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保险公司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浅析
2014-09-19张迥
张迥
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作为未来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险是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在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保障水平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也必将成为未来中国保险业转型发展的新契机。
关键词:城市保险建设
一、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现状
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断改革与探索,目前我们已经基本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救助;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正在探索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工的相关保险制度。其中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在运行的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严重分割
从我国的社会保障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明显偏重于城镇而轻农村,侧重城镇户口的就业人员而较少考虑进城务工的农民。从这两个特点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出现了严重的城乡分割状况。农村社会保险中除去居民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外,集体经济或者国家补助的相对比例较低,占农民人均收入不足10%。城镇居民除自身负担的社会保险外,企业和国家补助的约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据统计,中国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相差33万元。
(二)社会保障统筹层次低
建国之后我国社保资金的运行管理是“国家统筹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是一个“国企结合”的制度。除了十几个实施个人账户做实施试点省份实现了账户基金省级统筹外,其余地区统筹程度都没有突破县市级水平,离省级统筹、国家统筹甚至社会化还有很大距离,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低,低于风险的能力自然不强。
(三)社保体系转移性差不适应发展需要
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基本养老不可全额携带,绝大部分非当地户籍人口参与度不高。据2011年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企业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的比例分别为13.9%、23.6%、16.7%、8%和5.6%。由于养老保险不能随流动人口的流动而转移和接续,即使他们参保了,也享受不到社会保障的好处。所以说农村流动人口只能享受形式上的社会保障,而不是实质性的社会保障。
二、城镇化的推进给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
城镇化是一个城市经济演变的社会过程,不仅仅是农村变为城市,也不仅是城市数量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城镇化具有三重特征,一是经济特征,人类进入工业时代后,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业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比重逐渐上升。二是社会特征,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三是行为特征,生活方式发生变化,逐渐向城镇方式转变,这是城市生活的社会行为特征本质上的发展。
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强调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根据城镇化的特征,结合保险业发展特点,新型城镇化至少可以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五大机遇,可以用五个关键词来总结。
第一个关键词是“人口城镇化”。城镇化的结果必然是使农业活动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比重逐渐上升,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流动,农民逐渐市民化。有数据预计,城镇化趋势将带来2-3亿人进城,这部分人都将成为保险公司新的服务主体或成为可深层次开发的主体。
第二个关键词是“土地城镇化”。城镇化的趋势必然带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和土地城镇化,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带来城乡居民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就业模式的转变,会引发新的风险管理因素,从而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商业保险的需求。可以预见,城镇化将带动一批三四线城市和中心城镇的发展。有数据统计,城镇化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将带动保险密度提高五个百分点。
第三个关键词是“管理城镇化”。伴随土地城镇化和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将会有一批农民实现农转非,城乡差距将进一步缩小,这样就要要求政府的社会管理模式也要有相应的变化,尤其是政府部门将更多地借助保险保障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市民化进程中有关民生问题的关注,从而提升社会对养老和医疗保障等商业保险的需求。据相关部门统计,若2020年城镇化率从目前的51%提升到60%,人身险市场规模将扩大近两倍。
第四个关键词是“观念城镇化”。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将会带动城镇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让他们进一步关注生活、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增长见识。让以往不熟悉、不明白、不了解也不愿意去购买的商业保险的乡镇和农村居民,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提高保险知识,提升风险管理理念,知道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多种手段来应对人生中的各种风险,这种观念的转变也会促使潜在的人身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第五个关键词是“财富城镇化”。尽管当前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不断缩小,但城乡居民的差距现如今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2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比1,保险消费差距更是高达了9倍之多。随着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必然会推动城乡居民财富的转移和增长,进而提升居民对保险保障的购买力。
三、保险公司参与城镇化进程中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想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到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之中,服务城镇化建设。
(一)加强与政府以及医疗机构的合作,助推医疗体制改革
积极构建医疗保险数据库,建立医疗数据共享机制。目前我国医疗数据分散,卫生部门、社保部门、和保险公司的经验数据难以共享,还没有一个科学的疾病发生率和医疗费用的数据平台。因此,需要集合卫生系统、社保系统和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数据,共同构建疾病发生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此外,保险公司之间以及保险公司和医院社保部门之间还要加强合作,建立长期的联系和定期交流医疗数据机制,保证医疗数据的更新和完善。
保险公司可以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一是进行协议合作。例如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同医疗机构之间签署协议,对费用控制、诊断率与治愈率、共同监管等方面进行约定。各家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形成风险控制联盟,建立客户、代理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控制。二是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对医疗机构的收购或参股,共同参与医疗机构的管理,形成风险共担机制。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不必要的医疗成本支出,有效防范医疗浪费。三是把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形成的新社区作为主战场,保险公司可以在此类的社区内,加大宣传工作,比如建立简易的保健所,随时提供咨询与保健服务,从而提高这部分新城镇人口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培养潜在客户。
(二)创新产品设计,完善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保障体系建设
从目前的人身险产品来看,无论是保费测算、保障内容、缴费方式、条款设计等都主要是针对城市居民需求而设计开发的,相关数据基础也是来源于城市。考虑到城乡生活的差异,现有的产品结构已经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型城镇市场的需求。因此,保险公司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切合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需求,设计符合新城镇特征的保险产品。比如,创新三农保险,再比如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在短期内可以获得高额土地补偿金,但农民城市化以后却可能出现中长期养老、医疗缺少保障的问题,可以考虑研发一些以保障功能为主、以投资为辅,缴费期限短、条款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保险产品。同时积极参新农合、新农保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的承办与经办,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意外、医疗、生育等多层次、多元化的保障内容,完善诚征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加强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为城镇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广义上说,城镇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仅局限于医疗和养老,保障房、养老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样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保险具有三大功能,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从保险的三大功能的阐述中我们就能发现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的特征,恰好契合了城市化进程中保障房、养老院等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监管部门于2012年也进一步放松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政策,为保险资金参与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分析研究借鉴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模式,探索和创新与地方政府合作共赢的业务发展模式,规范保险资金的使用行为,通过股权、债券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城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动产以及健康、养老产业的投资,以投资业务助力负债业务,提升保险公司的整体收益水平,推动保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继而形成良性循环,使保险资金成为城镇化发展资金支持的源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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