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实务运作模式初探
2014-04-29李晓凤马瑞民
李晓凤 马瑞民
摘要: 自鸦片战争起,我国戒毒工作已经走过了170多年的历史。我国戒毒社会工作具有代表性的实务运作模式有五种,即充权使能模式、综合健康医学模式、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心理社会康复模式、魔方模式。当前戒毒社会工作实务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戒毒社工实务运作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此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政府支持、司法配合、社工整合、NGO运作、社会支持、家庭协助。
关键词: 戒毒;戒毒社会工作;发展历史;实务运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4)04-0005-06
戒毒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知识与方法去协助吸毒人群的服务,其主要对象是吸毒人员及其家庭。在我国,自鸦片战争开展禁毒行动算起,戒毒工作已经走过了170多年,但作为“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机制”解决吸毒人员问题的专门职业及新兴的社会工作领域,戒毒社会工作则始于21世纪初期。
一、戒毒工作在中国的历史演进
及戒毒方法的新发展
早在19世纪,英国为打开中国紧锁的大门,试图通过鸦片蚕食中国人的身体健康以达到“不攻自破”的目的。而这场灾难性的“鸦片”战争,促使人们意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也拉开了中国禁毒行动的序幕。比如,清政府在禁烟中经历了初禁、严禁、弛禁、渐禁四个时期,以防止鸦片的不断流入。辛亥革命胜利后,民国政府继续推行禁烟政策,包括1912年颁布的“禁种、禁运、禁售、禁吸”的禁烟令,1935年推出的“六年禁烟计划”“三年禁烟善后计划”,以继续完善有关禁烟法令。然而,鸦片的传播势头在我国依然此起彼伏。[1]4-6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直致力于禁毒工作,发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大力开展严禁鸦片烟毒的工作,鸦片烟毒曾一度禁绝。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毒品问题死灰复燃,面对突如其来的吸毒大军,几十年来从未见过瘾君子的新中国医务工作者措手不及,中国公安与司法紧急应对。1998年公安部成立禁毒局,禁毒改为专门机构统一执行。由此,各种体制的自愿戒毒治疗机构应运而生,并初步形成了由公安机关主管的强制戒毒、司法机关主管的劳教戒毒、卫生医疗机构开办的自愿戒毒等三种方法。[2]值得肯定的是,由强制戒毒、劳教戒毒、自愿戒毒构成的戒毒体系,已在吸毒人员戒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戒毒社会工作模式提供了借鉴之处。但是,这些传统的戒毒方法主要是从违法、病人行为的视角看待吸毒行为的,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且三者各自为政。[1]203因此,从全面协助吸毒人员彻底脱毒看,传统戒毒方法仍有完善的空间。
其一,传统戒毒方法主要是依靠强制性力量迫使吸毒人员生理脱毒,缺乏心理社会层面的干预,致使我国戒毒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比如,据国家禁毒委员会调查发现,因强制戒毒等传统方法是“干戒”,吸毒人员离开戒毒所后,一月内复吸的占81.7%,一年内复吸的达90%以上。①同时,采用“重惩罚、轻戒毒”的戒毒原则,无法保障吸毒人员的人身权利。这样,无论从理论还是现实看,必须改进传统的戒毒方式,以尊重和保障吸毒人员的利益。
其二,多数戒毒人员对劳教戒毒持排斥态度。据笔者的实证调查发现,79.5%的吸毒人员是被警方强制送入戒毒所的,他们视戒毒为“坐牢”,对禁毒工作者持有恐惧、抵触、排斥等心理;同时71.7%的工作人员也将吸毒人员视为越轨者。②相应地,吸毒人员与工作者难以形成合作的工作关系,其戒毒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其三,戒毒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难于发挥戒毒工作的职能。强制戒毒的职能是为吸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生理脱毒、心理矫治,实施道德、法制、禁毒、卫生教育,开展康复训练和综合矫治,以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重返社会。然而,因戒毒机构资源匮乏,一般只配备相关的司法工作者,几乎没有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其预设的职能根本无法完全实现。
