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及适用性
2014-04-29卢昌茂
卢昌茂
摘 要:微小企业正规金融市场往往是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信贷配给明显,事实上造成了微型企业歧视。而非正规金融不仅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克服融资的供给约束,同时也克服了企业的融资需求约束,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特点
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资金需求规模小、周期短且要求服务快捷方便等特点。显然,现代金融体系在很多方面并不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现代金融中介的优势是其规模效应,金融中介机构利用借贷两方面规模经济的好处,使交易成本得以节约。然而面对小微企业分散的、多样化的且信息严重封闭的融资需求,正规金融中介的规模效应出现失效。非正规融资是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而自发形成和创造的,能够与微型企业业绩不稳定、信息不透明等特质紧密结合起来,并且有助于微型企业克服这些弱质。
一、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特点
小微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规模公司制企业,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中小型企业,其自身表现出某些特殊性,决定了其融资需求的特点。
(一)小微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简单,企业管理的人格化现象突出,创业者的个人魅力往往就成为维系企业管理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企业家不仅运用个人的才能发挥着发现市场、创造市场、应对不确定性这些核心作用,而且还凭个人的品质和能力建立起一种分等级的人际关系结构,而这一人际关系结构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以企业家为中心,企业内部、企业间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形成了非契约型长期合作博弈关系。企业家个人及其控股的家族承担着企业兴衰的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微型企业融资的基础是企业家个人及其家族的信用。小微企业与所有者个人的紧密联系,从而也使企业家个人和家族承担了企业风险和隐性成本。当小微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或追求技术进步而需要进行外源融资时,企业家个人及其家族的个人因素就成为资金提供者最看重的因素。
(二)小微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基本上合二为一,大多数小微企业具有家族性特征,管理的人格化现象突出必然带来的融资需求更加人格化。个人因素,包括所有者的目标函数、风险回避度、失败容忍度、避税考虑、控制权考虑以及知识水平等,都导致企业融资方式的因人而异,因人制宜。从制度需求来看,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信用受到极大的破坏,人们彼此间的信任度减低,缺乏经济合作的基础,选择以人缘、地缘、血缘为基础的合作方式远比建立在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现代公司制要可靠得多;另一方面,受我国的家族文化的影响,人们在选择合作对象时,首选对象往往是最亲密的人,包括以血缘、亲缘、姻缘关系和以地缘、学缘、友缘关系为基础的、以长期固定规范为纽带建立的关系人。
(三)小微企业活动更多依靠某種社会机制,如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宗族规制等非正式制度的制约和规范。从外部来看,由于地理接近性和产业专业化的特性,人们以各种各样的联系来传递商业信息和市场信息,各个小微企业之间往往有共同的熟人、共同的交易网络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互利、双赢,共同做强、做大是主要思维理念。通过彼此的长期博弈,大家就会对彼此的交往,有一种稳定的预期,一个互利的“合作解”成为人们的合理选择在这里,重复博弈中惩罚的可信度是维持合作博弈的关键。一旦行为主体背信弃义, 将会受到社会排斥、声誉丧失等严厉的非正式制裁。在企业内部,企业主及其核心层之间、管理层与员工之间以及员工与员工之间,非正式制度表现为企业内部人之间的互相帮助和平等关系。
三、小微企业融资的适用性
关于非正规金融的内涵和外延,目前理论界尚无一致公认的界定。总体上有两种大致的划分:一种是放在金融机构的功能性特征上,如规模大小、劳动密集程度等;另一种是从法律特征和金融监管上划分。而非正规金融的以下共同特征使其对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具有天然的契合性。
一是在克服金融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和解决金融脆弱性方面有着正规金融不可比拟的优势。根据参阅的文献资料,可以发现,非正规金融往往发生在一个相互都很熟悉的社区中,每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都有自己特定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和实施机制,并且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依靠资金供求双方的人缘、地缘关系获取关于借方的信息特征,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难题。二是和正规金融中的关系贷款和人情贷款相比,非正规金融具有灵活方便、手续简便、快捷,预算约束硬化,借贷双方信息对称,契约成本低,服务态度好等特征,因此其贷款回收率较高。由于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因长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不仅在抑制契约双方的道德风险方面具有效率,而且违规者还会因遭到社区排斥和舆论谴责而付出高昂代价。社区的约束力越强,成员之间合约的履行率就越高,并且借款者更重视偿还非正规金融贷款,以便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三是作为一种最重要的社会资本, 企业和个人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融资关系促进了相互间的信任和依赖,使融资者和被融资者结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当资金的提供者限于关系人、内部人的圈子里时,资金提供者更看重企业的长期收益,不会因企业一时的失败而做出追讨债务、撤出资金等对企业不利的事情,甚至他们会尽自己所能进一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如当企业产生经营风险时,内部人和关系人会尽力封闭企业的风险信息,防止风险的扩散,企业也许会因此而获得新的生机。提供这些帮助并不是基于即时的回报,而是出于对未来长期合作、互助获得更多经济利益的一种理性考虑。从股权融资的形式来看,资金提供者并不会对控制权提出多大要求。因此,非正规金融不仅有助于解决微型企业克服融资的供给约束,同时也克服了微型企业的融资需求约束。
参考文献:
[1]姜旭朝,丁昌锋.民间金融理论分析:范畴、比较与制度变迁[J].金融研究,2004,(8).
[2]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小微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3]罗丹阳,殷兴山.民营小微企业非正规融资研究[J].金融研究,2006,(4).
[4]张杰.民营经济的金融困境与融资次序[J].经济研究,2000,(4).