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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官员的建言去官与起复封赠

2014-10-13李佳

古代文明 2014年4期
关键词:建言

李佳

提 要:晚明士人群体好谏诤,因建言而导致去官者众。针对这种情形,在朝群臣一再要求皇帝起复去官之人,或者封赠逝者,此类呼吁往往在朝廷出现政治变局与皇位更迭时,获得落实。从长时段的视野看,士大夫掌握了舆论话语权,士论砥砺,皆暗含着鼓励臣下直谏的思想。起复、封赠之议也反映出晚明中、下级官员与高级官员间的政治隔阂愈深,君臣关系隔膜愈甚的情形。但是,试图挽救晚明朝廷危局的主体终究是那些敢于建言,不惜去官,以及待诏起复的士大夫,他们无疑是晚明那个时代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承与实践者。

关键词:晚明;建言;起复;封赠

明中期以降,以臣下建言,皇帝不听为核心的君臣冲突多发,许多官员因此被罚俸、谪迁,甚有被廷杖致死者。亦有一些官员因与皇帝发生争端,遂主动乞休以明志,皇帝不留,终至致仕去官。官员因建言而去官者,往往被舆论定位为直臣,在朝群臣一再要求皇帝起复这部分官员,或者封赠逝者。本文关注晚明官员建言去官与起复封赠之事的发生轨迹,在此基础上,探讨有关官员起复、封赠言论的政治寓意,深化对晚明士大夫政治价值观与政治文化的认识。1

一、建言去官

明初,太祖、成祖铁腕治国,在君臣关系领域内,皇帝专制色彩浓厚。至明中期以后,皇权统治依然强固,然辅政班子渐由功臣群体向士人群体转移,士气经百余年涵养,又经土木之变等政治危局砥砺,士风趋向张扬,君臣关系格局与明初已有迥然不同之势。2遇有君臣意见不合,往往大批官员起而谏诤,并因之去官,构成凸显于晚明的政治景象。

发起于正、嘉之际的大礼议事件,深度影响了此后通嘉靖一朝的政局走势。大礼议焦灼时,阁臣杨廷和、蒋冕、毛纪主张世宗当继承孝宗、武宗之统系,反对世宗推崇本生父母的一系列做法,世宗不用其言,三人先后乞休去官。此后,阁臣石珤继续上疏反对世宗建世庙,以及奉生母拜谒太庙等事,世宗益不悦,石珤致仕离京时,世宗免其驰驿、夫廪等一切阁臣所应获得的常规恩典。除去阁臣群体外,在朝许多官员因在大礼议过程中反对世宗所为,而受到贬黜。胡吉勋在《“大礼议”与明廷人事变局》一书中考察了参与嘉靖三年(1524年)左顺门哭谏群臣的遭遇,指出世宗此后屡兴大狱,逐步清洗了与自己意见不合的官员。3

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父张文明去世,张居正欲夺情留京视事。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刑部员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四人先后上疏,反对神宗允准张居正留京,神宗不听,四人受杖去官。邹元标时任刑部办事进士,在四人受廷杖当日,继续上疏批评张居正夺情之事,神宗为安抚张居正,命将邹元标廷杖八十,邹元标因受杖而跛足终生,并被谪居贵州都匀卫。

万历朝中期以后,神宗在国本、矿税等问题上与群臣意见不合,建言之臣屡被贬黜。以国本之争言之,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部员外郎董嗣成对神宗贬黜官员之道有过评论,云:“今降调不止,至于削籍,削籍不止,至于廷杖,一人而罚屡加重,一官而尽逐无存”。1万历二十年春,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请求神宗允准皇长子出阁读书,神宗得疏大怒,谕令内阁拟旨,欲降调李献可,其余诸臣罚俸。王家屏封还御批,疏言:

