人工每天最少支付10元, 4-6个善书艺人所得不多,生存都快成困难。善书队伍,越来越小,讲善书的人,年龄越来越大。年轻人不爱听更不愿意去学。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随着民间文化赖以生长和存活的社会环境的变迁,特别是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原住居民锐减,依附其上的乡村文化瓦解,原有的民俗、生产生活方式、社会互动方式渐渐逝去。这就必然导致乡风民俗的改变,传统民间艺术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与发挥功能的空间,传承人日益减少,民族的“文化记忆”也开始出现中断。传统文化传承链条的断裂使得许多民俗事项的日常性也事实上难以为继。尽管申遗的成功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活态传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个案:GZX

这边的专业歌舞团成立有一定的年数了,但是目前发展面临几个困境:一是留不住人才。主要原因是待遇不好,导致人员流动性特别高,成了实习基地。这批艺术班,刚开始招了近20个学员,走走留留,现在还剩6个。二是设备老旧,严重影响演出效果。三是现在婚庆公司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对我们造成了很大冲击。以前村里婚丧嫁娶都会请我们歌舞团表演些传统的项目,楚剧大鼓花鼓戏什么的,现在不行啦,都赶时髦,请婚庆公司搞这些事。我们这个还是可以创收的,其他的民间艺术就更难存活了,保护与发展谈何容易啊!

(三)行政助推:脱域

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成为可能并产生,是现代社会建构的结果。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11]18的脱域现象非常普遍。一些文化产物被从原先的日常生活场域中抽离出来,悬置进入到国家或者世界等更大的文化场域中,在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的文化建构中便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显然,哪些遗产能够进入“非遗”名录,以及“非遗”认定标准、认定过程及认定级别等,基本上不是由文传承人(持有者)来决定的,真正的背后推手是专家们及专家背后的现代制度性社会力量。“非遗”名录的确定从根本上讲就是由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及专家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完成的一种现代设计。

原本属于某个特定民族在某一地域性存在的文化产物,在行政力量助推下进入各种遗产名录,于是被悬置于或国家或世界等不同层面而不再仅仅属于某一地区。与此同时这些文化产物也都已经被改变了其原本的存在方式。这便导致两种结果:一是原先的持有者不再是完全持有者,泛化为整个地区,整个国家甚至是全世界共同拥有;二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不能也不可能由原先的持有者单独完成。这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探索新的路径提供了可能。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社会生命:职业化

前文提到,传承人并不是被动地对他们所处的环境做出反应,而是主动地与这些环境发生作用。因此,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恢复传承人的角色使其获得更好的发展,则需从个人和其所处的环境系统切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现代社会中传统与现代相遇而被建构出来的新的文化成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运,取决于其传承人能否顺利职业化,需要从三方面努力:得到身份认同,找到新的日常生活并在连接传统与现代的文化产业发展空间中找到合适的位置。

(一)个体身份:认同

在国外,如日韩等国对具有突出贡献的艺人,会花大量物力、财力将其保护,传承人则被视为“国宝”供养起来,把他们看成是民族智慧的化身与民族精神的象征。提起民间艺人,民众心中的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能成为一名传统文化继承者,更是年轻人梦寐以求的事。显然,在这种氛围和环境里,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就不会成为问题。

个案:LJZ

“以钱养事”改革后,撤了“七站八所”,使原来有编人员变成社会人员,身份得不到认同造成相当一部分专业人员流失。通过调查发现我们基层文化人才是相当匮乏的。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体现在质量上。基层文化人才整体学历偏低,年龄偏大,专业素养不够。青黄不接,种种原因,年轻的进不去或者不愿意进去,他们不理解或者是不喜欢;年纪大的又出不来,以至于四五十岁了还在演丫鬟。很多传统艺术不仅仅缺合适的传承人,专业艺术人才也很缺乏。而要传承各类非物质文化,就需要解决艺人们的衣食之忧,如果能够解决“身份”问题,将极大激发艺人队伍的活力。因此,基层文化工作者需要有一定的经济保障才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才能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从调查了解到,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不容乐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也大都不宽裕,部分是不得已中断传承角色。只有确定民间艺人的传承人身份角色并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才可能唤起全民的“传承”与“保护”意识,也只有这样才能可持续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根本上说,在保证传承人衣食无忧的情况下,使他们通过承担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重任的时候,还能从相关的文化产业获得必要收益在目前状况下不失为一剂良方。[12]

(二)日常生活:开新

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好地传承下去,除了传承人个体身份获得认同外,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以及传承人生活世界也需改变。尽管有学者提倡既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身及其有形外观,更要注意保护它们所依赖、所因应的结构性环境,要关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价值观念及其文化生态。[13]但这并不意味着让整个社会生活环境回到从前,让遗产还原为原先的文化产物都是不可能的也没有必要。虽无法复原,但可以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文化的一种,“传统是一种流动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在流动过程中不断地发生变化,新旧的文化因素更替时持续的历史过程。”[14]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创新且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也许是活态接地气的保护与传承的捷径。

创新传承:接地气。既然原先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日常生活已经改变,那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也可以改变,去探索另一种方式来表达遗产所代表的精神符号,比如“二人转”原本是东北小范围流行的节目,后来加入一些现代元素和文化内涵,搬上舞台后很快走红。绝对的原汁原味既无必要也无可能。比如现在看到的昆曲,早已不是明代的昆曲。③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它必然要发生变化。

