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问题的调查报告——基于职工家庭的视角
2015-01-02
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问题的调查报告
——基于职工家庭的视角
常丽博,金胜男,邵甲第
(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40)
摘要:自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对棚户区改造住房的面积、住房条件、棚改房占有率等基本的住房信息并没有十分清楚的把握。以龙江森工、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森工和吉林森工的重点国有林区为研究范围,于2014年对重点国有林区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从重点国有林区的住房现状出发,通过比较棚改房与非棚改房的住房情况,得出以下结论:重点国有林区对年久的棚户住房改造力度不够;仍有部分家庭购房困难;改造后住房产权私有化程度高;住房面积有所下降;楼房占比增加,对住房质量满意度降低;住房厕所卫生条件改善,对住房周围环境的满意度提高。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住房现状;重点国有林区
1 调查说明
1.1调查背景
我国的重点国有林区是指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的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国有林区,也称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朱洪革等[1],2012)自2010年开始实施二期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来,工程越来越关注林区民生问题(刘印[2],2013),林区住房问题一直是林区民生的重大问题,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是着力改善林区住房条件的一大重点民生工程,工程从2008年开始实施,对国有林区棚户区条件差的住房进行新建和维修两种形式的改造。基于此背景,在2014年重点国有林区民生监测项目的支持下,本文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棚户区改造问题展开了调查。
1.2调查方案
本文数据来源于“重点国有林区民生监测”调研项目。按照调查方案,调查样本的选择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即先通过典型抽样,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选择12个森工林业局,分别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和内蒙古森工集团。然后在每个林业局,根据各林业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森林资源分布情况,选择3个山上林场及3个山下社区。在每个样本林场及社区,根据户籍名单,随机抽取10户左右职工家庭作为样本户。调查地点及样本的分布见表1。
“重点国有林区民生监测”调研项目共获得了706个有效样本户,其中,棚改房的家庭有352户,占比49.8%,非棚改房的家庭有354户,占比50.2%,说明目前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使得林区近50%的家庭享受到了棚改房的待遇,但仍有50%以上的家庭住房没有经过任何改造。
1.3样本户的基本特征
样本户的基本特征见表2。由表2可以看出,整体来看,重点国有林区的家庭规模以三人为主,户主年龄大部分集中在40~59岁之间,户主文化程度以初中居多,享受棚改房的家庭与非棚改房家庭的人均收入相差不大,家庭基本特征并无明显差别。
2 调查结果
2.1整体来看,棚户区老旧房子改造力度不够
在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房中,棚改房普及率约为50%,其中,对1990年代以前的翻新房占了25.6%,在棚户区,1990年代及以前的老房子还有46.8%的未经过任何改造。对棚改房住房条件不满意的家庭中有17.2%表示住房年代太久远,虽然有所改造,但住房整体条件还是很差,对太过久远的住房进行翻新改造并不能达到较理想的结果。这说明我国重点国有林区对老房子的改造力度还不够大。
2.2整体来看,仍有部分职工家庭购房困难
据《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五条,棚户区改造政府补助额度以每户50 m2为标准核定,户型面积中超过50 m2以上的部分不享受政府补助。中央补助每户15 000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不低于每户10 000元,企业自筹资金和职工个人出资由国有森工林业局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准,并可结合投工投料解决。调研中了解到,虽然不同地区的补贴办法不同,但大部分地区都会给予住房面积大于50 m2的家庭每户25 000元补贴,尽管如此,仍有6%的家庭表示无力购买棚改房,以致于一些年代久远的住房家庭只能有条件地对住房进行翻新。
2.3棚改与非棚改相比,住房产权私有化程度高
在日益发展的时代,是否拥有住房的产权不仅是职工家庭的经济能力和成就的标志,更是职工幸福感的重要体现,因此,住房的性质成为了大多学者关注的首要问题(边燕杰等[3],2005)。由图1可以看出,在重点国有林区,职工家庭的住房以私房为主,其中职工家庭所住的棚改房是私房的占比重较大,比非棚改房高11%。这说明随着棚户区改造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职工家庭拥有了房屋的主权。