皇上诚念谕教当早,则宜俯纳其言,即未合圣心,亦宜宽贷其过,乃怒其烦激,遽加降罚,传之中外,实骇听闻。使献可等止以奏请谕教,遂此重惩,若使奏请册立,当加何罪?臣等窃恐严旨一出,群情惊异,益起疑端,众口沸腾,转滋争论,哓哓烦聒,当无宁时,不将益溷宸听,而增圣怒耶。臣等敢封还批札,冒恳天恩,伏乞垂悯狂愚,特从矜宥,姑准留中。2

神宗得疏,数日不下,王家屏遂言乞休,神宗大为不悦,降旨切责,谕云:“径驳御批,故激朕怒,甚失礼体,及朕怒起,卿又不忍受,假疾具疏,文言求去。朕想卿真欲以此挟君废政,沽名逸卧,岂人臣之义哉”!3王家屏得谕后,又连上四疏乞休,神宗不再挽留,王家屏致仕归里。

国本之事一直延续到万历朝末年,仍有余波,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一名男子(张差)持棍闯入太子朱常洛宫中,殴伤太监,史称梃击案。此事发生后,审讯张差所得口供皆指向皇三子朱常洵生母万贵妃,当时,又逢神宗生母李太后逝世,宫廷诸事头绪万端。为了结梃击案,神宗在慈宁宫太后灵位前,召首辅方从哲等官员入见,《明神宗实录》记载当时情况,云:

从哲等未及置对,御史刘光复跪于后班,突出“皇上慈爱”等数语。上惊异,诘问为谁?中使以御史某对,光复犹大言不止,上斥之至再,光复不闻,复申前说。上怒,遂令拿下,犹戒左右勿殴,第押至朝房候旨。4

群臣皆为刘光复求情,神宗不听,谕:“御史刘光复在慈宁宫圣母几筵前高声狂吠,震惊神位,命锦衣卫拿送刑部,从重拟罪具奏”。5此后,在没有明确刘光复罪名的情况下,刘光复被长系于狱,直至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方被开释。

综上所述,明中期以降,官员因建言而去官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几场大规模的君臣冲突可见一斑。较为凸显者,如前文所言嘉靖朝杨廷和、蒋冕、毛纪,万历朝邹元标、王家屏、刘光复等等。诸臣位重者如几任首辅,位轻者如观政进士邹元标;诸臣所言具体事宜,如大礼议,如夺情,如国本,虽有差异,然明知违逆皇帝意愿而言之,却又理路一致;诸臣皆因建言而去官,境遇显著不同,邹元标受杖谪戍,刘光复被长系于狱,杨廷和、王家屏虽坚辞乞休,然还是受到一定礼遇,得以原官致仕。通过上述事例可以看到,这时的士人群体,无论中、下级官员,还是高级官员,他们敢于以较为激烈的方式建言,杨廷和之后有蒋冕,蒋冕之后有毛纪,毛纪之后又有石珤,邹元标在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受杖当日进言,不惜一死。王家屏去官后20年间,朝野争言国本不止。晚明士大夫敢于建言,前赴后继之势明显,承续了明中期以来士气趋向张扬之风。诸臣去官之后经历如何,舆论如何评说,又有何种政治寓意,构成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二、舆论与起复封赠

在君臣冲突中,诸臣触怒皇帝,随后去官,在他们被谪戍、幽囚与退居乡野的岁月里,大批在朝官员一再上疏,要求皇帝起复、封赠诸臣。

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此时距离左顺门群臣哭谏事件发生不足一年,御史王懋言:“廷臣以议礼死杖下者,如编修王思、给事中张原等十有八人,其父母、妻、子颠沛可悯,乞赐优恤,并赠官、录荫”。1此后,御史张衮、喻茂坚、吏部尚书廖纪等人皆上疏言当“起复”议礼得罪诸臣。2世宗不听。通嘉靖一朝,大礼议依世宗心意定论,杨廷和与其他建言诸臣至死未得起复。直到穆宗继位后,下诏存问诸臣之家,杨廷和得谥“文忠”,蒋冕得谥“文定”,石珤在嘉靖时得谥“文隐”,穆宗改谥为“文介”。3

