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影响分析
2014-12-31高俊琴
高俊琴
摘要:外资银行的金融创新理念、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式都是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借鉴的地方,本篇文章主要论述了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三个阶段,外资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形式以及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说明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 外资银行 境外战略投资者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环境变得日益复杂,为了能够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改善银行的综合管理水平、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率等,我国商业银行都开始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从而提高银行的综合竞争力。
一、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主要阶段
我国商业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2001年之前,除了个别通过国务院审批的外资银行,我国严格禁止外国的金融机构加入我国的商业银行。那些个别通过的外资银行所占的股权份额也比较低,双方基本上没有业务与技术的合作,外资入股并没有实质意义。第二个阶段是中国加入WTO以后,逐渐放宽了外国金融机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限制条件,中国商业银行开始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第三个阶段是中国银监会成立至今,我国大力倡导引入优秀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境外战略投资者从刚开始的财务投资逐步转变成战略投资,与中国商业银行在业务与技术层面深入进行合作。
二、外资银行在中国发展的主要形式
(一)外资法人银行
外资法人银行既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也包括中外合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是指该银行的法律地位独立,银行资本金部分或者全部都来自于境外注册地并受到出资机构的控制。中外合资银行是指一家或者多家外资银行和我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的股份制银行,在法律上合资银行也享有法人的待遇,这样便于同我国商业银行竞争。合资银行既能学习外国银行先进的技术,又能保持地方银行自身的特色与管理方式,从而促进国际银行之间的沟通与信息交流。
(二)入股中资银行
外资银行购买中资银行的股份,与中资银行在合作的基础上再深入进行战略合作。外资银行通过参股能够快速掌握中国金融市场上的有效信息和客户资料,学习相关的监管规定与限制条件,充分做好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准备。这样不仅可以促进了外资银行与我国经济环境的融合,也有利于他们向我国企业与个人宣传并推广自己的品牌、产品和服务。
(三)建立分行
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分行能够经营中国监管机构允许的所有银行业务。一般在我国金融市场建立分行的有花旗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等,因为这些国际性大银行的全球拓展能力比较强并且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的数量排名,能够反映其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关注程度,他们的战略决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该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的介入程度。
三、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境外上市
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是我国商业银行是否能够在境外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历史比较短暂,不能为投资者提供丰富的历史资料,给投资决策者造成了困难,而引入声誉良好的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够帮助中国商业银行提升市场信心,改善银行对外形象,刺激股票的需求量,从而获得有利定价,为IPO成功提供保障。实践证明,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确实提升了中国商业银行对外的形象地位,所有国际评级公司一致认为“外国银行投资”是帮助中国商业银行通过评级工作的主要原因,成为推动中国商业银行在海外成功上市的重要因素。
(二)帮助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主要包括对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以及各高管层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等。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帮助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公司治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股东大会
股份制改革有效缓解了我国商业银行在股权结构中普遍存在的“一股独大”问题,但大部分银行股改后的法人股和国有股的比重仍旧相对较大。我国的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广大中小股东权利非常有限,无法通过投票实现自己的意志。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使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多元化,改善股权结构单一的缺点,实现股东权利制衡。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银行的大量股份,为了实现盈利能力会对管理者及目标公司进行有效监督。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从根本上深入解决公司产权结构单一这个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向前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2、董事会与监事会
我国商业银行的董事会以内部人、控股股东为主,而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的比例较低,中小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监事与独立董事的权利存在交叉,党委与董事会的作用存在交叉,导致角色重复发生冲突。董事会与监事会都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工作流于表面形式。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可以推选外方董事进入董事会,参与公司在战略制定、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决策,优化董事会成员的结构。外方董事对原有股东还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当银行的经营目标出现差错时,外方董事能够凭借自身在董事会的地位及时加以纠正或阻止,从而提高公司利益,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外方董事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丰富的银行管理经验,能够帮助董事会做出科学、正确的决策。
3、高管层
高管人员来自于公司的最高层,负责公司整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方面有较大的决策与控制权力,高管层的治理水平与执行能力关乎到整个公司的经营效益。中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对高管人员实行任命制,激励机制不合理,收入与工作绩效没有完全挂钩,不能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实现员工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银行收益最大化。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作为股东利益的突出代表,成为高管人员薪酬激励的有效实施主体,改善我国商业银行薪酬制度的不足之处,对高管人员实施科学有效的薪酬激励制度。境外战略投资者身为银行的大股东,也有一定的权利任命和解雇高管人员,起到有效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高管人员的工作绩效。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加强外资银行与中国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不但能弥补我国银行业在公司管理、治理结构、业务水平以及金融创新等方面的不足,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对我国商业银行今后的发展更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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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晓阳.引进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绩效的影响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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