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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推动作用

2014-09-19李雨薇刘国申

财经界·学术版 2014年14期
关键词:分业混业银行业

李雨薇+刘国申

摘要: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和金融创新的日益发展,各行业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范围在扩大,这对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造成冲击,使得分业监管模式和目前金融市场的变化态势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太协调的地方。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商业银行要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混业经营将成为其优先选择。

关键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基金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混业经营的历史必然趋势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强烈的国际背景下,各国金融发展道路最终都会走向一条金融自由化之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必然与金融发展同时进行,在西方国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29年世界大危机之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均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划分。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由早期混业经营过渡到分业经营,以1933年美国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规定了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只能在自己的经营领域内开展业务,且必须接收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由分业经营过渡到现代混业经营阶段。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证券业务、保险公司互相渗透并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由混到分的历程,现在又有走向混业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自1992年下半年起,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了证券市场,扰乱了金融秩序。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1998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最终从法律框架上完全确立。

近些年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推行利率自由化和汇率市场化,放松或取消业务经营中的某些限制条件,逐步开放本国或本地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许多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纷纷效仿欧美发达国家开放本国金融市场,为银行间跨国经营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是这些西方的发达国家的前期探索及其发展,向我们证实了全球化和混业经营将是银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也将是我们中国的银行业发展方向。就中国目前的状况和条件来说,加速实现混业经营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的助推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见下表),2002年~2012年10年间,我国的非信贷类融资规模从900亿元快速增加至6.6万亿元,增长了72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4.5%提高至42.1%;而信贷类融资规模仅增长了不到5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95.5%持续下降至57.9%。

由此看来,商业银行对于混业经营加速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银行业的发展处于新的竞争格局之下,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再造业务流程和构建新的价值网络。我们上述所谈到的因素是银行业进一步加快开展混业经营的主要助推器。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其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如果说仅仅是支付替代的话,我想这并不会对银行带来实质性的冲击,但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涉足的领域已经威胁到了银行吸收存款的来源是否还能够充足。天弘基金联手支付宝推出余额宝,短短一个月时间,吸引400万投资者“蚂蚁搬家”100亿元,彻底点燃了投资者的热情。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15天规模增长35%。根据彭博资讯统计的截至1月14日最新的全球基金规模数据,天弘增利宝基金的规模在全球货币基金中可排名第14位。在余额宝的示范效应下,众多互联网平台纷纷推出类似余额宝的现金管理工具。

面对如此的挑战与威胁,商业银行不得不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拉回正在流失的客户存款。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是一种确保存款留在银行体系内的主要途径,间接地使得银信合作有了进一步发展。

2013年下半年,银监会在推动银行理财产品转型上已经出台实质性举措,9月末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已经批准国内11家(后扩大到14家)商业银行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同时还将进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各家银行的试点额度在5亿至10亿元之间。银行系基金公司再扩容便意味着混业经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4月份开始,市场资金面逐渐宽松。受此影响,天弘“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网易“现金宝”、京东“小金库”和苏宁“零钱宝”等产品的7日年化收益率都回落到5%左右,其间甚至有产品的收益率跌破5%。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却迎来了一波小高峰。“五一”特别计划中179天和148天产品的收益率均为5.6%,一款73天产品的收益率高达6.1%;中国银行网点显示的在售理财产品中,一款代码为“zyzf2014024-1”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6%;交通银行在售的“稳添利”56天和92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5.3%。“已经过去的“五一”成为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好时机,将不少市民的资金重新拉回了银行,“这也算是为6月的揽储大战提前‘蓄水。”

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商业银行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业应对冲击的另一路径。

2013年11月18日,总额80亿元的“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这是去年8月份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发行的第一单产品,也是银行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后,在金融产品创新中迈出的重要一步。这是银行业面临利率市场化挑战,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可以释放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留下较大的空间,对于其前景应具有足够信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未来银证合作的趋势将锐不可当。

互联网金融发起的挑战为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也促使商业银行突破传统模式,开始创新,打造新产品,也使得业内人士认识到尽快进一步发展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银行业代表委员建言加快银行混业经营步伐。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近年来一些主要银行均在纷纷布局,银行系的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等如雨后春笋,在分业监管模式下探索通过集团控股的方式进行综合经营。综合化经营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将使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多样化,从而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分散风险的效用;综合化经营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与互联网金融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益和促进社会总效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胡浩.银证合作[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华青剑.中国经济网,2014

摘要: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和金融创新的日益发展,各行业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范围在扩大,这对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造成冲击,使得分业监管模式和目前金融市场的变化态势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太协调的地方。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商业银行要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混业经营将成为其优先选择。