再来看万历朝的情况,万历十一年(1583年)春,张居正去世,神宗下诏起复先前弹劾张居正的诸官,邹元标应诏任吏科给事中。十二月,因慈宁宫灾,邹元标上疏时政六事。“当是时,帝方壮龄,留意声色游宴,谓元标刺己,怒甚,降旨谯责”。4邹元标被贬南京,后因母去世,邹元标归家守制。此后30余年间,朝臣屡次荐举邹元标,如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郭良翰疏言:“首劾江陵如邹元标者,独暂起而旋罢,屡推而不复起”。5然终神宗一朝,邹元标未获起复之诏。熹宗继位后,邹元标还朝任左都御史,后因其为魏忠贤等人所忌,渐失熹宗信任,天启二年(1622年)十月,乞休获准,遂致仕。天启三年(1623年),南京吏部缺官,廷议推举邹元标出任,熹宗得疏不报,半夜时,传谕内阁,谕云:“如邹某衰老蹒跚,何宜复用”?首辅叶向高得疏后,随即反对熹宗不用邹元标之议,力求罢归。御史刘思诲亦上疏云:“陛下奈何以蹒跚弃元标,元标自由向者抗忠受杖,壮已蹒跚,岂关衰老?陛下诚以元标蹒跚,宜益重元标,且元辅以不得其请求去,陛下终不用元标,是速之去也”。熹宗不听。6天启四年(1624年),邹元标卒于家中,崇祯初,赠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谥忠介。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四月,此时距离王家屏离任已越两年,首辅王锡爵言:

原任大学士王家屏其年正在壮强,其才又甚敏练,而其望又大为人情物论所归。先年止以在阁未久,骤当事任,偶见皇上一时圣怒,匆匆揭解,词气之间不暇委曲,致蒙切责,引罪而归……臣不胜一念荐贤,为国之忠心,谨具密揭奏闻,有如家屏他日负臣所举,臣甘连坐,伏乞圣裁俯允。7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七月,山西巡抚魏允贞言:

心膂之臣,以德望胜则王家屏。股肱之臣,以才猷胜则陈有年、沈鲤、李世达、王汝训。耳目之臣,以忠谠胜则史孟麟、张栋、万国钦、马经纶。郎署之臣,以清议胜则顾宪成、赵南星、邹元标。此数臣者,或德可佐圣,有论道经邦之谟。或才足济时,着率属倡牧之绩。或清比冰玉,一介不肯伤廉。或忠贯金石,百折不能易志。或以执法受疑,或以直言被放。诚慨然起之废闲,列于有位,将不为司马光、宫之奇、汲黯诸人者乎?且诸臣之贤,群臣举者多矣,陛下一不见信,岂以群臣所举皆私所好耶?诸臣去任已久,而公论佥推,正所谓国人皆曰贤也,陛下何疑焉?乞将王家屏等亟赐起用,庶显忠遂良风”。8

然而,神宗终不听群臣起复之议,万历三十

一年(1603年),王家屏卒于家,丧讯至京,神宗命赠少保,谥文端。熹宗继位后,再赠太保。

最后,说明刘光复的起复情况如下。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起,刘光复被幽囚于狱,“部、寺、台、省诸臣,俱以颁历、令节,恳上释刘光复,自是以后,每遇冬至、元旦、圣节,为刘光复祈请者,章满公车”。1在万历朝,甚至出现了专门辑录申救御史刘光复的奏疏合集,名为《朝野申救疏》。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正月,刘光复获释,当时有“永不叙用”之诏。2然神宗死后不久,就出现起复之议,阁臣范景文言:

刘光复既以言获罪矣,彼其赤忠欲洒,臣取其心,犯颜不避,臣取其气,而孝慈之语奉扬休美,亦举朝所共欲言者,不闻有大罪也。或但罪其髙声越次耳,然覆盆五载,已寓磨励之微,权而释系一朝,弥见浩荡之德意。若竟其所为,必能殚竭忠猷,报答圣明,一以教臣下之忠,一以明圣主之孝,一以广先帝之仁,一举而三,善备焉。伏祈敕下,起升光禄寺寺丞,在本官感恩而图报,在诸臣闻风而作忠,亦风励一大机括也。3

