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法能力的新内涵看英语语法课堂教学改革
2014-08-15王会凯
王会凯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外国语学院,河南 郑州450011)
目前,英语专业学生对语法课程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种现状是由传统的语法观和语法教学方法导致的。传统的英语语法教材和教学方法都是脱离了语言环境的单项语法训练,通过做题对孤立的语法结构进行反复练习。这样的语法教学枯燥无味,抑制了学生的创造力和学习兴趣。同时,单项的语法训练割裂了语法知识和语言意义功能的联系,使得学生在语法学习上“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有效地把语法知识运用于语言创造中。
一、语法能力的新内涵
近年来中国学者对英语专业学生语法能力的研究大多集中于考查学生“组词造句”的能力。徐晓燕在《英语专业学生英语语法能力的变化和发展》一文,对语法能力的界定仍然为组词造句的能力[1]。刘炜在《从语法观与交际能力框架解读语法能力内涵——兼论英语教学语法的基本维度》中,提出“基于传统语法观中的语法能力大多局限在组词造句的能力”[2]。而这种局限于组词造句的能力远远不能够使学生正确、恰当地使用语法结构来表达意义。
美国语言教育学者Larsen Freeman提出语法能力是“准确地、恰当地使用语法结构表达意义的能力”[3]5。学生的语法能力不能只停留在句子的结构层面上,还要理解不同的句子结构的意义和功能,具有把句子的形式、意义、功能有效地结合起来,根据语篇的功能恰当地运用到语篇中的能力,即“语篇语法能力”。基于语法能力的新内涵,刘炜提出了语法教学的多个维度,如语篇语法能力、口语语法能力和书面语语法能力、文化语法等[2]。本文将从英语语法课堂教学方面探讨英语专业语法课程改革。
二、英语语法课堂教学改革
(一)隐性与显性语法教学
传统的语法教学内容和形式枯燥无味,使英语语法教学一直处于低迷状态。交际教学法的兴起,使很多师生觉得显性的语法学习是不必要的,有些高校甚至直接减少了英语语法教学的课时。但“如果第二语言学习纯粹是以交际的方式,即便学习者接触了大量语料,多年之后他们仍然无法自然习得许多形式结构,语言的准确程度也差强人意”[4]。
随着语法能力的新内涵逐步得到国内语法教育专家的认可,很多学者主张通过语篇进行语法教学,这样可以减少语法学习的枯燥性,并且使学生获得隐性的语法知识。在母语环境下进行二语学习,要想像母语学习者那样获得隐性的语法知识是很难的。对于在母语环境下学习英语的英语专业学生来说,显性的语法知识的学习非常必要,尤其是 “在能加强语言形式和意义关系时是尤为有效的”[5]。龙献平对大学生英语语法学习观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大多数学生认为显性的语法教学模式很有必要,有利于学习者的语法学习[6]。
如何进行显性语法教学呢?向明友从经济学的边际效应递减的角度分析了英语专业学生语法学习兴趣不高的原因,提出为了培养学生对语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和对语法学习的兴趣,在学期开始时,采用教师引领性讲座,指出语法在语言学习中的重要性,让学生明白语法学习有助于他们提高各种语言能力,以激起学生学习语法的动机和兴趣[7]。
笔者赞同向明友提出的引领性讲座,通过这些讲座让学生明白语法知识和各项语言技能是息息相关的。在各种讲座中,要使用一些具体的语法实例,让学生体会到语法知识对各项语言能力的影响。例如,通过句子结构中的主位和述位,帮助学生理解新旧信息在句子中的分布,利用这样的语法知识来提高听力技能。同时,通过具体的实例让学生明白这些语法知识对于提高阅读速度、实现写作中内容的自然衔接和连贯也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在“语法与翻译”的讲座中,要使用例子让学生真切地体会到对语法知识的理解直接关系到译文的正确性。例如:
a.Do you despise him because he is poor?
b.Do you despise him,since he is poor?
学生往往会把句子a翻译为“你会因为他穷而看不起他吗?”这涉及学生对引导原因状语的从属连词的理解。句子a和句子b所表达的意义是不同的。句子b中的since引导的是已知原因,he is poor是已知信息,可以翻译为“你会因为他穷而看不起他吗”。句子a中的because引导的是未知原因,“你看不起他”是已知信息,未知信息是“看不起的原因是什么”,应该翻译为“你看不起他是因为他穷吗?”由此可以看出,对语法中这两个从属连词的理解直接影响到对句子意义的理解,当然也影响了译文的正确性。
在学生树立了正确的语法观的基础上,基于学生的语法能力现状,对学生有选择地进行显性语法知识的教学。这个阶段的显性语法学习不再是以语法结构形式为主,而是分析和归纳不同语法结构的意义和功能。只有当学生真正掌握了这些语法结构的意义和功能,才能够达到对语法结构的灵活运用。如Leech,Svartvik在其合著的《英语交际语法》一书中指出:为了恰当地使用一种语言,我们当然必须了解这种语言的语法结构及其含义[8]。Larsen-Freeman也认为,当人们理解了规则背后的原因之后,语法就更容易理解了[3]52。
(二)语篇语法教学
语法能力的新内涵要求语法学习不能止于简单地对句子层面上语法结构意义的理解,还要理解把握语法结构的功能和适用性才能达到“准确地、恰当地使用语法结构表达意义的能力”。这就需要把语法知识的学习扩展到语篇语法的层面,通过对不同体裁语篇的分析,归纳不同语法结构的功能在不同语篇的运用,从而发现不同语法结构在不同体裁语篇中的适用性。
系统功能语法认为,语法是为了表达某种意义的一系列选择项;人们要根据所表达的内容、表达对象、交际场景,从这一系列选择项中选择合适的语法结构来完成交流的目的。“语篇语法注重说话者或作者在语流或作品中所使用的语法选项,如何使得人们对所建构的信息更好地传递给听者或读者,使得信息上下连贯。”[9]语篇语法还包括实现信息联系的语法选项的适合性[10]。因此,在显性语法知识的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明白并列和从属是实现从句到篇、语篇内容自然衔接的关键手段。学生要理解掌握不同衔接手段的意义,学会选择合适的衔接手段来实现语篇中句子内容的自然衔接。
在英语语法中,除了不同的语法结构具有不同的意义之外,在表达同一个基本意义时往往会有多种语法选择项,但各个选择项都会在使用语域或功能等方面存在细微的差异,例如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的选择使用。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被动语态看成是主动语态衍生出来的一种替换形式。虽然被动语态的学习往往以主动语态为出发点,但主动语态具有其自身的意义和功能,并且具有其独特的使用范围,如科技文体和正式的报告类型语篇多用被动语态。另外,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的选择使用还要考虑到上下文中新旧信息的更替和连贯。例如:
a.The dog ate the meat.