个案:SXH

我很喜欢听善书,但是善书需要改良,比如缩短宣讲时间,创作现代脚本,包装善书艺人等等。总是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时间长了就没人听了,如果把去年“信义兄弟”的故事,编成善书,肯定大家愿意听。要劝善不一定非得哭,适当地把时长缩短一点,情节浓缩一下,善书肯定还是有市场的。

利用社区:民俗村。既然传统的民俗文化村落已经瓦解,那就利用社区资源,打造出一个民俗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职业化创造条件。如深圳民俗文化村是一个成功案例。打造民俗村,可以以现存的文化建筑为依托,结合新农村建设,改善环境,留住原住民,并通过更新器材,打造舞台等方式将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吸引过来,统一表演经营,统一管理传承,更好地完成传承人职业化。活动淡季,可以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社区活动,让民众近距离接触,使其欣赏并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还可以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使其进入高等教育院校,大学或专业院校还可设置相关民俗课程,让学生群体了解并喜爱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文化空间:蜕变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就要很好地从把握和保护其文化生态入手。[15]既然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空间已经改变且不可能复原,因此探寻及创造新的发展空间更具积极意义。然而事实上,“仓廪实而知礼节”,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在内的所有人,只有能享受充足的物质供应才不必成天想着赚钱养家,才拥有了有尊严地活着的基本条件。[12]现代社会中,资本是“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16]787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种资源来发展文化产业,既是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要求,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自救的一条有效路径。

抢占商机:原生态。行政助推非物质文化遗产脱域的一个积极作用就是标榜自己的“原生态”并与现代疏离。如《舌尖上的中国》汇集了全国各种极具地方特色的“原生态”小吃,就是对传统吃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开发运用的一个成功的典型案例。再如湘西凤凰的旅游,标举“原生态”的苗寨,慕名前往的游客络绎不绝。中国城镇化进程中人们的精神失落与回归,迫切需要去寻找根,寻找昔日的“田园”。以“原生态”之名开展的活动使人们满足了内心对“原生态”的追求,可以说是双赢。孝感地区的雕花剪纸、皮影善书同样也可以在“原生态”旗帜下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技术进行展演尝试。

发挥地域优势:地标。一个文化事象产生并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之后就与生产地区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从相互强化到彼此替代。如法国“香槟”、印度“瑜伽”、中国的“潍坊风筝”等等。这对人们认识、宣传、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孝感俨然已经成为了剪纸、皮影、善书的地理标志。由于地标本身包含了产地、品质、声誉及其它特征,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迅速在公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印象,避免了花费巨大的初期基础性宣传,赋予了某区域内权利主体一种垄断权,十分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链的建立。

个案:HGZ

虽说非遗保护有专项资金,但是光靠专项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利用社会力量才能更好的传承非遗。我们局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气以及地域优势,将传统的文体活动推向市场、高校及社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慕名而来的企业慢慢多起来,投资非遗项目搞文化产业链开发,高校很多学者也会过来实地调研,呼吁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事实表明均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比如今年暑假开展的由企业冠名的雕花剪纸比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奖项设置面较广,力度也较大,一方面很好地激发了老百姓雕花剪纸的兴趣与热情;另一方面也便于我们发现与培养传承人苗子。

因此,相关部门需要积极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带来的机会,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标作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职业化打造新的生存空间,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创造新的文化空间,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成功传承与发展将指日可待。

注释:

①胡国佐.纂修《孝感县志》[M].北京:线状书局,2001年:南朝宋孝建元年(公元454年),因此地“孝子昌盛”,遂置县名“孝昌”。后唐同光二年(公元924年),庄宗李存勖因孝昌县名之“昌”字犯了其祖父名讳,根据董永卖身葬父、黄香扇衾温被和孟宗哭竹生笋等孝子感天动地的故事,改孝昌县为孝感县,是为“孝感”得名之始,并沿用至今。

②资料来源:孝感市孝南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③凤凰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也要“与时俱进”,2009-08-24.

http://fo.ifeng.com/zhuanti/sajia/fywh/200908/0824_424_57573_1.shtml

参考文献:

[1]邹启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指南[C].北京:文

化艺术出版社,2005.

[2]张紫晨.中外民俗学词典[C].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

[3]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之忧[J].探索与争鸣.2007(7).

[4]田文英,谢勇.民间文学艺术传承人的法律地位[N].中国知识产权报.

http://www.cpo.cn.net/zscqb/lilun/t20020708_6765.htm

[5](法)罗兰·巴特著,屠友祥译.神话修辞术批评与真实[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

社,2009.

[6]金颖颖.孝感雕花剪纸的审美形态[D].湖北美术学院,2010.

[7]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8]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7.

[9]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162.

[10]冯骥才.民协将评民间文化传承人[N].新京报,2005-3-23.

[11](英)安东尼·吉登斯,田禾译.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12]马翀炜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常生活事象的脱域、入域与发展[J].思想战

线,2012(5).

[13]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

会科学版),2004(4).

[14]萧放主持,张勃等参加.传统节日与当代社会[J].民间文化论坛,2005(5).

[15]刘守华. 论文化生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EB/OL].中国民俗学网.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Page=3&NewsID=2323

[1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作者简介:王娟(1986-)女,汉族,湖北武汉人,湖北工程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彭华(1973-),湖北工程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杨立民)

基金项目: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项目批准号10ZD&01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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