表2 样本基本特征
表1 调查地点分布
图1 重点国有林区棚改房的住房性质比较
2.4棚改与非棚改相比,职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降低
住房面积是衡量住房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严俊杰等[4],2007),从住房面积来看,拥有棚改房所有权的家庭住房面积却有所下降,从整体上看,享受棚改房政策的职工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59.1 m2,人均住房面积为21.5 m2,而没有享受棚改房的职工家庭平均住房面积为67.6 m2,人均住房面积为24.9 m2。由此可见,棚户区改造后职工家庭的平均面积却低了12.6%,人均住房面积低了13.7%。
分职业看,不同户主职业类型的住房面积也有所差异,但整体各职业类型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相差不大。如表3所示,在棚改房家庭中,户主是办事或管理人员的家庭平均住房面积最高,其次是干部或公职人员,户主是生产工人的职工家庭平均住房面积居中,服务人员的职工家庭平均住房面积最低,但从人均住房面积来看,人均水平最低是却是生产工人家庭。
表3 重点果有林业不同户主职业类型的职工家庭住房面积
2.5棚改与非棚改相比,虽然楼房占比高,但对住房质量满意度不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否住上楼房也逐渐成为居住水平高低的体现(刘洪玉等[5],2013)。在重点国有林区,职工家庭的住房以平房居多,棚改房中的楼房比例高于非棚改房。从住房结构上看无论棚改房还是非棚改房,其住房结构都以砖房和混凝土房为主,砖房所占比重高于混凝土房,这与住房类型的结果是一致的,一般情况下,平房的住房结构都为砖房。
图2 重点国有林区的职工家庭住房类型
棚改工程虽使越来越多的家庭住进了楼房,但研究发现仍有27.6%的职工家庭对住房质量不满意,具体不满意的原因表3所示,在住进棚改房的家庭中,对住房情况不满意的占27.8%,其中有40.8%的职工表示棚改房质量不好。
表4 重点国有林区职工家对住房不满意的原因
2.6厕所卫生条件改善,对住房周围环境的满意度提高
在重点国有林区,职工家庭的厕所类型以室内水冲式为主,棚户区改造后的住房类型为室内水冲式的占比62.7%,与非棚改房相比提高了4.3%,这应该是棚改的积极作用。但是,仍有35.6%的棚改房采用室外非水冲式厕所,研究表明,该部分住房大多是1990年代之前的住房。
在住房周围环境方面,住棚改房的家庭有86.3%对住房周围环境表示满意,比住非棚改房的职工家庭对周围环境满意度高了2.5%。在调研中笔者了解到,在新建的棚改房周围一般都相应地建了居民活动广场,垃圾箱配套等基础设施相对于棚户区有了很大改善。
3 总结及建议
3.1总结
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自200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2014年为止,重点国有林区棚改房覆盖率达到50%,林区职工家庭的住房产权拥有率及楼房普及率有所增加,住房厕所卫生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职工对住房周围环境的满意度也相继增加。住房条件改善的同时依旧存在一些问题,重点国有林区对旧房的改造力度不够,棚改房质量问题突出,仍有部分家庭无力购买棚改房。
3.2建议
安居乐业,解决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不仅关系到林区民生的关键问题,还是促进林区发展的重要问题,要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核心是保证职工住得起房,保障住房质量舒适可靠。因此,本文建议:加大对棚户区的住房改造力度,重点对年代久,条件差的住房进行改造;切实做好棚改监督反馈工作,保障住房质量;因地制宜地制定棚改房补贴管理办法,多元化筹集资金,减少职工家庭的购房压力。
3.2.1重点加大对旧房的改造力度
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重点就是改造那些危房、旧房,在改造的过程中,应重点对年代久远的房子进行重建,对于住房质量相对较好的住房可以适当地进行翻新。政府在决策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好能形成专家小组,制定一套房屋评价标准,对棚户区的住房质量先进行评估比较,最终决定对其翻新或换建新房,加大棚改力度,确保棚改房的质量。
3.2.2对住房面积进行多元化设计
调查发现,在对棚改房条件不满意的家庭中,仍有33.7%的职工家庭表示住房面积小,对于家庭成员多的家庭来说更加难以保障日常生活所需。棚改房虽然为林场撤并后安置职工提供了保障,但安置职工要考虑不同职工家庭的需求,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对棚户区进行多元化改造,在住房面积设计上可以设有不同的梯度在保护林地的同时,应尽可能多地增加职工人均住房面积,以保证日常生活活动所需。
3.2.3加大建筑监管力度
住房质量是保障职工生计的重要因素,要提高住房质量,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棚改项目组应该事先完善自身的机制,设立质量管理、监督等部门,对棚改建筑材料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统一采购,从源头控制棚改房质量。其次,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也要严加管理与监督,严格打击在建造过程中偷工减料的行为,100去掉1等于0,避免功亏一篑。因此,在棚改房建筑过程中如何防微杜渐,做好建筑过程中的监督工作,将成为政府解决住房质量问题的重点。
3.2.4解决困难职工购房问题