关键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基金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混业经营的历史必然趋势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强烈的国际背景下,各国金融发展道路最终都会走向一条金融自由化之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必然与金融发展同时进行,在西方国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29年世界大危机之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均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划分。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由早期混业经营过渡到分业经营,以1933年美国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规定了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只能在自己的经营领域内开展业务,且必须接收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由分业经营过渡到现代混业经营阶段。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证券业务、保险公司互相渗透并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由混到分的历程,现在又有走向混业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自1992年下半年起,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了证券市场,扰乱了金融秩序。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1998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最终从法律框架上完全确立。

近些年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推行利率自由化和汇率市场化,放松或取消业务经营中的某些限制条件,逐步开放本国或本地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许多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纷纷效仿欧美发达国家开放本国金融市场,为银行间跨国经营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是这些西方的发达国家的前期探索及其发展,向我们证实了全球化和混业经营将是银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也将是我们中国的银行业发展方向。就中国目前的状况和条件来说,加速实现混业经营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的助推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见下表),2002年~2012年10年间,我国的非信贷类融资规模从900亿元快速增加至6.6万亿元,增长了72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4.5%提高至42.1%;而信贷类融资规模仅增长了不到5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95.5%持续下降至57.9%。

由此看来,商业银行对于混业经营加速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银行业的发展处于新的竞争格局之下,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再造业务流程和构建新的价值网络。我们上述所谈到的因素是银行业进一步加快开展混业经营的主要助推器。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其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如果说仅仅是支付替代的话,我想这并不会对银行带来实质性的冲击,但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涉足的领域已经威胁到了银行吸收存款的来源是否还能够充足。天弘基金联手支付宝推出余额宝,短短一个月时间,吸引400万投资者“蚂蚁搬家”100亿元,彻底点燃了投资者的热情。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15天规模增长35%。根据彭博资讯统计的截至1月14日最新的全球基金规模数据,天弘增利宝基金的规模在全球货币基金中可排名第14位。在余额宝的示范效应下,众多互联网平台纷纷推出类似余额宝的现金管理工具。

面对如此的挑战与威胁,商业银行不得不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拉回正在流失的客户存款。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是一种确保存款留在银行体系内的主要途径,间接地使得银信合作有了进一步发展。

2013年下半年,银监会在推动银行理财产品转型上已经出台实质性举措,9月末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已经批准国内11家(后扩大到14家)商业银行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同时还将进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各家银行的试点额度在5亿至10亿元之间。银行系基金公司再扩容便意味着混业经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4月份开始,市场资金面逐渐宽松。受此影响,天弘“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网易“现金宝”、京东“小金库”和苏宁“零钱宝”等产品的7日年化收益率都回落到5%左右,其间甚至有产品的收益率跌破5%。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却迎来了一波小高峰。“五一”特别计划中179天和148天产品的收益率均为5.6%,一款73天产品的收益率高达6.1%;中国银行网点显示的在售理财产品中,一款代码为“zyzf2014024-1”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6%;交通银行在售的“稳添利”56天和92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5.3%。“已经过去的“五一”成为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好时机,将不少市民的资金重新拉回了银行,“这也算是为6月的揽储大战提前‘蓄水。”

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商业银行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业应对冲击的另一路径。

2013年11月18日,总额80亿元的“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这是去年8月份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发行的第一单产品,也是银行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后,在金融产品创新中迈出的重要一步。这是银行业面临利率市场化挑战,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可以释放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留下较大的空间,对于其前景应具有足够信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未来银证合作的趋势将锐不可当。

互联网金融发起的挑战为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也促使商业银行突破传统模式,开始创新,打造新产品,也使得业内人士认识到尽快进一步发展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银行业代表委员建言加快银行混业经营步伐。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近年来一些主要银行均在纷纷布局,银行系的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等如雨后春笋,在分业监管模式下探索通过集团控股的方式进行综合经营。综合化经营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将使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多样化,从而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分散风险的效用;综合化经营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与互联网金融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益和促进社会总效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胡浩.银证合作[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华青剑.中国经济网,2014

摘要:随着技术手段的更新和金融创新的日益发展,各行业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范围在扩大,这对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造成冲击,使得分业监管模式和目前金融市场的变化态势之间出现了一些不太协调的地方。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边缘化,并使其中间业务受到替代。商业银行要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混业经营将成为其优先选择。

