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农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
2014-07-11刘永启
摘要: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正常运营和科学发展的灵魂和筋骨。市场经济条件下,“三农”的特殊性,决定了管委会制(政府主办型园区)虽然是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不是唯一的管理经营模式。应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及早培育园区的“自身造血”能力,探索农业园区发展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关键词:农业园区;体制机制;长效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4)02-0105-03
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则是园区正常运营和科学发展的灵魂和筋骨。
一、盘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发展现状
2010年以来,盘县把农业园区建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转型、优化农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平台。现有规划设计1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规划总投资59.04亿元,至2013年上半年,已完成投资5.526亿元,占总投资额的比重为9.35%。
(一)规划先行
盘县农业园区规划以六盘水市喀斯特山区特色农业总体规划为统领。通过规划引领,形成以交通沿线为骨架,农业园区为支撑,立体农业产业布局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预计到2017年,在全县建成10个以上规划设计科学、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配套、生产要素集聚、科技含量较高、经营机制完善、产品商品率高、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组织人员完成现有10个农业园区的规划编制、上报工作,分别为盘县“哒啦仙谷”休闲农业观光园区、娘娘山高原湿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盘县老黑山核桃产业园区、盘县设施农业产业园区、盘县板桥水塘城郊型蔬菜产业示范园区、盘县特色杂粮示范园区、坡上马铃薯种薯产业园区、盘县旧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盘县淤泥乡岩博村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火铺镇沙淤农业产业园区。
(二)突出特色
根据国发[2012]2号文件的战略定位,以及特色产业基础。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打造。例如,将盘县设施农业产业园区等园区打造为集农业科技成果、现代农业装备应用、种养加工、产供销为一体的示范展示区;将贵州娘娘山高原湿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盘县“哒啦仙谷”休闲农业观光园区等打造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二是突出特色,品牌认证。以核心区主导产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凉都——六盘水”农畜产品“优质、生态、富硒”的优势,积极开展品牌认证。例如,盘县火腿于2012年9月13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成为继浙江金华、云南宣威之后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凉都特色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三)技术引领
科技支撑体系是提升园区创新发展的主要途径。为确保园区产业项目健康发展,盘县农业局明确4名副局长分别负责盘县“哒啦仙谷”休闲农业观光园区、贵州娘娘山高原湿地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盘县老黑山核桃产业园区和盘县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并派8名技术骨干进驻园区蹲点指导。
(四)服务配套
借鉴国内农业园区先进的组织管理和成功的运行经验,对于提升农业园区建设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加强农业园区建设,盘县正积极争取成立农业园区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人员编制,计划成立沙淤农业园区管委会(副县级)、盘古农业园区管委会(正科级)和两河农业园区管委会(正科级),3个园区管委会,专门负责全县农业园区管理工作。
二、盘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园区空间规划界定不清,土地流转难度加大
现代农业园区在土地整理和利用上,一个时期内应该有一个较为清晰的高效、集约的空间界定。但部分园区规划设计时贪大求洋,脱离实际,资金筹措缺口大、有难度。如盘县哒啦仙谷休闲农业观光园规划面积6万亩,地跨滑石乡和刘官镇,规划总投资6.78亿元,现完成投资2.6亿元,流转土地仅8230亩。短期内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很难得到有效发挥,不利于发挥园区的集聚示范效应,难以形成自己的特色和拳头产品。
公共管理刘永启:关于创新农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调研报告随着园区建设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效益的显现,农民的惜地意识增强,主要表现为价格分歧大,担心回收难的问题,集中式的土地流转难度进一步加大。此种问题,从根源来看,多源于程序和运作的问题,土地流转不规范,也存在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力等问题。但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规划区内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具有后顾之忧,仍把土地作为自己的生活保障,不愿流转。
(二)农民社会化组织程度有待提高
盘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属起步阶段。现有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省级试点2个。种植业41个,畜牧业24个,服务业6个。资产总额57.3万元,合作成员8000人左右。
从服务形式来看,仅局限于向农户和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种苗种禽、产品回收等方面的常规服务,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不足;从现代化组织程度上看,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合同约束、利益分配、风险调节等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与农户联结机制不紧。
(三)龙头企业带动力有待加强
目前,全县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仅7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
省、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尚未健全,企业和农民还依然存在违约的事实,对合同的履约意识不强,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四)科技推广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据盘县农业局负责人介绍,目前从事示范、推广及生产管理的农技人员缺乏。一是缺少园林、果蔬和加工的专业人才。二是缺乏农业高科技人才,如生物组培快繁技术、无土栽培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三是缺乏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四是缺乏农业信息方面的人才。同时农业园区在引智入园、引智创业、成果转化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缺乏有力的措施,科技对农业园区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仅仅局限于对园区项目的初期规划和论证上。
(五)农业园区管理模式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已经对园区发展造成束缚,影响了园区日常建设和管理。现在县级“园区办”管理较为松散,人员变化随意性较大,且主要工作仅限于开展报表及相关文字材料,综合协调职能未得到完全发挥,部分园区未成立园区管委会,已成立了园区管委会的园区与当地乡镇在管理上存在着“两张皮”和权责不清的问题。二是关于农业园区管理模式的特殊性,有待于深化认识。目前,盘县正在争取成立三个农业园区管委会(沙淤、普古和两河),负责全县10个农业园区管理工作。暂且不论管理体制的问题,单就管理涉及面来讲,实为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在此情况下,我们要看到农业园区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即面临着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属性的,多种兼容管理模式的培育和选择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土地流转服务平台
借鉴广州等地的经验做法,根据土地流转规模和范围,适时成立市、县、乡(镇)、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负责编制土地流转规划;辖区内信息的核实、发布、储存和上报;受理土地流转事宜;规范流转合同的签订和鉴证;负责或协助调解承包合同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二)创新龙头企业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机制
国发[2012]2号文件强调,“支持贵州探索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即可以通过整理、提高农业(园区)用地的质量等级——农业产出率——级差地租。通过“以质抵量”,新增农业龙头企业部分用地指标。例如,对于同一经济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农业园区通过科技整理,使土地的产出率提高到原来的2倍。那么就相当于可以置换出工业园区中1亩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实践中可能要按一个基期内不变价格的一定比例来置换),用来新增(折抵、平衡)工业园区中农业龙头企业的用地指标。
(三)依托专业合作社培训农民,提高社会化组织程度
一是通过先进地区的合作社,组织农民有针对性的科技培训。二是建立县、乡、村三级合作社人才培训体系。县负责乡镇级辅导员和典型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乡镇负责辖区内所有合作社负责人、理事会成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合作社负责全体社员的培训。三是成立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县长负责,明确县农口和供销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合作社发展,财政、工商、金融、税务、交通、电力等部门负责政策落实,新闻媒体负责报道。形成以经管部门为主,和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落实“三大基地”合一
一是市、县政府继续以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或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园区的发展,将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示范、培训、推广”基地。二是充分利用科研院所人才、科技等资源优势,将园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基地”。以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形成园区多元化科研投入机制。鼓励院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和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进园区,领办或创办企业。三是充分发挥农业园区的“公益性”,由市政府协调有关院校,参与园区合作,将园区建设为“教学实践基地”。
责任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