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党建制度改革步入“施工期”
2014-09-03
当代陕西 2014年10期
深化党建制度改革步入“施工期”
9月5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出席并讲话。 梁生树/摄
洛南县探索乡镇主要领导公推直选工作
紫阳县双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快捷、高效
9月5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毛万春出席并讲话。 梁生树/摄
策划语:在全面深化改革总框架里,党建制度改革地位突出,它既是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又是全面改革的“公约数”,对全面改革起着推动和保障作用。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前不久,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时间表、任务书。
今年是改革元年。按照中央部署,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决定》,成立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制定了改革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我省党建制度改革步伐明显提速、新政频出——
六项制度拧紧了管理螺丝,九个治理匡正了用人风气,末位查究震慑了机关“庸懒散”,班子研判检测班子动态……这一系列制度改革举措,破解了党的建设工作的一些疑难,更新了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两大关键词,一是“深化”,一是“改革”。因此它不是对制度修修补补,也不是一般层面上的单项改革,它是系统的、整体的、深入的、根本的改革。
为了引导各级准确理解中央和省委部署,本期“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题,着眼陕西实践,解读中央部署,期望能为深化党建制度改革加油,为“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