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美再现的角度评析《故都的秋》张培基译本
2014-10-08吴启雨
吴启雨
摘 要: 美是散文的重要特点之一,在英汉互译中,保持原文之美并予以再现绝非易事。本文从美学的角度,依据刘宓庆先生提出的文学作品审美的四个层次,即形式美信息层、整体美信息层、技术信息层和社会文化信息层,采取译例分析的方法,评析张培基先生《故都的秋》译文Autumn in Peiping,探究译文是否在这四个层面上保留原文之美并予以再现。
关键词: 《故都的秋》 形式美信息层 整体美信息层 技术信息层 社会文化信息层
一、引言
美学和翻译的渊源由来已久,无论是中国孔子的“尽善尽美”论,还是西方柏拉图提出的“美本身”观点,都对翻译产生深远的影响。事实上,古今中外的译者在强调翻译的科学性的同时,对翻译的艺术性都极为重视。在今天以语言学为翻译研究的理论主流之下,以美学的视角剖析翻译可以为翻译研究提供一片新的天地。
二、理论基础
审美活动是人类的活动之一,是相对独立的特殊活动。顾永芝在《美学原理》中指出:“审美活动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综合复合体。其构成包括审美客体、审美主体和审美环境三个要素。审美活动则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在审美环境中互动的结果。”[1]27以美学的视角看待翻译的审美活动,就必然涉及翻译的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翻译的审美客体就是译者所要翻译加工的原文。刘宓庆在《翻译美学导论》中指出:“翻译的审美客体分为两个表里相托、形意相融的系统:形式系统和非形式系统。”[2]89形式系统,作为审美符号集,包括四个层面,即语音层审美信息,表现为音韵和节奏;文字层审美信息,表现为文字本身具有的形体特征;词语层审美信息,主要涉及用词;句、段中的审美信息,包括“句法变异”、“句式频度”和宏观的句式安排[2]90。而非形式系统,作为审美模糊集,则由“情”、“志”、“意”、“象”构成[2]141。他还提出认识翻译审美对象的具体程序:首先是以直观手段获取形式美信息(外象信息) ,主要在语音、文字及基本语义层;进而进入整体美信息层(外象+非外象信息) ,包括意境、意象、象征意义、风格美;再推进到作品技法、技巧等所谓技术信息层;最后是社会文化信息层,即对与作家、作品有关的文化社会环境的历时和共时分析[2]215。我们认为刘宓庆对审美客体的划分较全面、合理,其提出的具体程序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本文即是以他的具体程序来分析《故都的秋》张培基译文的,主要集中于译文对原文各个层次的审美信息再现。
三、译文审美再现层次
(一)形式美信息层
1.节奏美及其再现
韵律和节奏是诗歌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那么形式自由潇洒的散文是不是可以舍弃韵律和节奏而不顾呢?答案是否定的。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在《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二卷》中指出:“声音节奏在科学文里可不深究,在文学文里却是一个最主要的成分。因为文学须表现情趣,而情趣就大半要靠声音节奏来表现,犹如在说话时,情感表现于文字意义的少,表现于语言腔调的多,是一个道理。”[3]303这里朱先生提到的文学文当然是包括散文的。帕克在《美学原理》中明确指出:“从根本上来说,散文的节奏就是观念的节奏运动,和诗歌的节奏一样,只不过没有规则化而已。然而,由于观念是体现在词中的,它们也就为词所具有。”[4]189郁达夫有一番精辟之言,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指出:“不过在散文里,那一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依音调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的韵律,就是西洋人所说的Rhythm的回味,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昼夜的循环,甚至于走路时两脚的一进一出,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散文于音韵之外,暗暗把这意味透露于文字之间,也是当然可以有的事情。”[5]2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较好地体现了这种艺术主张。
原文: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
译文:There is of course autumn in the South too,but over there plants wither slowly,the air is moist,the sky pallid,and it is more often rainy than windy.
“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而它们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显得很有节奏。译文则分别以“主语+不及物动词”、“主语+系动词+表语”、“主语+表语”三种结构予以再现,原文的整体美感消失殆尽,节奏之美也未能再现,这并非译者之过,实乃英汉两种语言迥异使然。
原文: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译文:When I am in the South,the arrival of each autumn will put me in mind of Peipings Tao Ran Ting with its reed catkins,Diao Yu Tai with its shady willow trees,Western Hills with their chirping insects,Yu Quan Shan Mountain on a moonlight evening and Tan Zhe Si with its reverberating bell.