如何扩大棚改房购买资金来源渠道,缓解职工家庭的购买压力,是妥善保障职工安居的关键。在资金筹措方面,要多渠道,多元化筹资,比如向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鼓励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等,从各方面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预算并监督,做到专款专用,真正解决困难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建议各实施单位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制定明确的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进一步出台支持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对确实无力够房的特困户,可以通过廉租房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
参考文献:
[1]朱洪革,李海玲,毕爽,等.重点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研究综述.林业经济,2012(4):30- 33.
[2]刘印.国有林区棚户区及危房改造思考[J].中国林业经济,2013 (1):61- 62.
[3]边燕杰,刘勇利.社会分层、住房产权与住房质量:对中国“五普”数据的分析[J].社会科学研究,2005(3):82- 98.
[4]严俊杰,黄正泉,王斌.湖南农民住房质量问题实证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37- 41.
[5]刘洪玉,杨帆,徐跃进.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中国城镇住房状况分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138- 148.
[责任编辑:付佳]
研究报告
Investigation Report on the Reform of the Key State- owned Forest Areas——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the Staffand Family
CHANGLi- bo, JINSheng- nan, SHAOJia- di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Northeast Forestry University, Harbin Heilongjiang150040, China) Abstract: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key state- owned forest shantytowns renovation project, shantytowns housing area, housing conditions, shed reform of the housing occupancy rate of the basic housing information don’t very clear grasp.In this paper, make Longjiang forest industry, Heilongjiang Greater Khingan Range, Inner Mongolia forest industry and forest industry of Jilin key state- owned forest as the research scope, research on the housing situation in 2014 the key state- owned forest region, starting from the housing situation of the key state- owned forest region, by comparing the status to change housing and non- housingshed housingsituation, draws the followingconclusion: The keystate- owned forest region’s renovation is not enough to the old shanty housing in the key state- owned forest region; Still part of the family have difficulties in buying housing; Aft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housing sovereignty rate increase, housing area decreased; The building penetration rate increase, reduce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quality of housing reduced; Improved the housing environment of the toilet satisfaction; Satisfaction with the environment ofhousingdecreased.
Key Words:shantytowns; housingstatus; keystate- owned forest areas
作者简介:第一常丽博(1990-),女,河南长垣人,在读本科生。
基金项目:国家林业局2014年林业重大问题调研项目(ZDWT- 2014- 10)
收稿日期:2015- 07- 03
DOI:10.13691/j.cnki.cn23- 1539/f.2015.04.020
文章编号:1673- 5919(2015)04- 0065- 04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