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难看病贵深层次因素及对策
2014-09-19胡军虎
胡军虎
摘要: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尽管取得了一系列的进步,然而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仍旧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困扰着广大的公众。本文笔者便通过对当前看病难与看病贵的深层次原因分别进行探究,进而探究出问题的解决对策,旨在促进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造福广大群众。
关键词:看病难看病贵基本医疗解决对策
一、造成看病难的因素
(一)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
由于城乡两元经济结构,从而导致了城乡之间医疗卫生条件同样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了经济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地市级以上的大中城市,而较为偏远的乡镇以及农村的医疗资源则存在着严重的短缺和不足的情况。不仅是医疗物质资源之间的悬殊差距,在医护人员的水平素质方面同样存在着种种难以忽略的差距。这样一来,少数的规模比较大的医院拥有最为先进的基础医疗设备的同时也集中行业内最为优秀的医护人员,而在一些乡镇的中小医院则面临着人才和设备严重匮乏的尴尬境地。由此造成了偏远地区的人们需要经过长途跋涉方能够就医这一看病困难的状况。
(二)病人就医选择欠合理
现如今,“专家坐诊”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热点,挂号时在面临着“普通号”和“专家号”的选择时,追求“小病大治”的病人以及患者家属大多数选择专家号,从而出现了当下病人指名挑选医生的情况出现。然而,这种情况便造成了一些专家名医的的门诊出现人满为患的情况,甚至是感冒发烧等类的小病也不惜排长队选择专家名医挂号。由此便使得原本很有限的医疗资源显得更为稀缺,从而加大了病人看病难的程度。
二、造成看病贵的因素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医学领域的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从而使得常规的身体检查便需要一笔不菲的花费,这便造成了看病费用的不断提高。除此之外,尽管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得到了推行,然而在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区却尚未得到覆盖或虽已覆盖而患者自身支付能力不足。因而,在一些地区仍旧存在着看不起病的情况出现。尽管国家对于医疗卫生的投入逐年增加,然而在整个投入中所占的比例却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投入方向也存在着种种不合理的状况,呈现出同整个社会总体的发展不协调的尴尬局面。再加上物价的不断上涨使医疗费用不断提高,最终通过加重病患的经济负担来转嫁服务成本提高的压力。
三、解决对策
(一)明确政府主导地位,确保基本医疗服务底线公平
要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把强化政府责任和财政投入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投入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把投入重点放在农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引导城市优质技术资源下沉等方面,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费用分担制度,确保底线公平,使公民能普遍享有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实现资源最大限度利用
患者就医流向的最佳模式是“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诊疗在医院、康复回社区”,但由于优质资源稀缺和社区医疗机构公信力低下,患者就医流向不合理,加重了看病难、看病贵。因此必须优化城市大医院和县(区)、乡医院即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的资源利用,盘活和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减少重复投入和低效率配置,由政府主导,建立各种形式的区域医疗机构联合体,利用巡回医疗、远程会诊等方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实现合理的人才、技术、信息、设备的流动和共享,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三)改革定价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
医疗卫生规制的成本包括规制法律的物质投入,核查医药产品成本的所耗费用和监管医药机构的所需支出,要按照在边际成本基础上从底定价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检查治疗等价格,适当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性劳务价格,实行按服务量次取费的原则,规范病种临床路径,探索并推行单病种付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调控手段,由政府主导,实行收支两条线,切断医疗机构收入与医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关联,强化政府在规划筹资、分配、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机构的公益性,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四)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医疗补贴救助体系
要在现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确无支付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疗补贴和救助,尤其是失能人群、大病重病患者,要通过建立救助基金,减免他(她)们的医疗费用,确保他们能看得起病,不致因病返贫。
(五)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明确医疗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
政府举办公立医院,是基本医疗公共产品属性的根本要求,目的是发挥医疗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因此政府对公立医院承担规划建设、财政投入、依法监管等责任,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改革,必须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开。政事分开就是科学、合理地划分事权,该政府管的事政府要管好,不该政府管的事交给医院和协会、学会等组织去管。管办分开就是在明晰公立医院产权主体的基础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医院事权全部交给医院,核心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由医院按照现代医院制度的管理办法,行使财权和人事管理等权利,使医院成为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政府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由办医院过渡到管医院,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设置、等级评审、要素准入、执业行为的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推进全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能及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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