光宗允准范景文之议,以光禄寺丞起用刘光复,然刘光复未及赴官而卒。天启初,刘光复被追赠为太常寺卿。

综合以上内容来看,在朝官员一再要求皇帝起复议礼诸臣,议国本诸臣等等,要求皇帝对生者复还其职,以封赠为手段,恢复死者政治名誉。诸臣因建言而去官,起复或者封赠之事,不在正常迁除程序内,只能系于皇帝特恩,这也是群臣一再上疏请求的原因所在。结合杨廷和、邹元标、王家屏与刘光复等人情况分析,官员得到起复与封赠之机,主要缘于两种事由。

第一,政治事件变局。遇有如神宗清算张居正此类重大政治变局发生,前此涉事官员可能获得起复。当时,神宗谕云:“朕一时误听奸言,以致降罚失中,本内有名建言得罪者,俱起用”。4邹元标因此诏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被起复。

第二,新君继位。起复与封赠之意多见于皇帝的遗诏与即位诏,事实上,先帝之遗诏多为后来君臣代拟,新君例于诏书中开复前朝获罪官员。查历朝《实录》所载诸帝即位诏,其中明确涉及起复建言去官之臣的条文见于孝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与熹宗。邹元标里居30年后,再得为官,以及刘光复被召用,皆在光宗、熹宗继位之后,与神宗无关。

此外,皇室吉庆典礼与遇灾变,皇帝照例修省,亦可能有起复官员之诏。如在万历三十三

年(1605年)、三十四年(1606年),神宗因皇孙生、上皇太后徽号,接连颁布赦免建言罪臣的恩诏,实际上却并没有实行。万历四十年(1612年),吏部尚书赵焕言:“自万历十二年以来,去国者不下百数十人,三十三、四年俱有分别起用,酌量奏起之旨矣,而实惜恡如故也”。5万历末年,御史翟凤翀言:“林泉废弃之彦再蒙恩诏,总是空谈”。6

总体来看,起复与封赠建言去官之臣,主要依赖于政治事件变局与皇位更迭这两种事由。杨廷和等人在嘉靖朝被剥夺一切荣衔,直到隆庆时方得谥号。邹元标虽然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被起复,但旋被罢斥,此中很难看出神宗有重用邹元标的诚意。王家屏里居十余年间,终不得神宗起复之诏。刘光复被释放之时,已近万历朝之末,起复之事要到神宗死后才得以实现。就此而言,世宗、神宗在世时,群臣种种起复之议虽然活跃,终究流于空谈,此类言论的意义主要体现为士人群体一种政治诉求的表达,暨认为因言去官之人应该被起复、封赠,这是当时士人群体的主流认识。通观诸臣去官之后的经历,起复与封赠之事多半要到新朝方得落实。这是因为,诸臣皆因建言而去官,各种形式的恢复政治名誉,皆在一定程度上含有对当事之君的批评意味,世宗、神宗不愿为之。日久年深后,时易世变,借由皇位更迭之机,士人群体题请起复、封赠,皇帝允准,反而成为新君刷新政治的一种姿态。

三、起复、封赠之议的政治寓意

晚明,皇帝时有荒怠之举,制度执行趋于松懈,在这种复杂的历史情境中,众多官员积极建言,如杨廷和之谏大礼,邹元标之谏夺情,王家屏与刘光复之谏国本,当然,他们所言诸事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却无疑皆为当时举朝士大夫欲言而难言之事,与士大夫的主流政治诉求契合。诸臣建言的结果是触怒皇帝,以至于去官,其中绝大多数人至死不得再登庙堂,针对这种情形,在朝官员一再要求予以起复、封赠,他们以这种方式表达对言事之官强烈而持久的认同。就此类舆论的内容及其活跃程度而言,深度影响了晚明政治文化的面貌,具体言之,主要有如下两方面寓意值得关注。