“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译者分别用介词短语对译,既照顾到形式之美,又再现了原文的活泼节奏。endprint
2.语义美及其再现
语义转换是翻译的核心,而意义本身极复杂。胡壮麟在《语言学教程》中指出:“利奇(Leech)把意义分为七类,即概念意义、内涵意义、风格意义、感情意义、联想意义、搭配意义和主题意义。”[6]159刘宓庆则在《翻译美学导论》中以语言的功能观为关照指出:“意义可分为三个结构层级,即本体结构层,社会结构层和功能结构层,同时意义本身还存在转移、延伸和附加的特点。这就使得意义复杂化了,也使得翻译中词义辨析的任务变得困难重重。”[2]9在《故都的秋》这篇散文中,很多词语的选择体现作者的匠心独运。因此,翻译中再现语义各个层面上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原文:故都的秋
译文:Autumn in Peiping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北平,但同时该词具有感情意义,还能引发联想意义,文化意义暗含在内。而“秋”字则描写自然之景,与“故都”结合在一起,自然与人文相融合,一种全新境界得以逸出。因此,原题是经过作者精心选择的,明确而深沉。译文应该理解作者的苦心,对原题意义之美予以再现。张培基先生译为Autumn in Peipeng,回译就是“北平的秋”。虽然“北平”和“故都”是同一所指,但“故都”一词的许多意义在译为“Peipeng”后流失了,原文的全部审美意义也就无法得以再现,译文读者不会一开始就能体会作者的意旨。因此,“故都”一词的意义是不可替代的,译为Autumn in Onetime Capital能貌似神合,神形兼备。
原文: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译文:It will be most desirable to have them set off by some tall thin grass planted underneath here and there.
“疏疏落落”译为here and there,既传达了原意,又体现出原文的音韵之美。“尖细且长”译为tall thin,略含贬义,不太妥当,因为这里作者是充满诗意的想象,秋草必然著上作者的情感色彩,有怜爱之意,当为tall slender较好。
原文: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译文:The sporadic feeble chirping of cicadas is especially characteristic of autumn in the North.
《现代汉语词典》给“特产”下了这样的定义:某地或某国特有的,也指某地或某国特有的著名产品[7]1124。事实上,“特产”这个词更多情况下指的是“特有产品”。而这里,却是抽象的引申义,即“特有的”。译文抓住了这个引申意义,译为is characteristic of,实现了双语间意义的对应转换。
(二)整体美信息层
1.意境美及其再现
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8]45事实上,故都之情正是受到故都之秋的触动。用“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形容郁达夫对故都之秋的深情最恰当不过。作者在对审美客体故都的秋的审美过程中,投射了审美主体的一双心灵的眼睛,情与景才得以交融,意境之美才得以逸出。周振甫则在《周振甫讲古代文论》中指出:“宗白华在《艺境》里说:‘一切类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映射,是无所谓的。而瑞士思想家阿米尔(Amiel)则说:‘一片自然风景是一个心灵的境界。‘意境是‘情与‘景(景象)的结晶品。”[9]84-85下面这个例子就是意境之美的一个佐证。
原文: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译文:On getting up early in the morning,you will find the ground strewn all over with flower-like pistils fallen from locust trees.Quiet and smell-less,they feel tiny and soft underfoot.
原文写了视觉形象、触觉形象,花铺满地,写视觉形象;脚踏花地,写触觉感受。写触觉,更给读者以逼真的感受,这里寂静无人,斯人独徘徊,无人可与交流,便只有与自然相交融。正如陆机在《文赋》中指出:“情曈昽而弥鲜,物昭晰而互进。”[10]115然而,译者却把“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译为伴随状语quiet and smell-less,脚踏上去可能引起的听觉及嗅觉感受变为落蕊本身发出的声音和气味,原文意思在翻译过程中发生了改变。更重要的是,脚踏上去的动作所能引起的一连串听觉、嗅觉和触觉等审美期待被隔裂开,原文的意境美受到破坏。我们认为改为“they feel tiny and soft underfoot,with neither sound nor smell”比较恰当。
2.风格美及其再现
关于风格,布封有句名言“风格即人”(The style is the man)。刘勰对作品的风格讨论更为系统,他在《文心雕龙·体性》中指出:“若总其归涂,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8]279这种分类虽然有助于读者对行文气质的领悟,但以古典文艺美学理论为依据的分类使得这些术语内涵游移不定,其操作性在具体作品风格分析中难以实现。刘宓庆以现代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同时结合古典美学,提出通过分析风格标记(stylistic markers)达到认识作品风格的目的。他在《当代翻译理论》中指出:风格标记可分为“形式标记”与“非形式标记”两类。形式标记涉及语言本身的[11]221。非形式标记涉及心理和情态的因素[11]230。他的这种划分既有利于译者把握原作的风格,又提供了检验译作是否再现了原作风格的一个参照。我们认为《故都的秋》的风格主要是通过形式标记中的语域标记(register markers)和章法标记(textual markers)表现出来。章法标记,主要体现在长短句的使用上;语域标记,主要体现在语体上。关于语体,郁达夫自己曾有过论述,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指出:“至于个人文体的另一面的说法,就是英国各散文大家所惯用的那一种不拘形式家常闲话似的体裁。‘informal or familiar essays的话,看来却似很容易,像是一种不正经的偷懒的写法,其实在这容易的表面下的作者的努力与苦心,批评家又哪里能够理会?”[5]7可见,他本人是推崇使用这种家常闲话似的语言的。因此,在《故都的秋》这篇散文的英译中,模仿朴实、清新、自然的语言之美以再现原作的风格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endprint
原文: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掾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花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译文:Suppose you put up in a humble rented house inside the bustling imperial city,you can,on getting up at dawn,sit in your courtyard sipping a cup of strong tea,leisurely watch the high azure skies and listen to pigeons circling overhead.Saunter eastward under locust trees to closely observe streaks of sunlight filtering through their foliage,or quietly watch the trumpet-shaped blue flowers of morning glories climbing half way up a dilapidated wall,and an intense feeling of autumn will of itself well up inside you.