伴随传统戒毒方法的问题日益突显,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继续探索对毒品成瘾的治疗方法,中药戒毒十分流行。不过,因中国艾滋病问题浮出水面,人们开始把目光聚焦于吸毒人员全方位的治疗问题,相应地,降低毒品的公共卫生危害及药物维持治疗则提上议事日程。进入21世纪,我国对于毒品成瘾治疗的诸多问题梳理得更清楚了,戒毒治疗方法也有新的突破。大量研究发现,药物依赖是一种慢性复发性脑疾病,其中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者可以导致精神病性症状。[1]2与此同时,为了防止“戒毒康复者”再次复吸,各种戒毒方法与康复治疗技术不断地推陈出新。比如,生物医学的戒毒方法已有新的发展,2004年我国启动了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计划[3];针对药物依赖的心理社会原因、药物成瘾后的心理行为表现、复吸的原因与影响依赖者康复的心理社会因素等,开始出现了心理行为的干预策略与方法;而社会学视角下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也在实践,旨在通过“无缝接轨”方法促使戒毒者回归主流社会[4]。
基于对我国戒毒工作(尤其是对传统戒毒)方法的回顾与述评,笔者认为,现阶段比较实际的做法是结合我国传统的戒毒工作方法,构建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戒毒社会工作社区综合发展模式,以此回应我国戒毒工作中的问题,满足吸毒人员的多元化需求,协助吸毒人员彻底脱毒。
二、我国戒毒社会工作的实务运作模式探究
在我国,戒毒社会工作的萌芽始于20世纪末、21世纪初“美国戴托普治疗模式”在昆明的实践。戴托普治疗模式是从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多学科结合的角度,对吸毒人员进行治疗与善后服务的自愿戒毒模式,这也是目前国际上影响较为广泛的戒毒模式之一。[5]1998年9月,云南中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在昆明成立。2001年,云南大学社会工作系与戴托普药物依赖治疗康复中心合作,前者对后者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后者为前者提供实习场地与实习督导。这表明,尽管戒毒社会工作者的名称在我国还没有出现,但自21世纪初开始,社会工作已经介入到戒毒工作体系之中。
进入21世纪,吸毒和药物滥用问题继续在我国蔓延。据中国禁毒委员会的一项调查发现,我国仅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112.6万、133.5万、143.7万,年平均增长率为14%,并引发了诈骗、偷窃、卖淫、杀人抢劫、艾滋病传播等社会问题。[1]7-9无疑,戒毒问题已演变为我国最受关注、最棘手的社会问题,也急需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行之有效的戒毒社工方法。与此同时,2007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这为我国禁毒社会工作的介入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外,2007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等“1+7”系列文件,率先在全国开展以初步建立深圳特色的社工制度体系为内容的社工试点工作,至此,中国内地专业社工应运而生。正是在上述背景之下,即毒品问题变得日益复杂化,《禁毒法》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了合法性,以及政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项目购买”试点等,珠江三角洲的戒毒社会工作开始启动。
2008年10月,深圳市禁毒工作办公室将福田区作为戒毒社工进驻社区的试点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民间运作”的方式,委托“春雨”和“升阳升”两间社工民间机构运作,深圳市社区第一个戒毒社会工作站正式成立。到了2009年10月,广州市民政局与广州市荔湾区禁毒委员会合作,在荔湾区东漖街率先拉开了社区戒毒与康复试点工作;2010年5月,东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在7个镇街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戒毒社会工作试点;2011年6月,广东联众戒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珠海正式开工运营,这是首家以开展戒毒社会工作研究和实务工作、推进社会工作在禁吸戒毒专业领域发展为宗旨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6]