(一)“忠臣”形象的塑造及其效应

官员因建言而去官后,士大夫群体关于起复该官的诉求,从其存在方式与讨论的内容上看,构成一种含义深刻的政治舆论。对诸臣的赞誉、同情,清晰地表达了他们对这种行为取向的肯定态度。毛纪致仕离京时,九卿与翰林诸司官员在崇文门外为毛纪送别,云:“公此行,可谓完名全节矣”。1隆庆初,诸臣要求封赠蒋冕诸臣,称其“立朝大节,皆无可议”。要求为石珤改谥时,称其“名德硕辅”。 2于此可以看到,士大夫积极要求恢复建言之臣的政治名誉,即使已经身死得谥,仍然要求改谥,他们对“起复”的意义判定,已然超越了生死的界限。

万历时,倪元璐云:“御史安福傅公应祯,刘公台,进士吉水邹公元标,弹章相望,俱杖谪去,直声振海内”。3方弘静云:“近者许新安、王山阴(王家屏)之去,忠矣”。4冯琦盛誉王家屏,云:“黄扉三疏,照映千古。夫睹事不可而谏,三谏不入而去。使朝廷知有不爱爵禄之臣,天下后世知朝廷有守礼义,明进退之臣。此其为身轻于一羽,而为国重于九鼎”。5诸臣虽因建言而去官,从此失去了直接“言”于君主的官员身份。但是,人虽离于庙堂,意味却犹存于士林。王家屏说:“人君惟所欲为者,由大臣持禄,小臣畏罪,有轻群下心。吾意大臣不爱爵禄,小臣不畏刑诛,事庶有济耳”。6这样不计个人得失的自陈,被传播于舆论中,实质上构成一种更为激烈的抗争,使得先前建言中的壮烈凝固为永恒,由此反而增加了他们忠臣形象的感染力,从而转化为更为持久的政治影响。

王锡爵继任王家屏为首辅,在国本问题上对神宗有所妥协,一度同意三王并封之策,朱维

京批评王锡爵说:

皇上虽有分封之意,犹不遽行,而以手札咨之锡爵。为锡爵者即不能如李沅之引烛焚诏,独不能如李泌之委曲叩请,反复披陈至再、至三,必求转移圣意而后已。如其不然,则王家屏之高踪尚在,皇上优礼大臣,必无韩琼、来济之辱也。奈何智不出此,噤无一语,即欲如旨拟敕,若吏书之承行,惟恐后者。绝裾而行,兼程而至,所为若此,难以厌中外之人心矣”。7

在朱维京的言论中,王家屏成为一种当效仿的榜样。甚至,王锡爵也认同这种价值观,他在给王家屏的信中写道:

我丈早高飞远引,拔足风尘澒洞之场,而不孝乃一出堕名,再出滋垢,以及于今,则天怒神恫,一身剥丧无余,而万事已矣。譬之失群哀鸟,徒羡翔鸿,敢尚挂时事于齿牙,理折角之如意哉!8

总起来看,建言,去官,至于起复、封赠现象多见于晚明,需要注意到,起复与封赠之事又对潜在的建言构成一种鼓励。生者重新任职,死者获得封赠之典,这意味着官员前此的建言之举获得了认可,即若刘光复,除御前言事一节之外,其实并没有更多引人瞩目的政绩,却如阁臣王家屏一般,被定位为忠臣的典型。此外,士大夫持续性的起复诉求,不啻于对皇帝的指责,已然是对建言之臣的巨大肯定,构成一种独立于皇帝是否起复、封赠之外的精神鼓励。此中一时一事是非勿论,从长时段的视野看去,士大夫掌握了君臣冲突中的话语权,士论砥砺,皆暗含着鼓励臣下直谏的思想。起复、封赠,虽被视为皇帝行仁政的一种表现,具有缓和一时君臣关系之效,然其更重要的影响却在于培育了臣下敢于建言的政治氛围,其激励士风趋向张扬的内在理路更为值得注意。