原文长短句交织,均衡错落,疏密有致,呈现出独特的节奏感和韵律美。译者注意到这种章法特点,分别用了sit ...,leisurely watch ... and listen ...三个并列的动词结构,以期再现原文的节奏。同时在译词选择上颇费心,力求尽量模仿原作的家常闲话式的语言特点,如suppose,of itself在口语中就频频使用。
原文: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译文:A sudden gust of cool wind under the slaty sky,and raindrops will start pitter-pattering.Soon when the rain is over,the clouds begin gradually to roll towards the west and the sun comes out in the blue sky.
原文一句一景,短句反复使用,像是信手拈来,无意而工。而由于英语重形合的特点,译文显得有些拖沓,难以完全再现这种明快的语言风格。
(三)技术信息层
技术信息层是指作品的技法、技巧等写作方法。这里我们重点讨论原文修辞手法的运用及其产生的美感。
原文: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译文:In North China,however,it is particularly 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
该句是整篇散文的文眼,抒情味道浓郁。翻译时应力求再现这种抒情之美。“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译为“particularly 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原文的抒情之美未能完全再现。译文一经回译就为:可是,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静、悲凉。意思虽然没变,可意味、情味大变。我们可以通过重复particularly一词,再现这种舒缓之感。因此,译文可作如下修改:“In North China,however,it is particularly limpid,particularly serene and particularly melancholy.”
原文: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译文:As for autumn rains in the North,they also seem to differ from those in the South,being more appealing,more temperate.
该句同样运用排比抒情,节奏和谐,显得感情洋溢。译文应该模仿原文,做到亦步亦趋。令人不解的是,译者没有译出“下得奇”,使得原文的洋溢之情顿减。我们以原文的审美信息和结构为依据,可以模仿出以下译文:“As for autumn rains in the North,they also seem to differ from those in the South,being more magic,more appealing,and more temperate.”
原文: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译文:Southern autumn is to Northern autumn what yellow rice wine is to kaoliang wine,congee to steamed buns,perches to crabs,yellow dogs to camels.
原文偶句排列,形式工整,匀称自然,音韵和谐,节奏鲜明,言简意赅,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的特点,使意义和内容随形式的整齐而表达得集中、鲜明、形象和生动。译文采用A is to B what C is to D的结构,既做到了形式对应,又再现了原文秋之豪放的特点。
(四)社会文化层endprint
关于作品和社会环境的关系,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指出:“现代散文的第三个特征,是人性,社会性,与大自然的调和……作者处处不忘自我,也处处不忘自然与社会。”[5]9《故都的秋》体现了郁达夫的这种虽寄情山水却心怀社会的态度。
原文: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
译文:After a street cleaner has done the sweeping under the shade of the trees,you will discover countless lines left by his broom in the dust,which look so fine and quiet that somehow a feeling of forlornness will begin to creep up on you.
英汉语的一大差异即是英语常用物称表达法,而汉语常用人称表达法。连淑能在《英汉对比研究》中指出:“西方强调客体意识,这种思维方式反映在语言上就是非人称主语的普遍使用。汉语注重主体思维,这种思维模式以‘万物皆备于我作主导,往往从自我出发来叙述客观事物,或倾向于描述人及其行为或状态,因而常用人称。”[12]77原文“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是典型的汉语表达思维,人的主体思维隐含其中,译文“a feeling of forlornness will begin to creep up on you”极为恰当。一方面,汉语的主体意识转换为英语的客体意识,符合英语思维。非人称主语的句式使得表达顿趋活泼,结构严谨,言简意丰。另一方面,“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是有原因的,和当时的,社会现实分不开。《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8月,此时正是国民党白色恐怖猖獗的时期。在此之前,作者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因此,作者虽然是描绘故都的秋,但同时不忘社会,流露出自己处于当时社会的心情。译文用非人称主语的句式与原文就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原文: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译文:Autumn,I mean Northern autumn,if only it could be made to last forever!I would be more than willing to keep but one-third of my life-span and have two-thirds of it bartered for the prolonged stay of the season!
生命是宝贵的,作者愿意用大半的生命来换秋,作者对故都之秋的一往情深可见一斑。同时,这象征着作者甘为自己理想献身的决心。If only虚拟结构的使用,再现了作者对故都之秋无法永驻的惋惜,而more than willing to do sth结构的使用,强化了作者的献身精神。译文有力地模仿了作者的语气,社会文化的美感得以再现。
四、结语
张培基先生的《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在国内学术界和翻译界有口皆碑,很受读者欢迎,被称为“一本不是教材的好教材”,其译文绝大多数都堪称珍品。通过以上的审美再现层次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张先生所译的《故都的秋》虽不免有些瑕疵,但整体上仍是瑕不掩瑜,值得我们学习和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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