b.The meat was eaten by the dog.
句子a和句子b表达的基本意义完全一样,但在语篇中是使用主动语态或是被动语态,要根据前面句子中表达的信息来决定,从而实现语篇中句子之间的自然衔接和连贯。
(三)书面语与口语语法
语篇语法能力包括书面语语篇语法和口语语篇语法。目前英语专业本科生的英语写作多呈现出口语化,如句子结构松散,通篇大量使用简单句、祈使句等。这在很大程度上都要归因于盛极一时的交际教学法,过度重视学生听说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学生的读写能力。而英语专业博士生的口语呈现出书面化,也说明语法教学中进行口语语法教学的必要性。
我们有必要指出,虽然对口语语法的研究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也提出了很多口语所独有的语法规则,但口语语法和书面语语法并不是两套不同的语法系统。Carter认为口语和书面语是在同一个连续体(continuum)上分布的不同文本。
口语除了要遵循语言的基本语法规则外,它自身也有一套相当固定的表达习惯。口语交流中的语言理解对语境的依赖程度很高,因此口语中有很多句子片段或无依附分句,但这些句子片段仍然能够顺利地表达意义,而这些句子片段中所缺少的信息其实包含在前面的话语中或是交谈双方的非语言交流中。Ronald Carter在《编写口语语法的十大要点》中指出,口语语法应当被置于人类交际的社会环境之中,以交际者在真实环境中是否达到交际目的为标准来判断话语语法的正确性[11]。诺丁汉派的口语语法研究表明,和我们常说的书面语篇中的结构省略不同,在口语交际中经常出现情景省略[12]。因此,口语语法教学对真实情景的依赖性很强。由于口语信息性较弱和教学时间的局限性,在语法课堂教学中使用真实口语对话作为教学材料具有一定困难,教师可以通过看英语电影、阅读英语剧本等形式练习口语。但教师有必要帮助学生分析口语语法的可接受性问题,并不是所有出现的口语形式都可以模仿,因为电影或剧本中出现的“方言和非标准语法结构的使用不适合正式交际场合,从外语教学角度看,这些非标准语言不能作为教学内容”[13]。
尽管口语还具有其他许多区别于书面语的语法特征,如状语在句子中的位置非常灵活,状语、宾语提前等,但口语仍然是以英语的基本语法规则为基础的。因此,在语法教学中,口语语法的教学要以书面语语法为参照,进行口语语法和书面语语法的比较教学;同时还要凸显出口语语法自身具有的语言特征。
英语学习者学习英语语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根据交际目的、交际对象、交际场景选用合适的语法结构正确地表达意义的能力,而远非简单的组词造句的能力。作为英语专业的基础课程,英语语法课程的教学不能无视语法学习的目的,要改变旧的教学模式,针对学生已有的语法基础,以学习语法结构的意义、功能和适用性为主。把语法的学习和教学扩大到语篇层面,包括书面语篇和口头语篇,以实现语法学习的最终目的。
[1]徐晓燕,徐露明.英语专业学生英语语法能力的变化和发展[J].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2009(3):1-14;34.
[2]刘炜.从语法观与交际能力框架解读语法能力内涵:兼论英语教学语法的基本维度[J].外语艺术教育研究,2011(3):46-50.
[3]Larson Freeman D.Teaching language:From grammar to grammaring[M].Boston:Heinle and Heinle,2003.
[4]何莲珍,王敏.交际课堂中的形式教学:国外近期研究综述[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4(1):23-27.
[5]顾琦一.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及其接口之争[J].外语教学,2005(1):45-50.
[6]龙献平,刘喜琴.大学生英语语法学习观调查及其对语法教学的启示[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7(6):28-30.
[7]向明友.换个方法教语法[J].中国外语,2008(6):58-61.
[8]刘炜.高校英语专业语法课程与教材若干问题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09(1):65-67.
[9]陶文好.语篇语法与高级英语教学模式[J].山东外语教学,2001(1):59-62.
[10]Marianne Celce-Murcia.Towards more context and discourse in grammar instruction[J].TESL-EJ,2007(2):124-130.
[11]Carter R.编写口语语法的十大要点[J].国外外语教学,2001(2):1-7;12.
[12]翟红华.国外口语语篇语法研究[J].外国语言文学,2006(1):24-28;52.
[13]李凤华,Maria Angelova.英语口语语法在教学中的适应性分析[J].山东外语教学,2010(4):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