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管理成本比较
2014-06-19文/亓军
中国医疗保险 2014年1期
文/亓 军
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管理成本比较
文/亓 军
亓 军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
目前,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在成本管理模式上截然不同。
据调查了解,各地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实行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用的办法,普遍为参保缴费总额的7.9%。而社会医疗保险是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实行社会保险政策制定与经办“管办分离”的运行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以山东为例,商业保险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共收取保费8.9亿元,支付4.1亿元,管理费用提取7031万元,相应的从业人员有480人,年人均管理费用达到14.6万元。与此相比,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收380亿元,支付医保待遇311亿元,社保经办人员1648人,年人均经费3.8万元,预算经费共支出6262万元。由此可见,社会医疗保险从规模成本和人均成本效率方面均高于商业医疗保险。另一方面,各地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大病保险”普遍存在当期医保费结余较大问题,大多超过50%,山东达到54%,结余基金使用还缺乏明确规定,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而基本医疗保险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不提取任何管理费用,基金全部用于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已形成较完善的外部和内部监管机制,医保基金管理和制度优势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商业保险要在承办“大病保险”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当合理平衡公平与效率的边界,提高“大病保险”负担比例、扩大支付范围,较大幅度降低管理费用提取比例和医保费结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