之后,在广东省级市级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政府继续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开展戒毒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在珠三角地区,共有21家社工民间机构承接了政府购买的禁毒服务,约有400名戒毒社会工作者进驻戒毒所、美沙酮门诊、学校及社区之中。通过综合运用个人辅导、家庭辅导、小组工作、学校活动及社区活动等方式,戒毒社会工作者将政府、市场、社会的各方力量综合运用于戒毒中,先后为吸毒人员提供了诊断性、康复性、教育性、发展性等多元服务方案,以协助吸毒人员摆脱心瘾、重建其自信、链接社会资源、与社会无缝接轨、重建人际网络、获取社会支持等。由此帮助吸毒与康复者建立健康生活模式,协助其解决就业、生活等诸多困难,巩固戒毒效果;同时向学生、老师、家长、社区人士开展禁毒教育宣传,预防青少年滥用毒品,提高人们的禁毒意识。在此基础上,珠三角地区形成了五种具有代表性的戒毒社工实务的运作模式,即在戒毒所的“充权使能模式”,在美沙酮门诊的“综合健康医疗模式”,在社区的“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在康复岛的“心理社会康复模式”,在不同生活空间并具有整合意义的“魔方模式”。现简述之。
1.“充权使能模式”:以深圳南山区戒毒所为例
在深圳南山区的戒毒所中,因较多采用传统的“强制戒毒与劳教戒毒相结合”的“司法控制模式”,在思维逻辑上过分突显出了“问题取向”“机构化”“矫正”“失能”与“依赖”等操作性概念。如此,戒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其日常生活、劳动康复、思想教育康复等均在公安与管教的严密监视下进行,并且戒毒所内也运用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对戒毒人员进行再社会化教育。两年前,深圳温馨社工机构派驻一线社工进驻南山区戒毒所。为了平衡司法控制下“矫正取向”的戒毒理念与方法,社工采用了“充权使能模式”提供服务,即着重突显戒毒人员本身的“增能”“优势资源的连接”及“抗逆力”等主体价值的意义,其思维逻辑传达了“需求取向”“除罪化”“优势”“复建”“发展”“自立”“增能”等操作性概念。[7]在“充权使能模式”的指导下,社工对戒毒人员提供了心理治疗、认知改变、资源支持等一系列服务,开展了许多康复娱乐活动,如新年愿望、心理治疗的沙盘游戏等,并呼吁保护戒毒人员的权力,强调道德关怀在促进戒毒人员“新生”中的重要作用。由此,社工的进驻,赢得了戒毒人员的极大欢迎,也在戒毒过程中培养了戒毒人员的自信心、权力意识与能力,以此协助他们彻底“脱瘾”。
2.“综合健康医学模式”:以深圳市罗湖区美沙酮门诊为例
美沙酮是治疗毒瘾的替代药物,是当前生物医学治疗方式的主要手段,但美沙酮也具有“成瘾性”,长期服用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影响,同时美沙酮门诊的医生并不支持吸毒人员戒掉美沙酮。2013年,深圳社工开始进驻罗湖区美沙酮门诊轮流值班,其主要职能是帮助门诊部的戒毒人员在服用美沙酮之时不再服用杜冷丁、吗啡等毒品。为了更好地协助戒毒人员彻底戒毒,美沙酮门诊的社工开始运用“综合健康医学模式”提供禁毒社工服务。在这里,“综合健康医学模式”主要是依据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健康理念,对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全面的健康观,把生命视为一个开放系统,通过与周围环境的相互作用及系统内部的调控来决定健康的状况。[8]而社会工作者将“综合健康医学模式”运用于美沙酮门诊戒毒,则十分重视戒毒人员生理、心理、社会层面的影响因素,并为戒毒人员提供了生理戒毒、心理戒毒及“社会无缝连接”计划,如为戒毒人员提供心理治疗,帮助其恢复与重建社会功能,从而促使戒毒人员逐步脱离毒品及替代药品。
3.
“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以广州荔湾区海龙街社区矫正项目为例
2011年在广州荔湾区海龙街率先拉开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项目试点,并尝试运用禁毒社会工作理念与方法开展社区戒毒与社区康复探索。2011年2月,广州大同机构的社工进驻海龙街后,先后与街道综治办、司法所、社区民警、美沙酮治疗点、民政科等组织合作,通过外展、家访、电话、部门沟通、个案会诊、社区教育等多种途径,展开了一系列的社区戒毒与康复服务。③包括:深入戒毒人员家中开展入户调查,了解动态信息;普及戒毒教育,推广受益人群;介入戒毒人员的家庭危机事件,改变家庭不稳定性因素;调动家庭的积极因素,编织戒毒人员的家庭支持网络;家访与个案双管齐下,促进戒毒人员彻底戒毒;整合资源,采取“激化就业动机+过渡性就业+完全就业”策略,引导戒毒人员就业;紧密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等等,其服务效果十分显著。由此,社工可以帮助戒毒人员彻底戒毒,重返社会及回归正常的生活。
4.“心理社会康复模式”:以点点青少年药物成瘾关爱中心为例
“点点青少年药物成瘾关爱中心”(简称“点点”)是全国首家青少年药物成瘾关爱公益机构。自从成立以来,“点点”在参考国外的TC戒毒模式之后,以“康复岛”的方式,采用“心理社会康复模式”致力于对成瘾青少年的关爱和防治。在对成瘾者的治疗与康复方面,社工利用精神医学、行为科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及原理,注重运用个体治疗法、人本主义治疗法、动机强化法、动机式晤谈法及行为强化治疗法等心理社会康复方法,并充分调动患者(即戒毒人员)、家属及医护人员的潜能,以此帮助患者达到身心康复的目的。
5.
