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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治视角下群体性事件分析

2015-01-08耿前

企业导报 2014年23期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分析

耿前

摘  要: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经济发展上一枝独秀,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速度,各项建设事业飞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在国际舞台上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辉煌,但是在其他方面尤其在社会领域却有很多薄弱环节,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尤其是近年来暴露出许多当前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各级政权的执政能力提出了考验。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社会政治视角;分析

中国社会现阶段正处于矛盾多发期,近年来每年因各种社会矛盾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多发、高发趋势,尤其是一些典型事件,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2004年重庆“万州事件”,一名临时工冒充局长殴打进城务工人员,引发了群众泄愤事件;

2005年安徽“池州事件”,由一件普通的汽车撞人纠纷演化为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撞人车老板一句话“打死一个安徽人,不就是30万的事嘛”,引起公愤;2008年有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和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民众环保和维权意识抬头,近年来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较典型的有:2007年厦门“PX事件”、2008年上海“磁悬浮事件”、云南“丽江水污染事件”、2009年广东“番禺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事件”、2011年大连“PX事件”、浙江“海宁事件”、2012年四川“什邡反对兴建钼铜项目事件”、江苏“启东事件”、浙江宁波镇海“PX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呈现出新的特点。在空间上从中西部向东部延伸、规模增大、时间拉长。涉及的社会冲突有三个焦点问题,即征地拆迁、劳资关系和环境保护,据统计,征地拆迁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占50%左右,环境污染加上劳资关系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占到30%左右,其他的占20%左右。环境保护问题日益成为社会问题,在近年来中国政府越来越关注社会、重视民生,把生态环境提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五位一体”的前所未有的高度的情况下,涉及环境类群体性事件还在逐年增加,激烈程度加剧,形势相当严峻。

群体性事件是某些利益要求相同、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采取不当方式寻求解决问题,并产生一定社会危害的集体活动。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极端的表现形式。现有的群体性事件,在诉求内容和形式上都呈现为两种形态。在诉求内容上分为:有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有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是参与者有明确的诉求目的;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参与者自己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借机宣泄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在诉求形式上又分为暴力性群体事件和非暴力性群体事件两种。有的群体性事件采取打砸抢烧等方式,呈现明显的暴力倾向;也有的采取“散步”、“集体喝茶”、“集体休息”等形式,呈现出明显的和平、理性的表达方式。在群体性事件的各种类型中,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在事件参与人中,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人数还远远大于有直接利益冲突的人数,他们打砸抢烧的程度甚至更激烈,对冲突的加剧起推波助澜作用,如果处理不当,会导致更大范围的群体性事件。所以在一定意义上,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群众为什么会选择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声音?站在国家社会的角度,群体性事件反映的是我国深刻的社会矛盾。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进入“黄金发展期”的同时,也进入了“矛盾凸显期”。 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社会利益重新分配,社会阶层重新组合,产生利益冲突,阶层摩擦,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民主法制的不健全,使冲突和摩擦不能化解,群众的常规利益表达不畅,社会矛盾一旦遇到“导火索”,就容易爆发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从社会心态方面来说,群体性事件还是群众仇官、仇富心理作用下的表现。群众仇官是因为现在有的共产党干部,他们虽然学了“三个代表”却没有做到“三个代表”,反而官商勾结,成为了一些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群众仇富,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后并没有带动群众后富,甚至有人越富越麻木不仁。更细微层次原因在于:群众正当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群众办事情、维护自身利益往往要烧香叩头,为一句话一个签字甚至要跑断腿。遇到群众上访,一些公职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一概称为无理取闹。有的地方信访部门接访就是形式,有的只是对群众的忽悠,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甚至,接访还变成了某些人的个人政治秀。于是,社会上就形成了这种认识:有事情就得闹,“大闹大解决,少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正是由于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群众利益代言人的缺位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点也不意外。

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社会不满情绪日积月累就会激化。越是在矛盾积怨深的地方,群众就越需要公平与正义,越需要当地政府为民做主、为民说话、替民办事,越需要当地官员以负责任的心态,以最大的诚心和信心去化解种种潜在的冲突与矛盾。避免群众的正常诉求渠道遭遇“梗阻”,就必须努力在社会上建立一套完善的利益诉求机制,给民众一个可以畅快表达自己的情绪与利益诉求的渠道,让社会情绪得到宣泄。领导干部真正站在公平与正义的立场上来关心群众,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实际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正做到:“哭声、骂声、闹声、埋怨声,声声入耳;关心、真心、贴心、责任心,心心相印”。只要各级党员干部对百姓呼声“声声入耳”,排解群众情绪“心心相印”,那么群体事件就能得到有效的预防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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