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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2015-01-04陈洁

文教资料 2014年22期
关键词:随班康复幼儿园

陈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8)

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陈洁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8)

在语言发展期即学前阶段,提供给听障儿童在融合的环境下,与普通儿童互动交往的机会,能够使听障儿童在语言、社交、个性等方面得到充分发展。通过对两类家长态度、康复机构和普通幼儿园教师态度、社会支持等的现状分析,对学前段听障儿童融合教育问题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建议。

听障儿童 融合教育 思考

由于听力损伤导致的言语和语言功能的障碍,听觉障碍儿童(以下简称听障儿童)往往在语言交流、认知、情绪和个性发展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于健听儿童的特点。

融合教育提倡“零拒绝”,主张取消传统隔离式的特殊教育形式,使所有儿童都能够在普通学校中共同学习并取得成功。学前融合教育是指有特殊需要的0~6岁学前儿童能真正地和其他正常发展的同伴一起接受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听障儿童融合教育指听力有障碍但尚有残余听力的孩子在佩戴助听设备(包括助听器和人工耳蜗)后送入普通学校,在普通学校的环境中对听障儿童进行康复、融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在语言发展期即学前阶段,提供给听障儿童在融合的环境,即随班就读形式,与普通儿童互动交往的机会,能够使听障儿童在语言、社交、个性等方面得到充分发展。康复效果比较好的听障儿童随之就继续在普通幼儿园就读或者进入普通小学,反之不能满足随班就读的条件要求的继续在聋儿康复机构和聋哑学校就读。学前段是否开展听障儿童的融合教育,使他们继而最大可能地进入普通小学就读,是广大家长和老师一直关注的问题。

一、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现状

(一)家长对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态度与需求。

学龄前为儿童语言发展的关键期,大多数听障儿童在出生后能被及时地筛查和确诊,也能较早地在6岁之前接受康复训练。从孩子佩戴助听设备开始,听障儿童家长就会选择专业的聋儿康复机构对孩子进行听觉言语早期干预训练。研究表明,30%的残疾儿童家长不愿意让自己的残疾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担心受到歧视和教育质量无法保障(王红霞,2011);大部分的普通儿童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一起学习和交流(朱楠,2009);不到一半的家长不能接受残疾孩子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家长支持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比普通儿童家长更加积极,而普通儿童家长在对待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问题上更愿意接受听障生(牛玉柏,2005)。

特殊儿童家长是实施融合教育最直接和更大的受益者,在态度与需求上理应更积极。但由于每个听障儿童的致残原因和残疾程度的不同,康复效果差异很大。在0~6岁的语言学习关键阶段,有少部分中重度听障儿童家长采取放任的态度,将孩子交给康复机构托管,不积极配合参与康复训练,对随班就读持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那些及早给孩子佩戴助听设备、及时进行早期康复训练的听障儿童家长的态度比较,希望孩子在适龄段能进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与普通孩子正常沟通交流,能够在语言、交往、个性发展上取得明显的进步。普通孩子家长不排斥听障儿童随班就读,但有相似的担忧,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受到严重干扰,教师正常的课堂秩序会被打乱。

(二)教师对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态度。

教师作为随班就读的执行者,他们的接纳态度决定了融合教育的成败。在教育理念上,教师普遍肯定了随班就读对特殊儿童发展的作用。香港和北京普通小学教师接纳随班就读的态度的研究中,大部分教师比较能接受听力损失较轻学生随班就读,几乎没有人能接受听力损失较重的学生在普通班级随班就读(韦小满,2001)。现实中教师排斥与拒绝随班就读的态度依然普遍存在。普通幼儿园的老师大多数不愿意接受有身体残疾的孩子在自己班上,一是孩子年龄小、好动,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加重老师负担。二是由于听障儿童有时候反应慢,集体课没有办法专门照顾,教学无法做到面向全体。三没有接受过专门训练,有工作负担。如更换助听设备的电池,损坏须赔偿等类似棘手的事情。四是要随时关注听障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相处,尽量减少他们之间因发生争执进而损坏助听设备的现象,增加了教师的责任,等等。

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对随班就读的支持人数明显大于普通教师(韦小满,2001)。接待2~6岁的听障儿童进行早期康复训练的各类公办和民办机构也越来越多。就教师个人来说,他们支持康复效果较好的适龄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以期得到更好的发展。对于那些程度重、康复效果不好的孩子,必须留在康复机构继续学习,接受系统的个别化训练,最后通过测试是否能够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三)各类学校及社会的支持力度。