“魔方模式”:以深圳温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
深圳温馨社工机构通过戒毒社工的反复实践,总结了在多元生活空间介入的、具有整合意义的“魔方模式”,如图1所示。在生态系统理论的指导下,“魔方模式”综合了“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学校服务”“美沙酮服务”“无缝接轨服务”五大方法,通过五个方面的互动,来促进环境和个人的改变。同时,针对药物滥用的情景,“魔方模式”将三级预防按照基层、中层、深层划分。④其中,基层预防指通过宣传等方式,在社会大面积进行浅层次的禁毒宣传,以改变社会的总体环境;中层预防指针对社会高危人群,如滥药行为高发地区的群体、遭受毒品间接危害严重的人群进行预防干预,阻止其进一步受到毒品的危害;深层预防指针对毒品滥用者及其家庭开展的工作,借此预防毒品危害的不断深入。简言之,该模式基于生态系统理论从多层次、多方向来开展戒毒社工,增强了服务的计划性和延展性,也能深入地帮助吸毒者成功戒毒。
三、我国戒毒社会工作实务运作模式在未来的发展趋势
近几年来,戒毒社会工作实务在珠三角地区获得了快速发展,比如引进了国外的TC戒毒模式,形成了不同的实务运作模式,尤其是发展出了具有整合性、前瞻性的“魔方模式”。
但是,这些模式并未在理论与实务上探究出以社区为本、“充权使能取向”、整合的戒毒社会工作实务发展模式。此外,据笔者的研究发现,这些戒毒社工实务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专业实务能力不足与购买方认知度不足的双重困境。从专业实务能力不足看,主要表现为:(1)因戒毒领域较为特殊,服务对象已被标签为“社会的害虫”,派驻式戒毒社工的助人关系会形成一种不对等的互动,极易变成一种专业操控;(2)因戒毒社工起步晚、社工人数少,至今未形成系统的、有效的戒毒社工的理论和实务体系;(3)因戒毒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且缺乏充分的专业培训,已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政府购买服务的信心;(4)因戒毒所与美沙酮门诊等较多采用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司法控制模式”,社工服务机构则多采用生态系统理论与人本主义理论的“充权使能核式”,社会工作者“嵌入”这些戒毒机构内部提供服务时常常会遭遇专业价值冲突与职业认同问题。禁毒机构(指购买方)的认知度不足,主要表现为禁毒机构需求与禁毒机构认知的冲突。比如,通过社工服务得到禁毒机构与禁毒人员、戒毒人员的好评看,我国戒毒社会工作具有需求的现实基础;但另一方面,有些禁毒机构因过分追求“政绩工程”,短期内难于见证戒毒人员的彻底改变,加之戒毒人员的复吸率较高等,又致使大多数禁毒机构对戒毒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较低、支持力度较小,这已成为我国戒毒社工发展的最大障碍。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我国戒毒社工实务运作模式在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下“戒毒社会工作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见图2)。即以“政府支持、司法配合、社工整合、NGO运作、社会支持、家庭协助”的运作方式,从生理脱毒、心理脱毒、社会功能恢复、回归社会等角度出发,搭建由戒毒所、美沙酮门诊、康复院、中途岛、社区等组成的“跨界别合作”与一站式的戒毒平台,并在充分整合资源中环环相扣地帮助吸毒人员彻底戒断。不过,这种戒毒社工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需要面对一定数量的戒毒机构,采取彼此平等与合作方式,通过2~3年的行动研究实践,有计划地将吸毒人员置于社工主导的整合性服务链之中。此外,在搭建这种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中,应尽力克服“功利主义”思想,采用缓和式培养与渐进式购买方式,来回应戒毒社工的专业实务能力不足与禁毒机构认知度不足的双重困境,从而逐步帮助吸毒人员实现从生理戒毒、心理戒毒到回归社会的无缝接轨。
①数据来源为深圳温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2年内部资料,廖燕撰写的“新我馨——戒毒所社工服务介入计划”。
②数据来源为笔者2014年实地调研所形成的“生态系统理论 视角下禁毒社会工作实务模式探索调查报告”。
③数据来源为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2年内部资料,何炯春撰写的“‘6识凤凰——禁毒工作项目服务年度报告”。
④数据来源为深圳温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2年内部资料,黄楠撰写的“‘魔方模式的进展——罗湖区滥药辅导社会工作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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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徐朝科责任校对:王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