(二)政治隔阂与士大夫政治式微

在晚明,尤其是万历中期以降,因建言而去官之人多,不得复官之人又多,类如邹元标等人的起复之事,是举朝关注之焦点问题。在许多官员看来,皇帝起复之令不下,位高权重之臣,尤其是阁臣群体往往难逃责难,顾宪成曾经致信申时行,云:

然则在朝者君子乎,非君子乎,宪不得而知也。

已徐而按之,贤如邹公元标,沈公思孝,艾公穆,傅

公应祯,军伍矣。贤如刘公台,囚伍矣。贤如赵公用贤、吴公中行、朱公鸿谟、孟公一脉、王公用汲民伍矣。贤如徐公贞明,李公桢,乔公岩,赵公参鲁,杂职矣。贤如赵公世卿,王官矣,然则君子者在朝乎,不在朝乎,宪不得而知也。1

顾宪成将这段话录入文集,之前尚且存有一段题记,云:“此稿已削,适从败箧中检得初稿,追念往事,不忍弃也,聊复存之”。2顾宪成何以“不忍弃也,聊复存之”,对申时行不能促使神宗起复诸官的失望不满情绪见于字里行间,又可以想见申时行如阅此信,又有怎样一番无可奈何。

相对于顾宪成,翟凤翀对方从哲的批评,则更为直接,他说:

陛下召对廷臣,天威开霁,千载一时。辅臣宜举朝端大政,如皇太子、皇长孙讲学,福府庄田鹾引,大僚空虚,考选沉阁,以及中旨频降,边警时闻,水旱盗贼之相仍,流移饥殍之载道,一一缕奏于前。乃缄默不言,致光复以失仪获罪,光复一日未释,辅臣未可晏然也。3

通过上述顾宪成、翟凤翀的言论可以看到,士论要求朝廷高官在起复问题上做出更大努力。对阁臣来说,或者出于某种考虑,本无申救之意;或者皇帝不听,申救而不得;或者对群臣起复之议本有微言。第一种情况可能存在,并已然招至类如顾宪成、翟凤翀的责难。第二种情况无疑是一种事实。最后一种情况,恰好反映出晚明政治时局的特征性要素,在阁臣陈说的语境中,体现为对官员群起起复之议的批评。如叶向高言:“上本无意深罪光复,特欲借之以遏烦言,而臣下以此为好题目,论救纷然,甚至无干章奏,亦扯入其中。上意愈怒,持之愈坚,又数载方得释”。4李三才时任户部,亦云:

皇上即逮光复,今日执之,明日舍之,此亦人主驭下之常。廷臣即欲申救,或燕闲一二语,或从容一二人,自可默霁天威,赦此无罪。何至连篇累牍,举朝共然,且宗室驸马亦相溷扰,皇上安得而不怒也。盖激则怒,怒则愤,愤则疑,一则疑其厚以植党,而敢于抗上,一则疑其阴有所附,而阳借为名,而光复之罪于是乎不可解矣。5

针对中、下级官员好谏的情形,许国云:“迩来建言成风,可要名,可躐秩,又可掩过,故人竞趋之为捷径,此风既成,莫可救止”。6围绕建言与起复之议而起的相互指责,反映出晚明中、下级官员与阁臣为主体的高级官员之间存在某种难于弥合的分歧,士大夫群体已然陷入到某种无法言喻,无可解脱的政治角色困境中,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中,无论官阶大小,无论言与不言,皆不免受到舆论的非议。《明史》评论此种景象云:“言事者益裁量执政,执政日与枝柱,水火薄射,讫于明亡”。7