由于种种因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一些地方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导致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缺乏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形式。我国政府拨给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康复经费,直接划入了康复机构,公办、民办机构相同。特别是民办机构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孩子入园,才能维持日常的营运。虽然一些康复机构在融合教育问题上持支持态度,但在一些康复训练效果较好的孩子转园去普通幼儿园就读的时候,这些康复机构会积极挽留。虽然这不是普遍现象,但值得人们深思。是缺乏融合教育的意识?还是其他因素?助听器验配员和人工耳蜗厂家定期负责调试机器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听障儿童家长最早认识和信任的人。他们给出的教育康复建议能主导家长对孩子今后选择随班就读的意向。能否客观地对待每一个适龄随班就读普通幼儿园的听障孩子,并提出合理有效的建议是听障儿童家长们期望的。

对于普通幼儿园来说,很多优质公办幼儿园因为规模和数量的问题已经无法保证普通孩子入园,更何况身体有残疾的孩子,那些适龄的康复效果较好的听障儿童,只能顺应谁家接纳就到上谁家就读的安排。尽管对教师的个人业务水平、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孩子能否长期适应普通幼儿园生活等存有顾虑,但家长别无选择。

(四)融合教育实施的科学性。

大部分听障儿童刚随班就读时,由于认知和口语能力发展的水平与健听儿童存在一定的差距,普通幼儿园班级人数较多容易导致教师忽略听障儿童的个别需要,从而影响了听障儿童的学习,跟不上教师的教学节奏,长此以往会使他们会产生自卑感。同时,如老师给予听障儿童一些特殊照顾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和班级同学另眼相待,影响了听障儿童的健康身心发展。随班就读的孩子“回流”现象时有发生。

二、学前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思考

(一)听障儿童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家长要正确客观对待孩子的先天不足,积极配合康复机构进行语言康复训练,确保听障儿童语言康复质量。家长必须参与课堂外的家庭康复训练,在网络信息高度发展的今天,加入到与孩子康复训练相关的专业QQ群、专业讨论版一起学习与讨论。学习听力语言康复知识,开阔眼界,对于孩子是否随班就读,以及之后的后续康复做出必要的决策,让孩子在语言习得关键期得到最好的教育安置。

(二)康复机构与普通幼儿园合作交流与有效衔接

目前做到聋健合一的只有少数康复机构,大部分康复机构只招收身体有残疾的儿童,做不到融合教育。康复机构与普通幼儿园能否做到良好的合作交流,经常性地开展组织小朋友参观校园,集体游戏,活动课整合学习,在同伴合作学习中渗透融合教育。普通幼儿园老师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去康复机构观摩学习,一方面可以掌握到一些基本的康复技能和一定的融合教育的知识,另一方面由于双方得到了必要的教学经验交流,使教育方法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在面对自己班上的听障儿童时能从容应对。

康复机构应该对适龄听障儿童随班就读做积极推进态度,不是“往外推”,而是结合家长意见,支持康复效果较好的孩子去普通幼儿园学习。将孩子的个人小档案,包括残疾类型、程度、训练时间、个训内容及训练的阶段结果整理成册,交给孩子即将进入学习的普通幼儿园带班老师。这样不仅减轻了新老师的负担,而且让新老师及早地了解孩子,更好地接纳孩子。

普通幼儿园班级人数较康复机构人数多,教师难以顾及特殊儿童的需要。往往只能在生活上给予他们重视和照顾。希望这些老师能在游戏和教学,以及开展个别化训练上下工夫,使听障儿童真正在形式上融合,开发潜能,补偿缺陷。

(三)建立适合听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评价方式。

对于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听障儿童应该建立一套适合他们的评价方式,在语言、沟通交往、智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决定是否能去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只要达到要求,相关部门应提供证明,普通幼儿园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听障儿童入园。

(四)教育主管部门要创建良好的随班就读环境。

在师范生职前培养中增加相关的“融合教育”等内容的课程,加大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特殊教育能力,做好从康复机构到普通幼儿园、小学的过渡。通过举办家长沙龙、家长学校等方式促进同伴和普通家长对融合教育的支持。加强家校合作,在学校、教师和两类家长之间建立良好的信任和沟通关系。

制定听障儿童融合教育的经费政策,提供政策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完善资源教室和资源教师配备、课程创新和设置等,同时能够给予更多经济补贴。如在2013年武汉市“两会”中,政协委员张河滢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尽快出台针对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拿出专项经费,为新、改、扩建的50所公办幼儿园至少配备一间资源教室,同时在新增的1万个幼儿园学位中,至少拿出100个学位给这些孩子。

我国以随班就读方式开展融合教育,应在普校教学中加强特殊教育的观念,希望有更多的特殊儿童能够安置于随读班中,让他们与健全儿童共同生活、学习,真正实现融合教育的理想。

[1]彭霞光.培智学校教师对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态度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0(4):18-21.

[2]彭霞光.盲校聋校教师随班就读的态度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1999(2):24-28.

[3]韦小满,袁文得,刘全礼.北京香港两地普小教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随班就读态度的比较研究[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1):34-39.

[4]景时.中国式融合教育:随班就读的文化阐释与批判[D].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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