关键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基金理财信贷资产证券化

一、混业经营的历史必然趋势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强烈的国际背景下,各国金融发展道路最终都会走向一条金融自由化之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必然与金融发展同时进行,在西方国家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29年世界大危机之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均实现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没有严格的业务范围划分。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由早期混业经营过渡到分业经营,以1933年美国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规定了银行分为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只能在自己的经营领域内开展业务,且必须接收金融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由分业经营过渡到现代混业经营阶段。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证券业务、保险公司互相渗透并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走过了一个由混到分的历程,现在又有走向混业的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银行可以经营信托、证券等业务。自1992年下半年起,社会上出现了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大量银行信贷资金通过同业拆借进入了证券市场,扰乱了金融秩序。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并在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了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形式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1998年我国颁布了《证券法》,第六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标志着我国分业经营最终从法律框架上完全确立。

近些年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松金融管制,推行利率自由化和汇率市场化,放松或取消业务经营中的某些限制条件,逐步开放本国或本地区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国际化的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许多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为了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纷纷效仿欧美发达国家开放本国金融市场,为银行间跨国经营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是这些西方的发达国家的前期探索及其发展,向我们证实了全球化和混业经营将是银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也将是我们中国的银行业发展方向。就中国目前的状况和条件来说,加速实现混业经营将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的助推作用

统计数据显示(见下表),2002年~2012年10年间,我国的非信贷类融资规模从900亿元快速增加至6.6万亿元,增长了72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4.5%提高至42.1%;而信贷类融资规模仅增长了不到5倍,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从95.5%持续下降至57.9%。

由此看来,商业银行对于混业经营加速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银行业的发展处于新的竞争格局之下,商业银行需要重新审视自身的优势与不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再造业务流程和构建新的价值网络。我们上述所谈到的因素是银行业进一步加快开展混业经营的主要助推器。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优势,其支付方式是以移动支付为基础,其通过移动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技术来转移货币价值以清偿债权债务关系。例如,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和快线等已经能够为客户提供收付款、自动分账以及转账汇款、机票与火车票代购、电费与保险代缴等结算和支付服务,对商业银行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

如果说仅仅是支付替代的话,我想这并不会对银行带来实质性的冲击,但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涉足的领域已经威胁到了银行吸收存款的来源是否还能够充足。天弘基金联手支付宝推出余额宝,短短一个月时间,吸引400万投资者“蚂蚁搬家”100亿元,彻底点燃了投资者的热情。截至2014年1月15日,余额宝规模已超过2500亿元,15天规模增长35%。根据彭博资讯统计的截至1月14日最新的全球基金规模数据,天弘增利宝基金的规模在全球货币基金中可排名第14位。在余额宝的示范效应下,众多互联网平台纷纷推出类似余额宝的现金管理工具。

面对如此的挑战与威胁,商业银行不得不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拉回正在流失的客户存款。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就是一种确保存款留在银行体系内的主要途径,间接地使得银信合作有了进一步发展。

2013年下半年,银监会在推动银行理财产品转型上已经出台实质性举措,9月末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已经批准国内11家(后扩大到14家)商业银行开展理财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同时还将进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各家银行的试点额度在5亿至10亿元之间。银行系基金公司再扩容便意味着混业经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4月份开始,市场资金面逐渐宽松。受此影响,天弘“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网易“现金宝”、京东“小金库”和苏宁“零钱宝”等产品的7日年化收益率都回落到5%左右,其间甚至有产品的收益率跌破5%。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却迎来了一波小高峰。“五一”特别计划中179天和148天产品的收益率均为5.6%,一款73天产品的收益率高达6.1%;中国银行网点显示的在售理财产品中,一款代码为“zyzf2014024-1”的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6%;交通银行在售的“稳添利”56天和92天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均为5.3%。“已经过去的“五一”成为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好时机,将不少市民的资金重新拉回了银行,“这也算是为6月的揽储大战提前‘蓄水。”

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商业银行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信贷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业应对冲击的另一路径。

2013年11月18日,总额80亿元的“2013年第一期开元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这是去年8月份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后发行的第一单产品,也是银行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后,在金融产品创新中迈出的重要一步。这是银行业面临利率市场化挑战,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可以释放更多的银行信贷资金,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留下较大的空间,对于其前景应具有足够信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未来银证合作的趋势将锐不可当。

互联网金融发起的挑战为银行业走向混业经营起到了推动的作用,也促使商业银行突破传统模式,开始创新,打造新产品,也使得业内人士认识到尽快进一步发展混业经营的重要性。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银行业代表委员建言加快银行混业经营步伐。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近年来一些主要银行均在纷纷布局,银行系的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等如雨后春笋,在分业监管模式下探索通过集团控股的方式进行综合经营。综合化经营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有限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将使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多样化,从而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分散风险的效用;综合化经营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的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与互联网金融之间形成良性竞争有利于提高效益和促进社会总效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胡浩.银证合作[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华青剑.中国经济网,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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