除去士人群体的内部纷争外,君臣关系亦隔膜愈甚,其实,皇帝虽然有起复之诏,却往往缺乏用人的诚意,这部分官员已难于获得皇帝的信任,如邹元标在万历时旋起,旋贬。申时行云:“皇上能容直言,前者斥逐憸邪,录用忠直,起元标于投竄之中,今未数月,复以修省建言罪之,一人之身倏用倏舍,似非所以慎举措,而慰人心也”。1甚至有一些官员因起复之议,而遭皇帝贬斥。如顾宪成,“锡爵将谢政,廷推代者,宪成举故大学士王家屏,忤帝意,削籍归”。2如孟麟,太常寺少卿孟麟“以直臣愚戆当容也,救御史刘光复。上览疏大怒,下旨切责,降五级调外任”。3

晚明士人群体好言,因言而去官者众,复又有朝野起复之议活跃。但是,起复之议往往也仅是一番议论而已,既救不得建言去官之人,君臣关系也随之隔膜愈甚。其间又难免官员群体内部的竞逐名利,互成党派,中、下级官员与高级官员间的政治隔阂愈深。就在君臣猜忌,官员相互指责的声浪中,明之将亡的迹象愈发清晰。由此看到,晚明士风张扬的另一面,是士大夫逐渐陷入到一种难于言喻的政治困局中,他们一再要求皇帝起复、封赠建言获罪之臣,但看似强势的舆论话语权却经常游离于具体政治运作之外,无力扭转危局,这些行为取向汇聚一处,为晚明的士大夫政治添一抹壮烈悲凉之色。

四、余论

官员因建言而去官,可以想见,内心是难免苦闷的。邹元标自陈云:“臣自癸巳归里,灰心槁形,坐以待尽”。4因此,新君继位后,忽有起复恩诏,其报效国家之心亦切。邹元标言:“臣老且尽,岂复有世间念?为国为民,情不容已矣”。5王家屏退居乡野之后,寄信其友李棠轩,表达对国事的挂怀,信中云:

既出春明,回首清光,遂成永隔。徘徊瞻恋,何能不黯然销魂乎?抵里以来……家人、生业、耕织、婚嫁之事,掩耳不愿闻。于于徐徐,粗觉闲畅,惟国本未定,时事多艰,揆席久虚……弟私忧隐衷又可知矣。6

但是,遇有起复恩诏,并非所有的士人皆奉诏而起,亦有一部分士人以患病,或者养亲为名,累征不起。若其事由为真,则无可议论之处。但实际的情况是,之所以遇起复而不起,多半因其怀有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志趣,如罗钦顺事例,“时张璁、桂萼以议礼骤贵,秉政树党,屏逐正人。钦顺耻与同列,故屡诏不起”。7万历末,顾宪成因荐举王家屏而被神宗罢官,此后专心讲学。“宪成既废,名益高,中外推荐无虑百十疏,帝悉不报。至三十六年,始起南京光禄少卿,力辞不就。”8

晚明,时局愈坏,士大夫不得其志,他们中的多数,仍然心系朝廷,即使因皇帝摧折,已然退居于野,遇有起复恩诏,仍然欲尽臣子之心,如邹元标之应诏,亦如王家屏关于国事的种种焦虑。但是,如此为之,并不是士大夫的唯一选择,在当时,纵情山水,乃至放浪形骸者皆有之,或者如顾宪成,怀有讲学救世的别样情怀与实践。此时,起复为官,已然不再成为他们实现政治理想,亦或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这样的行为取向,与本文所讨论的官员建言、去官与起复的仕途轨迹有所不同,展现出王朝末年一部分士人疏离于国家制度体系之外的情绪,但毕竟不是士人群体之主流。晚明士大夫政治活跃,却又渐渐流于式微,不免于与明王朝一同沉沦,试图挽救危局的主体终究是那些敢于建言、不惜去官,以及待诏起复的士大夫,其间或有名利之欲,或有党派之争,但他们无疑是晚明那个时代主流政治文化的传承与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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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建言资政”与“建言咨政”
下属默契和主管综合评价的关系:建言的中介作用和个人权力距离导向的调节作用
浅析家长式领导
浅析家长式领导
探究PPP融资模式会计核算问题
员工建言内涵、维度、动因及作用机理研究
组织承诺与员工建言行为关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